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招标预告(武汉市汉阳区园林局2022)
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BFYTZ-2022024-F024
(二)项目名称: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71221-123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计划备案单号:J22071221-1238),湖北丰溢同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园林局的委托,对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以政府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项目预算:83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828.10393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丰溢同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hbfyt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如为自然人可不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汉阳区园林局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78号
联系人姓名:徐工
联系电话:027-848403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丰溢同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27-8473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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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FYTZ-2022024-F024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71221-12383.项目名称: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万元):8306.最高限价(如有):828.103930万元7.采购需求: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无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15.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二、项目商务、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2、目标:四新中路、梅林二街、梅林三街、梅林四街、梅林五街、总港路、凤仪路、凤举路、芳草北一街、芳草南一街、芳草东路的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2、《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3、《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5、《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版);6、《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7、《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8、《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9、其他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实施严格按照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树穴开挖、苗木检验、栽植、支撑草绳、深翻精整、色块、地被及草坪的检验栽植等工序进行,每项工序报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步工序作业。3.1绿地清理、精整及地形构筑。将绿化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碎石及杂草杂物清理干净,然后将其深翻,严整达到适合苗木栽植的标准。按设计要求堆砌地形,填土完成后标高应超出设计标高10-20厘米,待沉降后达到设计标高。要求地形平整棱角分明,并按照规范规定在30cm以内平整绿化地面至设计坡度要求,平面绿化地平整坡度控制在2.5-3%坡度。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得超过10%;土块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大、中乔木土块粒径不大于5cm,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土块粒径不大于4cm,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土块粒径不大于3cm,草坪、草花、地被土块粒径不大于2cm。3.2栽植土施肥3.2.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3.2.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3.2.