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招标公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2026)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THWL-FW-LB-JZTP-0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 采购人为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 (以下简称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
套
1
2.2有关响应要求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
2.5估算价编制依据:按照决策要求,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费用含税最高限价:25万元,数量1套。
2.6 项目不划分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3.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企业目录(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铁采购平台等,附截图),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具有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生产单位授权代理资质。
3.5.近两年承接不少于2项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销售业绩(附合同等截图),并提供使用良好证明。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供应商须现场勘察确认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的性能、使用场景及转运要求等须符合采购人场地及检修作业的实际使用需求,现场勘察证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的设备物资运输车辆长度、规格应符合柳州机保段厂区道路通行及安装卸货等要求。
3.8.报价申请文件或资质不全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交的报价申请文件内容存在虚假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9.22.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一年内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9.3.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 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9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https://cg.95306.cn/ (国铁采购平台)自行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通过 https://cg.95306.cn/ (国铁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4.2所有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入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或项目谈判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请于2026年8月2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疑问递交至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或疑问后3日内予以书面回复。
4.3请于2026年9月1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0时30分之前,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交代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4供应商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按照规定时间递交到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
4.5未按要求报名和递交报价文件者,报价无效。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9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 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谈判时间为2026 年9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评标室。
6.
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蓝工(现场勘察),联系电话:15577736806;
采购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3977219952;
邮 箱:lbdzhwz02@163.com;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
邮编:54500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
日期:2026年8月25日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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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6-THWL-FW-LB-JZTP-04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2026年8月2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1.采购条件1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3.供应商资格要求14.采购文件的获取25.报价文件的递交26.联系方式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总则11附件一:开启记录表2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4附件四:成交通知书25附件五:确认通知26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承揽合同30第五章技术要求41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44目录45一、报价函46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8三、授权委托书49四、报价表50五、资格审查资料52六、技术支持资料57七、相关服务计划58八、其他材料59九、谈判承诺表60附表1谈判承诺表60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2026-THWL-FW-LB-JZTP-041)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采购人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以下简称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套12.2有关响应要求及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内完成。2.4服务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2.5估算价编制依据:按照决策要求,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费用含税最高限价:25万元,数量1套。2.6项目不划分包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3.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企业目录(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铁采购平台等,附截图),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4.具有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生产单位授权代理资质。3.5.近两年承接不少于2项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销售业绩(附合同等截图),并提供使用良好证明。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供应商须现场勘察确认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的性能、使用场景及转运要求等须符合采购人场地及检修作业的实际使用需求,现场勘察证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的设备物资运输车辆长度、规格应符合柳州机保段厂区道路通行及安装卸货等要求。3.8.报价申请文件或资质不全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提交的报价申请文件内容存在虚假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9.1.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3.9.22.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一年内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3.9.3.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自行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未通过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4.2所有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入对本项目技术要求或项目谈判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请于2026年8月28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或疑问递交至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或疑问后3日内予以书面回复。4.3请于2026年9月1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0时30分之前,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交代落地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4.4供应商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密封,按照规定时间递交到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4.5未按要求报名和递交报价文件者,报价无效。5.报价文件的递交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3谈判时间为2026年9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中铁特货柳州机保段综合办(物资)评标室。6.联系方式技术联系人:蓝工(现场勘察),联系电话:15577736806;采购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13977219952;邮箱:lbdzhwz02@163.com;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邮编:5450072026年8月2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2采购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1.1.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项目2026-THWL-FW-LB-JZTP-0411.2.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段成本列支1.3.1维护范围/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1.3.3交货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院内1.4.1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3 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4)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果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履约保证金;(5) /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6)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② 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 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④ / 1.9.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供应商在谈判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无形式:无1.9.3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PDF文档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现场勘察确认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的性能、使用场景及转运要求等须符合采购人场地及检修作业的实际使用需求,现场勘察证明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的设备物资运输车辆长度、规格应符合柳州机保段厂区道路通行及安装卸货等要求。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无特殊要求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形式:PDF文档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时间:发出澄清请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形式:PDF文档3.1.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7)供应商自行确定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最高限价无有,最高含税限价: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费用含税最高限价:25万元,数量1套。