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测绘建档招标预告(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意见征询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10-13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周海娟
5、联系电话:0579-84881787 、15167900860
6、联系邮箱:220168433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和建议的,需明确有异议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依据;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0月13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202) ,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2201684339@qq.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附件信息:

磐安县第三次历史测绘建档项目10.10.doc磐安县第三次历史测绘建档项目10.10.doc534.1 KB

项目编号:PAXRCG-2022-G0305竞争性磋商文件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财政审批编号磐财采确临[2022]1558号招标项目编号PAXRCG-2022-G0305经办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采购单位:(盖章)2022年 月 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 月 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盖章)2022年 月 日AA政府菜购ZHENGFUCAIGOU招标(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目录2022年月日招标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附件合同的主要条款评审方法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前附表项目概况招标(磋商)公告三、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磐安县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磐安县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一、如发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招标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注意事项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三、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PAXRCG-2022-G0305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经磐安县财政局临[2022]1558号采购计划确认书批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参加磋商谈判厂(商)家的资格要求:四、采购需求:(详细采购要求见招标需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采购内容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1项40详见《招标需求》(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磋商响应方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1)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六、招标文件的获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测绘乙级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4.其他事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投标说明7.落实政策: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张琳俊联系电话:135869750820579-82479020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无;(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B.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A.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C.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B.磋商响应方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人杨海闽,联系电话:13868907948(617948)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A.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质疑联系人:陈建德联系电话:0579-84886706联系人:吕康杰联系电话:0579-845017551、采购单位: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十一、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温馨提示。C.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磋商响应方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响应方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响应方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联系人:陈巧慧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202联系人:周海娟联系电话:0579-84881787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4楼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1、政采贷温馨提示: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3.风险提示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2、履约保函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第一章招标需求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前附表(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目名称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3时间地点详见 招标(磋商)公告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文件的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7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磋商响应方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响应方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磋商响应人请准备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9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10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项目投标报价中。11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收取,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12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按浙财监[2022]3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修缮利用指导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价的90%;完成全部历史建筑建档工作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的验收和录入,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后,经采购人确认核准,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相关数据、资料的移交工作后付清项目余款。3、结算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发票。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4签订合同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5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由磋商响应方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磋商响应方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1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7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如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依法继续开标。18公告及澄清文件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19政策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40万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否(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①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该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1免责声明1、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磋商响应方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磋商方均不承担磋商响应方投标费用。2、磋商响应方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22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解释磋商方对磋商响应方的落选不作出任何解释。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磋商响应方所做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磋商响应方参考,不作为磋商谈判依据,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磋商谈判响应方无任何约束力,一切以网上公告及书面形式为准。 24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5政采贷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26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7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1、历史建筑测绘类型及应用范围(一)历史建筑测绘标准二、项目需求:对磐安县安文街道、方前村20处历史建筑,建筑面积共计12813.3平方米进行测绘、编制修缮利用指导意见及建档。根据建筑结构特点进行简略测绘。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一、采购内容:编号城市名称建筑名称所在位置(门牌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年代公布时间测绘类型1磐安县安文再思亭梅枝岭脚村文溪边85民国2021.12简略测绘2磐安县 岭外卢氏祠堂岭外村村口391清代2021.12简略测绘3磐安县白云山葛氏宗祠白云山村村东北部51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4磐安县东川永和桥东川村下得溪下游约2公里处51.