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体检服务招标公告(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莱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6)



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 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9.1万元 最高限价:19.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3.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3.2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注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凭CA数字证书参与投标。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查看。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如潜在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磋商活动;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磋商活动。 售价: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且须派专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查看系统内的通知,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未解释的视为认可评委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的理解。 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 2.根据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规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提供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方式:0535-245293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街88号平济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于瑶 联系方式:0535-225756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瑶          联系电话:0535-2257567 邮    箱:sdhxzbzx@163.com 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发布人: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1日采购需求(城市体检).pdf  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单位: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编制时间:二零二六年八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招标控制价:19.1万元。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包,采购内容为莱州市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预算所属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A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9.1万元其他未列明行业是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城市体检各项工作,精准掌握城市建设发展现状,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拟开展2026年—2027年城市体检项目。按照《山东省城市体检工作指引》2026版县级市标准,完成住房、社区、街区、城区四大维度体检全覆盖,落实8项省级特色指标,完成居民问卷调查,划分限时整改、持续提升两类问题,形成问题、整治、更新资源清单,编制体检报告,成果满足省厅验收要求,支撑本市城市更新项目谋划落地。2、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2.1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在住建部、省住建厅体检指标基础上,细化基础指标体检内容、增加地方特色指标、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和阈值标准等,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特色,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2.2采集体检数据。以政府职能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现场采集数据、购买手机信令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计算分析城市体检指标。2.3满意度调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调查。线上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研系统或问卷星等网络问卷工具,线下以社区或小区为基本单元,现场邀请社区居民参与问卷调查或在小区公告栏张贴问卷调查二维码、在人流量较大位置设置宣传点邀请作答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不同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社会满意度调查结论。2.4编制体检报告。综合各项体检指标分析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根据上级体检时限和质量要求,形成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全面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数据,找准城市建设发展的短板及原因。2.5填报全国城市体检信息数据库。2.6强化成果运用。根据城市体检结果,精确识别城市、街道、社区层面亟待补齐的短板,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促进项目投放更精准,切实将体检成效转化为精致城市建设实效。项目范围项目北至玉海街、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西至218改线。(二)其他要求1、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建成区50%工作量服务成果,至2027年8月30日前提交建成区全部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验收。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4、资格要求: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单位: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单位: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时间:2026年8月(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二)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自行委托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采购项目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9.1万元。(五)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C13010000宗1否(六)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需要,报批安排: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审批。(七)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八)竞争范围:竞争性磋商(九)评审规则: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经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二、合同管理安排:(一)政府采购范本合同(二)定价方式:总价合同。(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见采购需求(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招标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履约验收时间:服务完毕后(3)履约验收方式: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家(4)履约验收程序:按验收管理办法执行(5)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成果,按要求更新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执行考核管理办法(五)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执行国家最新政策;(2)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3)采购失败应对措施:重新组织采购;(4)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执行合同规定;(5)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按合同规定履约。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七月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注意事项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各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磋商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电子标交易大体流程: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版)→同步项目→公布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束→评标。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招标,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第二轮报价步骤:磋商小组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报价结束。电子化交易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自行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并仔细阅读《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1/20210927/123308.html)。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50424/0644cdc8-ce21-4a1a-bc1f-8df5cb062f63.html)进行学习。5、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交资料,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环节。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一切后果。7、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电话畅通,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供应商未及时在线给出响应回复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请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9、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10、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于瑶联系电话:0535-2257567谢谢合作!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章报价单位须知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报价单位参加。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包,为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预算所属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A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19.1万元其他未列明行业是二、有关要求:1、资格要求: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后提交全部服务成果,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3、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建成区50%工作量服务成果,至2027年8月30日前提交建成区全部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验收。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三、有关说明: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风险费、安全生产费、规费、服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专家评审、会议、差旅费、运杂、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注册登记等质保及免费维保期内的全部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招标代理费和一定的风险,报价时综合考虑。2、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采购清单对应的服务内容的所有内容,服务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及标准并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应负责验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聘请专家费、权威部门检测费等)。4、不论任何原因采购人有权对服务的内容和数量进行增减,成交单价不变,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服从。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的控制价为19.1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7、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8、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进行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招标代理服务费打款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恒丰银行莱州支行文昌北路分理处,户名: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号:853545060122700745,咨询电话:0535-2257567。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合同金额(万元)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100以下1.0%1.5%1.5%100~5000.7%1.1%0.8%500~10000.55%0.8%0.45%1000~50000.35%0.5%0.25%5000~100000.2%0.25%0.1%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10、报价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0.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价单位信用记录;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磋商截止时间;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单位,不得参与采购活动;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采购议程安排:4.1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3磋商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注:因报价单位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6、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7、联系方式7.1采购人:采购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联系人:郑伟联系方式:0535-2452930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街88号平济大厦6楼联系人:于瑶联系电话:0535-2257567邮箱:sdhxzbzx@163.com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招标项目说明本项目为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共1个包,投标单位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二、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城市体检各项工作,精准掌握城市建设发展现状,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拟开展2026年—2027年城市体检项目。