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招标预告(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
【分散采购征求意见】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批准的(财政审批编号:[2022]715号),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ZJMY(采)2022115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9月15日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
4、联系人:杨女士
5、联系电话:0572-2075988
6、联系邮箱:1194374781@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9月15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发送邮箱,邮箱:1194374781@qq.com,邮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附件:
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9.9.doc
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9.9.doc
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MY(采)2022115(电子全流程)公开招标文件(财政审批编号:[2022]715号)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目录2目录2022年9月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盖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9二、招标文件18一、总则15前附表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第二章招标需求9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八、其他内容30七、合同授予30六、定标29五、评标27四、开标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2022]715号)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现就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附件:6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5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四、采购项目概况: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一、采购项目编号:ZJMY(采)2022115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采购预算1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6台162万元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14:00时。(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备份投标文件3.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月日14:00时(北京时间)。八、投标地址: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4、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19290859,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十一、其他事项: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九、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14:00时整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4、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3、“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且行程码无星号(*)可进入交易中心,“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行程码带星号(*)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2、参加开评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二码”,即:身份证、“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1、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十三、告知事项: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周婷婷联系电话:0572-3065294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0572-2663509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十四、联系方式: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2-3026731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质疑联系人:沈薇联系电话:0572-2075988联系人:杨文娟联系电话:0572-207598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一、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第二章招标需求2022年月日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备名称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要求★标准(连续)处理能力100千克/天。(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机生物垃圾处理机》检测合格报告)▲处理模式采用生物技术模式使用有机素BNA厨余垃圾处理用微生物填料(设备使用寿命周期内的微生物添加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除臭装置实现无异味排放。标准处理时间一次或多次投入累积不超过日处理量的垃圾,24小时内降解。★额定功率≤5KW(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机生物垃圾处理机》检测合格报告)★减重率>8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机生物垃圾处理机》检测合格报告)★安全对策/防护措施竭电断路器、可锁处置槽、自动停止搅拌装置,过热过载保护装置。★设备重量<1000千克以内。(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机生物垃圾处理机》检测合格报告)★设备尺寸≤长1710mm*宽2170mm*高1100mm。可安装地点户外露天,室内通风场所★噪音1M内小于70分贝。(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机生物垃圾处理机》检测合格报告)设备主要材质SUS304不锈钢,防水、防锈、易于清理。液晶显示功能有液晶显示功能,查看设备各项数据。云平台远程控制系统有云平台远程控制系统。★设备数据传输系统投标设备需符合《湖州市南浔区地方技术性规范》DJG330503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3、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应商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期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2、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1、所有设备在到达安装现场时须经采购人代表验收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验货时须提交该产品的原质量合格证明。三、产品质量要求标或要求。注:标有“▲”的为实质性参数,不可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标有“★”的为重要性参数指3、供应商负责提供、安装设备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2、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现场的设备及附件直至完成验收后交付采购人;1、所有设备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供应商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供应商负全责;四、安装及调试要求5、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南浔区分类办监管平台接入,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如果是超出供应商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应商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协商承担。六、服务标准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整套设备质保书、说明书并提供相关技术培训。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经验收合格,同时供应商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系统设备的整体调试验收需经采购人及供应商或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1、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使采购人满意,其中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存放点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保管。五、验收4、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设备、人员等安全责任。1.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1、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交付(无故延期交货,中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七、▲商务条款3、提供现场技术培训,要求为使其掌握系统管理、常见故障排除等知识。供应商须写出详细的培训方案。2、项目试运行期为一个月,供应商须派技术人员在现场监测系统运行,并提供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因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供应商应保证实际采购时该产品的配置为市场主流配置。2.2质保期后,供应商须保证按市场最低价供应设备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或其他配件,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2)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可能的突发事件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帮助用户解决紧急事件。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1质保期内:(1)为达到设备使用效果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易耗品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1.3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1.2供应商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绿化等造成损坏,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4、安装范围包括设备本身及整个系统的安装,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理。3、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电话,采购人随时可就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情况向供应商进行投诉。2、供应商质检部门应不定期对技术服务工程师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和服务效果及买方满意度进行调查,以便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1、技术服务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次技术服务内容清单,交采购人确认。八、其他要求3、付款方式:中标人经项目现场确认后再开始供货,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供货完成安装结束后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终验合格后付清余款。十、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或批发业或零售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8、如出现重大变故(例如采购人决定不再实施或因技术上有重大变更而导致本次采购的设备已不适合项目使用)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或减少所采购的设备;如采购人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方案修改而对合同清单进行调整所减少设备采购数量的,须按照实际数量结算,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调整需求。以上两种情况的赔偿方案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协商解决。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规定的事故认定标准执行),罚款人民币5000元/次,但并不因此而免除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管理。供应商项目实施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5、设备经过试运行后达到并符合合同要求,其中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或解决,并使采购人满意,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均已向采购人移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贰拾元整收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采购预算:人民币162万元6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7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8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14:00时前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9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14:00时整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1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2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13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8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南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定义采购预算:人民币162万元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贰拾元整,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五)投标费用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采购方式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合体投标账号:1910510104023291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七)转包与分包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八)质疑和投诉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某个标段中标候选人示为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权力。