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招标预告(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19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6月19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鲁燕 
5、联系电话: 0574-63086120 
6、联系邮箱: 38641410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6.15初稿(编号:330282202306003145)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doc6.15初稿(编号:330282202306003145)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doc614.2 KB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306003145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4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4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27第六章商务条款45第七章附件4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月 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30282202306003145项目名称: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996000最高限价(元):996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996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本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09:30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投标人员无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2.6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2.7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傅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883510质疑联系人:徐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38835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传真:0574-63086150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质疑联系人:缪臻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传真:0574-63032032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对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与考核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8、“▲”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账号:62030122000892001;备注:代理服务费;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单位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效力、制作和递交1、投标文件的形式: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要求制作、加密并在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备份投标文件,即存储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介质(U盘)。2、投标文件的效力2.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文件的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网页左下角附件):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递交。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可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四楼),联系方式:18606745675。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86414109@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一〉“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如下:(一)、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格式见附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3、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7、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商务技术评审表要求递交的相关资料;9、其他和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要求制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签署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本章第八条第4款,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如下:须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按实填写本项目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按实填写本项目项目名称);(4)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十、开评标程序(一)开评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二)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代理)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如供应商认为相关人员中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可以在此时要求其回避。需要回避的情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申请相关人员回避。供应商应以影印件形式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四)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解密完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8.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8.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其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人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8.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8.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8.3.4电脑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8.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标1.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2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含)以内。)(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六)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评标原则与方法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提供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记名并独立打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预中标人。2.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3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2.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2.5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2.6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7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商务评议:按照第六章商务条款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9技术评议:按照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的各项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2.10综合评估: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其商务、技术和价格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打分。2.11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12推荐预中标供应商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中标供应商。