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 质谱仪招标预告(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2023)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采购文件意见征询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将于近期就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3年9月21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邮编2262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09346698@qq.com。联系人:吴江,联系电话:0513-68218575。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启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处理。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承诺书.pdf承诺书.pdf
意见征询.pdf意见征询.pdf
Z32068123(ZB)_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_招标文件(征询稿).docZ32068123(ZB)_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_招标文件(征询稿).doc
征询意见反馈表.doc征询意见反馈表.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年9月4日2023年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将于近期就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进行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征求意见范围:(一)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二)采购文件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二、意见的提交方式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3年9月21扫描全能王创建日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邮编2262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09346698@qq.como联系人:吴江,联系电话:0513-68218575。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四、虚假与恶意扰乱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启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处理。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2023年9月日扫描全能王创建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Z320681(ZB)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_9_月___日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226200南通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的委托,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项目编号:Z32068123(Z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六至七标包项目类型:货物所属行业:工业预算金额:1397万元最高限价:六标包:1077.23万元;七标包:319.77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人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联系人:吴江联系方式:0513-6821857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513-833402913.项目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0513-83340291项目开标人:0513-83340291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附件:1、招标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交易中心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组成(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以下简称《投标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价格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执行。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的澄清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评标系统将通过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自动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在系统中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符合本条款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并移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6.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1.3交易中心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选择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的“网上质疑投诉系统”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或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部门为政府采购科,联系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13-83340291。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7投诉提起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投诉办理指引”。3中标通知书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CA锁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采购业务中通知书打印模块自助打印)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其内容包含项目清单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货物总清单序号标包数量(套)备注1六标包3质谱仪2七标包4液相色谱仪六标包质谱(3台)1.技术参数1.1.1类型:三重四级杆质量数范围(m/z):5-2000*1.2.1定量分析灵敏度(MRM模式):ESI正离子:1pg利血平信噪比S/N≥1500000:1(m/z609>195)ESI负离子:1pg氯霉素信噪比S/N≥1500000:1(m/z321>152)IDL正离子:1pg利血平(m/z609>195),<0.28fg,IDL负离子:1pg氯霉素(m/z321>152),<0.28fg1.3.1扫描速度:>12000Da/sec1.4.1质量准确度:<0.01%amu(全质量数范围)*1.5.1离子源可适应流速范围:正/负ESI接口:5ul/min~3ml/min,无需分流,同时不损失灵敏度1.6.1动态线性范围:≥1061.7.1定量重复性:5ppb浓度胆固醇样品,连续6针进样,定量重复性:<3%*1.8.1离子源:配有可独立使用的电喷雾离子源(ESI)和大气压化学电离源(APCI)1.8.2直角喷射,确保更多的离子进入质量分析器进行分析*1.9.1最高温度:750℃,升温速度:750℃≤30秒1.10.1源内抽滤,抗污染和防止记忆效应1.11.1适用于100%有机相到100%水相,耐用一定浓度的缓冲盐1.12.1接口技术:抗污染能力强,不会堵塞,易于维护的结构(非毛细管和其他形式管路)1.13.1离子导向可以更好的从中性组份中分离带电离子,并使其聚焦到Q0中,高压聚焦进行离子聚焦,具有高效的离子传输能力1.13.2弯曲线性加速碰撞室,可以同时MRM检测300对离子对而无需分时间窗口*1.13.3只需氮气作为碰撞气,无需额外氩气或氦气1.13.4高压聚焦进行离子聚焦,确保离子损失率低和良好的离子传输能力1.13.5离子碰撞室驻留时间:最小驻留时间(在不损失灵敏度的前提下):≤1ms1.14.1扫描功能:全扫描(FullScan)、子离子扫描(ProductIon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Ion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LossScan)、选择离子扫描(SIM)、选择反应扫描(SRM)、多反应监测扫描(MRM)、混合扫描(MixedScanMode)等1.15.1检测器:脉冲计数高能检测器或其他非光电倍增管检测器,离子信号的动态范围更宽,保证采集到最低的信号以及更高的饱和点,同时保证低浓度点的重现性。