按照《山东省城市体检工作指引》2026版县级市标准,完成住房、社区、街区、城区四大维度体检全覆盖,落实8项省级特色指标,完成居民问卷调查,划分限时整改、持续提升两类问题,形成问题、整治、更新资源清单,编制体检报告,成果满足省厅验收要求,支撑本市城市更新项目谋划落地。2、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2.1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在住建部、省住建厅体检指标基础上,细化基础指标体检内容、增加地方特色指标、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和阈值标准等,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特色,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2.2采集体检数据。以政府职能部门统计数据,以及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现场采集数据、购买手机信令数据、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库,计算分析城市体检指标。2.3满意度调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调查。线上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研系统或问卷星等网络问卷工具,线下以社区或小区为基本单元,现场邀请社区居民参与问卷调查或在小区公告栏张贴问卷调查二维码、在人流量较大位置设置宣传点邀请作答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不同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社会满意度调查结论。2.4编制体检报告。综合各项体检指标分析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根据上级体检时限和质量要求,形成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全面客观分析评价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数据,找准城市建设发展的短板及原因。2.5填报全国城市体检信息数据库。2.6强化成果运用。根据城市体检结果,精确识别城市、街道、社区层面亟待补齐的短板,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促进项目投放更精准,切实将体检成效转化为精致城市建设实效。项目范围项目北至玉海街、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西至218改线。三、知识产权1、报价单位一旦成交,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报价单位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报价单位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报价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其他1、本项目报价单位必须完成所有相关项目的服务工作,提供所有成果所需的材料等附材,要求达到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2、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及后期专家评审等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是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报价单位在实施时须满足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4、提交成果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6、成交人在服务期限内,相关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或在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服务期限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人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7、成交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成果报告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8、成交人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采购人未公开的和服务内容相关的技术内容和经营信息,均应遵守保密条例。第三章报价单位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3“报价单位”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4“成交单位”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相关的工程建设、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报价单位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8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3.10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4.其它4.1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单位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成交与否,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单位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4.3无论结果如何,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报价单位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报价单位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下载磋商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提出疑问(逾期提问的不予回复)。代理机构将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予以答复,潜在供应商自行查看并下载。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时间,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变更公告。7.3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4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获得报名供应商信息,不能主动联系供应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查看磋商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及要求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报价被拒绝。8.2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请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系统拒收。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外文资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响应文件主要由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及样品(若有)组成。11.响应文件格式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1/20210927/123308.html)11.2供应商应于开标结束后提供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PDF格式投标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dhxzbzx@163.com(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和PDF格式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11.3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磋商报价12.1本次磋商报价共计两轮报价:首轮报价和最终报价。首轮报价和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项目经评审的控制价,如高于经评审的控制价,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12.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12.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报价。12.4评审时,开标时,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报价无效。12.5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否决投标处理。13.报价单位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供应商须按本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如实填报。14.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14.3本项目投标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标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扫描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并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未按规定上传导致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单位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报价单位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实行电子标,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授权代表签字可以通过线下签字后扫描上传,也可以鼠标签字上传)。若无电子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具体操作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学习。D响应文件的提交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3日9: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19.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2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E报价、磋商、成交22、报价22.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的;(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5)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的;(6)成果提交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8)未按规定报价,未按要求列出详细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且无法通过修改、补充达到磋商文件的要求,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9)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应计取的费用未计取或不可竞争费用未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计取的;(12)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13)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14)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5)首轮报价函内容不完整的;(1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做无效报价或废标处理,不允许通过修正而使其磋商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报价。22.2磋商小组将允许报价单位修改其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单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3)供应商串通报价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6)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3.2磋商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等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主要负责人或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要求采取选择性方式确认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24.磋商原则24.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产品;24.2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3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4.4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5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4.6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24.7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8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将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25.9执行绿色建材政策:项目的采购文件明确要求,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属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必选类”的建材产品,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建材。对于“可选类”建材,选用种类不低于项目所涉建材种类总数的40%。25.10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不得以注册地、所在地等为由限制或排斥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参与竞争。25.磋商程序25.1采购磋商在邀请函规定的地点进行。25.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26.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6.2.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单位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单位平等的磋商机会。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改动的前提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高于首轮报价的价格将不被接受。2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内容评分标准价格部分价格得分,满分分值10分,计算项满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的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技术部分满分63分项目理解认识,满分10分,独立评分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的理解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独立评价:1.对项目目标的理解;2.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满分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的,得0分。项目服务方案,满分20分,独立评分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的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独立评价:1.提供工作对接方案;2.提供数据收集分析服务方案,包括数据收集流程、数据来源分析、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等;3.提供满意度调查服务方案,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4.提供年度城市体检报告编制方案,对指标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与评价。满分20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可的,得0分。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满分8分,独立评分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独立评价:1.