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基地建设招标预告(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预公告
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地块一工程规模包括:新建房屋总面积12394.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篮球等活动场地、绿化景观、文化长廊、文化墙、旗台、围墙、监控、路灯、10kv供电、管网等工程。
地块二工程规模包括:建设水上训练场2384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5000平方米、绿化10500平方米、围墙1120米、监控、供电、排水管网等。
各区域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7月20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331802663@qq.com
或招标代理邮箱:1289114254@qq.com
监管部门邮箱:ggzyjyzxfgk@163.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立华 180514565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华泰世纪园南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沙梦阳 18052788677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doc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doc
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正文.doc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正文.doc
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一、发包方案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2、招标范围:地块一工程规模包括:新建房屋总面积12394.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篮球等活动场地、绿化景观、文化长廊、文化墙、旗台、围墙、监控、路灯、10kv供电、管网等工程。地块二工程规模包括:建设水上训练场23841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5000平方米、绿化10500平方米、围墙1120米、监控、供电、排水管网等。各区域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二、标前市场调查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三、招标文件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4、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五、相关要求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7月20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招标人邮箱:331802663@qq.com或招标代理邮箱:1289114254@qq.com监管部门邮箱:ggzyjyzxfgk@163.com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四)提起建议的日期。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立华18051456525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泗洪县华泰世纪园南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沙梦阳18052788677宿迁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753001001招 标 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3年07月1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61.总则71.1项目概况7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71.3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71.4投标人资格要求71.5费用承担71.6保密81.7语言文字81.8计量单位81.9踏勘现场81.10投标预备会82.招标文件82.1招标文件的组成8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3.投标文件93.1投标文件的组成93.2投标报价103.3投标有效期103.4投标保证金103.5备选投标方案113.6投标文件的编制114.投标114.1投标文件的加密114.2投标文件的递交1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5.开标125.1开标时间和地点125.2开标程序136.评标136.1评标委员会136.2投标文件的澄清136.3投标文件的审查147.合同授予157.1定标157.2中标通知书157.3履约担保167.4签订合同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8.1重新招标178.2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99.5投诉1910.其它19第三章评标办法21综合评估法211.总则212.评标程序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2(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执行)3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2第五章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封面50目录51一、投标函5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三、授权委托书54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55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56六、投标保证金57七、投标人基本情况58八、项目负责人简历59九、社会保险证明60十、项目主要人员61十一、企业业绩62十二、企业获奖63十三、联合体协议书64十四、勘察设计组织实施方案65十五、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66十六、开标一览表67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68十八、演示视频(视频不超过100M)69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753001001本招标项目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23]137号、洪发改投资发[2023]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地点:泗洪县G343东侧、山河东路北侧1.2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地块一工程规模包括:新建房屋总面积12394.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8378.6平方米,门卫80平方米,配套用房84平方米,指挥台90平方米,车棚140平方米,地下3621.9平方米。建设训练场17703平方米,其中训练场硬化面积8810平方米,包含射击训练场、队列训练场、战术训练场;训练场种植草面积8893平方米,包含障碍训练场、投掷训练场、综合救援训练场、器械训练场。配套建设道路、篮球等活动场地、绿化景观、文化长廊、文化墙、旗台、围墙、监控、路灯、10kv供电、管网等工程。地块二工程规模包括:建设水上训练场23841平方米,水上训练场码头30米,河道护岸1245米,工程机械训练场7000平方米,野外适应训练场27035平方米,室外靶垛105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5000平方米、绿化10500平方米、围墙1120米、监控、供电、排水管网等。地块一投资约5340.70万元,地块二投资约987.5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6328.2万元。设计费53.64705万元(含勘察及施工图评审费用)。1.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核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合格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5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注:以上招标内容地块一和地块二分别进行编制。1.7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具体范围如下(不限于):1.6.1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室内装饰、给排水工程、雨污水等工程〕;电气工程;暖通、消防工程等;1.6.2工程项目配套设施: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监控、路灯、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智能化、管线预埋、交通标志标线、设备、各训练场地等项目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1.6.3服从招标人关于该项目配套完善安排。1.8本项目预算价为53.6470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53.6470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评标细则如下:(投标报价20分,人员配备12分,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5分,技术部分43分,共计100分);4.申请人资格要求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4.2.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2.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4.7其他条件:4.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7.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4.7.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7.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提交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异议和投诉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华泰世纪园南门联 系 人:胡立华联 系 人:刘秀秀电 话:18051456525电 话:15850904021传 真:/传 真:/邮 编:223900邮 编:223900E-mail:/E-mail:/2023年07月17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0.0特别声明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2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胡立华电话:1805145652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清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华泰世纪园南门联系人:刘秀秀电话:158509040211.1.4项目名称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1.1.5建设地点泗洪县G343东侧、山河东路北侧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周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失信惩戒(1)资格预审中的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4)联合体的惩戒: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5)只出不进原则:在一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结果为不合格,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6)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除满足1.4.1、1.4.2条款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9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10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2.2.2投标截止时间3.2.1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3.64705万元3.3.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日内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及要求:1.采用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 格式填写提交《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存在未履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被江苏省各级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信用承诺失信单位的,只能采用 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递交投标保证金。2.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在系统中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以未经审核备案的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或江苏省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由投标人投标时自行选择);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3.以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的,使用投标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运营机构: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备注为: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标准基础上优惠 20%(金额四舍五入到千元)。投标人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缴纳凭证。4.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投标人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将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或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编入投标文件。 注: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投标有效期的范围。 (2)投标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9889051。 (4)投标保证金不得债权转让。数字人民币缴纳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数字人民币应用操作指南。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3.6.2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4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5.2开标程序(1)监督人身份确认; (2)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3)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4)网上随机抽取评标基准值; (5)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三方解密; (6)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8)开标会议结束。7.1.3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7.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7 □ 14 □ 21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以下三种形式任选其一: 1.可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 江苏省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3213240011010000070033 2.以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的,使用投标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运营机构: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备注为: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履约保证金。3.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以保函、担保、保险形式缴纳的要求同 3.4.1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以保函、担保、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递交至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1)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8.2 条款;(2)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2)履约保证金缴退咨询电话:0527-89889051;(3)履约保证金不得债权转让。数字人民币缴纳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数字人民币应用操作指南。9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定性+定量)3.6.6设计方案要求是否需要编制设计方案: □ 否 ☑ 是(1)是否计入总分: □ 合格性评审,不计入总分 □ 评分评审,计入总分(2)设计方案篇幅(包括目录、正文、图表)最多不超过页,最少不低于页(3)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横向评审: ☑ 否 □ 是,采用暗标横向评审的须按3.7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7.1.2定标方法 □ 价格竞争定标法 □ 票决定标法 □ 票决抽签定标法 □ 集体议事法7.1定标因素 □ 价格 □ 企业实力 □ 企业信誉 □ 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2.3.1定标候选人数量 □ 合格投标人数量 3-9家 ,推荐/名定标候选人; □ 合格投标人数量 10-15家,推荐/名定标候选人; □ 合格投标人数量15家以上,推荐/名定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数量的,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但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不再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组织重新招标。7.1定标材料的提供/7.4.3是否对设计成果补偿 □ 是: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具体补偿标准为:。 ☑ 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所存在的投标风险,如因投标人未踏勘现场或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自负。2.投标文件中若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的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共同所有,招标人有权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成果。4.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真实、有效、充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凡弄虚作假,递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担保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担保不予退还,并报监管部门予以处罚。5.关于本投标人须知 3.2,补充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如下:本项目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工作内容并递供全套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中标后费用不另外增加。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及设计范围、内容,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前期工作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勘察、设计费用、资料增加成本费、设计论证费、会务费、审查费;设计期间设计人所有用于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保险等。6、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里加入:(1)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定标候选人资格的;(2)投标单位有串标行为的。7、投标人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非法分包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历天内请中标单位办理办理履约保证金缴费手续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8、异议受理机构: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51456525;9、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相关内容,具体如下:第十条(资格预审中的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第十一条(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第十三条(联合体的惩戒)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第十四条(只出不进原则)在一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结果为不合格,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10、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设计成果不作经济补偿。11、技术部分不采用暗标评审。12、若设计单位不具备勘察资质,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工作。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工程勘察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14、中标人按照《工程管理手册》执行。15、中标后发生变更按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1.1.2、1.1.3、1.1.4条。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1.2.2、1.2.3条。1.3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1.3.2、1.3.3条。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3.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3.4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3.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3.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7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1.4.3.8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1.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7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7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1.7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2.1.4合同条款及格式;2.1.5技术资料和规范要求;2.1.6投标文件部分格式;2.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上公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指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3.1.1.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1.1.3授权委托书;3.1.1.4设计项目负责人委任书;3.1.1.5投标保证金;3.1.1.6联合体协议书(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3.1.1.7设计组织实施方案;3.1.1.8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查询信息等;3.1.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上述第3.1.1.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3.4.2投标保证金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退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3.4.3.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4.3.3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等弄虚作假行为;3.4.3.4投标人连续12个月内在宿迁市有两次及以上投诉,经查实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均被驳回投诉的;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3.4.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3.4.3.5.1放弃中标的;3.4.3.5.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4.3.5.3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3.4.3.6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依法判定存在违约行为导致招标人重大损失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提交加密的网上电子投标文件1份。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人另外提供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规定)。3.6.3网上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需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3.6.4网上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下载中心中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3.6.5投标人应按要求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其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招标文件要求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链接而未按要求链接的材料无效。3.6.6设计方案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方案采用暗标形式的,须按下列要求编制:(1)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条目编制,正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2)设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使用经网上招投标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网上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4.2.2本章5.1.2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标段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再受理。4.2.5对在开标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者解密后无法导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5.1.2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要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5.1.3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5.1.4在市级开标评标活动现场,仅允许投标人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刷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因不能进去开标评标区参与开标评标活动而被判为无效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1.5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视为符合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6.3.4.4条情形。