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修缮工程招标预告(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202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的委托,就其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3-xqgs61b8d4396ed95c49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3月20日17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路128号),或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343188680@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联系人:项海芳
5、联系电话:13626688339
6、联系邮箱:34318868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示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2023.3.15公示稿-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公开招标文件.docx2023.3.15公示稿-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公开招标文件.docx274.3K

Z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ZJ-2023-012采购项目: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采购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J-2023-012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134825元最高限价:5644039元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6134825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包括365日历天)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的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且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三、采购文件获取1、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招标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采购文件,但未按上述第(3)项规定执行的投标文件,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读使用。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投标文件提交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开标时间:2023年3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七、开标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八、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九、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后,可自行决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建议采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经政采云平台加密处理的、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并加盖公章。未递交备份文件,可能存在无法顺利开标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十、参与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一、相关注意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本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包括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项目联系人(询问等事宜):吴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等事宜):0576-88222908质疑联系人:叶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6-882229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12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等事宜):项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等事宜):13626688339质疑联系人:叶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9586709803.监管部门: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6-89069286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2答疑会或现场踏勘/3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建议采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经政采云平台加密处理的、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128号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女士收,联系电话13626688339。4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响应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5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自行决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参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其响应无效。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招标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7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可采用现金、银行独立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形式。验收通过后30日历天内,如无发生违约情形,无息退还全款(如有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额后退还剩余部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9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终止投标。10解释权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计取,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工程招标)计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2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4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其文件无效。附录: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不限于)以下金融机构的“政采贷”服务。政采贷联系方式: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3.8%起王霖88588246/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3.8%起龚盛15858682216中国建设银行3.8%起梅晶晶88525339/13736585303中国银行3.75%起任茜13857695378浦发银行台州分行4.05%起王渊13616676319浦发银行椒江分行4.05%起孙瑞华13857688081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75%起周翔宇13867697018招商银行台州分行4.32%起王海玲13566413827浙商银行台州分行5.01%起章涉漪81880185/13606681262中信银行台州分行4.15%起陈金园13586052161华夏银行台州分行4.5%起邱明达81871518/13736252233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5.6%起梁宛莉13306869100民泰银行椒江支行5.8%起陈慧珠13857699669绍兴银行台州分行5.1%起郭庭斌15958633119温州银行台州分行4.55%起王晓波15824005475平安银行台州分行6.53%起李俊丽15906861025宁波银行台州分行4.35%起戴莉丽13566627207金华银行台州分行4.05%起金雪婷81886670/15968661569台州银行5.6%起洪婷15858624999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采购、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采购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采购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协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采购响应文件为准。采购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采购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采购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采购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采购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投标人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9、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3)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资格响应文件中上传)提交给采购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采购响应文件(一)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采购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的组成:(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格式见附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或相关材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专家评分索引表;(2)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解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商务技术标的打分内容,并结合第三章“采购需求”,由各投标人自行编制商务技术标;(3)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4)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容缺项的,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该项得0分。3、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如有,格式见附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是包含项目价款(含施工材料、相关配件、附件等)及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培训、通过验收及其他一切费用,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4)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名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二)采购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采购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本文件《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采购响应文件以及采购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采购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6)采购计量单位,采购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7)若采购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8)与本次采购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采购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3、投标文件的形式(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5、采购的形式(1)除投标文件应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外,采购以在政采云平台线上采购进行。