2.13定标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政采云平台在线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在线提出质疑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三、预算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预算价99.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四、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8、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9、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五、合同相关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鉴证,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六、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6、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7、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友好商定。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和价格评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标程序3.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1.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具体操作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协助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的结果报招标人代表确认)。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比较与评价: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自行评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3.1.3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2报价文件评审3.2.1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供应商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3.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标价和中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3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3综合评估: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3.5确定中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事后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招标人可确定排名其次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的澄清4.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五、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六、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6.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6.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6.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按采购文件要求格式提交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查询磋商供应商是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5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需提供);资格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应上传,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特别备注无需上传对应资料的除外)。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条第2款的要求。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6供应商不得虚假应标、串通投标(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商务技术文件对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3: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商务技术评分表)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85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指: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续签的合同按一份合同认定。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团队学历水平、技能水平和本项目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团队人员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能反映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评议:配备完整、学历技能水平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得8分;配备完整、学历技能水平一般,专业性一般、具有一定经验,但有所欠缺的得6分;配备相对完整、学历技能水平差,专业性及经验有所欠缺的得3分。缺项得0分。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投入采集员定位设备(用于信息采集员轨迹定位)和信息随身采集设备、信息采集相关软件系统、交通工具等办公所需的配备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设备证明资料(如照片、发票、设备租赁合同等)扫描件)进行评议: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配备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设计有欠缺,偏离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缺项得0分。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前期实际状况的了解程度(如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实施需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评议:现状分析科学、合理、完整,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有相应方案,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进行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的得7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现场检查方案和标准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操作性等进行评议: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7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如现场检查过程中作业内容的重点、难点及在现场检查中易造成疏忽等内容情况等)进行评议: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7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如在现场检查中安全质量把控、安全与文明作业保证与措施、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大型活动、节庆假日、临时安排的任务等)进行评议:措施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9分;措施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在充实度上有所欠缺的得6分;措施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3分。缺项得0分。9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方案(如对人员的监督、考核、培训、人员安全保障、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等)进行评议:规章制度完整、详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规章制度基本完整,内容略有瑕疵的得6-分;规章制度不完整,或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的得3分。缺项得0分。9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建议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完整、充实的得7分;建议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4分;建议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2分;缺项得0分。7总得分85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技术(85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型业绩(同类型业绩指: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续签的合同按一份合同认定。