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增碳剂招标公告(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6)



标的物:
辅料

竞价开始:

2026-08-22 14:00:00

发标方: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联政

联系方式:

13633365431

标的物信息

商品ID

物料编码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计划数量

单位

备注

部门/车间

使用公司

712297

增碳剂
0-5mm
材质为石油焦,C≥97%,每降1%单价下调50元/吨;每升1%上调20元/吨;低于95%拒付货款。硫≤0.5%,每增加0.01%,单价下调15元/吨,;挥发≤1.5%;挥发每增加0.1%,单价下调20元/吨。水份≤0.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粒度0.5-5mm,允许粉率≤8%,否则超出规则扣除。包装为吨袋包装,内10公斤/小袋;如因包装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包装物验收检斤时扣除。
400.0
吨
石油焦

项目文件

招标简章06-30 (1).pdf

计划.jpg

项目状况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宗材料部--增碳剂400吨 招标申请表单

基本信息

招标公司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物分类
辅料

保证金
45000.0 元
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类型
采购
结算方式
电汇

交货周期
50天
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70%,票到付清剩余货款

联系人
周联政
税率
13.0%

手机号
13633365431
发票性质
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地址
迁安市沙河驿镇上炉村东

招标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竞标
报价类型
单项

参标方最少数量
3 家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2 13: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8-22 14:00:00
轮数
2

每轮时间
3 分钟
每轮间隔
2 分钟

报价延时
2 分钟
服务费交纳方

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简章为规范招投标工作,本着“竞争、平等、开放”的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客观”的原则,我公司准备对增碳剂组织招标,为保证招标方和投标单位利益,约定如下:一、招标标的物1、本次招标范围:炼钢厂使用增碳剂(鑫达厂区:400吨(±10))。质量要求:材质为石油焦,C≥97%,每降1%单价下调50元/吨;每升1%上调20元/吨;低于95%拒付货款。硫≤0.5%,每增加0.01%,单价下调15元/吨,;挥发≤1.5%;挥发每增加0.1%,单价下调20元/吨。水份≤0.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粒度0.5-5mm,允许粉率≤8%,否则超出规则扣除。包装为吨袋包装,内10公斤/小袋;如因包装物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责任:乙方负责供货、运费,甲方负责到厂后的卸车工作。二、招标时间、地点1、招标时间:2025年8月日2、招标地点:中鑫联电商平台三、报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合同条款1、请严格按照招标范围进行报价。2、结算方式:电汇结算3、付款方式:货到付70%,票到付清剩余30%货款。4、合同条款:以附属标准合同文本条款及本次投标单位中标的内容、数量、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准。四、评标方法招标单位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付款方式及技术说明等确定中标单位。原则上采取低价中标,但结合投标内容的技术特性,也可采取性价比高中标的原则。五、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过招标单位备案的合格供应商。新供应商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并经招标单位审核后方可投标:相关的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需有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红章)。2、投标单位必须认可附属合同文本的有关合同条款。3、经招标单位确认的供应商需向招标单位财务交纳投标保证金4.2万元,保证金需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不允许以承兑汇票、支票等形式替代或从已发货物应付款中扣除的方式交纳(特殊情况需投标单位书面申请,经招标单位主管领导审批)。4、招标单位财务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是投标单位进入投标现场的凭据之一。5、投标人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委托证明的人员,上述认可人员需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进入投标现场。6、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通知两天内应回函告知招标主管单位是否参加此次招标。六、其他约定1、保证金退回及扣除(1)投标完毕经领导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出具保证金退回书面申请(加盖红色公章或合同章)后,由投标人签字,招标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请招标办主管领导签字退回。(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①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未进行投标,导致招标无法正常进行的;②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三天内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三天内不签订合同,招标结果作废,并重新组织招标的;③投标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资质不真实的;④投标方恶意串标,影响招标公平性的;⑤投标方以多于一个投标资格参与投标的;⑥招标过程中,恶意影响招标秩序、阻碍招标顺利进行的;⑦为达到中标目的贿赂招标工作人员或与其有关人员的;⑧定标后发现中标单位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2、标书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书)以及与投标有关的往来函电应使用中文书写,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编制,装订成册且加盖骑缝章。(2)整套投标文件(投标书)为电脑打印版,不允许手动更改,投标书需有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章。(3)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招标人拒绝接收未密封的投标文件。(4)投标单位须按照附表的格式提供报价单,标书为招标单位评标的依据,标书报价单要求格式统一,如有特殊情况可做另附说明。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投标单位投标或做废标处理:(1)发现公司员工、中层以上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价皆高出预期,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3)迟到。(4)投标文件(投标书)不符合要求。(5)不认可招标单位出具的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招标:(1)由于个别投标单位原因,参加投标的单位低于5家(特殊情况可以放宽至3家)。(2)因技术变更或技术要求不规范,导致无法继续组织。七、甲乙双方责任1、交(提)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规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运货方式为:汽运,装车费、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由甲方承担。3、交货地点: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4、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在交货地点过磅,以交货地点出具的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计量专用票据为准确认货物数量,未经书面确认的数量视为乙方未交付。八、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沙河驿镇上炉村东河北鑫达集团招标管理中心招标、议标联系方式,其余联系方式无效:157031517771590315456718500017888九、联系人1、联系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沙河驿镇上炉村东2、联系人:杨林13373053679,田佳旺18733336206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宗材料部采购计划按照公司生产作业计划及炼钢厂消耗情况,需采购石油焦增碳剂400(±10%)吨。大宗材料部2026年8月20日国联政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碳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