拉杆箱包 双肩包招标公告(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2026)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JN-WZ-jnjwdzb2026-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段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采购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采购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2日 09:00至2026年7月2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 14:00,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济南机务段招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531-824285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6年7月22日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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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njwdzb2026-100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1.2026年7月22日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njwdzb2026-1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济南机务段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共1个包件(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有健全的公司机构和人员配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为含税价格,结算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供货能力,且参与评标当日须携带拉杆箱包(拉杆箱包和手提包)、双肩包各一款符合技术规格要求的样品到场。(4)投标人需提供包件内物资的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原厂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2023年至2026年所投产品供应案例并提供相应成交合同协议及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3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济南机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济南机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3.4其他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为采购人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供应商须全额赔偿,发生质量、数量异议供应商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履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2日9:00至2026年7月28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供应商在取得采购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本项目而弃权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招标办邮箱(jnjwdzb@163.com)。6.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6.1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下午14:00,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济南机务段,评标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济南机务段招标室。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邮编:250023采购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531-82423483招标办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31-824285539.其他无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项目联系人:马女士电 话: 0531-824234831.1.3招标代理机构√不适用 □适用:名 称: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电 话:财务联系人: 电 话:1.1.4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乘务员拉杆箱包、双肩包项目编号: jnjwdzb2026-100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段成本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采购公告1.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方通知后30日内送达。1.3.3交货地点济南机务段济南、聊城段区、菏泽段区、泰安整备所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允许外购情况:√不允许☐允许,允许外购情况:应提供的外供方资质证明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4)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截至开标当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截至开标当月)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16)其他情形: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②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1.5费用承担除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等相关费用。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jnjwdzb@163.com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无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后的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文件发送方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3日内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文件发送方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3日内形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逾期未通知招标人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3)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71.15万元(含税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2)(到站总价)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卸车费)。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提倡投标人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在开标日起至合同签订日止,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就合同总价进行协商,以不含税总金额∑[单项不含税价=单项合同价/(1+单项原税率)]不变的原则调整合同总价,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单项不含税价×(1+单项新税率)],并在签订合同时写明合同价格计算过程。3.3.1投标有效期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除本章第3.5款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应提供: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副本3份;提交电子版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以PDF格式(按规定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扫描)存储于U盘中;其他要求:副本、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电子版中的页面内容不能空白。3.7.3(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采用不可拆卸的装订方式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3(2) 和4.1.2 要求递交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下午14:00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机务段招标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济南机务段招标室5.2(4)开标程序① 开标顺序:顺序② 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5.4.1开标补救措施/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委4人,合计5人。(另有采购人组织相关车间职工代表对报名产品款式、质量等因素进行打分)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邀请函)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时间应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至招标人查询拟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信息之日止。中标候选人有被审判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如有)书面通知该中标候选人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如果增值税税率变更后,中标人不接受合同总价的调整,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经招标人认定推荐结果有损招标人利益的其他情况,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2澄清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为准。2.3.1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补遗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补遗为准。3.7.3(1)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4)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可以重新招标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担方式:无10.4投标人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10.5中标人数量:1个10.6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投标人还应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2.2.1.总则2.2.1.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9.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0.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2.11.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2.招标文件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4.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3.投标文件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2.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4.5.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物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2.4.6.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5.4.投标2.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2.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6.5.开标2.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6.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2.6.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6.4.5.4开标补救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6.评标2.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7.合同授予2.8.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8.2.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8.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2.8.4.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2.8.5.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8.6.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7.7.7签订合同/框架采购协议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框架采购协议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9.8.纪律和监督2.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9.5.