(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采购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采购时间的约束。6、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三)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采购响应截止日起90天采购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采购供应商协商延长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采购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供应商不能修改采购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自采购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三、采购保证金无四、采购(一)采购说明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采购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14925357@qq.com,如没有发送的,视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之间、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均不存在利害关系。(3)开启投标文件,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及公布(无效投标),并不进入后续评审。(4)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符合性审查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情况。(6)开启通过资格响应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报价内容,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对各自的报价进行回复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已确认)。报价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采购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8)评审结束后,在政釆云平台上进行公布结果。特别说明:1、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采购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采购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采购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采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采购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采购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采购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采购。(五)采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采购1、不具备采购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2、采购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报价超过采购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单)价。6、采购参数未如实填写的。7、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8、不同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采购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14、投标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本项目未达到启动备份文件条件的;电子采购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采购响应文件的;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终止。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采购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采购原则和方法1、采购原则。采购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采购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采购供应商接触。2、采购办法。具体采购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八)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采购。五、采购结果确定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采购文件随同公告。3、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第三章采购需求特别提醒:▲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2、加“▲”的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所提供的技术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一、采购项目: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二、采购概况、范围及要求:▲1.招标控制价:6134825元,最高限价:5644039元(招标控制价×92%)▲2.项目工期:不超过365日历天(包含365日历天)。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戚继光路100号,为明代戚继光抗倭驻兵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体坐北朝南,为一条纵轴线上三进建筑及西南角一座钟楼,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筑为2~3层传统木结构,耐火等级为4级。总建筑面积1233㎡。具体各单体简述如下:本预算的编制范围为施工图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该工程主要内容为古建筑修缮等。4.采购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所有项目。三、规范要求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施工。2.技术规范由供应商方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四、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各项拟定的设计指标,本项目工程须完成调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2.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3.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4.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5.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6.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7.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8.保护原则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工程设计与施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颂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参照执行《中国文物保护准则》,特制定以下原则:(1)不改变原状原则真实、完整地保护文物古迹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及其体现这种价值的状态,有效地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环境,并通过保护延续相关的文化传统。保护文物的材料、工艺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及来源的真实性,与文物的文化传统的延续也须真实性保护。与并对文物的价值载体及其环境等体现文物古迹价值的各个要素完整保护,在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包括各个时代特征、具有价值的物质遗存都应得到尊重。维护保持原有建筑的风貌和建筑特征,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文物的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修复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有依据的修复原状和建筑特征,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文物的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为切实保持好文物的历史信息,本次维修将严格按照建筑原状进行修复,修复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有依据的修复原状。(2)最低干预原则应当把千预限制在保证文物安全的程度上,为减少对文物的干预,应对文物采取预防性保护。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干预应当限制在保证文物古迹安全的限度上,必须避免过度干预造成对文物古迹价值和历史、文化信息的改变。必须干预时,采用的保护措施,只用在最必要的部分。尽可能多的保留文物建筑真实的历史信息和价值。(3)原形制、原材料、原结构、原工艺原则为保持建筑的原状,对文物的形制、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保护,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实施。尽可能使用原来材料,完整保存原有的建筑构件,在维修过程中以本建筑现有传统做法为主要的修复手法,消除现存的各种隐患,维修工程的补配构件,做到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修复。(4)可识别原则所有修复的部分都有详细的记录档案和识别标志。考虑到维修后立面和视觉效果的统一,对新补和新换的构件,采用刻字、刻印、墨书等手段进行区分,并记录维修时间,力图做到在总体上风格统一,在细部上易于识别。(5)可逆性原则运用于文物古迹的保护技术措施应不妨碍以后进一步的保护,应尽可能采用具有可逆性的保护措施,以便有更好的技术措施时,可以撤销以前的技术措施而不对文物古迹本体及其价值造成损失。(6)保护文物环境原则对文物的历史环境进行保护,不得进行破坏文物环境的历史风貌、污染环境质量和影响环境安全的建设活动。(7)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原则文物古迹的审美标准主要表现历史真实性,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9.修复指导思想:(1)修复时尽量保存原有构件,对受力构件的薄弱环节或构造刚度不良之处,在不影响外观的情况下,可用镶补、拼接和铁件加固等方法进行处理,如精朽、开裂严重的柱、梁、枋等构件的加固。(2)在修配旧构件、更换不能使用的原构件和复原原构件时,应采用与原有构件相同的材料质地。(3)在修缮时应遵循先阶基,后木构;先瓦顶,后地面的步骤进行。(4)结合维修工程,做好防火、防虫和防腐等技术措施的配套和完善。五、工程管理要求(一)本工程采购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二)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代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四)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施工单位索赔。(五)材料选择1.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设备、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供应商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标准进行选择设备和材料,所有设备和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设备和材料进行施工实施。2.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设备和材料运至工地,到工地后的卸车、二次搬运、保管、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并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六)设备和材料的质量保证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设备和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3.设备和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4.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5.承包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上门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设备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6、承包人所提供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及规范。