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通道建设招标预告(蓬溪县人民政府2023)


蓬溪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蓬府公〔2023〕24号
  蓬溪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等相关规定,我县拟启动蓬溪县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快捷通道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蓬溪县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快捷通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鸣凤镇拱桥坡村1组,红光村3组、5组、6组,欧村沟村1组、3组、5组、6组、7组、8组、9组,鸣凤镇集体;高升乡黄莲山村2组、3组、4组,高升社区4组、5组、6组、7组、8组,小东村1组、2组、4组,新建村5组,门子垭村1组、2组、3组;任隆镇白坭垭村1组、4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土地征收拟用于蓬溪县鸣凤经高升至任隆快捷通道建设项目,属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鸣凤镇人民政府、高升乡人民政府、任隆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同时对涉及被征集体土地承包地农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 本户村民承包地总面积及在册农业人口信息等),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鸣凤镇、高升乡、任隆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鸣凤镇、高升乡、任隆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捷通道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