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招标预告(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202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330282202307004500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3年8月4日17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8月4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901 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 A 座北楼 5F 南 5-2),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梅棉棉
5、联系电话:17857071200
6、联系邮箱:nbgczb1@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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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外包服务0801.docx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282202307004500项目名称: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采 购 人: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282202307004500项目名称: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预算金额:43.5万元最高限价:43.5万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数量:1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内容见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完成全部成果并通过上级验收(具体时间节点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为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8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需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开标时间:2023年08月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作为投标人之间串通响应处理。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保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慈溪市附海镇花塘路5号项目联系人:许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3456190316项目质疑人:罗老师质疑联系方式:15757816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5F南5-2)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棉棉、何频、孟凤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7697317857071200质疑联系人:陈城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7695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服务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项目编号:33028220230700450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慈溪市附海镇花塘路5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5F南5-2)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棉棉、何频、孟凤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76973 17857071200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服务全过程的费用、人工费,以及管理费、技术方案评审费、验收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即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费用标准,根据成交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帐 号: 3302040160000911447中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完成清查阶段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完成普查阶段主体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4)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税务发票。投标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无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信息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分网)。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9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0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1)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1)投标投标人还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加密和解密需同一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在线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在线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为保证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及对交易者身份的确认,政采云网上招投标实行CA登录,CA申领有关业务说明链接如下: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网上获取:已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的投标人登录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制作:a.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b.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0-10-01/12975.html,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5)业务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CA咨询(天谷公司)客服热线: 400-087-8198销售热线: 0571-85785223CA咨询(汇信公司)客服热线400-888-4636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附海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平台建设、调试、运维、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8、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8.2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8.2.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8.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4.商务条款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采购合同主要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第六章);(4)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6)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见第六章);(7)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8)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格式自拟);(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第六章);(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指示而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本项目为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外包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要求,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基于经济普查存在普查对象面广量大,单位清查摸底困难、资料采集难、以及普查专业性强等情况,结合慈溪市附海镇的实际,将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事项进行外包。二、项目要求(一)项目目标通过此次经济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对象普查的对象是在慈溪市附海镇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三)服务团队要求1、项目负责人和团队应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入户调查项目经验,并形成成果,有广泛影响力。2、技术单位应专门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不少于30人,并根据整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根据分工不同细分为不同的小组,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数据采集整理小组、质量和配置管理小组、项目协调小组。3、技术单位提供的方案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1)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执行方案;(2)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队伍组建方案;(3)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员补充培训方案;(4)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底册核实方案;(5)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管理制度;(6)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7)慈溪市附海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四)服务要求本次经普执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实施方案及普查相关制度的编制,普查执行人员的选聘及补充培训,执行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普查数据的处理和上报,执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检查等。1、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的编制在全国、浙江省和宁波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独立编制切实可行的所中标区域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普查工作开展的具体需要编制相应的组织、管理和保密等相关制度。2、普查人员的选聘及补充培训按照全市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选聘足够数量的普查人员参与全市统一培训。同时应在工作执行过程中,组织必要的业务补充培训,补充培训应突出统计知识、普查业务能力、保密意识等方面。3、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其主要经营地为标识,由普查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全面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能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对所有普查对象(除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由普查员负责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登记。在工作开展期间,普查工作人员需要运用专业规范的地址过录技术,以充分保障区域内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不重不漏的逐一进行数据填报,在清查普查过程中要实现电子过录表、核查底册表、普查数据表的“三表合一”,并最终要形成规范的可保存供后续使用的调查单位电子地址过录表;为取得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数据,普查登记后抽取一定比例的个体经营户由调查人员进行配套抽样调查。具体抽样调查方案待由国家确定。4、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五类普查表。(1)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内容。(2)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3)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4)部门普查登记表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5)投入产出调查表分行业重点法人单位的投入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包括农业投入构成调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制造成本构成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及服务业的投入构成调查,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运输费构成等补充调查,以及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5、普查数据的处理和上报中标方须根据上级普查办对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完成数据的处理和上报工作。6、执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检查中标方在普查执行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均需要对整个普查执行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配合接受采购方及上级单位的不定期检查和抽查。7、项目质量要求中标方须确保慈溪市附海镇五经普工作依法开展、规范实施、有效推进,确保调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确保调查内容应填尽填、完整规范,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来之有据,确保调查成果符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指标要求。(1)质量控制标准,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本市各级调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主要标准可参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技术单位需严格组织管理体制,提交严密的组织管理计划(调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家经普办、浙江省经普办和宁波市经普办的相关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文本;(3)技术单位需提供内部严格的质控体系及执行规范,分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及要求;(4)技术单位须形成各阶段(清查、调查、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整理档案等方面)的数据资料、过程文件、总结文件、质控报告等;(5)技术单位需遵守《统计法》相关规定,需要与采购方签订规范的保密协议,不得散布和外泄统计数据。(6)技术单位必须配合采购方不定时的质量抽检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级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及事中、事后质量抽查与质量评估工作。中标方必须定时提交项目进度、质控结果等文件给采购方。三、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完成全部成果并通过上级验收(具体时间节点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为准)。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完成清查阶段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完成普查阶段主体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4)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税务发票。4项目考核要求:招标方按照宁波市经普办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对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及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5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6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细则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指的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四、评标过程(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条件审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条件审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审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四)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分皆相同,则由投标人随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五)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一)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参加投标的除外)。(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或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为无效。评分标准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审标准分值(分)价格分15分磋商基准价指的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5商务技术分85分1.实施方案(1)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构组建、经普物资准备、普查地图的绘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机构组建完善,经普物资准备充分,普查地图绘制合理的得7分;2)机构组建较完善,经普物资准备较充分,普查地图绘制较合理的得5分;3)机构组建不完善,经普物资准备不充分,普查地图绘制一般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85分1.实施方案(2)普查准备和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普查阶段准备方案、普查业务培训进行综合评议。