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层 社会工作招标预告(北京市民政局2023)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2-07 浏览: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现将“基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1
北京市民政局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第1包(社会工作人才督导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京民研发〔2021〕165号)、《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京组发〔2012〕5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京民社工发〔2017〕415号)和《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19〕134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自2020年实施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优才计划”,制定《北京市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试点方案(“优才计划”)》。按照“优才计划”部署,2023年将在2020-2022年培养基础上继续培养社区高素质人才,深化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内容,不断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继续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本土化模式。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督导作为专业训练方法,通过脱产培训、岗位实训、专业督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服务能力,传授专业服务的方法与技术,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 1、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自2020年以来连续实施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督导服务项目,具备充足的社会工作专业资源库,并且已拥有成熟的项目运作管理经验。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截止2020年底北京市全市3.86万名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39.3岁,9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1.8万人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数占比近二分之一,但是持证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压力较大,在工作中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与技巧的现状不容乐观,既未能很好地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性,也与专业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要求距离尚远;社区工作者中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的人员在评审环节还有待提升,因此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社会工作实务实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与巩固;为了促使基层持证社区工作者切实发挥其专业知识与技能,推进其专业化、职业化进程,需要社会工作督导在其培养过程中发挥教育功能、支持功能、行政功能,探索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优化路径,提升其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逐步结构性优化社区社会工作人才梯队,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体系建设。 三、项目目标 为完成2020-2025年北京市600名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工作,通过脱产培训、岗位实训、专业督导等多种方式的督导服务,继续培育第三批试点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探索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督导长效机制以及本土化督导机制,促使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价值理念、工作方法、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提升,推动并促进其专业化职业化进程,结构性优化社区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助推社会工作指导中心的专业发展,提升北京市社会工作整体发展水平,提高基层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促使实现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1、组织社会工作专家团队,对试点“优才计划”申报约300人进行审核与选拔,从中选拔150名培养对象,确保专业人才的优先培养,实现全市选拔人才团队的专业性、示范性作用。 2、搭建市级“优才计划”教育培训学习平台,持续为全市的150名选拔人才提供专业督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和项目指导等服务,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开展定期的师徒式、训练式、咨询式团体督导和个别督导,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与综合素质水平。 3、组织开展优才团队的服务质量评估,完善实务实训的考核评估体系,指导并配合督导完成专业化服务,提升人才专业服务和督导水平,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 4、专业理论与实务提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实例分析、模拟实训等一系列课程,包括优才启动计划、社会工作专业微观服务和方法、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分析、项目结项与案例撰写,针对分析处理能力、专业方法运用能力和督导实务能力等提供多元化的专业支持。 5、组织总结展示会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力,针对培养成果进行汇编印制,以期形成长效成果,为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的整体发展提供基础。 6、建立各区选拔人才团队的协同联席机制和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专业团队的内部成长,鼓励团队进行外部交流,提供资源链接服务,完善外部交流学习平台建设。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切实提升优秀社区专业社会人才专业服务能力与解决社区问题的能力,确保“优才计划”中的培养任务取得实效,为人才储备及发展提供实践基础,结合选拔人才团队培养任务和个人培养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市级督导服务实施的具体途径。 (一)优才专家评审 组建15人社会工作专家团队,对区级试点推荐的约300名社区社会工作者进行评审遴选,结合社区社会工作实践实务经验、参与督导经历、工作突出成绩与荣誉制定科学评选体系,以召开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选拔,最终确定150名社区社会工作优秀人才。计划组织专家评审会8次,共计4天。 (二)社会工作督导 社会工作督导作为专业训练方法,发挥行政性、教育性、支持性功能,持续性为社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督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和项目指导等服务,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开展定期的师徒式、训练式、咨询式社会工作督导,包括团体督导和个别督导,计划开展督导服务120小时/人,折合15个工作日/人,督导团队15人,共计225天。 1、团体督导 围绕项目整体开展专业指导督导,提供专业督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和项目指导等服务,提升选拔人才服务能力,计划4次集中督导,3小时/次;项目终审4次,3小时/次,共计24小时。 2、个体督导 实训项目督导:针对优才团队岗位实训项目,提供定期跟踪式督导,尤其是在项目运营管理方面,包括项目立项与指导、项目中期评审、项目终期审核,保障项目的有效执行,计划8次,2小时/次,共计16小时。 分层式团体督导:针对各区选拔人才团队分类分模块指导具体的项目执行力,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优抚安置对象、老年群体等服务群体的专题督导、团队合作和凝聚力提升的项目管理督导,计划20次,2小时/次,共计40小时。 参与式个别督导:针对各区选拔人才团队的成员以个别化督导、会谈、现场督导等形式对其开展贴身型督导跟进服务和反思性督导建设,开展情绪性支持、个别化辅导、服务型反思等服务,计划20次,2小时/次,共计40小时。 (三)社会服务质量评估 由8位专家组成评估组,对150名选拔人才进行工作成效跟踪、评估和考核,对专业服务的完成情况以及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沟通反馈评估意见,并配合督导专家开展工作,确保每个试点选拔人才与团队的专业性和持续性发展。主要包括优才计划启动前,审核各区试点方案,对各试点团队的项目策划书进行审核,对各区优才项目实施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计划开展不少于60次,共计不少于480人次。 (四)专业理论及实务提升 1、优才启动计划:启动优才计划,介绍优才计划要求及培养工作,对优才学员手册进行解读,开展社会工作伦理专题工作,进行项目需求评估与方案策划专题工作,计划2023年3月组织实施,不少于238人次受益。 2、社会工作专业微观服务和方法:从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等微观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出发,结合社区服务群体与领域展开,更加生动了解社会工作专业技巧的实际应用,并在之后的具体服务中能够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计划2023年6月组织实施,不少于205人次受益。 3、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分析:结合优才培养任务要求,围绕社区服务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重点介绍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技巧的运用;同时收集各个试点反馈的专业服务方面的集中性问题进行专业解答,使优才学员能够在此过程中更具有目标性的学习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计划2023年9月组织实施,不少于205人次受益。 4、项目结项与案例撰写:针对项目运营管理的需要,明确指导项目结项的各项工作要求,同时按照要求指导社区困难群体精准救助、社区环境保护、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治理等专题化案例撰写,针对性解决优才学员在结项总结与案例撰写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计划2023年11月组织实施,不少于205人次受益。 (五)总结展示与案例汇编 组织各区民政局对各区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总体工作进行总结展示,总结各区选拔人才服务队伍专业知识及服务开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积累开展督导工作的专业实务模式,服务不少于238人次;同时对于每个选拔人才团队完成专业服务案例进行汇编,对于每个试点项目结项报告进行汇编,为社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奠定基础,助推全市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 (六)多元化协同服务 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区选拔人才团队之间的相互交流、支持和成长,建立市区专业督导协作督导机制、优才相关各方联席协商机制和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专业团队的内部成长,鼓励团队进行外部交流,提供资源链接服务,完善外部交流学习平台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3年2月) 1、项目启动筹备,构建项目组及工作机制。 2、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实施方案研讨会,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1月) 1、开展优才选拔专家评审会,计划组织专家评审会8次,每次半天,共计4天,选拔150名优才培养对象。 2、开展社会工作督导,包括团体督导和个别督导,预计折合督导225天。 3、开展优才团队的服务质量评估,并配合督导专家开展工作,计划共不少于60次,480人次。 4、专业理论与实务提升,预计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受益不少于853人次。 5、组织各区民政局总结展示活动1次,受益不少于238人次,对服务案例与实务研究报告进行汇编成册,形成2个项目成果册。 6、多元化协同服务,建立各区选拔人才团队的协同联席机制和合作交流平台。 (三)项目结项阶段(2023年12月) 对项目产出、成效、社会影响力等进行总结和提炼,对督导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整理档案资料存档,梳理形成北京市“优才计划”督导规范体系,并探索凝练社会工作督导长效机制。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施。 2、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 3、有充裕的社会组织领域专家人才资源,能够应采购人要求召集领域内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组织开展工作。 4、供应商应独立承担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 5、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6、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 7、验收要求: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申请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数量、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8、付款条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的70%。 (2)待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剩余30%服务费用。 (3)以上费用是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场地费、设施设备费、资料费、管理费、食宿费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其他费用。因采购人或供应商原因导致培训人员或课时减少的,供应商应退还相应的费用。 (4)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及发票真伪鉴别证明、支出凭证,因供应商提供发票延误导致采购人付款延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40.9334