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5磐安县双坑林氏宗祠双坑村中部37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6磐安县 卢坎头万缘桥卢坎头村村口84民国2021.12简略测绘7磐安县墨林上新屋民居墨林村204号93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8磐安县墨林下新屋民居墨林村218-224号1234清代2021.12简略测绘9磐安县墨林义和堂墨林村250-256号2440民国2021.12简略测绘10磐安县墨林西厢院墨林村260-261号996民国2021.12简略测绘11磐安县墨林民兵室墨林村225-230号937民国2021.12简略测绘12磐安县墨林(上)塘口下民居墨林村231-237号1121明代2021.12简略测绘13磐安县墨林(下)塘口下民居墨林村245号432清代2021.12简略测绘14磐安县墨林四方台门墨林村284-289号172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15磐安县墨林318号民居墨林村318号376民国2021.12简略测绘16磐安县墨林张氏台门墨林村280-283号848民国2021.12简略测绘17磐安县墨林兴隆庙墨林村村口143清代2021.12简略测绘18磐安县乌岩坑永古桥乌岩坑村东南约1公里74清代2021.12简略测绘19磐安县里井坑永春桥里井坑村北100米48清代2021.12简略测绘20磐安县陈岙永济桥陈岙村中部11民国2021.12简略测绘3、历史建筑测绘的总体要求平面、立面、剖面、典型构件测绘宜包含勾画草图、测量、整理测稿、校核等步骤。总平面测绘宜包含布设控制点、勾绘草图、控制测量、碎步测量、整理测稿、校核等步骤。历史建筑的测绘应根据保护图则,在明确测绘范围和测绘重点的前提下开展工作。2、历史建筑测绘的步骤简略测绘。对历史建筑重要控制性尺寸的测量。测绘成果可应用于历史建筑数字档案建立和管理。(3)测绘成果应符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建筑、规划、地理信息测绘等各类规范和要求。(2)运用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获取建筑三维点云数据,建立三维空间立体模型。(1)建筑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细部大样图等;1、建筑实测建档(二)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归档要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历史建筑的现状情况。测绘内容主要包括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典型构件等。按照“一处一档”的原则,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历史建筑信息档案,制作约20处历史建筑的纸质和电子档案。2、基础档案整理历史建筑测绘图比例(5)测绘图比例应满足以下要求:(4)照片应为JPG、JPEG图像文件格式,单张照片分辨率不应小于1000万个像素。图纸分类图纸类型绘图比例要求全面测绘总平面图1:200~1:500全面测绘平、立、剖面图1:30~1:200全面测绘详图1:1、1:5、1:10、1:15、1:20、1:25、1:30典型测绘总平面图1:200~1:500典型测绘平、立、剖面图1:30~1:200典型测绘详图1:5、1:10、1:15、1:20、1:25、1:30简略测绘总平面图1:200~1:500简略测绘平、立、剖面图1:30~1:200简略测绘详图1:5、1:10、1:15、1:20、1:25、1:30、1:50档案成果应满足《住建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历史建筑档案表》基本格式。每处建筑须整理归集的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2、基础档案整理应满足《住建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历史建筑测绘标准中简略测绘的技术要求,对历史建筑重要控制性尺寸的测量,测绘成果可应用于历史建筑数字档案建立和管理。同时还应结合本地建筑情况进行适当调整。1、建筑实测三、成果要求:测绘成果全面测绘典型测绘简略测绘总平面现状测绘图1.应绘制建筑轮廓、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广场、水域、山体、绿化等环境信息,且应完整覆盖历史环境要素2.应标注建筑总尺寸,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距离3.场地标高与建(构)筑物的标高,平屋面建筑应标注屋面、女儿墙的标高,坡屋面建筑宜标注屋脊、檐口下沿的标高4.应标注建筑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周边建筑的层高、周边道路、广场名称等信息应绘制建筑轮廓及重要环境要素,并标注建筑总尺寸、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距离、场地标高与建(构)筑物的标高、建筑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和建筑高度平面现状测绘图1.应包含各层平面、屋顶平面和仰视平面,屋顶平面图应反映瓦陇和瓦沟、脊与天沟等内容2.应绘制室内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完整表达空间布局3.应标明各部分尺寸、材质与做法4.应反映周边环境、出入口、围墙、院落、天井、门窗、洞口、古树、古井等要素5.应绘制典型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价值的室内布置6.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详细标明各部分残损情况7.复原测绘应绘制复原平面图,标注复原部分的构造、材质和做法,并注明复原依据1.应包含首层平面、标准层平面、屋顶平面和传统建筑的仰视平面2.应绘制室内结构构件,表达主要空间关系3.应反映下列要素:周边环境、主要出入口、院落、天井、门窗洞口4.绘制各层室内典型材质片段及体现历史风貌的室外地面材料5.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标注历史建筑主要部位的残损情况1.应包含首层平面或标准层平面2.应反映建筑平面的基本状况:周边环境、主要出入口、院落、天井、外墙及外墙上的门窗、洞口立面现状测绘图1.应包含所有可视立面2.应表达立面整体轮廓、构件轮廓和细节、立面所有材质和做法3.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详细标明各部分残损情况4.复原测绘应绘制复原立面图,标注复原部分的构造、材料和材质,并注明复原依据1.应包含所有可视立面2.应表达立面整体轮廓、构件轮廓和细节、立面典型材质片段3.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标注历史建筑主要部位的残损情况1.应包含主要立面、沿街立面2.应表达立面整体轮廓和构件轮廓剖面现状测绘图1.应全面表达建筑的空间关系;应表达典型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价值的室内布置2.应完整绘制和标准剖面材质做法3.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详细标明各部分残损情况4.复原测绘应绘制复原剖面图,标注复原部分的构造、材料和材质,并注明复原依据1.应至少包含建筑纵向、横向剖面各1个,且应选取空间关系典型、能反映历史风貌的结构和构造部位进行绘制2.应绘制和标注可见的典型材质片段3.区分原有和后期搭建建筑,并标注历史建筑主要部位的残损情况宜选取空间关系典型、能反映历史风貌的结构和构造的部位绘制剖面图典型构件大样图1.应着重绘制体现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构造、装饰、材料,并采用文字标注2.复原测绘应绘制构件大样复原图,标注复原部分的构造、材料和材质,并注明复原依据应着重绘制体现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构造、装饰、材料,并采用文字标注四、应当做好原始数据资料的保存工作。基础资料采集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现场测绘工作草图(扫描图)、现状照片、应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原始数据档案。(5)开展审查、审批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4)建筑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3)建筑的使用现状和权属变化情况;(2)建筑的有关技术资料;(1)建筑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等基本信息;(3)2023年1月31日前提交历史建筑档案表(文字稿及电子文件)。(2)2022年12月31日前向采购方提交历史建筑修缮利用指导意见编制稿。(文字稿及电子文件)(1)2022年11月30日前向采购方提交历史建筑测绘成果资料稿。(文字稿及电子文件)六、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根据磐安县的历史建筑特点,从总体上,提出修缮利用的指导原则、保护措施、利用方法和防护要求。针对每处历史建筑,根据其自身特点,总结归纳核心保护区域、特色构件、关键环境要素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对今后利用提出合理的空间布局建议。五、修缮利用指导意见编制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结算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发票。2、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价的60%;完成修缮利用指导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合同价的90%;完成全部历史建筑建档工作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的验收和录入,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后,经采购人确认核准,完成全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相关数据、资料的移交工作后付清项目余款。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按浙财监[2022]3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七、付款方式:2.“投标人”、“磋商响应方”、“供应/投标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二)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磐安县第三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四)投标委托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三)招标方式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参数。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六)联合体投标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五)投标费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七)转包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所承担工作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然后,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共同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磋商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1)磋商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参数中打★为核心产品)▲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八)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已经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支持绿色发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磋商文件组成详见目录。(一)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磋商文件的澄清2.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1.投标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一)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磋商响应方若认为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磋商文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1、磋商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对采购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的澄清内容在磋商日期前三个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方。