进度计划与安排;2.进度保证措施。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的,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2分,独立评分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独立评价:1.质量保障体系;2.质量保障措施;3.保密管理措施;满分12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的,得0分。项目重难点把握,满分5分,独立评分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分析情况进行评审,根据重难点分析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解决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本项满分5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处缺陷或相对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无描述不得分。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满分8分,独立评分项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分两项进行独立评分:A.服务承诺;B.合理化建议。满分8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4分)。商务部分满分17分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情况,满分分值16分,统一评分项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只能为一人)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3、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城乡规划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由本单位缴纳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连续不少于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扫描件(须体现人员明细,必须为在职人员,不接受离退休返聘人员)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类似业绩评价,满分分值1分,统一评分项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指城市体检、城市更新方案、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类项目),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备注:①有效业绩须同时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经审查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②本项由评委统一评价打分。节能环保加分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价格分总分值×4%;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技术分总分值×4%;(须提供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当前页复印件,并清楚标明所报产品;②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③计算节能产品加分时,不包括“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加分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价格分总分值×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技术分总分值×4%。(须提供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当前页复印件,并清楚标明所报产品;②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1、评委打分采用实名制。各报价人的最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评委打分+节能环保加分。2、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均以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3、计算过程及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4、除节能环保加分外,评委打分为评委独立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5、磋商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评审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磋商小组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委会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注:(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在评审时不予加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26.评审纪律26.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报价单位或与报价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6.2在评审过程中,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26.3在评审过程中,报价单位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后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26.4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报价单位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报价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报价单位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报价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报价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5报价单位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报价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报价单位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7.成交27.1成交标准27.1.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项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27.1.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报价单位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27.2成交通知书27.2.1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2.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报价单位通知未成交结果,并在公布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7.2.4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27.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27.4签订合同27.4.1成交人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并于合同签订的两日内送交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纸质合同,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电子版合同。27.4.2如成交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27.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28.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每包成交金额进行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打款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恒丰银行莱州支行文昌北路分理处,户名: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号:853545060122700745,咨询电话:0535-2257567。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合同金额(万元)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100以下1.0%1.5%1.5%100~5000.7%1.1%0.8%500~10000.55%0.8%0.45%1000~50000.35%0.5%0.25%5000~100000.2%0.25%0.1%F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质疑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9.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至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注: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无法确定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故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29.3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重复质疑和投诉。质疑函和投诉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范本要求准备。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只能对其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与质疑事项存在明确利害关系;(3)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9.5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并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函副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照原件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质疑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加盖公章)。代理人应当提交质疑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29.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须持有效的书面质疑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当面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渠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质疑函,恕不接受邮件、快递等方式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且审查合格后办理签收手续。(2)联系方式:于瑶,联系电话:0535-2257567,邮编261400,地点:莱州市光州西街88号平济大厦6楼。29.7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给予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后,视为质疑人未依法进行质疑。(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4)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5)采购文件已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约定;(6)未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送达书面质疑的;(7)质疑函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9.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认为质疑事项涉及其他当事人的,相关当事人应予以配合,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2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相关供应商。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9.11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供应商可通过该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home)”,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技术服务电话:968123转4。30.投诉30.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2投诉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1解释权3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单位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由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B包成交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乙方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2)竞争性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双方签订以上各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二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第三条乙方提交的服务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说明、技术指标等,并应附有此类服务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等现行相关规定及标准。第四条合同总金额(含税)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第六条成果提交时间: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2)委托乙方的服务应达到甲方的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2、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成果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合格。(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6)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成果验收审批前,如果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有新的要求,乙方负责对成果进行相应调整。直至成果文件获得批准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相关评审费用由乙方负责。(8)接受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9)乙方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征求甲方同意。(10)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乙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项目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导致甲方被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替代方案、承担诉讼费用等,并按索赔金额20%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所有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转让或将评估成果用于学术发表、案例宣传等非甲方授权用途。乙方如违反本条款,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乙方未声明使用的自有知识产权视为向甲方作出的永久免费使用许可。4、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保证该知识产权处于授权使用过程中。乙方使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须在成果交付时同步办理永久使用权转让登记,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服务期限顺延,且不额外支付费用。