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形管线测量 管线探测招标公告(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重庆市老年病医院)2026)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服务

采购人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投资审批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平方米(200000.0平方米)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测绘

服务内容
完成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1:500地形管线测量等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业扩配套)工程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相关工作内容,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费用(含利润)、工期等索赔要求。 (1)具体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范围为准。测图比例尺 1:500。 (2)管线探测(详查)及人防洞室探测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图纸等为准,范围内及周边道路靠用地一侧的地下管线及人防洞室; (3)地下管线详查管径探测范围:给水DN100mm以上,排水 DN200mm或方沟300mm×300mm以上,天然气DN75mm以上,电力、市政路灯、通讯电缆、综合管沟(廊)等全部探测。 (4)应轨道保护法规及规划要求,地形图测量范围内如遇轨道地下洞室部分,至少应测出地形图测量范围线外侧沿轨道线路两端各延伸 250 米长的轨道交通地下洞室。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记录; 2.具备测绘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1.服务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内容。 2.成果提交:纸质、电子光盘成果文件各文件6份,U盘成果文件1份,并提供PDF扫描文件。业主根据需要,要求中选方增加成果文件提供的,中选方不得拒绝且无偿提供。

服务金额
¥36469.52元至¥61869.88元

金额说明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进行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现状1:500地形测量为104.48元/亩,地下管线探测为10660.82元/公里。最低投标限价为:现状1:500地形测量为64元/亩,地下管线探测为6000元/公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均按无效标处理),且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50000元。 1.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 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采购文件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所有价格为投标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办公费、交通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无论何种情况,合同单价均不做调整。 2.费用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按实计取,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项目暂估工程量为:地形测量317.18亩。管线探测:2.695km

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6-07-30 11: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02361589714)

采购需求书下载
十三院蔡家院区建设10kV架空线路走廊图2606010(测地形管线)(2)(1)(cad2pdf)(1).pdf采购需求书-蔡家一期(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 (2).pdf

