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股权招标预告(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广东中钞安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156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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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待定
项目编号: G32022GD0000159-0
保证金: 0.00 元
企业性质: 国资
转让方: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10-18 至 2022-11-14
提示
该项目处于预挂牌阶段。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具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含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交易程序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东中钞安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永兴路16号
所在地区
440000 - 440100
法定代表人
张军
成立时间
2015-10-12
注册资本(万元)
23186.75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A19002
经济类型
A05003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MA59AC028T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装帧流通人民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种设备出租;软件开发;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保安服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职工人数
161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股东数量(个)
7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中钞长城金融设备控股有限公司
58.5355
2
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25.8768
3
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0385
4
韶关市振北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4.3128
5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564
6
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
2.1564
7
沈阳中钞信达金融设备有限公司
1.92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8338.130000
2584.580000
1871.630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1511.880000
9161.950000
32349.930000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09-30
23034.360000
2505.190000
1905.170000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季报
43852.350000
9597.240000
34255.110000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广东中钞安达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非国有企业。 2.本项目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不低于729万元。 项目信息以正式披露公告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合作机构信息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
A19002
所属行业
Z99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党委会会议纪要
持有产(股)权比例
2.15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156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440000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党委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19-10-1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中共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按照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受让方需为国有企业。
3.本受让方资格条件所指“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具体定义为: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本条第(1)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3)本条第(1)、(2)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4)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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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