(三)磋商文件的答疑1.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作强制性要求)。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二)投标文件构成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其他文件中,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投标文件的组成1.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地提供与否不做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1.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按照要求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每部分一正本一副本,分别单独包装、单独提交(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2.2商务技术文件2.1资格审查文件▲注:1.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响应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需方有权拒绝其谈判,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格式见附件1.2);3投标函、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3、1.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5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7);6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如有则提供);7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8)。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2); 3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 4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4); 5拟派往本招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2.5); 6项目实施方案等;7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可参照“技术评分明细表”要求提供)。(3)磋商响应方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本项目必备的附件、服务费、人工费、技术支持、检测费、配合验收费用、培训、交通、食宿、差旅、保险、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磋商响应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注:2.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1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责任自负。)1(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1);2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相关材料(见本文件说明及附件)如有则提供;3磋商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4.磋商响应方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服务采购最终价格,须包括本项目必备的附件、服务费、人工费、技术支持、检测费、配合验收费用、培训、交通、食宿、差旅、保险、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磋商响应方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在评审小组审查时,若该磋商响应方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做调整的,则该磋商响应方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三)投标报价(4)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磋商响应方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有签字要求的部分,磋商响应方可以将签字后的扫描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有盖章要求的部分,要求采用CA签章。磋商响应方必须写全称。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磋商响应方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需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封装,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装。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以《前附表》要求为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方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递交或邮寄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202;电话:0579-84881787)。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7.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3.电子投标项目还包括以下情形的:12.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八)投标无效的情形(8)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7)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资格审查资料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资格佐证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技术商务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9)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未提交本招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料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九)废标的情形: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组织采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若磋商响应方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二)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等),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一)开标准备四、开标(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2)由采购人代表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会评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投标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响应方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开标及评审程序(2)若磋商响应方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1)向各磋商响应方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磋商响应方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磋商响应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磋商响应方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磋商响应方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开标第一阶段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3)开启有效磋商响应方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公布有效磋商响应方的名单等。(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开标第二阶段(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方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2)开启资格佐证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二)投标文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定标。本招标文件中的谈判小组、评审小组等表述皆同指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五、评标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磋商响应方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⑤采购人将拒绝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磋商响应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④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③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负偏离(使采购人无法接受)、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②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审查磋商响应方的技术和服务或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①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1.磋商小组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投标人。5.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在某个评标阶段发现前一阶段评标过程中出现漏评、错评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书面评标意见,当场复评更正评标错误,但此复评仅限于投标商出现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形,不得涉及投标商评分得分的更正修改。为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商投标文件的开启拆封,评标顺序的变更,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与磋商小组不承担责任。4.如对磋商文件中的设备及规格要求没有更改的,即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如果有更改的则按照新的规定,并在启封商务标之前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方对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进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3.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能对部分设备进行增删或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磋商响应方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2.磋商小组成员与资格审查合格磋商响应方进行谈判。磋商响应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主要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合同草案,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磋商响应方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采购人根据需要对合格投标方进行磋商。