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团队学历水平、技能水平和本项目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团队人员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能反映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评议:配备完整、学历技能水平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得8分;配备完整、学历技能水平一般,专业性一般、具有一定经验,但有所欠缺的得6分;配备相对完整、学历技能水平差,专业性及经验有所欠缺的得3分。缺项得0分。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投入采集员定位设备(用于信息采集员轨迹定位)和信息随身采集设备、信息采集相关软件系统、交通工具等办公所需的配备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设备证明资料(如照片、发票、设备租赁合同等)扫描件)进行评议: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配备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设计有欠缺,偏离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缺项得0分。8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前期实际状况的了解程度(如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实施需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评议:现状分析科学、合理、完整,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有相应方案,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进行评议: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方案针对性强,总体思路、技术方法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方案基本可操作的得7分;方案无针对性、工作内容不齐全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现场检查方案和标准是否合理完善、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操作性等进行评议: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7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如现场检查过程中作业内容的重点、难点及在现场检查中易造成疏忽等内容情况等)进行评议: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10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7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4分。缺项得0分。1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如在现场检查中安全质量把控、安全与文明作业保证与措施、事件处理机制与措施、大型活动、节庆假日、临时安排的任务等)进行评议:措施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的得9分;措施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在充实度上有所欠缺的得6分;措施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3分。缺项得0分。9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方案(如对人员的监督、考核、培训、人员安全保障、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等)进行评议:规章制度完整、详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规章制度基本完整,内容略有瑕疵的得6-分;规章制度不完整,或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的得3分。缺项得0分。9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建议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完整、充实的得7分;建议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的得4分;建议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的得2分;缺项得0分。7总得分85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或者电子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价本次招标预算价: 99.6万元,投标总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2条的要求4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无需上传对应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若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审委员会的决定理由。5供应商报价合理性(本项无需上传或关联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报价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将资料逐一关联(若关联页码有多页而只能关联一页的,则关联相应页码的第一页)。附表5价格评分表 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15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15报价得分(15分)15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关于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一、服务范围:1.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1.2对慈溪市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测评。具体涉及包括慈溪市行政辖区范围内镇街道(例如居住小区、行政村、沿街店铺、城乡结合部、下属基层场站)、各类型行业场所(例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属基层场站、国有企业、农贸市场、宾馆与酒店民宿、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医院、学校、电影院)等。后续检查范围与检查频次将根据省、宁波工作部署,以及慈溪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际情况作调整。二、质量要求:及时高效优质服务。三、项目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四、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4.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4.2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之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余下金额(如有考核等扣款,则支付时兑现)待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支付。2.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乙方承诺的义务。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和实施情况、质量、效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限期予以整改。1.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合同款项扣减,情节严重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1.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出现有合同款项减的情况,将在扣罚相关金额后进行余额的支付。1.5甲方需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乙方解决问题、使之顺利开展工作。1.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项目组成员及员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整到位。1.7提供给乙方本合同所列第三方考核的范围及资料。1.8对乙方生活垃圾第三方考核工作等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1.9按规定核拨给乙方经费。1.10甲方应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及时召集协调会议。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应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及己方承诺的义务。2.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2.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目组的工作人员。2.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的纠正并向甲方进行通报。2.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2.6甲方不承担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责任,乙方须自行负责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2.7乙方在详查及制定方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承担。2.8乙方应做好调查结果整理工作,项目结束后统一移交给甲方立卷、归档。2.9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2.10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11、乙方应按以下检查依据进行第三方考核工作。(1)检查技术标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与规范。