7、质保期内,承包人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质保期满后,维修所需配件按成本计价。(七)供应要求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响应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设备和材料的权利;所有设备和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材料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实际施工过程中,所有设备和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六、报价要求1.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在填报价格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说明要求。2.本工程采用固定结算率方式结算【结算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3.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以下影响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环境保护、工程围护、交通维护、警示措施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3)供应商应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关于结算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调试完成后,承包人按合同等要求及时报送结算,结算的编制应规范、准确,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5)本工程与施工交接的已完建筑物、室内设施的成品保护及所有已完工程及设备的保护,若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有损坏的,必须原样修复。(6)与施工交接的已完建(构)筑物、各种管线的保护措施及费用请承包人考虑计入投标总价。(7)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材料运至工地,到工地后的卸车、二次搬运、保管、验收、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并按采购人要求实施。(8)施工用水、用电及开户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支付。因受现场条件及工期等因素影响,施工期间不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及相关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9)停水、停电等施工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及设备设施配置(必须选配功率合适的发电机备用,相应费用计入总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得增加。(10)第三方检测费: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单位单位认为有必要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检测的,所有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由本项目中标方承担。7.具体采购数量按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做出决定增加或减少或取消数量,但不得调整综合单价。引起承包总价变化,最终以审计为准。8.现场踏勘:各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如有),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9.本项目涉及所有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须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相应项目选用。数量以工程清单为准,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如后期采购人因设计图纸变更,涉及到工程量的增多或减少,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七、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并同时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执行,同时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③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和竣工(交工)报告)。如发生以上情形,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八、商务条款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可采用现金、银行独立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形式。工程验收通过后30日历天内,如无发生违约情形,无息退还全款(如有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额后退还剩余部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2.保修要求(1)质量保修期:不少于五年。(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成交供应商要对其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及其内在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总承包。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人员进场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2)按月工程量支付,每月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报表由监理及发包人审定后支付该月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含预付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5%;(3)结算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甲方支付至本项目结算审定价的98.5%;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发包人付清剩余工程结算价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五年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4)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应即时扣除同一时段内发生的各项应扣款项如代付费用、违约处罚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商务技术评审标准按以下7项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标段类别一商务技术70投标报价30(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打分应一致,但采购小组应独立评审;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采购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采购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采购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采购小组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优惠政策,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四、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类似业绩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3分。(提供完整的施工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分2项目组成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完整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资料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分2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参与人员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一人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上述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组织设计3 总体方案总体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先进性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4工程质量根据投标人的施工质量是否目标明确,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技术支撑,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5施工进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及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施工工期、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打分,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6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的响应承诺,对人员管理的措施,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4分6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施工现场的降噪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4.0-2.6分,一般的得2.5-1.3分;差的得1.2-0分。4分6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施工现场的除尘、垃圾清运,施工现场管理的针对措施,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4.0-2.6分,一般的得2.5-1.3分;差的得1.2-0分。4分7劳动力配置、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进场计划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的组织架构完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人员配置和施工强度匹配,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7劳动力配置、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进场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施工计划情况:具有详细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且计划周密,材料数量、质量控制,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7劳动力配置、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进场计划施工设备及检验仪器的投入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8缺陷责任期根据投标人缺陷责任期内提供的响应时间、到场时间和问题解决时长的情况,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4.0-2.6分,一般的得2.5-1.3分;差的得1.2-0分。4分9修缮过程中不可预见状况分析合理化建议根据本建筑特点及“病源”,分析修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案及项目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具体建议并提出改进措施,由专家进行酌情打分,优秀的得6.0-4.0分,一般的得3.9-2.0分,差的得1.9-0分。6分(注:以上需提供的各项证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甲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乙方:签订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工程地点:台州市椒江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竣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间形象进度工期要求:/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1)一般计税方法。(2)本工程为甲供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创/。安全文明施工创/。