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工程招标公告(大方县教育局2026)
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2120260008NV
项目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677165.92
最高限价(如有)(元): 715616.41;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7165.9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2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1 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 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 注: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2.磋商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 2.1 磋商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对公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伍仟元 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2.2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2.3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2.4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5.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 户 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6 保证金的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对公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7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对公户转入,且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 关于磋商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敬告: 3.1 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3.3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方县教育局
地址:大方县第三中学旁
联系方式:1879805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3号36层31号
联系方式:1818413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训禹
电 话:18184132666
文件预览: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zip
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公告.pdf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52052120260008NV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大方县教育局代理机构: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内容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八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九章附件第一章磋商公告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P52052120260008NV1.2项目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1.4预算金额:677165.92元1.5最高限价:677165.92元1.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示的全部内容。1.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1.8施工地点: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7月23日00:00至2026年8月2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0:30前解密响应文件。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开标)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注: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2.磋商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2.1磋商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对公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2.2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2.3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2.4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5.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6保证金的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对公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7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对公户转入,且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关于磋商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敬告:3.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3.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3.3(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1.1招标组织机构名称: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本项目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办事处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第3栋1单元36层31号房[小车河办事处]1.3联系人:吴进1.4联系电话:181462617772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1采购人名称:大方县教育局2.2地址:大方县第三中学旁2.3联系人:赵一鸣2.4联系电话:18798051689第二章磋商内容2.1标的物: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2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示的全部内容。2.3磋商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及分项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中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总报价,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款。2.4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自行承诺)。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自行承诺)。2.7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自行承诺)。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第三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磋商文件》按照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也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磋商文件》;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文件》,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⑶“采购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磋商的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代理公司、代理机构;⑷“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⑸“甲方”是指大方县教育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前交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上传扫描件。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6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上报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1.7报价:(报价审查项)(1)供应商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2)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3)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根据财库【2026】2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1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和材料”可以为:①成本构成: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有效证明材料。②能证明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3.1.8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足额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1.10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应签订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1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3.2.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2在规定时间内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3《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3.3.4本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通知,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5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笔误或疏漏由磋商小组进行明确或更改。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4.1格式、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含封面)应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磋商文件》中有格式或审查项有要求的,按格式和审查项要求编制并盖章,没有要求的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3.4.2《响应文件》的内容:(1)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并按格式要求签章,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①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无须造价人员签章;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②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工程或费用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③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符合性审查项)C.合同价款:供应商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基础报价的差额即为供应商磋商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D.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2)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G.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H.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文件》指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J.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K.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3)技术文件:A.技术评分标准所需资料;B.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4)商务文件:A.商务评分标准所需资料;B.合同履行期限承诺(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承诺函(投标人自行作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要求,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的承诺,无承诺或或承诺不符合要求或承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承诺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D.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文件和资料。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供应商只有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3.5投标3.5.1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3.5.2供应商必须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3.5.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评委无法辨认,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或不能得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无效标情形3.6.1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丧失上传《响应文件》资格;3.6.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6.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没有属于报价审查项内容或报价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6.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辨认的;3.6.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及基础报价的;3.6.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3.6.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6.9《响应文件》对本《磋商文件》需承诺内容而未作出承诺的;(符合性审查项)3.6.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3.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3.7.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3.7.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7.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3.8签订合同3.8.1采购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3.8.2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整体或分包后转让给第三方。3.8.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增补(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前提下),也可重新采购。3.9样品(如要求)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要求带的货物样品,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样品。样品的生产、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0.1备选投标方案: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方案《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3.10.2本项目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一、评审方法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㈡投标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得分(满分80分)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满分20分)将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系统中填报上传的最终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得分由技术与商务得分、政策性加分(如有)和报价得分相加获得。二、评审原则(一)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二)按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磋商的第1、第2、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后,采购人应当确定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财政部门同意前提下),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三)在分值汇总时,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得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技术与商务得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废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不列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结果后,本公司将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30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组织此次磋商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评标纪律(一)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二)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主持。