(2)检查涉及对象与项目内容:检查对象为镇(街道)涉及相关企业、居住小区、行政村,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检查内容为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收运体系、宣传氛围、分类质量等方面。相关检查内容细则如下:I、镇(街道)涉及居住小区、行政村、主要道路沿街店铺检查内容细则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含合格、自觉投放)序号项目项目内容合格自觉投放小区得分1垃圾分类质量(20分)各类垃圾投放容器内分类精准率高于90%高于90%1.100%-95%扣5分□2.94%-90%扣10分□3.<89%不合格□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基础配置(5分),至少摆放1处四分类投放容器,配置专门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是是1.不配置专门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投放容器的扣10分□2.四色桶不摆放、红蓝桶不能正常使用、锁绿开黑的不合格□3.非投放时段单个垃圾桶摆放在外的不合格□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其他配置(5分),投放容器满足投放需求。厨余垃圾投放容器数量≥20%是是1.出现垃圾满溢、超高的扣5分□2.厨余垃圾投放容器<20%扣2分□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容器整洁(10分),不出现桶脏、桶破、缺盖、磨损严重问题。标志标识正确是是1.出现标识错误、磨损的扣5分□2.出现桶破、缺盖(垃圾房等损坏)扣5分□3.出现桶脏、磨损严重(垃圾房等脏污、磨损)的扣5分□3分类环境整洁(20分)投放环境整洁有序是是1.出现垃圾包现象的扣5分□2.周边地面不洁的扣5分□3.投放容器摆放凌乱、非投放时段桶盖未盖的扣3分□4.垃圾房、厢、亭破损、脏乱的扣5分5.垃圾包问题严重的(面积超过0.4米*0.4米)的不合格□4投放引导规范(10分)“定时定点”投放(5分),管理规范是是1.未公布投放时间的、公布时间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2.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或公布时间未开放的不合格□4投放引导规范(10分)增加开放时间(5分),落实双休(节假)日午间开放等各类人性化管理措施是是1.未规范公示午间投放时间等信息扣3分□2.午间投放时间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3.未落实双休(节假)日午间开放的不合格□5装修(大件、绿化)垃圾管理(10分)点位设置规范,预约制收集规范是是设置装修(大件、绿化)垃圾投放点的:1.点位脏乱、破损的扣5分□2.各类垃圾堆放超过围挡高度、未密闭的扣5分□3.三类垃圾未隔断、污水未纳管的扣3分□4.装修垃圾未袋装或捆绑投放的扣1分□5.未公示收运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扣5分□6.未设置装修(大件、绿化)垃圾标志标识的扣5分□7.点位内混入生活垃圾的不合格□5装修(大件、绿化)垃圾管理(10分)点位设置规范,预约制收集规范是是实行预约收集管理的:1.未公示收运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扣5分□2.装修(大件、绿化)垃圾随意堆放的不合格□6宣传氛围浓厚(10分)场景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是是1.未设置点位图、基础知识图、公示栏的不合格□2.“两图一栏”内容错误、缺失、遮挡、外观破损老旧扣3分□3.点位图与实际不符、宣传品未与垃圾房场景化布置的扣5分□4.无居民分类公约的扣3分7居民投放与反馈(10分)随机抽取小区居民,测评居民投放准确率以及满意率高于70%高于90%1.79%-75%扣2分□2.74%-70%扣4分□3.<70%扣6分□4.被居民反映重大问题的不合格□8二次分拣无二次分拣现象是无督导员合格小区:二次分拣、混收混运、小区督导员未带口罩(手套)等不合格□自觉投放小区:有督导员的扣11分□得分总计备注:存在拒绝、阻碍检查的判定为不合格,分值直接以49起算。合格应总评分在70分以上且满足全部9项标准,自觉投放应总评分在90分以上且满足全部9项标准,合格小区应满足未满足全部9项标准的分值直接以69分起算,其余扣分项一并计入。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含精准化、智能化)序号项目内容分值要点标准得分1宣传引导(15分)随机走访5户村民,调查3个月内是否对村民进行入户宣传指导,并随机调查:1.是否开展过入户宣传、手把手指导;2.是否开展过上门督导、桶边督导指导率100%指导率100%户1: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2: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3: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4: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5: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2基础设施(20分)投放设施(5分),随机调查入户5户村民家庭,查看是否有专用且规范分类的垃圾桶(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桶有正确标识)入户率100%指导率100%户1: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2: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3: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4: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5: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2基础设施(20分)收集设施(15分),查看公共区域、归集点5组垃圾桶(绿黑)是否正常使用,无公共区域(归集点)垃圾桶的则入户查看分类桶,发现问题则相应扣分配置到位配置到位桶1: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2: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3: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4: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5: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3分类质量(65分)分类准确率(30分),随机选取5户村民进行入户检查:1.未分类:使用单色桶或严重混投的,农户回答分未类的;2.分类准确:全部投放正确的;3.分类不准确:有一个桶小部分投放错误;4.分类较差:两分类垃圾桶全部投放错误高于80%高于80%户1: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 户2: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3: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4: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5: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3分类质量(65分)分类知晓率(15分),入户调查随机走访5户村民,随机询问:1.较为熟悉:熟悉垃圾四分类;2.一般熟悉:熟悉厨余、其他垃圾两分类;3.不熟悉高于95%高于95%户1: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2: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3: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4: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5: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3分类质量(65分)投放成效(20分),随机查看公共区域、归点集5组垃圾桶(绿黑)是否有混投现象。1.分类准确:混投10%以内;2.分类不准确:混投40%以内;3.分类较差:双色桶大部分混投;4.未分类:单色桶高于80%高于80%桶1: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 桶2: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3: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4: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5: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4其他评估村内环境整洁,原投放点无垃圾乱堆;无混收混运是是公共区域(原投放点)乱堆放垃圾的每处扣3分□垃圾清运车存在混收混运的扣10分□5智能化配置智能收集、运输、管理维护系统否是配齐智能集运车辆,使用芯片村民户数覆盖全村常驻人口的60%以上。得分总计备注:开展智能化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村加10分;精准化投放行政村总评分超86分,且均满足以上4项标准。主要道路(沿街店铺)评价标准(含精准化)序号项目项目内容精准化主要道路评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设施规范(10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设施有1.垃圾桶乱摆放、桶脏桶破每处扣2分□2.标志标识错误每处扣2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道路两侧环境卫生(10分)保持良好,无乱倒乱丢垃圾等情况是1.存在垃圾包每处扣2分□2.存在垃圾堆每处扣4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采取“上门集运”(10分),配齐入户小桶,配置收运车辆,有专人收运是1.未配入户小桶(可在原有垃圾桶上张贴标志标识)扣2分□2.配入户小桶却未使用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大型电子屏、海报等宣传超过2处以上(6分)是未配备宣传氛围营造的每少一处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发放收运投放宣传单(6分),宣传单页发放覆盖面100%是单页内容应包含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上门集运”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以及误时投放措施等1.未发放宣传单页的每少一处扣2分2.