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服务站购买服务招标预告(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2023)



项目编号:GZYL23FG062318

发布时间:2023-07-17 14:40:07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4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4号

联系人:陈丽虹联系电话:020-81408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18楼01-04、07房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3176899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需求部门:编制时间:项目需求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2、项目简介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穗府办〔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东漖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漖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240万元/年,三年共72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指标)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3、本街道基本情况东漖街位于荔湾区中南部是典型的城中村街道,辖内面积4.6平方公里,东沿剑沙涌,东部与冲口街、白鹤洞街东沙街相通,西沿花地河与海龙街、中南街隔河相望,南沿南环高速与东沙街接壤,北沿剑兰街、浣花中路与茶滘街相连,辖区有西塱、东漖、芳村花园、康乃馨、芳和花园、裕安、荔安7个社区居委会和西塱、东漖、大花园3个经济股份联社,辖内有18所包括小学、中学、高中、幼儿园在内的学校,另有专业市场3个。东漖街常住户籍20981户、常住人口58516人;户籍户数10196户、人口24198人。作为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东漖街有相对稳定的居民基础,也有悠久的文化历史。截止2023年社区辖区特困19人、低保304人、低保边缘58人、困境儿童70人、残疾人611人,独居孤寡长者88人、计生特扶家庭48户。截止2023年残疾人611人,其中精神残疾126人,视力残疾39人,听力残疾67人,言语残疾10人,肢体残疾263人,智力残疾76人,多重残疾30人。4、服务项目内容一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采购预算最低服务工时量最高服务工时量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人民币240万元/年;人民币720万元/三年。一年工时:27440小时;三年总工时:82320小时一年工时:30184小时;三年总工时:90552小时注:1.广州市每个社工服务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40万元,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服务人员配备至少14名(10名为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其他为社会学、心理学等相近专业人员)。参照《广州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招标文件服务价格(工时)标准设定指引》设定,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21476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关于项目的服务时间和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另有新的文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并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项目承接机构。5、投标报价要求因招标文件及投标客户端中的格式为自动生成格式,与实际报价需求不符。为保证投标报价清晰合理,各投标人的报价请按以下格式填写:(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中的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即7200000元,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进行服务工时填报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提交“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各投标人所报一年服务工时进行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服务总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总工时量/评标基准工时量)×价格分值。本项目工时总量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0的110%,即30184小时;年度服务工时应不得低于2744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所报工时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宣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日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服务费、相关税费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本项目服务工时及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附件1:服务工时报价表项目编号:GZYL23FG062318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投标总价服务总工时(小时/年)服务总工时(小时/3年)备注1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7,200,000.00备注:1.服务总工时必须固定唯一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的服务总工时最低值为27440小时/年,82320小时/3年;最高值为30184小时/年,90552小时/3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采购投标总价为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年 月 日序号服务内容投标总价服务总工时(小时/年)服务总工时(小时/3年)备注1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7,200,000.00序号服务内容投标总价服务总工时(小时/年)服务总工时(小时/3年)备注1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7,200,000.006、其他(1)项目属性:服务;(2)品目类别:社会工作服务(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执行国家、省、市等就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人民币720万元包1预算:人民币720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项1否(四)技术商务要求1.包1(1)技术要求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相关要求(一)服务范围: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辖内范围。(二)服务对象居住在东漖镇辖区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单身特困母亲、农村留守妇女以及孤寡、空巢、独居、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三)服务目标1.项目总体规划目标主要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实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2.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小一老”服务主题,以兜底对象和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会慈善资源、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资源,持续深化项目,扎实开展困境个人及家庭帮扶工作,推动资金、资源持续运作支援社区弱势群体的补救性、照护性、发展性需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开展品牌服务;进一步整合社区社会自治组织力量,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关系和支持网络。