2026-07-28

interface return error-1关于选取“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服务的采购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2.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3.项目采购单位: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4.项目代建单位: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6.项目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7.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48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不含设备购置费),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3.87万平方米,建设床位600张。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属地政府要求,水井湾变电站出线的电力电缆出资及建设单位为供电部门,地下管廊的实施单位为医院,其中架空线路约2.2公里,埋地约320m。8.项目代码:2020-500105-84-01-150790。二、服务内容完成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1:500地形管线测量等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业扩配套)工程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相关工作内容,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费用(含利润)、工期等索赔要求。(1)具体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范围为准。测图比例尺1:500。1(2)管线探测(详查)及人防洞室探测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图纸等为准,范围内及周边道路靠用地一侧的地下管线及人防洞室;(3)地下管线详查管径探测范围:给水DN100mm以上,排水DN200mm或方沟300mm×300mm以上,天然气DN75mm以上,电力、市政路灯、通讯电缆、综合管沟(廊)等全部探测。(4)应轨道保护法规及规划要求,地形图测量范围内如遇轨道地下洞室部分,至少应测出地形图测量范围线外侧沿轨道线路两端各延伸250米长的轨道交通地下洞室。三、服务时限及成果提交1.服务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内容。2.成果提交:纸质、电子光盘成果文件各文件6份,U盘成果文件1份,并提供PDF扫描文件。业主根据需要,要求中选方增加成果文件提供的,中选方不得拒绝且无偿提供。四、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记录;2.具备测绘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选取方式择优+竞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进行计费,最高投标限2价为:现状1:500地形测量为104.48元/亩,地下管线探测为10660.82元/公里。最低投标限价为:现状1:500地形测量为64元/亩,地下管线探测为6000元/公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均按无效标处理),且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50000元。中介服务机构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服务难度及不可预见风险,报名即承诺满足公告的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六、合同及结算原则1.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采购文件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所有价格为投标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办公费、交通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无论何种情况,合同单价均不做调整。2.费用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按实计取,且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七、付款方式完成本次采购委托的服务内容并提交满足建设单位使用要求的成果文件后,采购方一次性支付。支付前,服务方需按采购方及其代理业主要求提供合同、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及合理、合法、合规的正规发票,否则,在服务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前,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八、合同签订时限中标单位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如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行为,中选机3构不得提起索赔。九、其他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3.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或转包。十、重要说明1.由于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大部分为国有债券资金,故支付时间节点会根据债券发放时间相应调整,请供应商谨慎决策。2.因采购人原因(无论任何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中止,除给予中标供应商相关成本开支外(如投标文件打印费,投标交通费等),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利润,且供应商不能提出索赔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并不得提出仲裁或诉讼,请供应商谨慎决策。4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1589714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铁路新村16号代建单位: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邹老师电话:1388377667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4层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三欠医院面代建单位:重庆程管理有限谷面时间:2086.07.235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服务合同甲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代理方: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地形管线测量服务合同。1.2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1.3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48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亿元(不含设备购置费),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3.87万平方米,建设床位600张。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属地政府要求,水井湾变电站出线的电力电缆出资及建设单位为供电部门,地下管廊的实施单位为医院,其中架空线路约2.2公里,埋地约320m。1.4工作内容:完成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业扩配套)工程1:500地形管线测量等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业扩配套)工程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相关工作内容,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费用(含利润)、工期等索赔要求。(1)具体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范围为准。测图比例尺1:500。(2)管线探测(详查)及人防洞室探测范围:以采购方提供的6图纸等为准,范围内及周边道路靠用地一侧的地下管线及人防洞室;(3)地下管线详查管径探测范围:给水DN100mm以上,排水DN200mm或方沟300mm×300mm以上,天然气DN75mm以上,电力、市政路灯、通讯电缆、综合管沟(廊)等全部探测。(4)应轨道保护法规及规划要求,地形图测量范围内如遇轨道地下洞室部分,至少应测出地形图测量范围线外侧沿轨道线路两端各延伸250米长的轨道交通地下洞室。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纸质、电子光盘成果文件各6份(图纸为CAD、天正等绘图软件能打开的dwg格式),U盘成果文件1份,并提供PDF扫描文件。甲方根据需要,要求中选方增加成果文件的,中选方不得拒绝且无偿提供。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3.1技术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内容。3.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3.3执行技术标准:(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9;(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7(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8)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采用重庆市目前现行有效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1.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文批准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采购文件。价格为:现状地形测量单价为元/亩:地下管线探测单价为元/公里。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所有价格为乙方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办公费、交通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无论何种情况,合同单价均不做调整。2.费用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按实计取,计取方式如下:4.2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暂定为含税元(大写:万元整):费用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按实计取,计取方式如下:(1)现状地形测量单价为元/亩;(2)地下管线探测单价为元/公里;注: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50000元。4.3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技术服务费待乙方交付委托方及代理方认可的成果文件后,乙8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申请付款的资料(甲方及代理方认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涉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涉及的商业秘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和违约责任6.1甲方的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6.2乙方义务(1)定期向甲方及代理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接受甲方及代理方的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及代理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5)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测量工作。96.3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无论任何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中止,除给予乙方相关成本开支外(如投标文件打印费,投标交通费等),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利润,且乙方不能提出索赔或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并不得提出仲裁或诉讼。6.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由此为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4)本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乙方应服从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不服从管理每次扣减服务费500-2000元。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第八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同意将本合同确定的联系人和地址作为送达人和送达地址。10本合同一方发给另一方的批准、证明、确定、请求及各类诉讼、仲裁文书等,均可按上述地址送达。按照约定地址寄送的,自寄出之日3内视为有效送达。受达人拒收、拒签、他人代签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如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予书面通知,按照原约定送达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由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11甲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电话:023-68512184银行账号:5000103420005910724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黄桷坪支行甲方(代理业主):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电话:023-67960950银行账号:123908267610106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12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年月日13廉洁协议甲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项目业主)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乙方: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经济活动,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廉洁协议。一、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卫生健康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二)经济活动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发现对方在经济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其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二、甲方责任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与乙方或其他供应商、企业等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参加乙方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14(五)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得让其配偶、子女、亲属等参与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等提供便利。三、乙方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亲属等赠送或提供回扣、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在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属等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亲属等组织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五)不得与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亲属等或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六)不得与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亲属等开展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等的选择权。15四、责任追究(一)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业务往来活动中有违反本廉洁协议的,由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乙方在与甲方业务往来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的行为,按照违约情况处理,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处以涉事金额5-10倍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有权终止和解除合作项目,并将乙方列入医院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附则(一)本协议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二)凡未签订廉洁协议的项目,医院、企业等领导不予审批,审计部门不予审核,财务部门不予拨款。(三)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正式合同一并归档备查。1116甲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16号电话:023-68512184银行账号:5000103420005910724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黄桷坪支行甲方(代理业主):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电话:023-67960950银行账号:123908267610106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17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开户行:年月日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形管线测量 管线探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