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2.1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地点: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包件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含税/不含税)……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最终得分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最终得分相等、报价相等且技术质量得分也相等时,以国铁集团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信用评价等级还相同时,供应保障能力强的优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如有)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书(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物资及相关服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要求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 20分 分技术质量部分: 50分 分投标报价: 30分 分其他评分因素: 分(如有)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只有通过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根据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进行打分。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履约能力(满分 10 分)投标人为保障履约而做出的生产、 供应、 综合服务等方面的承诺,得5分。响应售后服务方案,得3分有项目服务团队或人员,得2分。对投标人业绩及信誉的评价(满分 10 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以来所投产品供货业绩并附履约良好证明,每有1次1000件及以上业绩并附该次业绩的履约良好证明得2分,最多得10分。2.2.4(2)技术性能指标评分标准对投标物资整体评价(满分 40分)投标物资的总体性能、外观设计等根据机车乘务员代表对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款式、材质和质量综合评定的平均分(评分总和/评分人数)。质量保证(满分 10 分)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拉杆断裂弯曲、拉链开线不能开合、滚轮轴断裂无法更换、箱体严重变形等影响正常使用的严重质量问题,整箱只换(新)不修。为确保能够保障免费更换同品质同规格全新拉杆箱包,承诺免费提供便于更换同品质同规格全新拉杆箱包备品不少于20个,得5分;承诺免费提供同品质同规格全新拉杆箱包备品不少于30个,得10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排序(满分 30 分)根据有 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序进行打分,排序第1名得30分,第2名得29.5分,第3名得29分,第4名得28.5分,第5名得28分,第6名得27.5分,第7名得27分,第8名得26.5分,第9名得26分,第10名得25.5分,以此类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2投标文件的否决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3)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的;(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10)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1)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12)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价/修正后的投标价(包括分项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13)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等;(14)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15)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16)投标人信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7)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的否决(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2)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未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承诺“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的;(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1.4初步评审程序(1)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所有投标意见的,应当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只有1家,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可不进行详细评审,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3.2.3投标人得分商务部分、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年度信用评价结果3.2.5详细评审程序3.4.1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2个及以上包件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1)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2)投标人经最大中标能力评定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被推荐为其他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后,本包件无其他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可供推荐的;(3)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3.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3.3.2.评审标准3.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4.3.评标程序3.4.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4.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4.3.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材料)4.2.1.一般约定4.2.1.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框架采购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甲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乙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0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2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台风、瘟疫、严重的火灾、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4.2.2.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2.3.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4.2.4.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4.2.5.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4.2.6.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4.2.7.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4.2.8.1.8知识产权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4.2.9.1.9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4.3.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4.4.3.合同价格与支付4.4.1.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4.4.2.3.2合同价款的支付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于12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乙方货款的90%。甲方有权直接支付,也有权委托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E信通/云信等)等。(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交货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4.4.3.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5.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5.1.4.1包装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用料场地及在用料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5.2.4.2标记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4.5.3.4.3运输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4.5.4.4.4交付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用料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4.6.5.检验和验收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交货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交货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交货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4.7.6.相关服务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用料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4.8.7.质量保证期具体内容见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4.9.8.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交货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10.9.保证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4.11.10.违约责任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1.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10.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合同材料货款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一旦误期赔偿费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11条的约定解除合同。10.3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未能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与卖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10.4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28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但并不排除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28日后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益。10.5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日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10.6若卖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10.7由于卖方供应的合同材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或任何第三人财产、人身的任何损失,责任应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卖方主张其他赔偿责任。4.12.11.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13.12.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14.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15.1.一般约定4.15.1.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1.1.2.2买方: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1.2.3卖方: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地址:1.1.2.4补充:4.15.2.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2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设备(或材料)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提前28日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2.1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1.4.2.2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1.4.2.3追加采购金额累计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原始合同总金额的10%。1.4.2.4买方要求调整合同设备(或材料)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4.15.3.1.5联络1.5.1.1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合同设备(或材料)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1.5.1.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第1.5.1.1目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第1.5.1.1目的职责。4.16.3.合同价格与支付3.1.2合同税费的调整合同中列明的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款,不做任何调整,但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除外,买卖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相应税费。3.2.4支付方式(适用于材料)支付方式为(银行汇款/承兑汇票/其他)。3.2.5支付方式(适用于设备)支付方式为(银行汇款/承兑汇票/其他)。