(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深化党建引领服务开展,打造党建服务品牌。深化困境群体的社区支援网络,丰富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社区参与的多元化平台。巩固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搭建居民互助机制,形成社区邻里互助氛围;深化慈善服务平台打造,建立社区资源联动机制,推动社区共治。 第三阶段(第三年)服务目标:深化特色品牌项目打造,党建成效显现,进一步活化社工站慈善平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公益慈善模式,完善困境群体的社区支援网络,丰富个人、家庭及各类组织社区参与的多元化平台,完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增强居民的对社区的归属感。3.三年拟服务目标群体情况:服务目标群体情况列表项目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潜在服务数量备注123优先照顾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困境青少年群体及家庭无业青少年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家庭青少年30个100%100%100%残障青少年20个100%100%100%困境长者群体及家庭孤寡长者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独居长者150个100%100%100%低保低收长者24个100%100%100%高龄长者1800个600600600残障长者150个505050困境儿童、妇女及家庭残障儿童家庭15个60%9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低收儿童及家庭15个100%100%100%失独家庭9个100%100%100%单亲母亲家庭150个505050其他困境家庭15个100%100%100%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10个(包括失独、下岗失业家庭等)100%100%100%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分类说明潜在的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一般性青少年及家庭相关的青少年及家庭30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长者及家庭相关的长者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儿童及家庭相关的儿童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分类选择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妇女及家庭相关的妇女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社区发展服务目标培育社区义工骨干培育社区义工骨干30个100%100%100%可依据街(镇)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表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培育社区义工培育社区义工150个505050培育社区义工队伍培育社区义工队伍3个111应急性公共服务协助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应急性公共服务3个111其他公共服务问题(新广州人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问题3个111(四)服务内容1.整体服务内容需结合实际,制定项目需求、服务计划、服务指标等,加强与“双百工程”社工站直聘社工的服务协同与合作,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宣传***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协助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东漖街辖内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东漖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2.具体服务要求(1)项目应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合理、科学利用社工站和社工点的服务阵地,在东漖街道办事处统筹指导下,强化与直聘社工服务合作与转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在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等民生服务:一是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系统改善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服务对象生存发展能力,配合东漖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二是以化解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问题为导向,依托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工作站、广州“公益时间”志愿服务站点等,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慈善基金、社区志愿者等,运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策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社区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共建共治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三是配合东漖街道办事处参与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共应急服务,发挥“红棉守护热线”作用,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协助处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面临的紧急困难。(2)重点人群服务与一般性人群服务必选的重点服务:面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兜底民生保障服务是必选的优先重点服务,精准识别不同兜底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按照分层分类服务的原则,提供系统性、持续性服务和社会支持,实现对兜底服务对象的服务全覆盖。在做好民生兜底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项目可以依据在地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与东漖街道办事处协商,合理选择非兜底性困境群体(如包括非兜底的困境妇女儿童、困境残障人士、老养残家庭等)开展相关服务。自选的非重点服务:自选的非重点服务是指由东漖街道办事处依据实际情况调整选择面向非兜底性困境服务对象或一般性的妇儿、长者、青少年等群体的相关服务。自选的服务由东漖街道办事处依据在地社区的人口结构、社区资源、社区公共服务等实际情况,选择设立非兜底性困境群体服务或广大群众较为迫切且受众面广的普惠性、发展性和预防性服务等。——非兜底性困境群体服务:围绕非兜底性的妇女儿童、残障精康人士、自闭症患者、脑退化症长者、老养残家庭等困境群体的服务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健康、认知矫治、行为矫治、社会参与、人际互助等社工服务,以有效帮助相关服务对象缓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性青少年服务:围绕一般性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样化需求,整合利用社区、家庭、学校和社会资源,为有需要的青少年(特别是边缘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搭建成长发展的社会支持网络和平台,适时提供包括个案跟进、行为矫正、人际拓展、能力提升、兴趣发展等多元化服务。——一般性长者服务:以社区一般性长者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和整合社区、家庭、单位等社会资源,从心理关怀、生活照顾、文体康乐、人际互助、兴趣发展、社会参与等多个层面,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预防性、支援性、治疗性等多样化服务,提升长者生活品质。——一般性家庭服务(含妇女儿童服务):围绕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互动、家庭功能、家庭结构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挖掘家庭成员的共同参与能力和优势,培育守望相助的家庭和邻里氛围,为社区内的家庭(特别是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来穗人员家庭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提供包括个案咨询、资源链接、定期探访等专业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围绕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问题及需求,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着力社区倡导、社区教育、社区研究等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角色,协助在地政府部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其他服务:该类项目应具备“形势所向、街道所盼、居民所需、社工所能”四个特征,集中发力,形成东漖品牌。