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WJ8E复合垫板模具 WJ8E橡胶垫板模具 铁垫板下橡胶垫板模具 尖轨下橡胶垫板模具 铁垫板下弹性垫板模具招标公告(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6)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TKY-WZ-JRL2026080701)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现就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件1:尖轨下橡胶垫板模具研线0706-0-19 (1:9) 数量1套,包件2:铁垫板下橡胶垫板模具研线TF9912(19)-10 (1:2) 数量1套,包件3:铁垫板下弹性垫板模具Ka-50 (1:2) 数量1套,包件4: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2(1:6) 数量1套,包件5: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3(1:6) 数量1套,包件6: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4(1:9) 数量1套,包件7: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5(1:9) 数量1套,包件8: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6(1:9) 数量1套,包件9: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2 数量1套,包件10: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3 数量1套,包件11: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4 数量1套,包件12: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5 数量2套,包件13: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6 数量9套,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能独立履行合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誉要求:与采购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执行期间,其询价将被否决。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若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近2年(202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业绩或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同或类似业绩,供应商须出具至少2个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产品内容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15时00分至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tkyccgb@163.com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廉州东路266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廉州东路266号
邮政编码: 052160
电 话: 031189651307
传 真: /
采购代理机构: /
详细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廉州东路266号
邮政编码: 052160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 031189651307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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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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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就如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1.采购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廉州东路266号:3.项目名称: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询价采购4项目编号:2026-TKY-WZ-JRL20260807015.采购项目内容:包件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型腔数数量(套)交货期包件1尖轨下橡胶垫板模具研线0706-0-19(1:9)4Cr1391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模具发货周期为45天。模具到场后于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包件2铁垫板下橡胶垫板模具研线TF9912(19)-10(1:2)4Cr1321包件3铁垫板下弹性垫板模具Ka-50(1:2)4Cr1321包件4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2(1:6)4Cr1361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至模具发货周期为45天。模具到场后于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包件5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3(1:6)4Cr1361包件6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4(1:9)4Cr1391包件7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5(1:9)4Cr1391包件8WJ8E复合垫板模具WJ8E-6(1:9)4Cr1391包件9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24Cr1391包件10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34Cr1391包件11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44Cr1391包件12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54Cr1392包件13WJ8E橡胶垫板模具WJ8E-64Cr13996.合同条款、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合同模版。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图纸及技术协议。18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公开询价。9.询价文件报价时间及方式: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项目投标人向招标人获取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等资料,报价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下午15点前,报价发送至邮箱:tkyccgb@163.com。逾期发送视为无效报价。10.资格条件:10.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地位,能独立履行合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10.2信誉要求:与采购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执行期间,其询价将被否决。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0.3若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4供应商近2年(202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同类业绩或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同或类似业绩,供应商须出具至少2个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产品内容等)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11.评定成交标准:11.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11.2报价最低,若报价金额相同,依据付款方式选择中标,若付款方式相同,根据交货时间选择中标。12.其他事项:如有疑问,请在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实名反映。13.联系方式:地址/交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廉州东路266号收件人:姜若琳电话:031189651307邮编:052160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8月7日言2买卖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乙方(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出售下列商品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商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模芯材质流道形式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计(元)(不含税)税率(%)增值税合计(元)价税合计(元)1合计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税费等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合计、增值税以开具发票为准。请购单号:用途:请购部门:第二条质量要求(一)商品的质量标准(包括技术要求),按下列第4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2.按部颁标准或国铁集团颁布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3.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4.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附件模具技术协议及共同确认的图纸为准(注: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二)乙方需对商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承诺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全部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证明和商品合格证。第三条商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所有商品应包装坚固,能耐受长途运输以及多次装卸搬运,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提供防潮、防尘、防雨、防冻、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场地并妥善保管。包装、装运及保管应符合相关标准。包装物回收及费用由甲负责。。第四条商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等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第五条商品的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一)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汽车方式(具体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二)交货时间:。(三)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交付前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甲方。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货,应承担仓储费等所有费用,且甲方保留拒绝受领及延迟付款的权利。(四)乙方应在交货时提供下列文件:1.相关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第三方检定报告(如有)等质量文件;2.使用说明、安装手册、仓储手册等使用(安装)和保管方面的书面资料;3.其他送货单。