▲4.投标报价说明:(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人须知2.采购需求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一)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供应商的风险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6.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4.评标办法及标准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的效力: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5)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二者缺一不可,截图模板详见附件)(3)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条款)1.资格文件:2.2技术文件: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条款)(4)企业综合实力(如有);(3)投标人业绩(如有);(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3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4报价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5)售后服务承诺(如有);(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结算依据,应包括含配备人员工资及保险、税费、管理费用、服务内容中所涉及的额外人员及机械设备费用、项目验收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各项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四)投标报价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8.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5.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9.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其他: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备份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八)投标无效的情形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4、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2)备份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南苑C幢2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819290859,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5)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未提供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0)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9)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8)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7)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模板;(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有效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一)开标准备四、开标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五、评标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9、开标会议结束。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1.形式审查(三)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一)组建评标委员会(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实质审查与比较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五)错误修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四)澄清问题的形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一)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六、定标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过程的监控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二)中标通知书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认中标人。七、合同授予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三)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4.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八、其他内容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一)签订合同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占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一、总则本办法适用于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的评标。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30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评定项目评定内容分值范围技术部分54分技术性能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得12分;其中标注“▲”项的为实质性条款,不可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2.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加分,每优于一项加0.5分,总加分不得超过3分。3.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适当减分(非实质性偏离),标注“★”项每低于一项扣2分;未标星的每低于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如未提供则按负偏离处理。15分安全文明措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运输、售后服务期以及后期维修期间,针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装置齐全、防护到位,外电防护措施有效、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线路过道有保护,针对实施地点的独特性、周边环境的处理等相关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思路清晰,措施完善且能有利于本项目开展得4-5分,方案和措施有欠缺或描述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0-5分)5分供货进度的方案和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准确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综合打分:包括确保在供货期内及时供货(备货、发货、运输)的措施、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供货进度安排、供货期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方案和措施全面完善、思路清晰、内容详尽、可行得4-5分,方案和措施有欠缺或描述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0-5分)5分安装、调试、验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综合评审:包括安排安装、调试设备的工程师资质、安装、调试工作的时间进度及措施、与货物需方单位的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和调优)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内容,方案合理、可行、详尽得3-4分,方案有缺陷或不全面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0-4分)4分有机肥处理方案及案例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机肥处理方案及案例综合评审:有机肥堆肥工艺、制造场地先进,产出环保安全、使用价值高并能提供案例介绍得3-4分,工艺、制造场地一般,产出环保安全、使用价值一般并不能提供案例介绍的每项口0.5-1分,扣完为止。(0-4分)4分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供货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计划、现场质量检查措施;设施及措施安排主次分明、措施全面、切实可行得4-5分,设施及措施欠缺或存在明显的漏洞的每项扣0.5-1分。(0-5分)5分视频演示操作根据投标人提供视频演示比较打分:1.外观:评委根据产品外观、尺寸规格、材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0-2分)功能介绍:针对垃圾处理机每个功能键详细说明。(0-2分)操作:倒入厨余垃圾至有机肥排放全过程设备使用方法的操作,操作过程中设备噪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2分)有机肥排放:有机肥出料方式及肥料性状展示。(0-2分)注:必须采用实物演示(mp4格式;视频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样品视频电子文件介质为U盘;应于2022年9月 日17:00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送达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与备份文件邮寄地址相同;不提供不得分。8分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主要硬件及配套软件的使用方法、日常操作及维修,对产品的技术特性、配置、使用细则详细培训等具有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4-5分,培训方案有缺陷且不合理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0-5分)5分应急预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综合打分:包含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应急预案、安全防范紧急预案等内容,具有明确的应急预案,合理规范针对性强,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得4-5分,应急预案有缺陷或表述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的每项扣0.5-1分,不提供不得分。(0-5分)5分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实施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其提出的建议的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不提供不得分。(0-2分)2分商务资信部分16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同类(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3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注:证书认证范围包括环保专用设备销售,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所投设备所使用的菌种以及设备产出物具有符合各项国家标准范围内的安全标准的检测报告得2分;4、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出物具有依据NY 525-2012有机肥国家标准检测报告得2分。注: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7分售后服务承诺1、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方案(包括服务措施、产品质量保证、回访、零配件优惠措施等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能否满足采购需求,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方案存在明显漏洞的每项扣0.5-1分,扣完为止。(0-3分)2、维修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得2分。(0-2分)3、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年限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免费质保期半年加0.5分,最高得1分;(0-1分)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分合计70分甲、乙双方根据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2]715号;招标文件编号:ZJMY(采)2022115(货物类)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2.合同项目与内容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审批编号。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4.2货物质量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或厂商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或厂商标准的按行业或厂商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4.1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4.标准供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供货时间与交货地点7.包装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6.知识产权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5.技术规范8.1.3发货标记(唛头);8.1.2合同号;8.1.1收货人;8.1供应商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8.装运标记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8.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两侧用通用的运输标记标准“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8.1.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8.1.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1.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8.1.5目的港;8.1.4收货人编号;11.装运通知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中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0.装运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采取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装卸或运输途中一切不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9.装卸要求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标记。中标人经项目现场确认后再开始供货,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供货完成安装结束后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终验合格后付清余款。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3.