3.2.4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报价有效期/3.4.1谈判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不要求要求,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账户名称:开 户 行:账 号:银行保函。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一起递交。其他形式:3.4.2谈判保证金其他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2)成交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3.5(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具有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生产单位授权代理资质。注: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资质证书应附在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之后,代理经销商报价且对制造商有资质要求的还应同时附上制造商的资质。3.5(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5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方式之一作为财务证明资料。3.5(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格式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 2024至2025年,近两年承接不少于2项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制造、大修或销售业绩(附合同等截图),并提供使用良好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要求:/3.5(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企业目录(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铁采购平台等,附截图),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5(5)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近年是指: 至 年。2.制造商授权书不适用适用3.其他:注:上述材料提供的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无3.6.2响应方案数量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供应商可提出多个响应方案3.7.3(A)(2)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报价文件副本份数:1提交电子版文件的形式:无其他要求:无3.7.3(A)(3)报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胶封成册,不可拆分。3.7.3(B)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4.1.2封套需写明的内容(1)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文件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公章;(2)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物资名称。4.1.4其他提交和密封要求无有具体为:4.2.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 10时30分4.2.2(A)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综合办公室(物资)4.2.3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否是开启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9月1日10时30分开启地点:柳州市柳南区南竹路西一巷300号6.1.1采购小组的组建6.3.1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谈判轮次:本项目共进行 轮谈判(注:一般不超过3轮)采购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谈判顺序:随机6.3.3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允许不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其最终报价为未准时参加轮次的上一个轮次的报价。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是否7.3成交结果公示公示媒介:https://cg.95306.cn/公示期限: 3 日其他应公示的内容:无7.4.1成交供应商数量(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成交供应商数量1.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2.采购人将与所有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并根据实际采购需要首先向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如果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采购订单或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不能按照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约定交货,采购人可以按成交供应商排序依次下达采购订单或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3.其他确定方式:(各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确定方式)7.5发布成交公告公告媒介:https://cg.95306.cn/其他应公告的内容:无7.6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不要求7.7.4签约合同价按谈判结果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否是,具体要求:11其他事项供应商参与铁路物资采购活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物资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入围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适用于建设物资)(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对于需要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支付主体及方式和标准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非采购文件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谈判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1.11.3报价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报价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报价将被否决。1.11.5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报价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要求;(6)报价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或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或通知。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分项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技术资料;(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谈判保证金。3.2报价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报价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3.4谈判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提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3.4.2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可以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1银行保函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支行以上机构(含支行)出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且在报价有效期内连续有效。3.4.2.2汇款以汇款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出,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保证金收据。3.4.3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5)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一章报价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3.6响应方案3.6.1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6.3报价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报价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报价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采购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7报价文件的编制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供货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报价函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报价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报价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1.4如有其他具体提交和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报价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4.2.2(A)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报价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报价文件的开启5.1(A)开启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地点开启报价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情况确定是否公开开启报价文件,选择公开开启报价文件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5.2(A)开启程序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开启报价文件并记录在案。5.3(A)开启报价文件的补救措施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B)开启报价文件的补救措施5.3.1开启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5.3.2因国铁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打印并递交国铁采购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启的中止开启,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启报价文件:(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谈判和评审6.1采购小组6.1.1采购人将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采购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初步评审6.2.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报价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2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6.2.3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6.3谈判6.3.1采购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6.3.2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6.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6.4递交补充报价文件6.4.1在谈判过程中,采购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釆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釆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4.2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报价文件与首次递交的报价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报价文件内容为准。6.4.3采购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报价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报价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告知。