(三)磋商与评审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评审纪律和要求7.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文件规定执行。▲6.在磋商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起多轮报价,各响应方提供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面任何一次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在本项目全部磋商谈判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评审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面任何一次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评审小组根据评标内容及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五)采购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六)投标文件的澄清E.对不同文字文本采购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B.采购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4.采购人检查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资格文件,对磋商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3.磋商小组确认采购文件,讨论决定是否需要求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可变动部分)进行实质性变动。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启封前,磋商响应方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磋商会议的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然经确认无误后打开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审核。1.检查磋商响应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七)纸质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需)评标时磋商小组有权请磋商响应方就磋商响应文件加以澄清。磋商响应方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磋商响应方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10.对响应文件初次报价部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剔除初次报价中不合理的成分。9.采购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响应方对采购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方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磋商响应方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磋商响应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磋商响应方的采购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材料。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磋商小组汇总并确定磋商响应方是否具有磋商资格。5.磋商小组审核采购响应文件。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六、合同授予15.开标会议结束。14.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13.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12.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1.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面任何一次的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内容及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一)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1.8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7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代理机构和财政各一份。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质疑函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质疑与投诉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磋商响应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第三章评审办法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一)解释权八、其他事项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5.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磋商响应方的商务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磋商响应方资信、业绩及技术性能等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磋商响应方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投标商。二、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或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一、评标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1.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三、商务报价(20分)▲注:如发现标书中有虚假响应的,一经采购单位查实,将抄报给磐安县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资信分(0-27分)1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包括建筑遗产数字化建档,得2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1企业实力2019年以来投标人曾参与文物或历史建筑保护相关的技术规范省级标准(省级及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编写或课题研究;每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注: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4分2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文保单位或文物、历史建筑类规划、设计、三维数据生产及建模、测绘、修缮任意一类项目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2分。注:需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转包、分包合同无效。0-2分3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或建筑学专业或测绘与遥感专业博士学位;(2)建筑类或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上条件,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多不超过6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就职文件(社保材料或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6分3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同时具有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或建筑学专业或测绘与遥感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建筑类或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多不超过4分;2、具有建筑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3、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4、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每人得0.5分,最多不超过1分。注:以上项目组成人员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时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就职文件(社保材料或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11分技术分(0-53分)1项目理解和认知根据投标人对磐安县历史建筑的建筑特点的了解、熟悉程度,对本项目的项目背景、任务解读及服务内容理解是否准确、认识是否深刻透彻进行综合评分。0-5分2现状分析和评价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现状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是否准确、认识是否深刻透彻进行综合评分。0-5分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研究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到位进行综合评分。0-5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思路、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结构是否完整、表达是否准确、条理是否清晰、目标任务是否符合实际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5分5项目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技术路线是否科学可行进行综合评分。0-5分6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根据投标人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保障措施是否得当进行综合评分。0-5分7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分项阶段工作应注意的事项理解,分析透彻、合理,有说服力的、可操作性、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5分8保密承诺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标段提供的保密承诺保障措施明确、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0-5分9质量保证措施结合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或内部校审制度是否合理、科学、有效、齐全进行综合评分。0-4分10安全管理措施结合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项目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是否合理、科学、有效、齐全进行综合评分。0-4分11服务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保障明确、保障措施到位、服务期内技术支持完善,提供服务的便捷性、到场服务响应时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0-5分合 计80分四、定标办法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符合上述要求的联合体评审价格或有分包的大中型企业评审价格=联合体投标报价或有分包的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1-6%)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1-20%)注:根据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20%的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报价超过预算的,后一次报价高于前面任何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标。