2
第2包(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督导评估及人才能力建设)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督导支持,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和服务质量,拟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督导评估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督导评估 (一)准备工作(2023年2月) 1、组建10-15人的市级专家督导团队,团队人员需包含高校学者、实务专家、部分领域专家,且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组织专家团队进行1次专题研讨,研究确定督导评估思路。 (二)专业督导服务(2023年2月-12月) 1、服务对象:全市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区级、街乡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2、服务内容: (1)实地督导服务。 (2)线上督导服务:按区划分,分组建立微信督导服务群,对区级、街乡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在运营和项目开展遇到的专业问题予以及时答复。 (3)每季度汇总形成督导情况报告。 (4)年底梳理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3、服务要求 (1)实地督导服务:对16区已建、在建平台至少进行150次专业督导。 (2)形成4份督导情况报告(每季度1份)。 (3)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三)项目评估服务(2023年10月-12月) 1、评估对象:2023年新建的区级、街乡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2、工作内容: (1)制定项目评估标准,细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服务成效、财务管理、经费使用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评估项。 (2)从2023年新建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中随机选取100个进行综合评估。 (3)年底形成项目评估总结报告。 (4)召开结项情况研讨会。 3、服务要求 (1)制定项目评估标准。 (2)评估100个新建平台:成立5个评估组,每组3名专家,从平台中抽选100个,实地开展项目评估,每次评估由1个评估组进行。 (3)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第二部分 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能力建设 (一)项目目标 本次培训的人数为200人左右,并保证培训质量。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主要对象包括: 1、委局系统相关业务处室同志 2、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3、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试点所在街道(乡镇)主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 4、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5、“优才计划”参训人员 6、河北雄安新区、部分地区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服务工作的业务骨干等 (三)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 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政策背景、制度设计;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运用;社会工作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的探索实践等。 2、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 3、任务分工 培养项目由采购人主办,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承办。采购人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课程设置安排,确定最终培养人员;配合供应商做好相关筹备、实施工作。 供应商具体负责师资选聘,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场地、设施提供,学员组织管理等工作。4、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为期3天,拟定于2023年第三季度举办,具体时间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协商确定。培训的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
内容

