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空招标公告(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



(2026)苏0924破3号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的申请,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4日作出(2025)苏0924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威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4月7日作出(2026)苏0924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华威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华威公司主要从事LED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推广、销售、安装、维修。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维护和盘活华威公司的核心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经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向社会公众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威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产情况
华威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延俊,现住所地位于射阳县合德镇机场路合兴工业园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郭延俊占股100%。经营范围为:LED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推广;LED光伏产品研发;空白标牌制作(不含印刷)、销售、安装、维修;纺织品、纱线制造、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棉籽(不含棉种)销售;灯杆、灯具、其它LED照明电器及配件、农业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压碾机、服装及其它纺织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工器材、钢材及其它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亮化工程施工(承装电力设施除外);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威公司名下主要财产情况:
(一)不动产:位于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三组(机场路)的工业用地和五幢工业厂房。其中,不动产单元号:320924019020GB00001F00010001,宗地面积4664.6㎡,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3年7月28日。五幢厂房产权证号分别为: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2号,建筑面积590.89㎡,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3号,建筑面积1137.33㎡,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4号,建筑面积564㎡,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5号,建筑面积769㎡,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6号,建筑面积303㎡,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
特别说明事项:上述不动产已对外租赁,租赁户进行了添附,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华威公司实际租赁状况,投资人竟买成功后自行与租户进行协商,是否续租或解除合同。
(二)车辆:华威公司名下有2辆小型汽车,车牌为苏JN5858、苏JP0008均已被查封。
(三)机械设备:华威公司现有后整理设备、行车、配电系统等机械设备20台(套)。
上述设备存放在射阳县宏顺织造有限公司内,由投资人在竟买成功后自行取回。
(四)附属设施:围墙、水泥路面、厕所。
(五)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30年6月16日。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意向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引入资金、修补企业信誉、化解企业僵局、恢复生产经营,形成重整方案,统筹推进破产重整,依法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4.若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报名时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牵头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的牵头人须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可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前述条件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不必然选中。
四、重整投资范围
华威公司的重整资产范围包括土地、房产、相关设备、附属设施、排污许可证资质。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对华威公司有投资意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18:00前。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报名纸质材料盖章原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管理人有权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拒收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延长报名期限。
1.报名表;
2.主体资格材料: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
3.报名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机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荣誉及资质、参与投资的优势及特点等信息;
4.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成员就组件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该等协议或说明文件应明确联合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招募,并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5.《保密承诺函》;
6.管理人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除上述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名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报名人在***门备案的公章和骑缝章。报名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在收到完整的报名材料后,应及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公司有权决定不予接受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并再次提交报名材料。
(三)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开展尽调事宜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即向资产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出具缴纳尽调保证金的通知书,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未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其委托的中介结构及其经办人员签署《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应尽调资料、尽调期限截至2025年9月2日18:00。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四)投资底价、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在尽调截止前应提交投资方案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盖章原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投资款支付的期限等。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将按照不低于华威公司重整资产评估价格的75%作为重整投资权益的招募底价,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告出价不得低于管理人设立的底价,价高者得。
参加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后可撤回报名;在尽调期截止前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撤回报名。管理人将于撤回报名或视为撤回报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时交纳投资保证金20万元,由前期交纳的尽调保证金20万元直接转为投资保证金。
(五)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
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竞争性比选,确定最终投资人。遴选标准和程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遴选时间和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签署投资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之前提供的投资方案与意向投资人签订相应《投资协议》,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20万元在《投资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再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入围后续评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地点: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7-9号(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中华13601419877(微信同号)、杨银秋17849996688(微信同号)。电子邮箱:1104440256@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次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预重整期间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2.本招募公告是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华威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请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未必能够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招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华威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本次招募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接受人民法院监督。
7.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机构参与。

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
1.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保密承诺函