4.17.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适用于设备)5.4.1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费用。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18.11.保证(适用于设备)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设备受到第三方的诉讼,卖方应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有保质期要求的,剩余保质期不能少于产品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二。11.9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合同设备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11.10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合同设备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11.11卖方保证,若在合同履约中发生不良行为,接受买方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卖方进行信用评价。11.12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在建设项目中的兼容性和适用性,当出现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卖方应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11.13如合同设备有生产许可和产品认证要求的,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相关许可和认证在合同期间保持有效。4.19.12.争议的解决(适用于材料)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选择第3种方式解决争议:(1)当事人为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按照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相关规定协调解决;(2)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3)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20.17.争议的解决(适用于设备)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选择第3种方式解决争议:(1)当事人为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按照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相关规定协调解决;(2)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3)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备注:在对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增加“保证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__方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__方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在对方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_方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聘任的高级职务人员或业务代表为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__方的一般工作人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或_元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方还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4.21.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适用于非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协议书招标编号:合同号:买方:卖方:(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包件号)(项目编号:)合同设备(或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或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增值税金额: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元税率:。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时,对合同未结算部分价款,按不含税金额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调整。5.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6.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表:合同需求明细表买方:(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卖方:(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附表:合同需求明细表(适用于到站总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出厂单价(元)运杂费(元)到站单价(元)总价增值税税率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设备/材料运杂费附表:合同需求明细表(适用于出厂单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出厂单价(元)总价增值税税率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附件一:框架采购协议书(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框架采购协议书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铁集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与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结合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物资事宜,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本框架采购协议。一、本协议作为甲方(采购合同“买方”)购买本合同项下物资,向乙方(采购合同“卖方”)发出采购订单或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的依据。二、本协议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框架采购协议文件:1.中标通知书;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3.合同条款;4.技术条件;5.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或承诺文件;6.其他协议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三、乙方中标物资内容本协议项下乙方中标物资内容如下:序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不含税协议单价(元/___)增值税率含税协议单价(元/___)……(1)上述内容代表乙方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相应物资价格向甲方售卖本协议项下物资的资格,甲方不承诺乙方的实际中标数量。(2)特殊情况下,甲方保留对本协议项下物资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的权力。(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约定的协议价格供应物资,并按照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交付时间与交付地点交付物资。(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当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时,对合同未结算部分价款,按不含税协议单价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协议单价。四、中标数量确定方式甲方采用下述方式,确定中标数量。1.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格式见附表1),明确本协议项下物资中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等事项。2.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见附表2),确定本协议项下物资中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等事项,但不得改变本协议已经约定或者禁止变更的实质性内容。五、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合同价格与支付”约定。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本协议项下乙方所供物资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供货技术条件以及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其他要求:。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随时对乙方供应的物资、履行框架采购协议和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等情形进行核查,对乙方所供物资进行抽检。(2)甲方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另行采购本协议项下同类物资的权力,要求乙方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优惠幅度和报价,但均不得高于协议价格。(3)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标文件、本协议、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或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暂停或取消乙方的供应资格,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索赔。(4)按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的情况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调整与乙方的合作关系。(5)按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约定接收采购物资,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6)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物资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7)保证依法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约定的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签订框架采购协议。(2)向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货款。(3)承诺提供物资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不低于乙方响应和承诺的技术条件及服务内容;同时承诺如协议物资型号完成正常的更新换代,须按性能不低于原有物资型号的性能、价格不高于协议价格、服务条件不低于原有服务条件的原则予以供货,且相关事宜须经甲方认可。(4)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协议价格供应物资,并按照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交付时间与交付地点交付物资。(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部分或全部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6)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物资供应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7)保证依法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约定的义务。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责解除本协议:(1)在项目采购交易中,有串通、违法交易或弄虚作假行为的;(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的。九、争议解决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当事人为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按照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相关规定协调解决;(2)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3)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调解、仲裁、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十、协议履行期限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协议内容及条件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应签订补充协议,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十一、协议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2.本协议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各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十二、其他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其他:。十三、通知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协议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甲乙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协议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公章/合同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 日公章/合同专用章: 附表1:采购订单(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编号:(乙方):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编号:,以下简称框架采购协议),我方(框架协议甲方)现向你方(框架协议乙方)发出采购订单,确定本次采购内容,具体如下:一、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序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不含增值税单价增值税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金额: (元);含税总金额: (元)含税总金额大写: 备注二、本采购订单是框架采购协议的组成部分,框架采购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均适用于本采购订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2:采购合同协议书(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框架采购协议(协议编号:,以下简称框架采购协议),现与你方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确定本次采购内容,具体如下:一、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序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不含增值税单价增值税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金额: (元);含税总金额: (元)含税总金额大写: 备注二、本采购合同协议书是框架采购协议的组成部分,框架采购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均适用于本采购合同协议书。