极性切换速度最快。1.16.1气源供应:所有用气只需使用同一路气源氮气供应,无需额外氩气或氦气等1.17.1真空系统:机械泵和长寿命涡轮分子泵组合差分抽气高真空系统。有自动断电保护功能1.18.1软件:MicrosoftWindows操作环境,可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定量分析;有建立数据库功能,谱库检索功能,GLP认证、自动校正和全自动分析功能,全自动定量软件等。*1.18.2硬件工作站:配置不低于(六核、3.0GHz、32GBRAM、2*2TB硬盘、8XDVD+/-RW、22寸液显示器)、W10操作系统*1.19.1符合GLP规范,带电子审计追踪功能,符合CFRPart11法规要求可以连接毛细管电泳,进行CE-MS联用,提供原厂彩页证明资料支持后期增加离子淌度模块,拓展应用范围可以连接声波进样系统,提供原厂彩页证明资料可以至少连接2个品牌的液相进行LC-MS联机使用,并且质谱软件可以反控液相,并提供质谱软件反控液相的截图。2.仪器配置2.1主机1套2.2控制电脑1套2.3真空泵1套2.4APCI离子源及喷针1套2.5ESI离子源及喷针1套2.6配套定量操作软件1套2.7显示器1台2.8中国制电缆线5套2.9PPGS调机试剂一套2.10联机测试试剂一套2.11液质同步线一套2.12定量操作软件许可证一套2.13高通量定量操作软件许可证一套2.14液相色谱柱4UFUSIONRP80A50mm*2mm一根2.15联机测试服务一次2.16培训中心培训服务1人次2.7质保一年七标包液相(4台)1.技术参数1.1二元溶剂管理系统1.1.1色谱泵:一体式独立柱塞,数控直线驱动色谱泵技术,双压力传感器反馈回路,无需阻尼器1.1.2集成式漏液管理:漏液传感器与安全漏液处理1.1.3pH范围:1~12.51.1.4系统同步:两个泵和样品管理器之间可实现进样同步,提高保留时间的重现性1.1.5自动操作:漏液传感器,通过控制台软件显示完整的96小时诊断数据1.1.6溶剂数量:多达四种,可两两组合,A1或A2与B1或B2进行组合1.1.7梯度形成:高压混合,二元梯度1.1.8溶剂脱气:5通道独立脱气机,其中1通道分配给进样器针清除溶剂(弱洗)1.1.9可设置的流速范围:0.001~2.000mL/min,增量为0.001mL1.1.10最大操作压力:流速达1mL/min时,压力为18,000psi流速达2mL/min时,压力为12,000psi1.1.11柱塞清洗:自动,可编程*1.1.12流速精度:≤0.075%RSD或±0.01minSD(取较大者),基于6次重复进样的结果*1.1.13流速准确度:流速设置为0.500mL/min时,准确度为±1.0%1.1.14梯度准确度(混合准确度):±0.5%绝对值,5%~95%范围内,0.2~2.0mL/min1.1.15梯度精度(混合精度):≤0.15%或±0.01minSD(0.2~2.0mL/min),取较大者*1.1.16梯度模式:预编11种梯度曲线,分为线性、步进、凹线、凸线四种类型1.1.17(系统总)延迟体积:≤95μL,不随反压变化1.1.18梯度延迟体积:≤75μL1.1.19梯度变化模式:预编11种梯度曲线,分为1线性、2步进、4凹线、4凸线四种类型1.1.20系统总谱带展宽,5ơ:≤7μL,默认配置1.1.21可压缩性补偿:自动、持续1.1.22泵密封清洗:配备可设置的主动清洗系统,用于冲洗高压密封件的后部和柱塞杆1.1.23混合选件:50μL;1.1.24主动单向阀:智能入口阀(i2阀)1.1.25灌注:以4mL/min的流速运行湿灌注1.2自动进样器管理系统1.2.1最大样品容量:在2个384孔板中最多可容纳768个样品,也可以使用2mL样品瓶架容纳96个样品,另设有4个位置用于稀释1.2.2样品板数量:48位,2.00mL样品瓶板1.2.3进样精度:≤0.25%RSD,5~50μL1.2.4样品交叉污染度(样品残留):对于咖啡因,≤0.001%(UV);对于磺胺二甲氧嘧啶,≤0.001%(MS)1.2.5进样体积:0.1μL~250.0μL,增量为0.1-μL;标配为10μL定量环,还提供1、2、5、20、50、100和250μL定量环1.2.6最小样品量需求:3μL,使用2mL全回收样品瓶1.2.7进样线性度:≥0.999,根据方案,(默认设置)进样体积为定量环的20%~75%,使用针溢出的不充满定量环模式1.2.8自动进样循环时间:启用预加载时,进样间隔≤15s1.2.9样品室温度范围:4.0~40.0°C,可以0.1°C的增量进行设置,维持在室温下19°C,容差范围在-2~4°C之间温度准确度:传感器处为+/-0.5℃稳定稳定性:传感器处为+/-1.0℃1.2.10“针内针”样品进样设计,提高样品进样重复性1.2.11进样针清洗:强洗,弱洗;集成、主动、程序化1.2.12三种进样模式a针溢出部分定量环进样,可通过不充满定量环的进样体积实现最佳定量b压力辅助部分定量环进样,可实现最快的进样周期c满定量环进样,可实现最佳定量和扩散1.2.13进样次数:每个样品1~99次进样1.2.14样品管理器加热时间:≤30min,环境温度-40°C1.2.15样品管理器冷却时间:≤60min,环境温度-4°C1.2.16样品管理器高级功能:“预加载”和“定量环离线”模式,阀循环定时事件1.3样品组织管理器1.3.1样品板容量:样品板容量可根据所使用的样品板类型和组合进行配置:最多可容纳19个标准微孔板,最大高度15.5mm,或最多可容纳9个中等高度的板(或2mL样品瓶架),最大高度40.0mm,或最多可容纳6个深孔板(或4mL样品瓶架),最大高度47.0mm1.3.2最大样品容量:在19个384孔板中最多可容纳7296个样品1.3.3温度范围:4.0~40.0°C,可以0.1°C的增量进行设置温度准确度±1°C温度稳定度±1°C1.4色谱柱管理器1.4.1色谱柱容量:标准配置为2根色谱柱(加上在线过滤器或保护柱后的最大长度为150mm),采用可选的管路套件时可容纳4根色谱柱(最长50mm),最大内径(I.D.)4.6mm1.4.2接头:18,000psi,低扩散性,带可重复使用的色谱柱接头1.4.3切换阀:2个9通8位阀;提供可设置的自动随机出入口开关、废液和旁路位置用于快速溶剂切换1.4.4温度范围:4.0~90.0°C,可以0.1℃的增量进行设置;每个模块配有2个独立的加热/冷却区,采用堆叠配置时最多可设置6个区域:温度准确度±0.5°C温度稳定度±0.3°C1.4.5加热模式:空气循环1.4.6色谱柱室加热时间:≤15min,环境温度~60°C1.4.7色谱柱室冷却时间:≤15min,60~20°C1.4.8溶剂平衡:主动预加热;被动预加热(用于支持传统方法)1.4.9色谱柱追踪:利用色谱柱信息管理功能追踪并存档色谱柱的使用历史。信息类型为18项(内容包括色谱柱测试报告及填料特性、50个样品组、使用过程中最小最大柱压力、温度、操作者、进样次数等信息)2.仪器配置2.1色谱分析系统1套2.2主机带可控温色谱柱管理器1套2.3高通量样品组织管理器1套2.4漏液传感器组件1套2.5辅助色谱柱管理器1套2.6在线色谱柱过滤器组件1套2.7在线过滤器滤芯(5个/包)1套2.8色谱管路套件2Column1套2.9色谱管路套件4Column1套2.10质保一年,易损件三个月(二)报价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按照本招标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设计、加工制作、运输、装卸、分发、上楼、安装(安装调试、上架、垃圾清运等)、使用培训、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中标人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2.投标人所报进口设备,请报设备免税人民币价。(此价格已含外贸公司代理费用、清关费用、银行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报关费用、商检费用、申办机电批文费用、机场码头费、运费等所有费用)若可以在国内提供现货,应报含税的人民币价格。在价目表上应分别列出每台(套)设备的单价及每台(套)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及配置单价。国内合同及外贸合同均以人民币价格签订。中标价以人民币方式签订内贸合同,不再涉及汇率问题,在合同实行过程中,汇率变化的风险由供货商承担。因特别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享受免税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3.本用户需求中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4.