3.具体负责街道未保站建设运营管理,建立健全服务台账,配备社工驻站开展在站服务、上门探访、社区宣传、为有需要的未成人提供一站式综合保护服务等,打造有自身品牌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4.具体负责为街道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定点社工下沉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直聘社工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兜底民生服务工作。5.社工双百工程全面加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立足街、深入村居,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基础支撑。(1)协助识别服务对象。协助街道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台账,实现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入户率100%,为街道提供了解掌握的综合治理信息。(2)评估服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交友,增进感情交流,建立信任关系,调查核实服务对象情况,评估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困难程度,对应所需政策,制定服务计划。(3)统筹开展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国家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配合支持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4)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引导村(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五)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1.专业方法。项目服务团队应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服务等专业服务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单位提供适切服务,回应服务对象需求。(1)个案工作:指社工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方法,以个别化的方式为遭遇困难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的心理辅导、情绪疏导、行为认知矫正、资源链接等服务,以帮助个人或家庭消减压力、缓解困难、挖掘生命潜能,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个案服务包括咨询个案和专业个案。咨询个案是指可在短时间内通过提供1-2次的政策、就业、法律等简短的咨询性服务,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个案服务;专业个案是指服务对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复杂,无法仅靠简短的咨询服务解决,需要通过提供较长时间的跟踪服务来帮助其解决所面临的心理、认知、行为和人际关系等层面的障碍问题或困境,一般至少需要5次以上的社工专业服务。(2)小组工作:指以团体或小群体为服务对象,并通过运用小组或团体的资源、支持等为其成员提供长期持续的支持性、照护性、发展性或预防性等服务的方法。其目的是为成员培育和建设一个团体或小组形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或平台,使成员个人能借助小组集体支持和资源,提升自身应对困难的能力,改善其社会无助处境。小组服务通过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和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发挥小组的社会正向功能,促进成员的进步与健康发展。小组服务应按照阶段性发展状况安排服务活动次数,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次参与小组活动的人数至少为3人及以上。(3)社区工作:指以促进整个社区发展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社工机构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宏观层面的社会服务。其主要是强化社区正向功能,提升社区参与,优化社区关系,预防和缓解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社区工作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问题介入、社区营造、社区文化保育、社区公益慈善、社区志愿服务、社区组织和社区领袖培育等。(六)服务人员根据《办法》要求,原则上按每年12万元/名的标准配备全职社工20名,机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保洁、安保等人员不得计入项目人员。项目采购服务周期内应当逐年提高持证社工比例,第一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1/2,第三年持证社工比例应当不低于2/3。(七)具体指标及要求1.项目总体服务质量要求(1)项目应通过电访、探访、个案、小组、社区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实现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入户率、建档率应达到100%;(2)项目能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有效回应兜底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合理化需求,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3)项目在兜底民生服务、社区治理、应急救灾等方面发挥的服务作用突出,各项服务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较高,相关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2.专业服务指标要求每年应至少完成100个专业个案服务;提供小组服务至少35个,服务不低于315人次;组织社区活动至少20场次,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协助街道介入和解决的社区公共问题至少2个。二、其他要求(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经调查核实的,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全部责任: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人资格的; 2.中标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中标人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三)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并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项目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潜在服务数量备注123优先照顾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困境青少年群体及家庭无业青少年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家庭青少年30个100%100%100%残障青少年20个100%100%100%困境长者群体及家庭孤寡长者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独居长者150个100%100%100%低保低收长者24个100%100%100%高龄长者1800个600600600残障长者150个505050困境儿童、妇女及家庭残障儿童家庭15个60%9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低收儿童及家庭15个100%100%100%失独家庭9个100%100%100%单亲母亲家庭150个505050其他困境家庭15个100%100%100%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10个(包括失独、下岗失业家庭等)100%100%100%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分类说明潜在的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