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招标预告(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2022)



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9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 2、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1206号 联系人:黄工、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78333458@qq.com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816948313

附件:

(征询意见稿)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2).pdf(征询意见稿)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2).pdf

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CXX20220834965737)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二〇二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330522-04-01-75450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8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大道以东,陈王路以西,合溪新港以南;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63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计容面积),分厂房、生活楼、门卫及甲类仓库共13个单体。其中厂房共九个单体建筑,建筑占地面积在5462.7m²~15657.29m²之间。多层厂房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厂房部分采用全钢结构;其中厂房主体部分单跨跨度16米和24米二种,檐口高度13.65米,单层厂房部分设10T行车,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生活楼主体建筑层数九层,建筑高度33.150米,为二类高层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建筑功能:地下一层:864T消防水池、水泵房;一层:门厅、食堂、非机动车停车区,二~九层:宿舍、管理间、活动室。耐火等级为一级。甲类仓库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10.350米,耐火等级为二级,采用框架结构。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施工和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包括室外给水管网、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等)、市政道路、电梯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非标准设备设计等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后续设计服务。②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建设方提供施工变压器,具体检测和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具体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围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装修、消防、市政配套、亮化、地下室、智能化、外立面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施工)及设备购置等。③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及其他:包括电梯、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工程的管理服务;施工图纸审查、环境评估方案及报告编制、水保方案及监测验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卫生防疫、安全评估、消防手续;配合施工许可证办理、配合规划公示、土地复核(含宗地测量及分摊)等)、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场地测绘(各阶段)、点位放样、坐标、高程控制点、水准点、竣工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等;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含周边道路、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和裂缝监测等)、房产面积预(实)测、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水质检测、消防检测、实体检测、门窗四性检测、管线检测、防雷检测、低压检测等所有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各类检测费用;各类保险费用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含以上所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前期、后期的相关服务费。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2.3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3.其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3.4□√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合同金额2.4亿元以上厂房或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0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证明。(三)其他: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3.1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大道1206号联系人:杨工、黄工联系人:李工,电话:13567961120、0572-6122073电话:19816948313邮箱:/,邮箱:478333458@qq.com2022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长兴经港实业有限公司地址: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大道1206号联系人:杨工、黄工电话:13567961120、0572-612207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联系人:李工电话:198169483131.1.4项目名称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1#、2#、3#、4#、5#、6#厂房及周边道路等配套及其附属设施(红线范围内)不得晚于开工后360日历天完成。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内容特别说明:1、按照建办市〔2021〕25号、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如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以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箱:478333458@qq.com进行提疑联系方式:19816948313;联系人:李工。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其他: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其他附件(如有,如补遗书、答疑、修正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金额履约担保书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准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3误期违约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4误期赔偿费限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5提前工期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6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7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9预付款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0预付款保函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1进度款付款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3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封面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投标报价扉页投标报价投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A.1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项目名称: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备注备注1.11.1工程设计费1.21.2设备购置费1.31.3建筑安装工程费1.41.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界面填写1.41.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明细1.51.5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低于工程费*1.5%不低于工程费*1.5%不低于工程费*1.5%合计(1.1+1.2+1.3+1.4+1.5)(1.1+1.2+1.3+1.4+1.5)(1.1+1.2+1.3+1.4+1.5)其中:暂列金额合计暂估价合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合计表A.2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备注1.11.1施工图设计费1.21.2深化设计费合计注: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由投标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表A.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备注4.14.1工程总承包管理费4.24.2工程总承包专项费4.2.14.2.1工程保险费4.2.24.2.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4.2.34.2.3BIM技术应用费4.2.44.2.4管线迁改费4.2.54.2.5苗木迁移费4.2.64.2.6联合试运转费4.2.74.2.7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4.2.84.2.8测绘费4.2.94.2.9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4.2.104.2.10三通一平4.2.114.2.1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费、服务费合计注:根据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费用项可自行添加,并列明该项目的名称及金额。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序号费用名称金额(元)1房屋建筑2安装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汽车配套中心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