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或者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乙方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但是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不支付合同款项;成果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延迟超过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3、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拒不采取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费用无条件退还,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此造成甲方另行发包他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工的话,乙方对于非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迟延交付也要按照本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服务单位,且甲方解除合同后重新采购的价格差额由乙方全额赔偿。(1)因乙方过错造成在管理中出现重大事故;(2)乙方不服从甲方正常监督管理的。(3)乙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挂靠、转包、分包。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响应文件约定配备技术人员或乙方派驻技术力量无法胜任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人员和充实技术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人员或充实技术力量,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成果、资料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严格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合同款。乙方提交成果后十日内,退回全部原始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资料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追究其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8、如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双方产生经诉讼或者仲裁程序解决的争议,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进行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乙方出具虚假评估数据或隐瞒重大风险点的,除全额返还合同价款外,另按造成损失的三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二条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报价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附件一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全面研究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为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报价详见首轮报价一览表。2、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3、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4、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磋商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5、本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6、我们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8、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等,遵守贵方有关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本首轮报价函须后附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首轮报价函内容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首轮报价函附件:信用信息报告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报价单位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附件,报价单位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1、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报价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采购人审核后备案。3、信用信息报告使用依据: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规章制度文件执行。注: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或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显示报价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二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内容1总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2成果提交时间3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认可4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服务范围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项13合计(元)备注:本费用为全费用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专家评审费、鉴定勘察、检测费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清单(若无此类产品,则不需填写)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产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节能产品价格合计(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表格后附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若不按要求填写本表,将不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若无此类产品,则不需填写)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3...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注: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2、表格后附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偏离情况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偏离情况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即使供应商在货物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供货安装调试期、质保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附件五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双面)供应商全称(公章):年月日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磋商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反双面)。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授权书如有多页,每页均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单位公章。附件六报价信誉承诺书1、就我公司成交的项目,我方郑重声明完全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并参与投标活动,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2、我公司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证书、证明均为合法有效的证件,授权代表和项目管理成员均为我公司的从业人员,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和按期交纳养老保险费。3、我公司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成交不仅被视为投标无效,而且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莱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成交单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成交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成交单位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谈判;(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报价单位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4)成交单位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报价单位;(5)报价单位串通报价;(6)成交单位向采购人、用户、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7)以他人名义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8)成交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我方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报价。报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手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详见格式7.2);4.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开标前半年银行开具的证明文件即可,是否针对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做要求);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1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可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1),不再提供其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供应商按5.5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开标前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5.3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5.5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或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如未产生不需要缴纳,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响应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供应商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按照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执行);7、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单位和监狱企业不用提供声明函)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9、其他根据前面的资质要求确定。须知1.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1.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1.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1.4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1.5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1.6以上文件须在有效期内。1.7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均为系统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他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8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均以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1.9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资料项,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7.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7.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八资格审查资料7.1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报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机构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说明:以上报价单位所填报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一经采购单位查实有没到的情况,将作出相应的处罚。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项目工程担任职务注册证书名称注册证书等级职称证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概况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130项目名称:莱州市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金额:19.1万元最高限价:19.1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注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后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凭CA数字证书参与投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查看。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如潜在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磋商活动;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磋商活动。售价:0元/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且须派专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及时查看系统内的通知,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未解释的视为认可评委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的理解。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五、开启1.时间: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2.根据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规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提供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3.其他详见采购文件。3.其他详见采购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1.采购人: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莱州市文昌南路550号联系人:郑伟联系方式:0535-245293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2.名称: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街88号平济大厦6楼项目联系人:于瑶联系方式:0535-22575673.项目联系方式3.联系人:于瑶联系电话:0535-2257567邮箱:sdhxzbzx@163.com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技术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发布人:山东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年8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体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