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政策文件相应的补充内容和文件,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的边界按现状,场内按施工平面图边界所属范围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场地施工期间的维护、管理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清单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见专用条款10.4.1),则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条款10.4.1(1)条约定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⑦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施工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按规定报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负责,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落实为完成本工程需临时占用征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协调,但发包人的协调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义务。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或占地使用协议规定)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b、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须对周围树木、房屋建筑、管线等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周围树木、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本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e、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无电、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所涉及到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f、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g、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村民的关系,由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h、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i、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应按照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提供,该项工作作为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j、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执行承担。k、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l、承包人应尽可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好施工时段和施工方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落实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m、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n、承包人的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8%(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提供履约担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合同金额的1%)。可采用现金、银行独立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形式。工程验收通过后30日历天内,如无发生违约情形,无息退还全款(如有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额后退还剩余部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当确保有效期限超过合同届满时间后30日历天。发包人退还履约担保的期限: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无息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配套空调设施、办公桌椅及办公所需的通信网络】。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护、监测),门禁考勤管理,噪音、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管理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办理审批手续。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按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10级(含10级)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2)本工程已确定价格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注:如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新型材料等)。(4)所有材料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备案后方可进场。(5)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样品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综合考虑。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变更程序除须满足合同通用条款要求外,还须严格按照按发包人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变更程序执行当地文件的有关规定。如施工期间,当地政府部门有新的变更规定的,则按新出台的变更规定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21.2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14天内审批完毕。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10.7.1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2不属于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综合单价;(2)本工程结算率一次性包死,工程结算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工程最终造价=根据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结算率;(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费项及费率;(4)规费费率、税金税率;(5)计日工单价:技术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6)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费用;c.土方及泥浆处置点位于〔/〕,土方及泥浆外运、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注:根据具体工程实际增减风险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相关机构审核。(2)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7)土方及泥浆处置点发生变化,调整合同价格。2、总价合同:不适用。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0%(包含1%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包含专用条款6.1.6条例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余作为备料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进度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政策文件相应的补充内容和文件,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8期计取,材料价格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8期、《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8期的除税信息价计算,无以上市场信息价的材料按市场调研价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合同签订,人员进场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2)每月工程进度款按进度报表由监理及发包人审定后支付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预付款),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5%;(3)结算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甲方支付至本项目结算审定价的98.5%;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发包人付清剩余工程结算价款;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五年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4)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应即时扣除同一时段内发生的各项应扣款项如代付费用、违约处罚等。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按浙江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相关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4)其它要求:/。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60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超过60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3个月内审核完毕。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14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承包人负责。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60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4)其它:质保期结束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6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双方签署解除协议,现场已完成工程量和已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按实计算,承包人必须在30日历天内清场并将施工场地交还发包人待发包人审定后90日历天内支付。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级(不含10级)以上台风、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人事意外伤害险等。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施工过程中如违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发布)、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采购人将告知行政主管单位,由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等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文物保护工程保护原则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7:文物保护工程保护原则根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工程设计与施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颂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参照执行《中国文物保护准则》,特制定以下原则:(1)不改变原状原则真实、完整地保护文物古迹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及其体现这种价值的状态,有效地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环境,并通过保护延续相关的文化传统。保护文物的材料、工艺及其环境和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社会等相关信息及来源的真实性,与文物的文化传统的延续也须真实性保护。与并对文物的价值载体及其环境等体现文物古迹价值的各个要素完整保护,在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包括各个时代特征、具有价值的物质遗存都应得到尊重。维护保持原有建筑的风貌和建筑特征,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文物的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修复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有依据的修复原状和建筑特征,尽可能真实完整地保存文物的历史原貌和建筑特色,必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为切实保持好文物的历史信息,本次维修将严格按照建筑原状进行修复,修复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有依据的修复原状。