6.5递交最终报价采购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采购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采购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6.6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7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6.7.1采购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7.2评审完成后,采购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6.7.3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7.合同授予7.1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查釆购人可对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采购人认为核查结果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7.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成交候选人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7.3成交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7.4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通知书。7.4.1成交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5发布成交公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釆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7.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7.7签订合同/框架采购协议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时为“框架采购协议书”)。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2.4项确定签约合同价。7.8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供应商、公示并公告。8.异议和投诉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谈判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釆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釆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10.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启记录表开启记录表项目名称:开启地点:项目编号: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包件号供应商密封情况谈判保证金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采购的采购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国铁采购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采购小组组长:(签字)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采购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名称):(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于年月日按照(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进行后,经评审,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的成交单位。成交价(含税):元。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采购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最终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程序3.1.1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报价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报价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3.1.2报价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报价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1.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报价文件(即报价文件不满足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购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3.1.4在评审过程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评审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草案,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2详细评审3.2.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3.2.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2.3采购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或其报价数量明显大于其生产供货能力的,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2.4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最终报价修正的其他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5偏差的处置程序(1)供应商应向采购小组做商务、技术陈述,对采购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差异的内容和原因作出说明。经过谈判,采购小组须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偏差及谈判过程中供应商的书面承诺逐条作出是否接受的结论,并作为评审报告的附件。(2)导致报价文件无效的重大偏差,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6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采购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成交候选人4.2.1排序要求及数量。采购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4.2.2最大成交能力评定。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3评审报告注意事项4.3.1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采购小组应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采购人。4.3.2评审报告应当由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3.3否决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采购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指明引用采购文件中具体否决报价的条款号及内容,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否决条款。4.3.4评审报告至少包括项目概况、评审过程描述、评审结果等。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格式为参考,以执行部门签订合同为准承揽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甲方(定作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乙方(承揽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本合同适用于铁路企业作为定作人,进行加工、定作、设备维修、检修、改造、复制、测试、检验等事项。2.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第二条“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条款。3.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加工承揽事项,请填写“/”。4.若合同双方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则“争议解决”应选择第3种方式,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5.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可在“其他约定”条款处填写,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6.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协议》的,应协商签订后作为本合同附件。7.合同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增减的,签订时应进行更新或增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承揽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不含税)合计(不含税)税率(%)增值税(元)价税合计完成时间备注第二条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第三条承揽方式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乙方将其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共同向甲方负责。第四条材料的提供(一)完成本合同承揽工作所使用的材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所使用的材料清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于收到材料之日起日内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涉及设备修理时,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2.乙方提供材料。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所使用的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应当列明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商、产地和价格等。甲方对所使用的材料享有检验权和选择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清单有异议时应当及时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异议后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3.其他方式:。(二)交提货方式和地点:由将全部标的物运送至,由乙方开展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完成后,由将全部标的物运送至,由负责安装调试。承揽工作完成前,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及安全风险由乙方负责。(三)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承揽工作开始前,由方负责全部标的物的包装及运费,承揽业务完成后,由方负责全部标的物的包装及运费。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企业标准对承揽工作涉及材料、设备进行包装、运输,确保材料、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承揽工作完成后,负责将更换下的旧配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以上所产生全部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质量保证期限及质保金对于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大写元整(小写:元),质保期满且质量无问题,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值税)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税元,税率为%,增值税元。(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合法有效的与甲方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日内以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含增值税)的%(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增值税元),剩余%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日内,甲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乙方。甲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三)账户信息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四)发票约定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第七条提供技术资料的方式技术资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提供:(一)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应当于交付工作成果时连同技术资料、图纸等一并返还甲方。乙方承揽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二)由乙方提供。甲方有权查阅、了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三)其他方式:。甲乙双方对各自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二)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后日内进行整改。(三)应当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技术资料,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四)有权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修复或重做等。