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招标预告(凤阳县西泉镇人民政府2023)
凤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公益事业)
采购任务书
项目名称
凤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公益事业)
采购人名称
凤阳县西泉镇人民政府
财政委托编号
FS34112620230498号
监督部门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受理日期
2023-06-08 08:27:31.0
办理流程公开
招标代理已录入完成
附件:
视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