付款方法和条件供应商负责所供货物就位,如受条件影响就位,供应商负责货物拆装,就位一切费用供应商负责。12.货物就位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运输工具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具体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4.2.1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14.2提交下列单据后结算:14.1支付应使用人民币;14.支付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15.3安装调试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15.2合同所指的货物到达采购人工地现场后,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派专业安装技术人员前往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详细的作业流程图及相关人数、技术级别、服务内容和逗留时间等;15.1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5.技术服务及货物的安装、调试14.2.3双方签字验收的验收证书一份。14.2.2商业发票一份,其金额为合同约定的相应金额;16.5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进行现场响应。16.4货物签约的同时,双方可签订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协议或合同;16.3售后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售后服务期内,因货物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6.2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6.1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保证金;16.履约保证及售后服务17.3在备件停产后,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等相关技术资料。17.2在备件停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7.1采购人从供应商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供应商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7.备件16.6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8.5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由于货物缺陷而发生的索赔;18.4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执行一定的保质期限,供应商应对保质期内由于货物的缺陷(非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8.3售后服务期以项目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起计算;18.2合同货物提交前,供应商应将其有关技术资料一套,如使用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交给采购人;18.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18.技术质量保证19.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定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19.2检验和测试应在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19.1采购人或其代表应有权在生产阶段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应说明采购人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采购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检验或采购人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供应商;19.检验和测试18.7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负责。18.6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材料;21.1如果供应商对货物偏差负有责任而采购人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21.索赔20.2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0.1中标货物验收标准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国家、地方、行业均没有验收标准的,则在获取采购人同意后,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20.验收19.4在交货前,供应商应指定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采购人的重要文件,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21.1.6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21.1.5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质期内,根据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出索赔;21.1.4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以合同付款或从供应商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1.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1.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21.1.1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等所需的直接费用,以及包括延误项目实施造成的经济损失;22.5供应商按照“供货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数量如期供货,采购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验收,造成货物积压,采购人应赔偿由此给供应商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费用。22.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2.3如果供应商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赔偿损失或终止合同;22.2在供货期间,如遇中标货物型号停产或市场断货,供应商可在不改变品牌并获取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档次的替代产品;22.1采购人的“供货计划一览表”在合同签订的同时提交给供应商。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22.迟延交货25.供应商履约延误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24.税2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天内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2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3.不可抗力27.违约责任除了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以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延期10天以内每延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延期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1%),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6.误期赔偿费25.3除了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并取得双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供应商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5.1供应商应按照“供货计划一览表”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8.1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并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8.合同终止27.4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7.3供应商不按约定时间提供采购项目对应的货物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x违约金。逾期提供货物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7.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27.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货物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8.2.4如果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招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28.2.3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8.2.1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8.2下列情形下,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29.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29.争议解决28.3如果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29.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29.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抛弃任何分包人,并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29.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应商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30.转让或分包2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1.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采购人二份。31.1乙方完成南浔区分类办监管平台接入后,并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32.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31.适用法律29.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资格/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封面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采购人:供应商:年月日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ZJMY(采)2022115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特此证明。(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资格文件格式:详见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2.资格/技术/商务资信文件目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签字)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职务:信用承诺书时间:年月日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若违背以上承诺的,我单位原因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间:年月日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货物类)监狱企业声明函注:建议各供应商进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技术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偏离表中每一项在同一行一一对应,解释投标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偏离表中仅填写条款内容但没有在同一行标明响应的,可能被认为是“未响应”,投标单位须承担此不利后果。偏离情况用“未响应”、“负偏离”、“正偏离”“无偏离”四种之一来表明该功能或性能指标参数需求是否被满足。注:对每个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技术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偏离原因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声明书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投标项目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投标人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账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投标人业绩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项目编号:ZJMY(采)2022115项目名称: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报价文件3.报价封面格式: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4、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年月日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各/份,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注:1、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名称:单位:元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日期: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元)供货及安装期限备注1南浔区政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项目合计金额大写: 投标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序号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品牌经销商单价(元)总价(元)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注:报价明细表总价金额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成本、利润、税金、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工、保险等费用以及总包配合管理费和国家政策性规定的费用。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日期:2022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附件: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3、质疑函范本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1214申自当制制区自前?自当制制区自前?/用多开一一按联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TTP:/WWW.CCGFGOW.CH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查找重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序号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来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4、投诉书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