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仪器设备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仪器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5.投标人须对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等信息予以核实,必须与实际供货产品铭牌上所标识的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验收,由此导致的包括合同违约等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若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符或不完全一致,且在签订合同及开箱验收阶段提出补充或修改设备或零配件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价格等信息的,须按照设备款项5%缴纳罚款。超过三次者,投标人将列入招标方黑名单,一年内不再采购其产品。6.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外贸合同及免税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超过时间期限则酌情处罚。双方签订的内贸合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必须将合同纸质版递交至采购人。7.一份外贸合同免税申请原则上不能拆分为3个以上(不含三个)。8.进口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异地报关。9.在办理进口设备的免税申请程序中,由于设备价格过高而被海关质疑的,中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海关提供合法、合规的支撑性材料和解释说明文件,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所提供的解释说明文件不能被合理采纳的,则取消合同(含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以及其他涉及该台设备的协议)中该台设备的采购,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三)商务部分要求: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新、原装合格产品(供货时需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2.交货期:180日历天。中标人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的交货期时间。投标人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投标人单方承担。3.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为1年、易损件3个月;所有设备需提供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一年后需提供48小时内响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4.安装、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通知送至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3.绿色数据中心4.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5.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五)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六标包(质谱仪)、七标包(液相色谱仪)(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并经外观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七)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8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八)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九)合同条款一、合同协议书买方(全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卖方(全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所需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项目(X标包)货物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一般条款(5)本合同补充合同(6)招标文件2、本合同货物和数量:配置要求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执行。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清单内容详见附件)。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全部抵达指定地点并经外观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4.1开票内容: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票内容以合同附件仪器清单为准。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5.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买方下达交货通知后180天内将所供货物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2交货地点: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处:买方: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盖章)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500号2号楼9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格式不限):收货人: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合同号:装运标志: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代号:________________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买房外观验收签字后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5个工作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和快递(一式5份)形式把签字盖章的交货清单发送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8.2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一、合同协议书》条款4。10、技术服务10.1卖方在交货后须提供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后才可以申请验收。10.2卖方应就售卖的所有仪器设备提供操作人员培训,时长不低于标准时长。部分设备配备有厂商集中的培训名额,配置清单中另外标注。11、质量保证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部分设备质保期从最终验收日起,合同附件中设备的质保期限一般为1年,质保1年以上的部分设备在配置清单中另外标注。12、检验与验收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货物验收以最终验收为准)。货物运抵现场后10个工作日买方需确保具备安装条件,如因买方原因货到超过30日无法安装验收则视同验收通过。12.3货物在卖方完成安装调试并书面通知买方10个工作日内组织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其中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卖方负责协调。