单页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随机抽查商户(50分),商户垃圾分类知晓率、准确率达到标准知晓率100%;准确率90%户1: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2: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3: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4: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5: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3果壳箱管理(8分)果壳箱设置合理(8分),标志标识清晰规范,且箱体干净清爽果壳箱内分类准确度超70%箱1: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2: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3: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4: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4归集收运收集人员做到分类归集,严禁混收混运是垃圾清运车存在混收混运的扣10分□5智能管理智能化管理是实行垃圾分类芯片智能化管理,实施“一店一码”的加10分□得分总计备注:精准化投放道路总评分超90分,且满足以上5项标准。II、单位(行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序号项目项目内容单位(行业场所)评分1分类质量精准(30分)各类投放容器(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内垃圾分类质量精准桶1: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2: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3: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4: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5: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6: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基础配置(10分),场所明显位置摆放1处四分类投放容器,公共区域、办公室2色以上投放容器成组摆放1.未在明显位置摆放四分类投放容器的扣5分□2.公共区域、办公场所2色以上投放容器未成组摆放的每处扣2.5分□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容器整洁(10分),不出现桶脏桶破、缺盖磨损严重问题,标志标识正确1.桶破缺盖的每处扣5分□2.桶脏磨损严重的每处扣3分□3.无标志标识,或错误、磨损的每处扣3分□3环境整洁(10分)投放环境、垃圾归集点环境整洁有序1.存在垃圾遗撒的每处扣5分□2.周边地面不洁的、垃圾投放容器凌乱的每处扣3分□3.垃圾满溢、垃圾桶桶盖未盖的每处扣3分□4源头减量(10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各项源头减量、光盘行动、限塑减排措施1.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的每处扣5分□2.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未按要求开展的每处扣5分□3.单位开展“限塑减排”,未按要求开展的每处扣5分□5宣传氛围浓厚(15分)即人即地场景化设置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设施1.未设置点位图、基础知识图、专管员信息的扣5分□2.宣传内容错误、缺失、遮挡、外观破损老旧的扣3分□3.点位图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4.宣传制品未场景化布置(如点位图等放在角落)的扣3分□6台账资料齐全(15)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集运体系,严格落实规范化投放、收集要求,建设完善的投放、收集、运送、处置去向等工作流程与相关台账资料1.未建立可回收物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2.未建立有害垃圾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3.未建立餐厨垃圾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得分总计备注: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场所,含镇(街道)机关、村办公大楼。(3)检查技术标准、检查涉及主体与项目内容需要根据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作调整。2.1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检查频次,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每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具体量基本为居住小区每月检查覆盖面100%、行政村每季度检查覆盖面100%、党政机关单位每季度100%、行业场所每季度抽查200个以上、主要道路沿街店铺34条以上,其他相关专项检查、抽查频次、具体点位依照甲方要求开展。2.1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开展日常检查工作。(1)对慈溪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住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予以文字和影像记录。(2)按时完成检查结果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3)每月将存在问题以督查单的形式及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收集整改结果,做好复查工作。(4)每月完成督查单编制工作,每月3日前(节假日等特殊原因除外、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完成考核通报编制工作,每月做好各类台账登记整理等。(5)服从甲方工作要求,处理其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6)检查时作业人员必须注重自身形象,文明用语,并佩戴工作牌和信息随身采集设备。(7)要求自行开发系统平台软件,用于对接垃圾分类的检查信息、整改信息及反馈信息等。2.14、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检查情况接入智慧城管系统。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合同履约完毕或服务中止时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保险保单、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3.乙方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业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还有权视损失情况向乙方追偿。七、考核办法采购人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表:考核评分细则,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对季考核分未达标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落实相关措施的,将予以一定金额的扣减。(1)季考核分低于90分,每低1分扣当月服务费100元。(2)季考核分低于60分,视为季综合考评不合格,如累计两次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附表: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评分细则得分作业制度考核未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扣2—5分,若情节特别严重的一次扣10分。 作业制度弄虚作假、瞒报,未能真实客观记录检查内容、数据和评估报告的,每次视情节严重扣5—10分。作业制度未每天进行考核或考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毎发现一次扣1分。重大节假日、特殊灾害性天气,考核人员未按要求转入应急巡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制度项目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待社区居民、单位员工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商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扣5分。作业制度在规定作业时间内,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每人每次扣2分。作业制度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制度作业人员未佩戴信息随身采集设备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制度检查人员在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被检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私自接触(除正常检查工作外),若违反,第一次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扣10—20分,第二次甲方可加倍扣分。作业制度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重要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若违反,第一次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扣10—20分,第二次甲方可加倍扣分。作业方案作业中每组检查人员少于2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作业方案考核人员未熟练掌握各项考核标准或未按考核标准考核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方案台帐资料记录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作业方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各项考核报告,每发生一次扣2分;考核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考核报告不完整、存在漏报错报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记录不准确或录像、拍照模糊不清,每发现一次扣1分。