采用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5.1.6开标现场解密的CA锁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锁。5.1.7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设置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的,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答辩,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不允许答辩;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参与网上答辩。未按规定参与答辩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5.1.8开标会议上应当众公布投标总价、工期、质量、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等。5.2开标程序5.2.1详见须知前附表5.2。5.2.2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网上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时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清标、评标活动。6.1.2开标结束后,开始清标、评标,清标、评标通过直播方式进行。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情形。6.2投标文件的澄清6.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可以书面或通过评标系统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澄清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2.2对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实施的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须盖电子印章。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签,签字或盖印签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6.2.3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出现报价金额、工期质量要求有差别时,均以“投标函”中的报价金额、工期、质量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3投标文件的审查6.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6.3.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将逐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6.3.3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6.3.4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无效标处理:6.3.4.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6.3.4.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6.3.4.3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6.3.4.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3.4.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3.4.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6.3.4.7投标文件中的主要指标偏差高于招标人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误差数的;6.3.4.8投标文件中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的;6.3.4.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6.3.4.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3.4.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6.3.4.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6.3.4.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3.4.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6.3.4.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6.3.4.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6.3.4.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6.3.4.18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6.3.4.1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注:凡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标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7.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1.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评定分离操作导则》制定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本章11.2款,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7.1.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如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均被推荐为中标人,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该投标人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出现递补中标人中标价高于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等减损招标人权益的情形,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如实说明的除外。7.1.4定标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5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在建工程等)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书在本须知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向中标人在线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一般为中标合同总价5%-10%。7.3.2招标人委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管理。7.3.3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由牵头人提交。履约担保金以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提交至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递交至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符合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退付情形的,由中标人按要求办理退付相关申请手续。7.3.4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规定,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予以公告。同时,可以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7.3.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订立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备案。合同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应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处理措施等方面内容。未履行合同备案手续的项目,在问题未查清前、有关责任人未追究到位之前,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前提下,建设单位财务机构暂缓支付项目资金;行业主管部门暂缓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暂缓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审计机关暂缓予以审计结算;财政部门暂缓办理报账手续,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个;8.1.2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8.1.3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8.1.4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8.2不再招标有前款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1.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2招标人应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业绩、奖项等相关内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招标失败、异议投诉等责任和风险。9.1.3招标文件编制。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提高资质等级,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资格审查条件,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性、排他性或明显倾向性条款。招标人负责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定条款进行解释,并承担法律责任。9.1.4委派业主评委。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一般只能委派1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类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所代理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9.1.5开标评标组织。招标人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并可以就项目的概况及招标需求向评标委员会进行阐述。招标人应委派代表参与开标。9.1.6中标公示。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并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9.1.7异议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负责对异议事项、内容等进行审查和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并于3日内给予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或答复内容存在明显错误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9.1.8中标通知书签发。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原则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应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9.1.9合同签订及备案。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9.2.1.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9.2.1.2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9.2.1.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9.2.1.4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9.2.1.5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9.2.1.6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9.2.1.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9.2.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时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9.2.2.1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9.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9.2.2.3放弃中标;9.2.2.4串通投标;9.2.2.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9.2.2.6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9.2.2.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3.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9.3.1.1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9.3.1.2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9.3.1.3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9.3.1.4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9.3.1.5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诱导性评审意见,干扰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评标;9.3.1.6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参加评标工作或者缺席评标活动;9.3.1.7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信息和参加的评标项目;9.3.1.8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网络通讯群组;9.3.