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云存储设备招标公告(福清市公安局2026)



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征集视频云存储设备采购价格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台视频云存储设备,现就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市场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视频云存储设备货物采购项目
二、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1.基本要求:标准机架式,内置16TB 7200rpm 企业级机械硬盘数≥36块; 2.功能要求:兼容采购人现有的视频云存储软件(海康威视 HikCloud Storage VCS ARM Emb),能实现在云存储软件统一管理下读写数据; 3.网口要求:GE或以上速率的以太网口≥2个,10GE或以上速率的以太网光接口≥4个; 4.电源要求:模块化热插拔电源≥2个,冗余热备电源管理; 5.其他要求:设备质保期不少于3年且故障硬盘不返还。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执照证书(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应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供应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应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四、提供资料
(一)报价资料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法人、执照证书复印件;
3.报价单。须填写拟投入设备的品牌、型号,报价单位:台/元;所报价格须是设备最终投入正常使用时所包括的如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请予以支持。
(二)报价提交时限与方式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17时。
2.方式: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寄送至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福清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
联系人:黄燕瑞,电话:0591-85195105。
福清市公安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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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云存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