一般性青少年及家庭相关的青少年及家庭30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长者及家庭相关的长者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儿童及家庭相关的儿童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分类选择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妇女及家庭相关的妇女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社区发展服务目标培育社区义工骨干培育社区义工骨干30个100%100%100%可依据街(镇)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表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培育社区义工培育社区义工150个505050培育社区义工队伍培育社区义工队伍3个111应急性公共服务协助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应急性公共服务3个111其他公共服务问题(新广州人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问题3个111项目服务目标服务对象潜在服务数量备注123优先照顾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困境青少年群体及家庭无业青少年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家庭青少年30个100%100%100%残障青少年20个100%100%100%困境长者群体及家庭孤寡长者5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独居长者150个100%100%100%低保低收长者24个100%100%100%高龄长者1800个600600600残障长者150个505050困境儿童、妇女及家庭残障儿童家庭15个60%90%100%可依据实际选择调整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低保低收儿童及家庭15个100%100%100%失独家庭9个100%100%100%单亲母亲家庭150个505050其他困境家庭15个100%100%100%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其他困境人士及家庭10个(包括失独、下岗失业家庭等)100%100%100%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分类说明潜在的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个体及家庭服务目标一般性青少年及家庭相关的青少年及家庭300个100100100可依据实际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长者及家庭相关的长者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儿童及家庭相关的儿童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分类选择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一般性妇女及家庭相关的妇女及家庭900个300300300可依据实际选择分类说明潜在服务对象或分年度说明服务计划社区发展服务目标培育社区义工骨干培育社区义工骨干30个100%100%100%可依据街(镇)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表中所列的服务需求培育社区义工培育社区义工150个505050培育社区义工队伍培育社区义工队伍3个111应急性公共服务协助相关政府部门介入应急性公共服务3个111其他公共服务问题(新广州人服务等)其他公共服务问题3个111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2)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项目经费每年分三次支付。1期:支付比例55%,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2期:支付比例40%,年度中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整改仍不合格的,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3期:支付比例5%,年度末期评估为合格以上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评估认为可以整改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整改仍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注:(1)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如下:①等额正式发票;②合同;③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④中标通知书;⑤其他必须相关资料;(2)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的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验收。2.由荔湾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3.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一)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要求1.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720万元人民币,每年240万元。含人员经费、专业支持经费、专业服务和活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总部管理费用等,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2.社工服务站项目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规定,如采购期间有新的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人员费用包括:项目所配备社工的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中标人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3)承办机构每年应按上述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在按协议完成任务和相关指标后,如有盈余,盈余部分必须全部用于下一年度社工服务站业务拓展和加强,不得用于分红。服务周期结束后,仍有盈余,应全数移交区财政。(4)社工服务站应设立银行基本帐户,并实行专账专管。(5)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保管制度,中标人退出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应及时上交服务档案(含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等与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并列明资料清单和签订协议书,转交下一任机构使用。(6)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应当由中标承接机构长期保留。(二)应标机构要求1.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社工服务站等社会工作项目经验。2应标机构能遵从广州市关于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利用资金,为社区居民最大程度提供综合性社会服务。3.应标机构能在遵守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街道服务品牌。(三)其他1.项目开展实施期间,因政策调整原因,导致财政预算无法安排本项目所需的购买服务经费,本项目终止,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2.中标人应确保该服务项目的专业人员每月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及采购人要求足额配备,如人员配备不足的,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追回项目经费。3.中标人应确保按照要求,建立合规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4.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及奖惩,将依据荔湾区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进行。5.如有工作统筹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6.如因国家或政府对本合同项目涉及社会工作领域作出重大政策变化或计划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应当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服务站购买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