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具体投诉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及《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异议(质疑)与投诉处理“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宿行审发〔2022〕13号)的文件规定办理。9.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9.5.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10.其它10.1知识产权10.1.1投标文件中若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2中标人的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共同所有,招标人有权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成果。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中标人。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注:以上招标内容地块一和地块二分别进行编制。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核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合格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5 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权利义务满足设计合同条款要求2.2详细评审2.2.1分值构成(10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1投标报价20.00分2人员配备12.00分3投标人业绩10.00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4.00分5投标人奖项9.00分6投标人资信2.00分7勘察、设计组织服务5.00分8建筑专业技术保障 5.00分9结构专业技术保障5.00分10给排水、电气、暖通5.00分11室外景观附属技术5.00分12进度计划及保障措5.00分1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5.00分14造价控制措施5.00分15服务承诺3.00分2.2.2投标报价(2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办法1投标报价20.0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3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 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 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 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2.3人员配备(12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办法1人员配备12.0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类)得 1.5 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科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配备有建筑、结构、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公用设备(暖通)、电气专业国家注册类设计人员的,每有一个专业得1.5分,项目组成员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10.5 分。 a. 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 b.凡涉及加分的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2.2.4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5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办法1投标人业绩10.00分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的公共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0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合同和设计完成证明(可以是方案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图合格证或加盖委托方公章的完成证明)。(2)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等。(3)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设计项目,不予计分。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予计分。(4)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4.00分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以设计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项目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加盖甲方公章的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或者图审合格证明或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面积和类型等,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2)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设计项目,不予计分。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不予计分。(3)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按最高计分一次。3投标人奖项9.00分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参加设计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有 1 个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注:以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等原件扫描件为打分依据,获奖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获奖的内容、获奖时间等内容。获奖证书或文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时间为准。4投标人资信2.00分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招标投标)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 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84338860。2.2.5技术部分(43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分配评分办法1勘察、设计组织服务5.00分勘察、设计组织服务措施总体概述内容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进行打分。2建筑专业技术保障 5.00分保证设计能满足建设单位、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编制建筑专业设计文件技术措施,提供给其他相关专业进行设计的条件图,对本项目建筑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结构专业技术保障5.0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结构方案,进行结构试算,在保证施工图设计满足建设单位、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造价。编制结构专业施工图技术措施,对本项目结构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4给排水、电气、暖通5.0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给排水、电气等设备专业技术方案,保证施工图设计时能满足建设单位、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编制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备专业施工图技术措施,对本项目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室外景观附属技术5.00分充分考虑现状条件、场地特征,正确分析相关要素,布局合理、贴合主题。针对本项目提供给整个小区的室外景观附属的专业技术方案,雨污水收集排放等附属合理化衔接技术措施,保证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能满足建设单位、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6进度计划及保障措5.00分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应对措施等。7质量保证体系及措5.00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等。8造价控制措施5.00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投标人自身实力,在满足设计规范基础上采取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9服务承诺3.00分设计期间、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等各服务阶段承诺进行打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后续施工配合工作,配合现场施工设计变更工作,施工方对图纸无法准确理解时,能够及时到现场解释指导,随叫随到,参加业主多方协调会议和准时参加关键部位和工序验收工作;在施工阶段应及时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现场情况按甲方要求安排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驻场,供技术指导。(承诺格式自拟)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评标结果2.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人(全称):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泗洪县某单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2.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6328.2万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提交审核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合格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5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代建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在设计人服务期限内,由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书面文件;2、在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期间的书面协议;3、经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3技术标准1.3.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范围内的各专业,执行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的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及相关图集等。1.3.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文件(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1.5联络1.5.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5.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6保密保密期限:永久。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1发包人其他义务: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仅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的技术沟通,不涉及任何商务对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1发包人应在5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2设计人其他义务:(1)保证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配合施工的义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案,设计问题,如完成设计变更或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包括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试车验收和坡工验收。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各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组织协调,以及执行法律法规、设计合同和设计规范等文件规定的设计人应做的工作。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视设计人违约进行转包,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索赔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索赔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设计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签订后3天内。3.3.2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索赔人民币5万元/人的违约金,同时设计人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设计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以外的所有工作。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双方协商。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果设计人不具备部分专业设计资质和设计能力的,可在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专业单位设计,其设计成果必须由本项目中标人自行与相关专业设计审核部门对接,且通过审核;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并应同时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1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4.