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道路招标预告(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2023)



【高新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采购需求公示

意向、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

二、采购单位: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三、编制单位: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四、编制时间:2023年4月25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通过政府采购,选择本项目设计单位完成相关的工作内容。

八、总预算:52.8531万元

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docx
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docx

青岛高新区政府采购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采购需求采购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代理机构: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设计)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高新区中片区,南起文典路,北至广博路。项目全长291米,道路红线宽14米,道路绿线宽24米。主要建设道路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3.预算安排情况本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最高限价:52.8531万元二、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要求2.1采购项目范围:高新区暖融路(文典路至广博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相关设计服务。2.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目标提供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相关设计服务。2.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采用的规范、标准、规定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采用的规范、标准、规定。2.4服务要求★2.4.1设计周期要求: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4.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在3日内成立项目部,采购人若有需求或出现设计相关问题,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4.3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2.4.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2.4.5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4.6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2.4.7取费标准设计费收费基准价:66.0664万元。设计费为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80%,优惠率20%,计52.8531万元。计算说明如下:道路交通工程设计费计费额(暂定)884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34.6472万元,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1,设计费基准价34.3007万元;管线工程设计费计费额(暂定)348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14.8707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1,设计费基准价16.3578元;路灯工程设计费计费额(暂定)64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2.88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1,设计费基准价3.168万元;景观工程设计费计费额(暂定)197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8.86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1,设计费基准价10.7267万元;管线综合基准价1.5132万元:6500元/公里×8根×0.291÷10000。★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3.1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为准。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调整,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3.3.2支付时间与金额:双方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3.4服务成果验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报至主管部门审批,供应商须确保成果文件审批通过。3.5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双方签订合同。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历天。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4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本采购需求所载明内容最终以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七、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联系人:张富生电话:0532-686869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青岛元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89号万科广告产业园20号楼905室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532-67762881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 道路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