但买方在验收后使用过程中搬迁仪器位置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监管方或启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启东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监管方或启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情形: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办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监管方或启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卖方不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三、补充合同》,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监管方或启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6.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26.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26.4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5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它买方可接受的格式。26.6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供货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27、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各一正一副,并提交启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一份备案。三、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编号为“R+修订次数”,补充合同对于原条款修正时,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补充合同新增条款编号为“N+修订次数+条款编号”的格式。除补充合同《R01,关于合同条款适用性规定》随主合同一并签署,无需单独签字盖章外,其余补充条款须买方和卖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监管方和启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才可生效。R01,关于合同条款适用性规定本次修订同主合同以并签署,不必单独签字盖章。7、装运通知本条款及附属7.1,7.2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8、保险本条款及附属8.1,8.2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21、转让和分包本条款及附属21.1,21.2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合同附件:合同编号:仪器配置清单序号名称配件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合计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6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 审 因 素分 值评 分 细 则技术 技术参数15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配置参数要求得基准分10分;有实质性增项、确有实用价值且为用户所需,每项加0.5分,最多加5分;有缺项但对使用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会改变精度、适用范围、效率;不会增加操作繁琐度;不会改变配件和耗材种类等),每项酌情减0.5分,减完为止。若改动有上述影响,直接计0分。技术 配置15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得基准分10分;有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0.5分,最多加5分;有实质性负偏离每项减1分,减完为止。技术 设施方案5根据项目各项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并出工艺图和布置图、附设计说明,明确所用材料、设计原理、优势和特点,列明保障实现招标设计要求的措施和方法;满足招标使用空间的适用性,做出整体布局图。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整体布局明确、切实可行得5分;基本合理满足得3分;效果一般得1分。服 务保修期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服 务服务承诺5根据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处理速度、定期巡检以及技术支持、软件升级、技术培训等服务承诺。服务理念完整,服务特点、难点、定位、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及具体措施方案等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服务理念较完整,服务特点、难点、定位、有较详细的培训计划及具体措施方案等等基本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服务理念一般,服务特点、难点、定位、有简单的培训及计划措施等或未达到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服 务收费情况4根据保修期结束后维修价格、配件及耗材价格等服务收费以及提供的优惠情况酌情评分。增值服务收费合理、优惠力度大得4分;增值服务收费合理、优惠力度一般得2分;增值服务收费合理、优惠力度小得1分。服 务用户评价5根据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价较好5分;评价一般2分;评价较差或无评价得0分。服 务业 绩6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开标日前推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CA系统中)。合 计60投标人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备注: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价格分:4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标结果。(八)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CA锁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采购业务中通知书打印模块自助打印。联系电话:0513-8334029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三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至采购人处,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5.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4.投标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三、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3.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1)(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主要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投标人(盖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是否为主要标的)1234合计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货物类项目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征询意见反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专家姓名(签字)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序号原采购文件内容(标注第几页)供应商(专家)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理由和依据注:列表不足填列可自行填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药制剂中试基地配套质检 质谱仪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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