附件

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含附件).pdf

根据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的申请,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4日作出(2025)苏0924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威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4月7日作出(2026)苏0924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华威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华威公司主要从事LED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推广、销售、安装、维修。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维护和盘活华威公司的核心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经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向社会公众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华威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财产情况华威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延俊,现住所地位于射阳县合德镇机场路合兴工业园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郭延俊占股100%。经营范围为:LED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推广;LED光伏产品研发;空白标牌制作(不含印刷)、销售、安装、维修;纺织品、纱线制造、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棉籽(不含棉种)销售;灯杆、灯具、其它LED照明电器及配件、农业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压碾机、服装及其它纺织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工器材、钢材及其它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亮化工程施工(承装电力设施除外);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1-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威公司名下主要财产情况:(一)不动产:位于射阳县合德镇罾塘居委会三组(机场路)的工业用地和五幢工业厂房。其中,不动产单元号:320924019020GB00001F00010001,宗地面积4664.6㎡,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3年7月28日。五幢厂房产权证号分别为: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2号,建筑面积590.89㎡,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3号,建筑面积1137.33㎡,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4号,建筑面积564㎡,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5号,建筑面积769㎡,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射房权证合德字第20110236号,建筑面积303㎡,登记时间,2011年8月5日。特别说明事项:上述不动产已对外租赁,租赁户进行了添附,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华威公司实际租赁状况,投资人竟买成功后自行与租户进行协商,是否续租或解除合同。(二)车辆:华威公司名下有2辆小型汽车,车牌为苏JN5858、苏JP0008均已被查封。(三)机械设备:华威公司现有后整理设备、行车、配电系统等机械设备20台(套)。上述设备存放在射阳县宏顺织造有限公司内,由投资人在竟买成功后自行取回。(四)附属设施:围墙、水泥路面、厕所。(五)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30年6月16日。二、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借助意向投资人在产业、财务等方面-2-的优势,帮助引入资金、修补企业信誉、化解企业僵局、恢复生产经营,形成重整方案,统筹推进破产重整,依法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三、意向投资人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本次招募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4.若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要求;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报名时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牵头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的牵头人须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牵头人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可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前述条件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符合该条件的投资人不必然选中。四、重整投资范围华威公司的重整资产范围包括土地、房产、相关设备、附属设施、排污许可证资质。五、招募流程(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对华威公司有投资意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期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18:00前。报名时需将以-3-下资料提交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报名纸质材料盖章原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管理人有权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拒收报名期限届满后的报名材料或延长报名期限。1.报名表;2.主体资格材料: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信息;3.报名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机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资产负债、荣誉及资质、参与投资的优势及特点等信息;4.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成员就组件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该等协议或说明文件应明确联合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招募,并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5.《保密承诺函》;6.管理人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除上述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名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报名人在***门备案的公章和骑缝章。报名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二)资格审查管理人将在收到完整的报名材料后,应及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公司有权决定不予接受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4-要求补正并再次提交报名材料。(三)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开展尽调事宜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即向资产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出具缴纳尽调保证金的通知书,意向投资人须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未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其委托的中介结构及其经办人员签署《保密承诺函》。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应尽调资料、尽调期限截至2025年9月2日18:00。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四)投资底价、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在尽调截止前应提交投资方案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材料盖章原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投资方案中应明确投资的金额,投资款支付的期限等。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管理人将按照不低于华威公司重整资产评估价格的75%作为重整投资权益的招募底价,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报告出价不得低于管理人设立的底价,价高者得。参加尽调的意向投资人在尽调后可撤回报名;在尽调期截止前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撤回报名。管理人将于撤回报名或视为撤回报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时交纳投资保证金20万元,由前期交纳的尽调保证金20万元直接转为投资保证金。(五)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5-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竞争性比选,确定最终投资人。遴选标准和程序由管理人另行确定,遴选时间和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六)签署投资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最终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之前提供的投资方案与意向投资人签订相应《投资协议》,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前期缴纳的投资保证金20万元在《投资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再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入围后续评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本金。