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性无机肥。3.2.4大乔(胸径大于10cm)每株宜施肥2kg,小乔及大灌木(胸径或地径小于等于10cm)每株宜施肥1kg,单株大灌木(胸径或地径小于等于5cm)每株宜施肥0.5kg,色块及草本每平方米宜施肥0.5kg。3.3土壤及改良要求3.3.1土壤应疏松湿润排水良好且含有机质,土壤pH值6.0-7.5,其中栽植如马褂木、春鹃、茶梅等喜酸性植物的土壤,pH值必须控制在5.0-6.5,无石灰反应。强酸碱、盐土、重粘土、沙土等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客土更换或者土壤改良后方可栽植。3.3.2植物生长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规定。项目植被类型植被类型土层厚度(㎝)胸径<20㎝≥150(深根)≥100(浅根)灌木大、中灌木、大藤本≥90灌木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40一般栽植乔木胸径≥20㎝≥180棕榈类棕榈类≥90竹类大径≥80竹类中、小径≥50草坪、花卉、草本地被草坪、花卉、草本地被≥30灌木灌木≥45设施顶面绿化乔木乔木≥80设施顶面绿化草坪、花卉、草本地被草坪、花卉、草本地被≥153.3.3在植物种植之前,应对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必须具有满足园林栽植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的能力。依据最终检测土壤检测报告进行土壤改良,其土壤改良初步定为:土壤改良要求铺沙5cm厚,泥碳土每平方米2袋,6-7公斤/袋。树穴口径小于等于80cm的使用泥碳土0.5袋,铺沙3厘米厚。树穴口径小于等于120cm大于80cm的使用泥碳土1袋,铺沙3厘米厚。树穴口径小于等于160cm大于120厘米的使用泥碳土2袋,铺沙5厘米厚。树穴口径小于等于200cm大于160厘米的使用泥碳土3袋,铺沙8厘米厚。树穴口径大于200厘米的使用泥炭土4袋,铺沙10cm厚。土壤改良使肥充分与土混合均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施肥后即使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如遇强酸碱、盐土、重粘土、沙土等土壤条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提供针对性的客土更换或土壤改良措施。3.3.4用于一般绿化种植的土壤应符合下表中pH、含盐量、有机质、质地和入渗率5项主控指标的规定。主要控制指标主要控制指标主要控制指标主要控制指标技术要求水饱和浸堤5.0-8.01Ph一般植物2.5:1水土比5.0-8.31Ph特殊要求特殊要求特殊植物或种植所需并在设计中说明水饱和浸堤0.30-3.02含盐量EC值/(mS/㎝)(适用于一般绿化)5:1水土比0.15-0.92含盐量质量法/(g/Kg)(适用于盐碱土)基本种植≤1.02含盐量质量法/(g/Kg)(适用于盐碱土)盐碱地耐盐植物≤1.53有机质(g/Kg)有机质(g/Kg)有机质(g/Kg)12-804质地质地质地壤土累(部分植物可用砂土类)5土壤入渗率/(mm/h)土壤入渗率/(mm/h)土壤入渗率/(mm/h)≥53.4树穴要求3.4.1树穴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要准确。3.4.2土层干燥地区应在种植前浸树穴。3.4.3常绿乔木土球不小于胸径8-10倍,落叶乔木土球不小于胸径的8倍,灌木为地径的7倍或冠丛高度的1/3-1/4。3.4.4树穴栽植穴、槽的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展幅40-60cm,深度应增加20-30cm,穴深宜为穴径的3/4-4/5。穴、槽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应相等。4、苗木要求4.1严格按苗木表规格购苗,应选择枝干健壮,形体优美的苗木,苗木移植尽量减少截枝量,严禁出现没枝的单干苗木,乔木的分枝应不少于四个,树型特殊的树种,分枝必须有4层以上。4.2规则式种植的乔灌木(如广场上列植乔木等),同种苗木的规格大小应统一。4.3丛植或群式种植的乔灌木,同种或不同种苗木都应高低错落,充分体现自然生长的特点。4.4高度:为苗木经常规处理后的种植自然高度。(单位:cm)4.5胸径: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130cm处的平均直径,表中规定为上限和下限种植时,最小不能小于表列下限,最大不能超过上限3cm(主景树可达5cm),以求种植物苗木均匀统一,利于生产。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4.6土球:苗木挖掘后保留的泥头直径,土球尽可能大,确保植物成活率。4.7冠幅:是指乔木修剪小枝后,大枝的分枝最低幅度或灌木的叶冠幅。而灌木的冠幅尺寸是指叶子丰满部分。只伸出外面的两、三个单枝不在冠幅所指之内,乔木也应尽量多留些枝叶。4.8所有植物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4.9严格按设计规格选苗,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应保证移植根系,带好土球,包装结实牢靠。4.10所有乔木需全冠移植,如需修剪由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的指导下进行。4.11落叶乔木需全冠移植,种植后,根据不同树种,须带二至三级或更多的分叉枝,树型保持完整,姿态优美。5、栽植要求5.1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5.2种植植物时,发现电缆、管道、障碍物等要停止操作,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5.3凡有加树池的植物,均应先栽树,后砌树池外缘,树池外缘大小可根据树干大小而进行调整。