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预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一、项目编号:TCLT-2022-ZC009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4234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先泽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工业集中区康苑雅居一号办公室二层205
18957577666
38335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管理服务,详见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约定
3年零1个月
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国龙(组长)、吴立军、丁政兴、谢永福、陈桂花 采购人代表:黄伟、张思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3901.00元。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计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产大厦 联系方式:0951-6899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天辰朗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尊园创新园83号L2 联系方式:0951-8765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晓娟 电话:0951-689994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辉、王渝 电话:0951-8765847
十、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0.pdf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2.10.10.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天辰朗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09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采购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4234招标文件编号:TCLT-2022-ZC009代理机构:宁夏天辰朗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9月制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4234项目编号:TCLT-2022-ZC009项目名称: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次)预算金额(元):40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备注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1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000000.00/数量合计数量合计1批预算合计40000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软件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开发测试交付及试运行。服务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免费服务3年。服务质量:合格系统故障处理:系统在使用遇到疑难问题或者系统出现不正常状态,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如果不能于4小时内解决故障,将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确保系统的运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涉及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联系方式:0951-68999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天辰朗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尊园创新园83号L2联系方式:0951-87658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晓娟电话:0951-6899941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辉、王渝电话:0951-87658472022年09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详见采购需求2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联系人:吴晓娟联系方式:0951-68999413名称:宁夏天辰朗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尊园创新园83号L2项目联系人:赵辉、王渝电话:0951-8765847邮箱:nxtclt666@163.com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和能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事项:1、以上第1项材料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2、以上第2-5项材料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以上第3-5项投标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3、以上第1-5项资格条材料须胶装装订成册在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4、以上第1-5项资格条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人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9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0元(如有)10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方式:公户转帐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1.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线下投标保函纸质原件,视为无效投标;2.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14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15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是、否)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服务费:35100.00元收取形式:转账(对公转账)。收取时间: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2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是、否)2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2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无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24.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5.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形式提供)。6.2.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3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7.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8.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一份,将nNXTF后缀形式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word版文件拷贝在U盘内单独密封后递交。9.中标人按下列要求在中标后补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五套。以上投标文件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为了成果文件存档的需要,中标人补齐的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2人及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人组成7人评标委员会。3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生成有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偏离情况12345…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六、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台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银川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先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270.32)万元,资产总额为(33.8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宁夏先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3日12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租赁住房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