(五)如商品有通关必要时,乙方应负责或协助甲方完成清关、报关手续,因乙方过错造成通关受阻而引起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验收及质保(一)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第五条第(一)款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贾志坚为验收人,乙方指定为验收人,如乙方未指定验收人或指定的验收人未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视为乙方同意甲方验收结果。(二)甲方应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进行验收(若约定的验收时间过短,不足以发现产品隐藏的质量瑕疵,则验收仅视为对商品数量、型号、外观等瑕疵的认可),商品如需调试,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在验收前完成商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甲方在7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7日内进行处理。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14日内进行处理,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异议,甲乙双方对经处理的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重新组织验收。(三)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四)本合同约定商品的质保期为甲方验收后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五)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应当在5日内无条件完成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更换全新产品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第七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商品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等风险于甲方出具验收凭证后转移给甲方。第八条付款方式及质保金(一)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即/元(小写:/元);交付并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即人民币/元(小写:/元),每次付款前/日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剩余/%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且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二)账户信息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三)发票约定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5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延迟支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验收商品。(三)甲方验收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应在约定期限内通知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不能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乙方如为经销商应保证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商品来源合法。(二)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还应保证能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的任何缺陷,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且不受质保期限的限制。(三)乙方应对由于安装、调试、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负担所有费用。责任与损失金额以铁路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四)乙方应负责现场安装与调试及技术指导工作。(五)应于安装改造前完成现场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其商品以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供应。(七)因技术改进需要进行软件升级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升级服务,使用和维修中出现硬件和软件故障承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等。(八)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九)其他:/。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款项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商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交付商品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交付影响线路开通、列车正常运行,设备正常使用或者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三)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四)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小时/日)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就此费用在质保金中进行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偿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五)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安装、调试、维修、保修、保养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方逾期60日未支付合同价款的。2.其他情形:/。(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1.乙方逾期10日未交付商品的。2.乙方交付的商品经修理或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3.商品在工艺、设计、材料等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经甲方通知后未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及时更换的。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物资存在无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问题。5.验收时甲方发现质量瑕疵的货物数量达到当次送货量的5%(含)以上的。6.其他情形:/。(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六)因铁路行业规定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五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联系人或收件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第十六条争议解决(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他部分。(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文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三)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四)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五)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七)乙方参与铁路采购活动,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八)其他约定:第八条付款方式及质保金:交付并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后7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核准无误后第二个月(自收到发票后次月起算)30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的100%。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票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经办人联系电话:0311-89651215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廉洁协议书买方: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项目名称:购买模具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试验、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咨询、外委加工、业务代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上述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及市场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第二条买方的义务买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贯彻落实国铁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卖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不向卖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四)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五)不在卖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要求、暗示及接受卖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八)不向卖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买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第三条卖方的义务在与买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为买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三)不准为买方、与买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买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国铁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卖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第五条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下次签订日期止。(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买方与卖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其它本廉洁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买方(盖章),卖方(盖章)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
报 价 单
客户名称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项目名称
模具加工
报价日期
模具名称
型腔数量
产品尺寸(mm)
加工周期
模具材料明细(含税)
材料名称
材料标号
尺寸(mm×mm×mm)
重量(Kg)
单价(元)/kg
金额(元)
模架
前模
后模
电极
紫铜
配件辅料
小计
0
设计费
工时(H)
工时单价(元)
金额(元)
0
加工费用明细(含税)
工序名称
工时(H)
工时单价(元)
金额(元)
加工中心
0
火花机
0
快走丝
0
磨床
0
铣床
0
抛光喷砂
0
钳工
0
热处理
0
小计
0
分项合计
0
其它费用
费用名称
费用标准
金额(元)
管理费及利润
0.15
试模费
500元/次
运输费
往返/套/次
小计
0
本套模具合计报价
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WJ8E复合垫板模具 WJ8E橡胶垫板模具 铁垫板下橡胶垫板模具 尖轨下橡胶垫板模具 铁垫板下弹性垫板模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