三、本采购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买 方: 卖 方: 地 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公章/合同专用章: 公章/合同专用章: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验收证书或全部设备验收款/材料交货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附件三:廉政协议书廉政协议书甲方(买方):乙方(卖方):项目名称:为加强铁路运营物资采购廉洁从业管理,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1.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材料等;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4.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监察组织。5.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2.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3.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材料,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等。4.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材料、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5.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1.乙方不履行其第1、2项义务,被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确定为一般、较大、重大不良行为的,乙方在3、6、12个月内不得参加国铁集团铁路物资采购活动。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以下同),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2.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1-3项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四、违约责任追究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5.第五章供货要求5.1.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1乘务员拉杆箱包见附件套1810以采购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济南机务段济南地区、聊城段区、菏泽段区、泰安整备所按需求数量分批次供应,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12乘务员双肩包见附件 个521以采购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济南机务段济南地区、聊城段区、菏泽段区、泰安整备所按需求数量分批次供应,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5.2.第二节技术条件1.质量保证期、质量检测及质量验收要求(1)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为18个月。(2)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产品安全、质量负责,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此同时,相应更换的配件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3)质保期内,产品故障恢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结束后满足继续使用1年及以上。2.售后服务要求(1)按照供货期限及时按需交付使用。(2)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派员解决,根据故障情况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毕。因供应商未及时处理,招标人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维修调试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产品须退换;质保期内第三次出现相同的故障,则招标人有权自由选择退货或换货,供应商应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4)产品验收正式交接后,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半年回访一次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在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需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检查整修。(5)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耗件。(6)为保证售后服务的质量,在产品寿命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维修支持以及最优惠价格提供备件,并负责免费维护。3.付款方式(1)货物交付后据实结算,通过电汇付款实际交付数量总金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过后电汇付款。(2)甲方有权直接支付,也有权委托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E信通/云信等)等。附件1济南机务段乘务员用手提箱和拉杆箱包技术规格书乘务员拉杆箱包参数1.乘务员拉杆箱包(拉杆箱包和手提包)(1)规格尺寸:高56cmx宽37cmx厚26cm,误差在±3cm范围内;尺寸约20英寸高32cmx宽38cmx厚11.5cm,误差在±3cm范围内;尺寸约15英寸(2)产品重量:拉杆箱3.6kg±0.3kg、手提包1.24kg±0.3kg(3)闭合方式:拉链结构(4)颜色:藏蓝色并可根据需求定制其他颜色(5)外部材料:防雨、抗污、耐磨、易清洁的牛津布,内里材料:涤纶布(6)内部结构:拉杆箱包网布兜有扩展层;手提包:多功能夹层拉链兜(7)箱包硬度:软硬结合(8)拉杆种类:双杆、手柄宽约3cm,拉出总高约100cm.拉杆材料:铝合金(9)滚轮样式:采用单侧无驻刹轮滑轮、静音耐磨(10)拉链及支脚结实耐用,箱体正面左上角可以加注企业标识。配套手提包长方形,包体背部须有与拉杆箱包拉杆宽度相符的挂套。(11)提手:环保PVC单手把;济南机务段乘务员用双肩包技术规格书(1)规格尺寸:高50cmx宽33cmx厚23cm误差在±3cm范围内(2)产品重量:0.9KG±0.3kg(3)颜色:蓝色并可根据需求定制其他颜色(4)外部材料:蓝色印花防泼水、内里涤纶料、双层结构;(5)闭合方式:拉链(6)内外结构:内:有单独里布袋、拉链小兜、格层兜.外:底部单独小兜、两侧小兜、加密织带手把提手、人体工学肩带(7)背负要求:减负背幅,透气凹凸结构。肩带样式:双肩带,人体工程学负重,牢固不变形。长度可调节。拉链:防滑拉头,不易生锈,经久耐用。侧兜:可放置水壶,雨伞等。提手:织带提手。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1.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十三、其他材料6.2.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提供本项目物资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不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税率为%。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3)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若我方中标,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我方完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8.我方保证: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9.我方保证:在生产和将要提供给招标人的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异议或投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10.(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6.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6.4.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6.5.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6.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6.7.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1.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在本章“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对招标技术条件逐条响应。2.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符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并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无实质性差异。我方知晓并承担提出商务和技术条件偏差的投标风险。6.8.六、分项报价表6.8.1.6.1投标报价表(适用于到站总价)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站单价(元)总价生产企业(或所代理企业全称)承诺增值税税率是否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含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表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6.8.2.6.2物资描述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编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期备注总计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表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6.8.3.6.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12……二人工费小计三机械加工费小计1设备折旧费2设备维护费四水电费小计生产成本合计五管理费小计1生产管理费2销售费3服务费4财务费成本合计六利税小计1税收2税后利润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到站单价注:1.按物资规格型号做成本分析表。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2.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3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规格型号不足3个的情况除外)。3.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9.七、资格审查资料6.9.1.(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制造商 □代理商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6.9.2.(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6.9.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合同签订日期交货起始日期交货截止日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4.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6.9.4.(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交货起始日期交货截止日期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6.9.5.(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在年月~年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在年月~年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金额、胜诉或败诉。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6.9.6.(六)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12)-(16)目的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6.9.7.(七)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招标编号)(包件号)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物资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6.9.8.(八)其他材料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6.10.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投标人须对招标技术条件逐条响应)6.11.九、技术支持资料6.12.十、相关服务计划6.13.十一、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序号类型投标物资备注一最大月生产能力二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剩余月生产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14.十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序号设备、仪器名称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状况生产产品或部件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备注一生产设备二检验设备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6.15.十三、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拉杆箱包 双肩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