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三)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接受甲方变更意见或建议,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交付。(五)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技术资料等物品;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技术信息。(六)对其工作人员承揽期间的安全负责。(七)乙方不享有对本合同项下材料和工作成果的留置权。(八)因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伤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九)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乙方向公司投保。□不投保第十条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一条工作成果验收及交付(一)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二)验收中,双方对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检测、检验数据等报告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报告,并负有证明质量符合约定的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完成工作成果后应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且认为符合验收条件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在乙方所在地验收的,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将工作成果交付甲方。(四)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乙方对其修竣配件应付的质量责任。(五)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及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标准为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以外,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无偿进行返修或重做。标的物经两次返修或重做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返还,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若承揽材料为甲方提供,乙方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擅自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七)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三)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第十四条保密条款(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六条通知(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等的送达地址: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手机号码: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第十七条争议解决(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者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二)合同所有附件、图纸、图表、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书面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四)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五)乙方应当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甲方的场地内进行安装、调试、维修作业时应服从甲方场地负责人的指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生产活动。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在安装调试开工前或维修时,应与甲方办理安全配合等手续。(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七)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八)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九)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技术要求(一)须具备以下条件:1.试验台满足《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程》以及国铁机辆货检函(2024)72号文件、《关于印发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运装货车〔2008〕6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试验程序由铁科院提供为准,能够对所有厂家生产的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的各主要阀类部件,按照各自的试验规范单独地进行全面、准确、快捷的性能试验以及要求的报表格式,具有试验台本身机能检测和诊断的功能。2.满足KZW-C及KZW-A型规格试验。待后期国铁集团发布KZW-A型新的检修规定后,需同步免费升级。3.试验台具备微机控制,具有自检功能,试验数据能够自动判断、存储、查询、打印、传输。另外程序中具备手动控制电磁阀的功能。具备HMIS开放接口,后期智慧化、信息化接口接入事宜由成交单位提供免费服务。4.试验所需压力表按配置需提供一主一备,提供第三方机构检定报告。压力传感器以及相关传感器应提供第三方机构检定报告。5.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润滑油、冷媒等)、运输、基础制作、电源铺设、计量检验、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既有设备拆除以及装卸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工装设施拆除、恢复等费用均包含在成交价内。6.升级改造还需恢复以下配件性能:项目检修范围标准和要求备注电气及控制系统检修试验台电器开关和插座更换全部线路、电气开关、插座及损坏的电器元件。24伏开关电源更换24V开关电源。重新连接24V开关电源的输入连接线和输出连接线。24伏线性电源更换24V线性电源。重新连接24V线性电源的输入连接线和输出连接线。控制板卡更换控制板卡,重新布线。电机驱动器更换电机驱动器,重新布线。主机系统检修主机系统及内部多功能板卡部件更换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内部多功能板卡部件。传感器检修传感器系统更换全部传感器及连接线。传感器计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电控换向阀检修电控换向阀更换所有电控换向阀。电控换向阀动作正常。机械部件及管路系统检修试验台机架机架翻新、喷塑调压阀(气动三联体)更换调压阀(气动三联体)。压力表更换所有压力表,安装无渗漏降压现象,计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卡具卡具翻新,卡具气缸密封件更换。夹紧和松开被测阀体动作灵活。储风缸、副风缸等风缸,进行检查风缸进行排污、内外部清洗,使缸体内外清洁干燥。检查合格,重新安装,无漏泄。管路更换所有管路,保证管路畅通,无漏泄。限孔堵头更换限孔堵头,保证孔通畅,充排风时间符合要求盲板盲板检修,无锈迹损坏,平整良好。整机外观整机所有零部件整机外观清理、喷漆软件、硬件/满足KZW-C及KZW-A型规格试验。待后期国铁集团发布KZW-A型的新检修规定后,需同步免费升级。空重车试验台机能试验系统机能试验测试数据全部合格。(二)质量保证要求:1.安全责任承诺:因产品在设计、制造上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设备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2.整机质保24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现非人为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安装或设计引发的其它问题应包修、包换。(三)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负责对用户相关人员以及最终用户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结构和原理、控制原理、使用维护、检修等。具体要求按用户的培训计划执行。2.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接到通知后,投标单位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故障现场。3.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4.提供《设备操作规程》。5.提供《设备操作视频》(含自检操作和使用操作)。6.提供《设备自检自修及保养手册》。7.提供设备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易损件明细单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项目编号:包件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分项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支持资料七、相关服务计划八、其他材料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提供本项目物资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提供/不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增值税税率为%。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分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支持资料(7)相关服务计划(8)其他材料……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5.如你方与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完全接受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3.2.4项的规定,修正和评定最终报价。若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修正后的报价低于最终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修正后的报价高于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我方完全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不接受我方的报价,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8.我方保证: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9.我方保证:在生产和将要提供给采购人的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异议或投诉,且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等问题。如有发生,我方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10.(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报价表报价汇总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税率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备注1合计(此表可延长)注:1.填写此表格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除“备注”外其它内容必填。2.询价响应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报价单位(盖章):日期: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制造商 □代理商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价物资制造商名称供应商须知要求报价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2.如果供应商须知对报价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营业执照(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合同签订日期交货起始日期交货截止日期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提供报价物资的业绩的,供应商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报价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4.当供应商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三)其他材料附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四)制造商授权书(若需要)制造商授权书(格式)(项目编号)致: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机械保温车辆段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报价人的单位地址)的(报价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物资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报价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授权期限:报价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六、技术支持资料七、相关服务计划八、其他材料九、谈判承诺表附表1谈判承诺表项目名称:日 期: 年 月 日采购编号: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类型总价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含税)谈判后最终报价(含税)技术、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电话:(传真、手机) (注:此表请谈判响应人准备两至三份,并盖好公章备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试验台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