提前一天下午报到,安排学员晚餐、住宿

第一天
上午
8:30
报到

09:00-09:30
开班式

09:40-12:00
专题讲座

下午
14:00-17:30
专题讲座

第二天
上午
8:30
报到

09:00-11:30
专题讲座

下午
14:00-17:30
专题讲座

第三天
上午
8:30
报到

09:00-11:30
专题讲座

下午
14:00-17:30
分组讨论交流、结业式

5、培训地点 预计在北京市区,由供应商提出方案,具体地点经采购人审核后确定。 (四)成果 1、培训资料,约200份,具体视参训人数确定 2、培训PPT课件电子版 3、培训课程录像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施。 2、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 3、有充裕的社会组织领域专家人才资源,能够应采购人要求召集领域内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组织开展工作。 4、供应商应独立承担项目,不得将项目转包。 5、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工作情况。 6、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并配合采购人开展项目验收、审计等工作。 7、验收要求: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申请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数量、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 8、付款条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的70%。 (2)待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剩余30%服务费用。 (3)以上费用是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场地费、设施设备费、资料费、管理费、食宿费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其他费用。因采购人或供应商原因导致培训人员或课时减少的,供应商应退还相应的费用。 (4)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及发票真伪鉴别证明、支出凭证,因供应商提供发票延误导致采购人付款延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61.27

1.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0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李辰、王秋凌,010-65699122、65244483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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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 社会工作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