2.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参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2)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为预成交投标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1)磋商响应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1.决标一、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甲方(采购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仅供参考,具体条款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二、合同金额1.5服务地点:1.4服务方式:1.3服务时间:1.2服务期限:1.1服务内容: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六、转包或分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五、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税费七、付款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十、风险承担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⑶解除合同。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十一、违约责任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十三、诉讼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乙方(盖章):采购单位(盖章):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财政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地址:地址:(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约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确认函(政府采购)附件:第五章附件签约地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布(出)的项目标项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传真:日期:电话:邮编:单位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注:此投标确认函请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5时前通过特快专递或邮箱等方式送达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海螺街88号二楼,邮箱2201684339@qq.com)。联系人:手机号码: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标项:项目编号:标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附件1.1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3.资格审查文件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序号内容(以下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格式见附件1.2);3投标函、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3、1.4);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5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7);6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如有则提供);7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8)。(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甲方:联合投标协议书附件1.2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方为企业(此处填中型、小型、微型),预计本次承当的合同金额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投标函附件1.3投标函格式: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致:(采购人名称):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相关材料。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地址:邮编: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9、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致(采购人):投标声明书附件1.4投标声明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电话:传真: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作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规格型号:/;该型号产品我方有现货可供,并已于/年/月生产完工或向/(原厂商名称)购进[或需在中标后向/订购]。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附件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6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二、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决不损害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拍卖人等,下同)的合法权益。一、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竞拍人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附件1.7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如 有)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信用浙江”网或“中国信用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财库2022-3号)《关于较大数额罚款》以下的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供应商 声 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子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我方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1.8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名称:评分响应表附件2.1评分响应表格式:4.商务技术文件日期:年月日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2); 3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 4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4); 5拟派往本招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2.5); 6项目实施方案等;7根据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可参照“技术评分明细表”要求提供)。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页码1详见第几页2…………投标单位:填表日期: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2、磋商响应方在标注页码时,应如实准确地标注“详见哪一页”,因投标人页码标注错误,导致专家误评、漏评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注:1、磋商响应方根据所投标项的评分表内容,按此格式提供评分响应表,每本商务技术文件一份,置于商务技术文件第1页。单位名称企业法人地址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电话授权代表人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行: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账号账号: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员工: 人技术工人: 人单位概况职工总数高级技师: 人工程师: 人单位概况流动资金营业面积单位概况固定资金维修网点经营范围优势及特长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注:1.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经核实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附件2.3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采购单位名称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他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附件2.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2.5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注:本表人员附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如有)和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就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2、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1、本表人员附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如有)和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就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专业专业工作年限拟任何职(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3.1(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5.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序号内容(序号1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责任自负。)1(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1);2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相关材料(见本文件说明及附件)如有则提供;3磋商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3.▲投标报价须包括本项目必备的附件、服务费、人工费、技术支持、检测费、配合验收费用、培训、交通、食宿、差旅、保险、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报价请精确到元,不得出现元后面的报价。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1合计:(大写) (小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3.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方全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名):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日期:单位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标项:(如有,请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测绘建档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