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招标预告(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
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DF202212012
(二)项目名称: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04-2022-0020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见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95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9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意见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
联系人姓名:徐主任
联系电话:0714-657711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磁湖路152号肖家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8872317891
相关下载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公告-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95(2).docx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公告-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95(2).docx
相关合同
2、采购项目编号:DF2022120121、采购项目名称: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一、项目基本情况:依据采购计划备案表420204-2022-00206号要求,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所需相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公告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7、采购内容: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见附件)6、最高限价:90万元5、预算金额:95万元4、采购项目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420204-2022-0020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供应商资格条件: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本公告之后),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界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相关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0/#/index)免费下载。2、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在系统内提交相关意见。1、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四、需求公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会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黄银[2019]2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陆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供应商平台。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有效时间内直接登记(注:未办理CA锁无法提交响应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流程》)。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报名采用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1、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磋商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磋商,将被列入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五、征集供应商名单:4、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3、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售价:0元(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可在有效时间内登记。6)、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本公告之后),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式见附件3)(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格联系人:徐主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名称: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信息: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联系方式:18872317891联系人:龚先生地址:黄石市磁湖路152号肖家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大楼二楼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4-6577117附件3:承诺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附件1:采购需求联系方式:18872317891项目联系人:龚先生项目联系方式:项目总建筑面积75643.46m2,项目共建设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各12栋,建筑面积为13073.39m2;多层标准化厂房7栋,建筑面积为46335.92m2;建设职工宿舍1栋,建筑面积8246.16m2;建设倒班楼1栋,建筑面积5260m2;建设会议中心1栋,建筑面积2502.63m2;建设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225.36m2。二、园区建设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附件1:附件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5)建设电力管线共3082m,设置15根直径150mm的水泥纤维管;(4)建设污水管道共8000m,管径dn600mm;(3)建设雨水管道共3082m,管径dn1200mm、dn800mm;(2)建设给水管道共3082m,为基地内给水主管道,管径dn250mm;(1)园区道路工程:建设横断面20m宽道路工程共1480m,建设横断面12m道路工程共1602m;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1)建设加压泵站1座,供水规模为3万吨/d;(10)建设智能停车场1座;(9)绿地工程18321.06m2;(8)建设基地内照明系统,共设置照明灯具150盏;(7)建设电信工程管线,共3082m,为φ110PVC塑料管,共6根;(6)建设燃气管道共3082m,为直径200mm的无缝钢管;付款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设计单位提供终稿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第二阶段通过财政、发改两部委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第三阶段首批专项债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剩余金额。七、付款方式六、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五、质量要求:通过财政、发改两部委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四、提交的成果:初步设计文件4套(12)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含铁路段):改造全长3050m;附件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报名表附件2:供应商名称(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联系人邮箱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本公告之后),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6.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致:(采购人)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供应商(盖章):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如有欺诈、隐瞒事实违法行为,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年月日附件5: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日期:2022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我公司此次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下陆区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的投标,现特向贵方郑重承诺: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附件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1o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http://www.ccg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2of4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ccg/zcfg/gjfg/201201/t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ren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3of4(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201/t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age4of4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打印关闭窗口http://www.ccgp.gov.cn//201201/t201201171974866.shtml2012-2-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承接铜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