(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现场咨询地点: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7-9号(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中华13601419877(微信同号)、杨银秋17849996688(微信同号)。电子邮箱:1104440256@qq.com六、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次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预重整期间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2.本招募公告是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华威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请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3.本招募公告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未必能够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招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即视为-6-同意按华威公司现状进行投资。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5.本次招募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6.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接受人民法院监督。7.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机构参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附:1.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保密承诺函-7-企业名称单一投资者联合体(如适用)(请列明各成员全称):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情况等;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资,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投资意向(包括意向投资范围,联合体应分别说明各成员的意向投资范围)通讯方式(联合体应填写授权提交人的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退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者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意向投资者(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8-兹证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担任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意向重整投资者(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公司营业执照(盖章)。-9-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委托人就本单位参与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意向重整投资者招募和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和遴选”),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1.向管理人报名参加本次招募和遴选,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参与评审并发表意见。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3.处理与本次招募和遴选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特此授权。意向重整投资者/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年月日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10-附件4致: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我单位拟参与贵方开展的江苏华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招募重整投资者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鉴于我单位有可能在参与本项目的过程中接触或使用标的公司的保密信息(具体定义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就保守保密信息相关事宜做出如下承诺:一、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信息系指贵方、标的公司及其代表、顾问、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关联企业、审计师、评估师、任何代理人、任何其他独立承包商为本项目之目的向我单位提供的有关标的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集团内部公司、有业务或合同关系的任何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技术、人事、经营、管理、投资、合规等方面的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报告,以及围绕本项目进行的谈判磋商、文件签署等任何信息(“保密信息”),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一)无论依附于何种载体的有关标的公司的文件资料,包括基本情况、股东、股权、资产情况、报表等;(二)标的公司任何时期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与任何第三方的合作情况;(三)标的公司专项业务资料中涉及的任何其他各方的情况;(四)相关上级或行业主管机关的意见、批件或批示内容的部分或全部;(五)贵方和我单位就本项目相关事宜签署的文件内容及进行磋商的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开出的条件、已经达成的协议和目前尚存的分歧等。-11-二、保密义务(一)我单位应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未经贵方书面许可,如我单位将该等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则该行为将被视为我单位违反保密义务。我单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顾问及代理均应遵守本函的规定,如其违反本函之任何承诺,由我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二)未经贵方事先书面同意,我单位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期间,或因任何原因不再参与本项目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实体,也不得为其自身利益或为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三)我单位可向其为本项目而聘请的顾问的代表和可能与我单位联合投资的企业的代表披露保密信息,本单位将要求该等代表同意接受与本函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四)我单位应立即将其已知晓的任何自然人、企业对保密信息的不当使用或滥用书面通知贵方。三、保密期限本承诺函项下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3年内。在前述期限内,本承诺函不因我单位和贵方的合作关系的终止或中断而失效。四、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一)我单位如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贵方或标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贵方或标的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二)贵方或标的公司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函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对该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均不妨碍其他权利或继续行使其权利。五、除外信息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我单位对于相应的保密信息不再受本保密承诺函的约束,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贵方书面许可我单位向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12-息;(二)自本保密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任何时候,并非由于我单位自身原因,该等保密信息已经进入公知领域;(三)我单位可以提供令贵方满意并信服的证明,显示在我单位向第三方披露前第三方已经知晓了该等保密信息;(四)在没有违反任何双方之间任何协议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的前提下从第三方合法获取了该等保密信息;(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之规定应当予以披露;(六)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判决、决定或通知等应当予以披露;(七)双方共同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况。六、通知如果我单位确定其需要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要求其披露保密信息,我单位应当立即将该情况通知贵方。七、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和返还义务贵方披露给我单位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本中包含的信息以及储存在计算机软件中的信息)属于贵方所有。如果我单位因任何原因不再就本项目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单位经贵方要求,应立即提交贵方所提供的,并由我单位所占有的全部保密信息,包括其全部副本和复制件,或者确认相关信息已经销毁。八、生效本保密承诺函自我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公章):年月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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