1)准备方案、业务培训科学合理,内容齐全的得7分;2)准备方案、业务培训较科学合理,内容较齐全的得5分;3)准备方案、业务培训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85分1.实施方案(3)普查数据采集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2)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3)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85分2.两员选聘及补充培训方案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两员选聘及补充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两员普查业务能力、保密意识、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重点、培训内容等的描述和说明。1)方案完善、细节清晰、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的得10分;2)方案较完善、细节较清晰、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的得6分;3)方案不完善、细节不清晰、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与用户需求贴合度差的得2分;4)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0商务技术分85分3.对项目资料掌握、理解程度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资料掌握、理解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1)对资料掌握详尽,对工作内容分析全面、准确的得8分;2)对资料掌握基本详尽,对工作内容分析基本准确的得5分;3)对资料掌握不全面,分析问题不准确的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8商务技术分85分4.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的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1)提供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7分;2)提供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5分;3)提供方案欠缺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7商务技术分85分5.组织机构保障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安排,根据组织层级、责任完整度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审。1)组织机构层级合理分层级责任完整清晰的得6分;2)组织机构一般,分层责任不够清晰完整的得4分;3)内容较差的得2分;4)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商务技术分85分6.数据保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方案进行打分。1)保密管理制度内容合理的,得4分;2)保密管理制度内容一般,不够全面的,得2分;3)保密制度内容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4商务技术分85分7.项目负责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统计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1)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2)具有博士学位的,得1分。3)获得省(部)级荣誉或奖项,每获得一个得1.5分,最高3分;4)有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奖项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1年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8商务技术分85分8.其他团队成员1)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不低于5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统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3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近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5商务技术分85分9.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得1分,最高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上述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5商务技术分85分10.项目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加过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的,每个业绩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济普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本项目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商务技术分85分11.投标人综合实力1)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2)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得1分3)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经济普查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有软件著作权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有软件使用权的需提供采购发票或合同原件扫描打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以上文件和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文件发布日期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10七、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合同授予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进行的(项目性质,如:普查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乙方在招投标中提供的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为第一合同、第二附件。合同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价格服务项目名称数 量价格(元)合同价(大写金额)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完成全部成果并通过上级验收(具体时间节点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为准)验收要求:甲方按照宁波市经普办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对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及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付款方式及付款期: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完成清查阶段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普查阶段主体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保密5.1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5.2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5.3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不受时间限制,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5.4版权要求:普查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次普查项目而形成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公布或者提供给第三方。不可抗力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税费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违约终止合同8.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乙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乙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乙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乙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8.2在乙方根据第8.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乙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其他情况终止合同9.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乙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乙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9.2如果乙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9.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转让和分包10.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乙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0.3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争端的解决11.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乙方所在地进行。11.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1.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外包装格式(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信封密封时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五)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六)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盖章):日期:4.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对应页码1.实施方案(1)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构组建、经普物资准备、普查地图的绘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机构组建完善,经普物资准备充分,普查地图绘制合理的得7分;2)机构组建较完善,经普物资准备较充分,普查地图绘制较合理的得5分;3)机构组建不完善,经普物资准备不充分,普查地图绘制一般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1.实施方案(2)普查准备和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普查阶段准备方案、普查业务培训进行综合评议。1)准备方案、业务培训科学合理,内容齐全的得7分;2)准备方案、业务培训较科学合理,内容较齐全的得5分;3)准备方案、业务培训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1.实施方案(3)普查数据采集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2)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3)普查登记与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72.两员选聘及补充培训方案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两员选聘及补充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两员普查业务能力、保密意识、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重点、培训内容等的描述和说明。1)方案完善、细节清晰、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的得10分;2)方案较完善、细节较清晰、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的得6分;3)方案不完善、细节不清晰、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与用户需求贴合度差的得2分;4)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03.对项目资料掌握、理解程度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资料掌握、理解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1)对资料掌握详尽,对工作内容分析全面、准确的得8分;2)对资料掌握基本详尽,对工作内容分析基本准确的得5分;3)对资料掌握不全面,分析问题不准确的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84.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的管理、技术措施等方面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1)提供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7分;2)提供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5分;3)提供方案欠缺合理性、可行性的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75.组织机构保障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安排,根据组织层级、责任完整度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审。1)组织机构层级合理分层级责任完整清晰的得6分;2)组织机构一般,分层责任不够清晰完整的得4分;3)内容较差的得2分;4)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6.数据保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方案进行打分。1)保密管理制度内容合理的,得4分;2)保密管理制度内容一般,不够全面的,得2分;3)保密制度内容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47.项目负责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统计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1)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2)具有博士学位的,得1分。3)获得省(部)级荣誉或奖项,每获得一个得1.5分,最高3分;4)有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奖项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1年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88.其他团队成员1)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不低于5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具有统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3分。注: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近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59.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得1分,最高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上述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510.项目业绩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加过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的,每个业绩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济普查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本项目最高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11.投标人综合实力1)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2)2020年1月1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得1分3)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经济普查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有软件著作权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有软件使用权的需提供采购发票或合同原件扫描打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以上文件和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文件发布日期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10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用此表)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授权代表开标日前近100天(任意一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6.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月- 年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7.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商务需求”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9.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分工12345679910投标人(盖章):日期:10.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技术相关”的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11.投标函投标函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我方对招标项目愿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承担招标文件规定内容。(2)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承诺,与为招标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日期:1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标段采购内容投标报价备注小写: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对照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如实填写。3、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1000人以下供应业)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1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五经普第三方外包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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