工程设计要求4.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4.1.1.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现行标准。4.1.1.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现行标准。4.1.1.3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4.2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4.2.1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4.2.2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5.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定后7日内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前期准备工作、地质勘察成果、初步设计成果报告等内容。5.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5.2工程设计进度延误5.2.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3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5.3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5.3.1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6.工程设计文件交付6.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6.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纸质和电子版,具体份数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7.工程设计文件审查7.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7.2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7.3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发包人要求执行。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8.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合同价款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9.2定金或预付款9.2.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9.2.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9.3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10.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0.1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1.专业责任与保险11.1设计人(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2.知识产权12.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2.3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3.违约责任13.1发包人违约责任13.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13.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3.2设计人违约责任13.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13.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人民币3000元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交付设计成果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十天内配合发包人办理备案撤销等相关手续。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签约金额。13.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签约金额。13.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重新设计,并要求设计人承担合同价款20%违约金。13.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5.合同解除1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15.2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按付款方式约定天内。16.争议解决16.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16.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28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14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承担一半。16.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及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14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16.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7.其他详见附件《工程管理手册》。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的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景观、绿化、给排水、雨污管网、道路等)、10KV配电、弱电系统等。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各阶段服务内容1、地质勘察阶段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地址勘察。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4.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设计开始 3 天前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1设计开始 3 天前3方案设计文本1设计开始 3 天前4规划设计条件1设计开始 3 天前(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件122其他材料6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三、设计费明细计算四、设计费支付方式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合同签订后收到中标人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详见《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五章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第五章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1、设计任务书(另附)2、红线图(供参考)3、规划条件(供参考)4、方案设计文本(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标段编号: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六、投标保证金七、投标人基本情况八、项目负责人简历九、社会保险证明十、项目主要人员十一、企业业绩十二、企业获奖十三、联合体协议书十四、勘察设计组织实施方案十五、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十六、开标一览表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十八、演示视频(视频不超过100M)十九、其他材料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的(标段名称)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纪要(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愿按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任务。2、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设计周期:。如违约,愿按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标准接受处罚。同时,我方保证设计质量:。如违约,愿按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标准接受处罚。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确及误解的权力。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人需要,在技术允许范围内随时对方案进行改进。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函附录承诺的方式和金额提交履约担保。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10、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招标系统无法接收、解密或者导入我方的电子投标文件,责任由我方承担。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标段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根据本委任书宣告,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单位授权(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全面负责该工程设计工作。投标人:(电子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我单位已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元(小写:¥)。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严格按照程序履行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我单位法人开户行和基本账户如下:开户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投标人采用投标担保、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七、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区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税务登记证编号其中项目负责人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人账号其中技 工人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资质序号证书编号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截止时间查看八、项目负责人简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本表应从诚信库中链接,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设计过的项目业绩等电子文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查看九、社会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为便于评委查询,请各投标人尽量提供企业社保查询信息!备注:姓名身份证号本项目拟派职务相关部门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登录或验证信息备注姓名身份证号本项目拟派职务相关部门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登录或验证信息备注1、提供社保缴纳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须详细列明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3、评委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信息进行审查,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评标结束后,请投标人自行修改其登录查询密码等信息。十、项目主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序号岗位姓名职务专业注册资格职称备注12345678910……………………注:本表包括设计人员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图片。十一、企业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合同价格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1 23针对评标办法里的评分项目填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电子文件。@项目名称扫描件:序号相关业绩要素查看1中标通知书件点击查看获取2施工(采购)合同点击查看获取3竣工验收证书或证明材料点击查看获取十二、企业获奖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获奖级别发证单位十三、联合体协议书(制成图片后上传)(所有成员单位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某成员单位全称)为(联合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的履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协议书无效。十四、勘察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自行编辑上传)十五、履约保证金缴纳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相关要求。如我方中标,承诺如下: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按中标价%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100万元以上部分可采取银行保函形式。2、我方若不能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我们理解并接受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中标金额10‰以下罚款、取消中标资格等处理、处罚,且不提出任何异议。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六、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单位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质量投标保证金元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如没有无需上传。十八、演示视频(视频不超过100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训练基地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