(2)最低干预原则应当把千预限制在保证文物安全的程度上,为减少对文物的干预,应对文物采取预防性保护。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干预应当限制在保证文物古迹安全的限度上,必须避免过度干预造成对文物古迹价值和历史、文化信息的改变。必须干预时,采用的保护措施,只用在最必要的部分。尽可能多的保留文物建筑真实的历史信息和价值。(3)原形制、原材料、原结构、原工艺原则为保持建筑的原状,对文物的形制、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保护,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以实施。尽可能使用原来材料,完整保存原有的建筑构件,在维修过程中以本建筑现有传统做法为主要的修复手法,消除现存的各种隐患,维修工程的补配构件,做到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修复。(4)可识别原则所有修复的部分都有详细的记录档案和识别标志。考虑到维修后立面和视觉效果的统一,对新补和新换的构件,采用刻字、刻印、墨书等手段进行区分,并记录维修时间,力图做到在总体上风格统一,在细部上易于识别。(5)可逆性原则运用于文物古迹的保护技术措施应不妨碍以后进一步的保护,应尽可能采用具有可逆性的保护措施,以便有更好的技术措施时,可以撤销以前的技术措施而不对文物古迹本体及其价值造成损失。(6)保护文物环境原则对文物的历史环境进行保护,不得进行破坏文物环境的历史风貌、污染环境质量和影响环境安全的建设活动。(7)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原则文物古迹的审美标准主要表现历史真实性,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9.修复指导思想:(1)修复时尽量保存原有构件,对受力构件的薄弱环节或构造刚度不良之处,在不影响外观的情况下,可用镶补、拼接和铁件加固等方法进行处理,如精朽、开裂严重的柱、梁、枋等构件的加固。(2)在修配旧构件、更换不能使用的原构件和复原原构件时,应采用与原有构件相同的材料质地。(3)在修缮时应遵循先阶基,后木构;先瓦顶,后地面的步骤进行。(4)结合维修工程,做好防火、防虫和防腐等技术措施的配套和完善。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工程项目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单位(甲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项目编号:ZJZJ-2023-012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时间:投标响应文件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部分1、投标声明书(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视情选用附件3、附件4);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5、投标人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证书(如有)。第二部分:商务与技术部分1、专家评分索引表(附件11)2、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解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商务技术标的打分内容,并结合第三章“采购需求”,由各投标人自行编制商务技术标;3、技术偏离表(附件12,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4、商务偏离表(附件13,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4);6、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附件15);7、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16);8、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7);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内容缺项的,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该项得0分。第三部分:报价部分1、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8);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如有,可视情选用附件8、附件9、附件10);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内容(如果有),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产品、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拒绝的内容外,均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单位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及限制在本地区参与投标等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电话号码: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采购人名称)的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投标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以及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编号:ZJZJ-2023-012]的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致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编号:ZJZJ-2023-012]的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享受免税政策的则无欠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编号:ZJZJ-2023-012]的投标活动,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符合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作如下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我公司已经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同时,服务均为我公司自主提供。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的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属于建筑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标的物、所属行业请按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指定的填写,可扩行。3.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组织的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ZJ-2023-012)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监狱企业(如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附件11专家评分索引表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序号评分内容自评分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1234567891011121314…注:1、“专家评分索引表”装订在商务资信技术文件首页。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认真填制相关内容,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2、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序号名称规格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技术参数指标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注:“偏离”系指“正负偏离”,负偏离系指非实质性偏离;若出现实质性负偏离则作废标处理。各供应商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响应技术参数对照表》响应,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3: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内容项 目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响应情况说 明(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商 务 偏 离商 务 偏 离商 务 偏 离商 务 偏 离商 务 偏 离注:“偏离”系指“正负偏离”,负偏离系指非实质性偏离;若出现实质性负偏离则作废标处理。各供应商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响应技术参数对照表》响应,未提供的视作全部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手机传真传真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1.企业概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有□租賃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1.企业概况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1.企业概况核准经营范围1.企业概况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职务:日期:附件1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姓名类似项目业绩性别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年龄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职称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资格证书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毕业时间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学校专业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联系电话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注: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注:1、本表人员有资格证书的应随表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7: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123…要求: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职务:日期:附件18: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ZJZJ-2023-012项目名称: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投标报价(元)大写:投标报价(元)小写:填报要求:1.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各种社会保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机械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建筑垃圾清运费、总承包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规费以及所有税收、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如发生不可抗拒力及突发性事件,中标方要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指挥,配合采购方一切行动,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价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供应商在正确履行合同后,采购人将以实际完成项目需求程度进行合同结算。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职务:日期:注:以下二选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被授权人)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项目编号:ZJZJ-2023-012)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法人)浙江中竞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为(单位)负责人参加椒江戚继光祠修缮工程(项目编号:ZJZJ-2023-012)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书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各供应商代表应提前打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或政采云平台),签署完毕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14925357@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