5.4绿地内除种植乔灌花木外,应铺设各指定地被,不能有土面裸露。5.5除规定用盆栽的水生植物外,其他水生植物种植需在水系底步做种植范围池以防止水生植物如荷花等迅速蔓延。5.6如遇土壤贫瘠或潮湿积水应对树穴内土壤条件进行处理后方可栽植植物。5.7在栽植好植物之后应围绕植物栽坑把土壤松散至一个30cm-45cm的深度以帮助根部发展。5.8尽量不要在极端低温、高温或大风等天气里移栽和栽植植物。5.9植物移栽前应先确定植物朝向,移栽后使植物朝向与移栽前一致。5.10大苗严格按土球设计要求移植,并标明树木的阴、阳面和出土线。胸径大于25cm的乔木移植时,可提前对大树进行分期断根、修剪,采用土台移栽,用箱板包装。大树种植后必须设四角支撑,并进行裹干保湿及时养护。5.11植后应每天浇水至少二次,集中养护管理。5.12若土壤排水性较差,则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保活措施,如行道树树穴内安装DN110PVC管,用于浇水、透气,不留围堰。5.13栽植后树盘不得留土包,与地形平整连接。6、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6.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6.1.1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6.1.2道路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道路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m)道路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m)道路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m)道路行道树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距离(m)检验状况最小距离最小距离最小距离检验状况线路电压线路电压线路电压检验状况3kV以下3kV-10kV35kV-66kV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的最小垂直距离1.01.53.0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1.02.03.56.1.3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下表规定。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树木根颈中心至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名称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低于2m的围墙1.00.75挡土墙顶内和墙角外2.00.50通信管道1.51.00给水管道(管线)1.51.00雨水管道(管线)1.51.00污水管道〈管线)1.51.007、支撑要求支撑要求整齐美观。人行道及分车花坛所有支撑采用去皮的杉木桩并刷绿色油漆,支撑物埋入土中不小于30cm,最小端直径不小于4cm,且设置回桩。行道树乔木胸径6cm以下的采用扁担支撑,支撑高度0.5m。胸径在6-12cm以内的采用四角支撑,支撑高度为离地1.5m处,开口角度整齐一致,胸径12cm以上的乔木支撑高度为离地2m处,桂花、红叶石楠等低分枝乔木及受其它因素影响的可适当调整支撑高度。隙地乔木采用三角支撑,支撑高度针叶常绿乔木的支撑高度不低于树木主干的2/3处,落叶乔木为树木主干高度的1/2处。低分枝乔木草绳缠绕高度为离地50cm,其余乔木草绳缠绕高度要求比相应的支撑点高50cm。同一条道路在支撑形式及草绳缠绕高度方面必须整齐划一。对行道树支撑无法起到固定作用的,可使用无底座水泥桩支撑且安装在背面,各标段支撑须涂不同颜色加以区分。8、后期管理和养护本项目养护周期3个月。8.1如在非种植季节作业,应提前进行断根处理,采用容器苗带土球移栽,在天气炎热情况下,需对新栽植物采取遮荫、洒水等降温和补水措施,冬季寒冷季节作业应用采取防风防冻措施以保证移栽成活率。8.2苗木移栽成活后,应对植物采取适当除虫、追肥、喷药等措施,以保证所植苗木生长旺盛。除虫杀虫剂须符合所有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8.3修剪造型道路绿化树木应定期修剪。花草树木种植后,因种植前适度轻修剪主要是为运输和减少水分损失等而进行的,但种植后还应考虑植物造型,使花草树木种植后初始冠型能有利于将来形成优美冠型,达到理想绿化景观。对于有造型要求的苗木,进行造型修剪详细说明。9、乔木种植9.1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9.2道路绿化应满足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要求。9.3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9.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四)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服务内容:四新片区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包括四新中路、梅林二街、梅林三街、梅林四街、梅林五街、总港路、凤仪路、凤举路、芳草北一街、芳草南一街、芳草东路共十一条路。其中,四新中路与芳草北一街需要进行重点打造。四新中路(墨水湖南路-凤凰湖环湖路南路):道路设计起点位于墨水湖南路,止点位于凤凰湖环湖路南路。由于现状绿化带植物主要为水生植物,长势不佳,景观效果较差,同时四新中路地理位置相对重要,因此对四新中路进行重点打造。选择种植欧月、紫叶酢浆草、韭莲,节点处点缀、南天竹。欧月、紫叶酢浆草、韭莲波浪式种植,靠近车行选择较低植物,靠近人行选择较高植物。芳草北一街(凤举路-芳草路);道路设计起点位于凤举路,止点位于芳草路。