作业质量未在作业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未将问题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质量在上级等部门及领导检查时,因作业不到位而出现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4分。八、违约责任1.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灾难或政府法令的原因以外,双方不得违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2.甲乙双方需按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或提供服务,若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对相关事宜负责,对违约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并负相关法律责任,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如果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不能够遵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守约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违约方还应赔偿给守约方因为不能执行合同而带来的损失。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未付服务费及(或)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但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及未尽事宜1.有关本合同和签署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2.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技术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宁波市各项工作要求,控制生活垃圾增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委托第三方对慈溪市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测评。二、工作内容(一)工作范围慈溪市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测评。具体涉及包括慈溪市行政辖区范围内镇街道(例如居住小区、行政村、沿街店铺、城乡结合部、下属基层场站)、各类型行业场所(例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属基层场站、国有企业、农贸市场、宾馆与酒店民宿、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车站码头、医院、学校、电影院)等。根据2023年度基础数据,慈溪市涉及镇(街道)17个、行业主管部门67个、居住小区240个、行政村263个、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2242个、相关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业写字楼等)8174个。后续基础数据将根据实际统计情况作调整。(二)工作要求1、检查技术标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等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与规范。2、检查涉及主体与项目内容:检查主体为镇(街道)涉及相关企业、居住小区、行政村,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检查内容为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收运体系、宣传氛围、分类质量、源头减量等方面。相关检查内容细则如下:I、镇(街道)涉及居住小区、行政村、主要道路沿街店铺检查内容细则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含合格、自觉投放)序号项目项目内容合格自觉投放小区得分1垃圾分类质量(20分)各类垃圾投放容器内分类精准率高于90%高于90%1.100%-95%扣5分□2.94%-90%扣10分□3.<89%不合格□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基础配置(5分),至少摆放1处四分类投放容器,配置专门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是是1.不配置专门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投放容器的扣10分□2.四色桶不摆放、红蓝桶不能正常使用、锁绿开黑的不合格□3.非投放时段单个垃圾桶摆放在外的不合格□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其他配置(5分),投放容器满足投放需求。厨余垃圾投放容器数量≥20%是是1.出现垃圾满溢、超高的扣5分□2.厨余垃圾投放容器<20%扣2分□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容器整洁(10分),不出现桶脏、桶破、缺盖、磨损严重问题。标志标识正确是是1.出现标识错误、磨损的扣5分□2.出现桶破、缺盖(垃圾房等损坏)扣5分□3.出现桶脏、磨损严重(垃圾房等脏污、磨损)的扣5分□3分类环境整洁(20分)投放环境整洁有序是是1.出现垃圾包现象的扣5分□2.周边地面不洁的扣5分□3.投放容器摆放凌乱、非投放时段桶盖未盖的扣3分□4.垃圾房、厢、亭破损、脏乱的扣5分5.垃圾包问题严重的(面积超过0.4米*0.4米)的不合格□4投放引导规范(10分)“定时定点”投放(5分),管理规范是是1.未公布投放时间的、公布时间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2.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或公布时间未开放的不合格□4投放引导规范(10分)增加开放时间(5分),落实双休(节假)日午间开放等各类人性化管理措施是是1.未规范公示午间投放时间等信息扣3分□2.午间投放时间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3.未落实双休(节假)日午间开放的不合格□5装修(大件、绿化)垃圾管理(10分)点位设置规范,预约制收集规范是是设置装修(大件、绿化)垃圾投放点的:1.点位脏乱、破损的扣5分□2.各类垃圾堆放超过围挡高度、未密闭的扣5分□3.三类垃圾未隔断、污水未纳管的扣3分□4.装修垃圾未袋装或捆绑投放的扣1分□5.未公示收运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扣5分□6.未设置装修(大件、绿化)垃圾标志标识的扣5分□7.点位内混入生活垃圾的不合格□5装修(大件、绿化)垃圾管理(10分)点位设置规范,预约制收集规范是是实行预约收集管理的:1.未公示收运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扣5分□2.装修(大件、绿化)垃圾随意堆放的不合格□6宣传氛围浓厚(10分)场景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是是1.未设置点位图、基础知识图、公示栏的不合格□2.“两图一栏”内容错误、缺失、遮挡、外观破损老旧扣3分□3.点位图与实际不符、宣传品未与垃圾房场景化布置的扣5分□4.无居民分类公约的扣3分7居民投放与反馈(10分)随机抽取小区居民,测评居民投放准确率以及满意率高于70%高于90%1.79%-75%扣2分□2.74%-70%扣4分□3.<70%扣6分□4.被居民反映重大问题的不合格□8二次分拣无二次分拣现象是无督导员合格小区:二次分拣、混收混运、小区督导员未带口罩(手套)等不合格□自觉投放小区:有督导员的扣11分□得分总计备注:存在拒绝、阻碍检查的判定为不合格,分值直接以49起算。合格应总评分在70分以上且满足全部9项标准,自觉投放应总评分在90分以上且满足全部9项标准,合格小区应满足未满足全部9项标准的分值直接以69分起算,其余扣分项一并计入。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含精准化、智能化)序号项目内容分值要点标准得分1宣传引导(15分)随机走访5户村民,调查3个月内是否对村民进行入户宣传指导,并随机调查:1.是否开展过入户宣传、手把手指导;2.是否开展过上门督导、桶边督导指导率100%指导率100%户1: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2: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3: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4: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户5:都开展过□3 只宣传未督导□1.5 未开展□02基础设施(20分)投放设施(5分),随机调查入户5户村民家庭,查看是否有专用且规范分类的垃圾桶(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桶有正确标识)入户率100%指导率100%户1: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2: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3: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4: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户5:有且使用□1 有却没用□0.5 无分类桶□02基础设施(20分)收集设施(15分),查看公共区域、归集点5组垃圾桶(绿黑)是否正常使用,无公共区域(归集点)垃圾桶的则入户查看分类桶,发现问题则相应扣分配置到位配置到位桶1: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2: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3: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4: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桶5:单色桶□-1 无标识或错误□-1 脏乱、破损□-13分类质量(65分)分类准确率(30分),随机选取5户村民进行入户检查:1.未分类:使用单色桶或严重混投的,农户回答分未类的;2.分类准确:全部投放正确的;3.分类不准确:有一个桶小部分投放错误;4.分类较差:两分类垃圾桶全部投放错误高于80%高于80%户1: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 户2: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3: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4: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5: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3分类质量(65分)分类知晓率(15分),入户调查随机走访5户村民,随机询问:1.