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磋商小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⑴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⑵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⑷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三)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四)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五)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六)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七)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八)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九)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行贿。(十)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十一)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十二)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四、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章磋商程序5.1开标前24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磋商小组。5.2开标会议开始,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进行网上开标。5.3评标委员会登录系统签到。5.4熟悉《磋商文件》5.5解密《响应文件》5.5.1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解密《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5.6磋商小组评审《响应文件》。5.7资格性审查:5.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8磋商:5.8.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5.8.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书面的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组长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己的响应承诺意见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9符合性审查:5.9.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在技术和商务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10价格磋商: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磋商小组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供应商在最后一轮填写的报价即为自己参加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最终报价参与价格评分。特别注明:1、当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需要进行补充响应承诺,不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时,可以同步启动第2轮磋商,不影响磋商有效性。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2报价审查:5.12.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各供应商填报、提交的报价进行报价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报价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13商务与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与技术评审。5.14政策性加分评审(如有):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性加分评审。5.15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依次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各项评分因素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后得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16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7评审结束。第六章评分标准序号评审要素评分标准分值报价部分(满分20分)1价格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基准分20分,投标价格得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按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20得出。注:1、因本项目专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根据财库【2026】2号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1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和材料”可以为:①成本构成: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有效证明材料。②能证明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20分商务部分(满分30分)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得5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其它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无单位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提供2026年近1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5分3企业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20分4承诺1.承诺在劳务用工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承诺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管理,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自行承担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得1分,未提供或者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承诺按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承诺按规范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的得1分,未提供或者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承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5分4承诺有权要求返工,并保留清退出场,终止合同的权利,得1分,未提供或者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满分50分)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1.施工方案考虑周全、严谨合理、内容完整详细,有针对本项目具体描述的得5分;2.施工方案考虑较周全、较合理、内容完整,有针对本项目描述的得3分;3.施工方案内容缺失、描述不合理、只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质量保证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5分)1、项目质量计划、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措施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有针对本项目具体描述的得5分;2、项目质量计划、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措施比较完整、合理性较强、可行性比较高得3分;3、项目质量计划、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措施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进度保证措施3、施工进度保证措施(5分)1、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描述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2、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3、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内容缺失、描述不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安全措施4、施工安全措施(5分)1、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描述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有针对本项目具体描述的得5分;2、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描述较完整、合理性较强、可行性比较高的得3分;3、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描述描述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文明施工措施5、文明施工措施(5分)1、项目文明施工措施描述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有针对本项目具体描述的得5分;2、项目文明施工措施描述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3、项目文明施工措施描述内容缺失、描述不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5分)1、项目工程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及措施描述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5分理2、项目工程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及措施较完整、合理性较强、可行性比较高的得3分;3、项目工程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及措施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施工环保措施7、施工环保措施(5分)1、项目工程施工环保措施描述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2、项目工程施工环保措施描述较完整、合理性较强、可行性比较高的得3分;3、项目工程施工环保措施描述描述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8、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5分)①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符合可行、合理得5分;②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基本符合可行得3分;③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不合理得1分,缺项0分。5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9、现场组织管理机构(5分)1、项目施工现场成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详细,合理性强得5分;2、项目施工现场成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责任合理性较强、可行性比较高得3分;3、项目施工现场成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责任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0、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的配合(5分)1、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配合措施完整、合理性强、可行性高的得5分;2、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配合措施基本完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3、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配合措施内容缺失、描述不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报价分+商务分+技术分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说明:本合同条款编排在《磋商文件》中,仅供参考,未尽事宜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谈判后确定。7.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后及时与甲方商定合同草案并签订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优于《磋商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3服务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工期:⑵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⑶验收:(4)付款:7.4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甲方和本公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本公司还将报请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承担的工作验收不合格或者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的,其验收的累计时间应在乙方送达验收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验收的累计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视为验收合格。(4)乙方履行义务有瑕疵的,甲方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5)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在服务中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7.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成交供应商协商拟定。若有修改或新增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八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2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以上所指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3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20〕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8.6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九章附件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方制发的编号为的《磋商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响应文件》。二、我方愿意以元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采购服务费。三、我方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授权委托书致: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操作员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该操作人员在投标中的所有行为,我单位均予承认。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委托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其他联系方式: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代表人:(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公告附件附件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承诺附件(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5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标单位名称):我公司参加(采购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如有违反,我公司将依约于年月日前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元。如我公司未依约全额付清违约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我公司自愿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将我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注:信用良好的的投标人可采用本承诺函,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
项目概况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2120260008NV项目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677165.92最高限价(如有)(元):715616.41;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标项名称: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77165.9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示的全部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大方县八堡乡初级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注: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2.磋商保证金缴纳及联系人、电话:2.1磋商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对公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2.2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承诺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2.3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2.4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5.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6保证金的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对公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7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对公户转入,且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关于磋商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敬告:3.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3.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3.3(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方县教育局地址:大方县第三中学旁联系方式:187980516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3号36层31号联系方式:18184132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训禹电话:181841326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附属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