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招标公告(泰州市经开供热有限公司2026)



【姜堰区】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名称)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84188600005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数据局以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工程泰姜数投备〔2026〕6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经开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_姜堰区

2.3建设内容:
拟敷设DN200供热管网,路线总长约2421.3m(其中:埋地敷设约2353.3m,架空约68m),材质为无缝钢管。管道敷设路径:起点由原已建衡川线DN400管网中干河河西侧埋地管固定节处开三通接引DN200供热管道,沿姜泗路南侧绿化及砼道路埋地施工至加油站东侧为终点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姜堰区梁徐街道,拟敷设DN200供热管网,路线总长约2421.3m(其中:埋地敷设约2353.3m,架空约68m),材质为无缝钢管。管道敷设路径:起点由原已建衡川线DN400管网中干河河西侧埋地管固定节处开三通接引DN200供热管道,沿姜泗路南侧绿化及砼道路埋地施工至加油站东侧为终点。此件不作为开工依据,待依法依规取得相关报建手续、完成市债务办备案后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41886000057001001

梁徐工业园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

拟敷设DN200供热管网,路线总长约2421.3m(其中:埋地敷设约2353.3m,架空约68m),材质为无缝钢管。管道敷设路径:起点由原已建衡川线DN400管网中干河河西侧埋地管固定节处开三通接引DN200供热管道,沿姜泗路南侧绿化及砼道路埋地施工至加油站东侧为终点

921.11

2.7工期:8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或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2级;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3月-2026年07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5(1)、3.3.5(2)、3.3.6的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4.2 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口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口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3月-2026年07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合同。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3%。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在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
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
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分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8日18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泰州市经开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陈庄西路5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楼2007办公室

联系人:

包先生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523-80578988

电话:

0515-69085191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500

传真:

电子邮箱:

284074952@qq.com

邮编:

224000

电子邮箱:

28407495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姜堰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23-88108293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附件:
其他有关规范要求.zip 附件:
招标文件.pdf

目录一、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关于近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提醒的通知三、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净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52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意见和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的意见》和《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1-泰政办发〔2020〕兑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意见和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的意见》和《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狎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I-(此页无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2-(此页无正文)(此件公开发布)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笫五条工程变更按照额度分别由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初步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造成工程投资的增加或者减少。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控制和减少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先批准、后变更。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应急处理后及时补办批准手续。第五条工程变更按照额度分别由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市政府批准。(一)因工程单项变更导致工程投资增加在合同价10%以下-7-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9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理办法》(苏政发〔⒛20〕6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笫二条列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造成工程投资的增加或者减少。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控制和减少工程变更9确需变更的,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先批准、后变更。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应急处理后及时补办批准手续。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市政府批准⊙(一)因工程单项变更导致工程投资增加在合同价10%以下第二条列入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适用-7-且不超概算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1.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1%以下且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审查批准;2.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下且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审查后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3.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下且在200万元以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但不建设单位审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当工程变更增加金额达到合同价10%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政府专题说明原因,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审查。(二)因工程变更导致投资增加超概算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超概算的原因及变更情况等,市财政局对变更增加的金额进行评审,并按照下列规定审批。1.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下但不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2.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但不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但不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4.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者超过原核定概-8-且不超概算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1%以下且在100万元以1。下的,由建设单位审查批准;2.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下且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审查后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下且在200万元以3。上的或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上10%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审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当工程变更增加金额达到合同价10%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政府专题说明原因,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审查。(二)因工程变更导致投资增加超概算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超概算的原因及变更情况等,市财政局对变更增加的金额进行评审,并按照下列规定审批。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下但不超过原核定概1。算⊥O%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5OO万元以下但不上的或工程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5%以上10%以下的,由2。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提请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超过原核定概算10%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审定的变更增加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者超过原核定概4。-8-合同约定追究设计单位责任。算10%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核定的概算限额设计。因设计单位设计质量低劣存在错误、失误、漏项等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设计单位责任。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使用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结果。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造价成果文件不准确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第八条因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过错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过错单位责任。第九条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信用分、不良行为公示等处理。第十条使用单位、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报批工程变更的;(二)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9-算10%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笫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核定的概算限额设计。因设计单位设计质量低劣存在错误、失误、漏项等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笫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使用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结呆。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造价成呆文件不准确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笫八条因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各材料供应商等单位过错造成变更并导致超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过错单位责任。第九条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有本办法笫六条、笫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信用分、不良行为公示等处理⊙第十条使用单位、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四种形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报批工程变更的;(二)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实施工程变更的;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9-(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的;(四)未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工程变更资料的;(五)其他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的行为。第十一条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各阶段造价严格把关。相关责任人员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程变更并导致项目投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资超概算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9日印发-10-(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的;(四)未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工程变更资料的;(五)其他违反工程变更规定的行为。笫十一条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各阶段造价严格把关。相关责任人员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程变更并导致项目投资超概算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笫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不包含本数,“以下”包含本数。笫十三条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太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庐19日印发-10-关于近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提醒的通知招投标各相关主体:近期,我局在招投标行政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投标人因多种情况导致被废标、异议、投诉,现结合实际作如下提醒:1.各单位投标前,应全面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尤其是关于资格条件、奖项、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的条款,避免因粗心失误导致废标。2.《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政府采购工程、线下发包工程等项目的项目经理,也属于有在建工程。投标人明知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而参加投标的,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3.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1-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受聘”并非特指与受聘单位形成劳动关系。4.各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合理设定报价,如出现以畸高畸低的投标报价影响、干扰正常评审的,将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42号)的规定处理。5.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被招标文件明确的曝光台曝光的,若处罚被撤销或处罚期满应及时申请撤销曝光。若处罚未被撤销或处罚期未满仍参加投标的,其行为可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6.投标人应及时对本企业诚信库的资料进行更新、补充及报审,如有相关证书到期顺延的情形,投标人应及时将证明材料,顺延之后的新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因资料更新不及时导致被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分公司经营状况,如分公司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导致评标时被评委判定为废标。投标人因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申请信用修复。8.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当地及泰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我局已发布关于实施《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版)》的补充通知,此文件为《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第四版)》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此文件,并及时申请获得信用分评价。10.投标人要注意招标文件购买、下载时间,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人要密切关注澄清答疑情况,确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人有下列失信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3-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13.招标文件范本中已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的核实报告。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特此通知。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2月1日泰建发〔2021]97号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净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期,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投标人涉嫌弄虚作假,编造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人员职称、资格条件等,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行“三方”承诺。招标人要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投标人资格、质量要求、施工工期、付款方式、评标办法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要依法依规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生-1-失信行为的主动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企业诚信库信息,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经理(总监)有无在建工程、业绩等,并对投标文件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二、强化业绩核查。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要对中标候选人业绩进行核查,凡未核查或虚假核查编造《业绩考察报告》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投标人涉嫌伪造业绩的,招标人应对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实施暂扣,待调查处理结束后再按规定处理。三、加大惩治力度。凡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包括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等失信行为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泰政办发[2019]42号)等规定,给予处罚、公示和列入“黑名单”。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3月25日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1年3月25日印发-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热管网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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