较为熟悉:熟悉垃圾四分类;2.一般熟悉:熟悉厨余、其他垃圾两分类;3.不熟悉高于95%高于95%户1: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2: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3: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4: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户5:较为熟悉□3 一般□2 不熟悉□03分类质量(65分)投放成效(20分),随机查看公共区域、归点集5组垃圾桶(绿黑)是否有混投现象。1.分类准确:混投10%以内;2.分类不准确:混投40%以内;3.分类较差:双色桶大部分混投;4.未分类:单色桶高于80%高于80%桶1: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 桶2: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3: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4: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桶5:分类准确□4 分类不准确□2 分类较差□1 未分类□04其他评估村内环境整洁,原投放点无垃圾乱堆;无混收混运是是公共区域(原投放点)乱堆放垃圾的每处扣3分□垃圾清运车存在混收混运的扣10分□5智能化配置智能收集、运输、管理维护系统否是配齐智能集运车辆,使用芯片村民户数覆盖全村常驻人口的60%以上。得分总计备注:开展智能化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村加10分;精准化投放行政村总评分超86分,且均满足以上4项标准。主要道路(沿街店铺)评价标准(含精准化)序号项目项目内容精准化主要道路评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设施规范(10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源头投放设施有1.垃圾桶乱摆放、桶脏桶破每处扣2分□2.标志标识错误每处扣2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道路两侧环境卫生(10分)保持良好,无乱倒乱丢垃圾等情况是1.存在垃圾包每处扣2分□2.存在垃圾堆每处扣4分□1分类设施完善(30分)采取“上门集运”(10分),配齐入户小桶,配置收运车辆,有专人收运是1.未配入户小桶(可在原有垃圾桶上张贴标志标识)扣2分□2.配入户小桶却未使用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大型电子屏、海报等宣传超过2处以上(6分)是未配备宣传氛围营造的每少一处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发放收运投放宣传单(6分),宣传单页发放覆盖面100%是单页内容应包含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上门集运”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以及误时投放措施等1.未发放宣传单页的每少一处扣2分2.单页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2宣传工作到位(62分)随机抽查商户(50分),商户垃圾分类知晓率、准确率达到标准知晓率100%;准确率90%户1: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2: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3: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4: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户5:较为熟悉□4 一般□2 不熟悉□0分类准确□6 分类不准确□4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3果壳箱管理(8分)果壳箱设置合理(8分),标志标识清晰规范,且箱体干净清爽果壳箱内分类准确度超70%箱1: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2: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3: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箱4:设置不合理□-1 无标识、错误□-1 脏乱破□-1 分类较差□-34归集收运收集人员做到分类归集,严禁混收混运是垃圾清运车存在混收混运的扣10分□5智能管理智能化管理是实行垃圾分类芯片智能化管理,实施“一店一码”的加10分□得分总计备注:精准化投放道路总评分超90分,且满足以上5项标准。II、单位(行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序号项目项目内容单位(行业场所)评分1分类质量精准(30分)各类投放容器(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内垃圾分类质量精准桶1: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2: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3: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4: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5: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桶6:分类准确□5 分类不准确□3 分类较差□2 未分类□0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基础配置(10分),场所明显位置摆放1处四分类投放容器,公共区域、办公室2色以上投放容器成组摆放1.未在明显位置摆放四分类投放容器的扣5分□2.公共区域、办公场所2色以上投放容器未成组摆放的每处扣2.5分□2容器齐全完好(20分)容器整洁(10分),不出现桶脏桶破、缺盖磨损严重问题,标志标识正确1.桶破缺盖的每处扣5分□2.桶脏磨损严重的每处扣3分□3.无标志标识,或错误、磨损的每处扣3分□3环境整洁(10分)投放环境、垃圾归集点环境整洁有序1.存在垃圾遗撒的每处扣5分□2.周边地面不洁的、垃圾投放容器凌乱的每处扣3分□3.垃圾满溢、垃圾桶桶盖未盖的每处扣3分□4源头减量(10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各项源头减量、光盘行动、限塑减排措施1.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的每处扣5分□2.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未按要求开展的每处扣5分□3.单位开展“限塑减排”,未按要求开展的每处扣5分□5宣传氛围浓厚(15分)即人即地场景化设置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设施1.未设置点位图、基础知识图、专管员信息的扣5分□2.宣传内容错误、缺失、遮挡、外观破损老旧的扣3分□3.点位图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4.宣传制品未场景化布置(如点位图等放在角落)的扣3分□6台账资料齐全(15)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集运体系,严格落实规范化投放、收集要求,建设完善的投放、收集、运送、处置去向等工作流程与相关台账资料1.未建立可回收物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2.未建立有害垃圾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3.未建立餐厨垃圾集运体系的扣5分□ 台账资料不规范的扣2.5分得分总计备注: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场所,含镇(街道)机关、村办公大楼。3、检查技术标准、检查涉及主体与项目内容需要根据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作调整。4、检查频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检查频次,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每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具体量基本为居住小区每月检查覆盖面100%、行政村每季度检查覆盖面100%、党政机关单位每季度100%、行业场所每季度抽查200个以上、主要道路沿街店铺34条以上,其他相关专项检查、抽查频次、具体点位依照甲方要求开展。5、其他要求(1)要求慈溪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居住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实现全覆盖;(2)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予以文字和影像记录。(3)完成检查结果统计、整理、汇总、分析及应用。(4)每月将存在问题以督查单的形式及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收集整改结果,做好复查工作。(5)每月完成督查单编制工作,每月5日前(节假日等特殊原因除外、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完成考核通报编制工作,每月做好各类台账登记整理等。(6)配合采购人工作要求,处理其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7)检查时作业人员必须注重自身形象,文明用语,并佩戴工作牌和信息随身采集设备。(8)要求自行开发系统平台软件,用于对接垃圾分类的检查信息、整改信息及反馈信息等。6、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将检查情况接入智慧城管系统。(三)人员安排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信息分析人员:大专(含)以上学历,熟悉统计分析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运用技能,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现场检查人员:学历要求一半及以上人员为大专及以上,热心于社会管理工作,形象较好,耐心,有正义感,无违法记录。车辆驾驶员:熟练驾驶技术,驾龄2年及以上,熟悉慈溪市道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无违法记录。项目检查车辆由供应商自行安排。2、人员分配共计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信息分析人员1人、检查人员4人、驾驶员2人。