现状植物主要为美人蕉、莒蒲,属于水生植物,在现场环境下长势不佳,因此需要全线更换。结合芳草北一街的地理位置,对其进行整体重点打造,实现较高层次的景观提升。种植亮晶女贞、细叶萼距花。波浪式种植,靠近车行选择较低植物,靠近人行选择较高植物。梅林二街(凤凰湖环路-江城大道)﹔道路起点位于凤凰湖环路,止点位于江城大道。现状绿化为常绿草坪与金边黄杨,景观效果不佳,方案选择全线种植石竹,树池补种细叶麦冬。梅林三街(凤凰湖环路-连通港路)﹔道路起点位于凤凰湖环路,止点位于连通港路。现状绿化为金边黄杨与金边麦冬,金边黄杨长势不佳,黄土裸露。种植南天竹,高度,搭配美女樱,分段种植间隔30米。梅林四街(凤凰湖环路-连通港路);道路起点位于凤凰湖环路,止点位于连通港路。现状绿化为阔叶麦冬,常绿草坪,红叶石楠,结合现状井盖和人流量新增过街通道,减少人为对植物的破坏,种植海桐,搭配满天星纵向分段种植,比例4:6(低:高),靠近车行植物较低,靠近人行植物较高。梅林五街(凤凰湖环路-连通港路);道路起点位于凤凰湖环路,止点位于连通港路。现状绿化为莒蒲与金边黄杨,本方案移除水生植物,种植海桐搭配细叶萼距花。纵向分段种植,比例4:6(低:高),靠近车行植物较低,靠近人行植物较高。总港路(芳草北一街-四新中路):道路起点位于芳草北一街,止点位于四新中路。现状绿化因病虫害需全部移除,绿化带种植多年生草本紫色美女樱,另一侧绿地种植常绿草坪。凤仪路(芳草北一街-凤举路):道路起点位于芳草北一街,道路止点位于凤凰湖环路。现状常绿草坪长势良好,予以保留。新增树池篦子,种植细叶萼距花。凤举路((芳草北一街-凤凰湖环路);道路起点位于芳草北一街,道路止点位于凤凰湖环路。现状红叶石楠长势良好,予以保留,新增树池篦子,保留现状红叶石楠。芳草南一街(杨城路东路-凤凰湖环路)﹔道路起点位于杨城路东路,止点位于凤凰湖环路。现状绿化带杂草丛生,有部分木槿分布,本方案保留木槿,去除杂草,种植常绿草坪。芳草东路(四新北路-凤凰湖环湖路北路;四新大道-芳草南四街);道路包括两段,分别为四新北路-凤凰湖环湖路北路段与四新大道-芳草南四街段。现状绿化为美人蕉、莒蒲,杂草较多,新建常绿草坪,狗牙根与黑麦草30*90cm草皮,秋季套播多年生黑麦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报告。2、采购项目实施时间:3个月。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片区。4、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齐备,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等证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③除项目管理人员以外,现场服务人员不得低于40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现场服务人员需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要求配置到位,并经采购人确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设备及工器具要求:洒水车不少于1台,工程车不少于1台,挖机、起重机、打药机各1台,提供清单、发票或租赁合同。3、暂列金(税后包干):520000元(人民币:伍拾贰万圆整);4、清除苗木外运部分以暂列金方式计入,税后包干价60000.00(人民币:陆万圆整);5、土方及垃圾外运距离按25km考虑。(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要求:按投标文件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及采购人要求执行。2、工作中各项资料数据要准确、完整,按采购人要求全部整理归档,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检查及使用;3、需交付的单据,应按相关要求开具,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配备必要且足够数量的相关技术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常用材料等;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中标人管理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其相应责任、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管理服务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服务,可要求其立即纠正、整改,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1)若中标,将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任务,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项目拖延、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3)若中标,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一定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4)若中标,不得将服务期内采购人委托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5、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可进一步补充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绿化苗木补植补栽及设施修补更换服务项目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