如供应商在投标时无法提供全部拟派项目人员姓名及具体资料的,则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按投标承诺标准组建完毕并提供全部名单及相应材料给采购人审核,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违约。项目实施人员经采购人确认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供应商必须提前15日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社保等规定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防护用品。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人员必须无条件替换。3、办公及设施设备等要求3.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2辆项目实施车辆,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至少1辆项目实施车辆及相应驾驶人员在出现应急工作任务时,由采购人调配使用,供应商负责车辆的相关手续及费用。中标后配备的车辆不得低于以上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3.2供应商须建立垃圾分类智能化考核系统和信息随身采集设备(包括信息采集拍照设备),如相关监管要求发生变化,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费用自理。3.3信息分析人员应常驻办公,项目实施涉及的其他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耗材(包括检查所需耗材)、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四、其他要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必要的临时或专项检查任务。考核办法采购人根据项目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表:考核评分细则,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对季考核分未达标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落实相关措施的,将予以一定金额的扣罚。(1)季考核分低于90分,每低1分扣当月服务费100元。(2)季考核分低于60分,视为季综合考评不合格,如累计两次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附表: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评分细则得分作业制度考核未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扣2—5分,若情节特别严重的一次扣10分。 作业制度弄虚作假、瞒报,未能真实客观记录检查内容、数据和评估报告的,每次视情节严重扣5—10分。作业制度未每天进行考核或考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毎发现一次扣1分。重大节假日、特殊灾害性天气,考核人员未按要求转入应急巡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制度项目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待社区居民、单位员工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商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扣5分。作业制度在规定作业时间内,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每人每次扣2分。作业制度作业人员未佩戴工作证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制度作业人员未佩戴信息随身采集设备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制度检查人员在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被检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私自接触(除正常检查工作外),若违反,第一次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扣10—20分,第二次甲方可加倍扣分。作业制度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重要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若违反,第一次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扣10—20分,第二次甲方可加倍扣分。作业方案作业中每组检查人员少于2人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作业方案考核人员未熟练掌握各项考核标准或未按考核标准考核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方案台帐资料记录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作业方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各项考核报告,每发生一次扣2分;考核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考核报告不完整、存在漏报错报的,每次扣2分。作业质量记录不准确或录像、拍照模糊不清,每发现一次扣1分。作业质量未在作业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未将问题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作业质量在上级等部门及领导检查时,因作业不到位而出现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4分。商务条款序号招标要求条款服务期本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履约保证金金额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约完毕或服务中止时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中标人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采购人一次性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在履约合同期间出现属中标人重大责任事故的事件,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保险保单、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之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余下金额(如有考核等扣款,则支付时兑现)待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支付。2.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签订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其他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视中标方单方面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第七章附件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本单位申明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及其他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项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____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投标书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函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6)、如果在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按招标人的规定进行处罚。(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9)、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商务技术文件自评分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内容自评分说明证明文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请各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列出评分项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及自查情况(价格部分除外)投标人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供应商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经营范围(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粘贴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粘贴处(正、反面)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六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技术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 注:须与“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投标总价(元)服务期本次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注: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3、公开招标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字或盖章)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总价注:表格在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扩展。供应商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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