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取暖改造 电代煤改造招标预告(胶州市胶莱办事处2023)
【胶州市】胶州市胶莱办事处2023年度第二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电代煤)采购需求公示
意向、需求公开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电代煤)
二、采购单位:胶州市胶莱办事处
三、编制单位:胶州市胶莱办事处
四、编制时间:2023年9月21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一包:电代煤改造205户;二包:电代煤改造184户。
八、总预算:200.2万元
采购需求 -电代煤.docx
采购需求 -电代煤.docx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3年度第二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电代煤)采购单位:胶州市胶莱办事处编制单位:胶州市胶莱办事处编制时间:2023年09月21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对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但不开展需求调查的,应在此处写明不开展的具体原因。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需求调查。2.需求调查方式无(三)需求调查对象无(四)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无2.市场供给情况无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无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无5.其他相关情况无二、需求清单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的内容应完整、明确,并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一)项目概况一包:电代煤改造205户;二包:电代煤改造184户。(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200.2包1预算:110.04万元包2预算:90.16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2023年度第二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电代煤)一包户205否222023年度第二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电代煤)二包户184否(四)技术商务要求1.包1第一包: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数量单位●4000W 空气源热 泵热风机符合 JB/T 13573-2018 《低环境 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制热季节性能系数 (HSPF) :≥ 3.21制热量 (-12℃/7℃/-20℃) : 均≥4000W制热功率 (-12℃/7℃/-20℃) : ≤1735/1081/1980W制热能效 (COP) (-12℃/7℃ /-20℃) : ≥2.30/3.70/2.00 室内机噪音: ≤45dB (A)室外机噪音: ≤58dB (A)循环风量: ≥650m3/h205台6000W 低温 空气源热 泵热水机符合 GB/T 25127.2-2020 《低环 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 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 泵 (冷水) 机组》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55℃出水) (IPLV (H) ) : ≥1.90 或 (35℃出水) (IPLV (H) ) : ≥2.86制热量 (41℃出水) (-12℃ /-20℃) : ≥6000/4900W制热功率 (41℃出水) (-12℃ /-20℃) : ≤3040/3240W制热能效 (41℃出水) (COP) (-12℃/-20℃) :≥2.20/1.85 机组噪音: ≤59.2dB (A)4台11000W 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符合 GB/T 25127.2-2020 《低环 境温度空气源热泵 (冷水) 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 泵 (冷水) 机组》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55℃出水) (IPLV (H) ) : ≥1.90 或 (35℃出水) (IPLV (H) ) : ≥3.3制热量 (41℃出水) (-12℃ /-20℃) : ≥11000/9000W 制热 功率 (41℃出水) (-12℃ /-20℃) : ≤5100/5500 W制热能效 (41℃出水) (COP) (-12℃/-20℃) :≥2.20/1.85 机组噪音: ≤61dB (A)3台符合《青岛市清洁取暖气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规定外,达到GB/T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GB/T17758《单元式空气调节机》、Q/CVC001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评价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2.1.2制热量:应根据农户清洁取暖设计方案选择额定制热量;功率注明;循环风量注明。2.1.3性能系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的性能系数及其限值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的有关规定: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性能系数及限值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的有关规定:名义制热(空气干球温度-12℃)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2.20,低温制热(空气干球温度-20℃)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1.8。空气源热泵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25℃时,制热最高出水温度不低于50℃;在空气干球温度≥-30℃时应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2.1.4融霜:连续制热周期不低于30min,除霜时间不宜高于5min;空气源热泵机组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2.1.5防水等级:IPX4。2.1.6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2.1.7其它:制热量负偏差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5%,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2.2.货物的技术标准:2.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施工与安装应符合《青岛市清洁取暖气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和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2.2.2.管道穿过楼板和墙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房屋承载能力,选择穿墙位置,并加装穿墙套管并封堵;暗埋管道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2.2.3.室内电气线路表后出线应接入带漏电保护开关功能的总开关,分线接入采暖设备,分线开关均应具备漏电保护功能。整个表后线改造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相关要求。2.2.4.采用挂壁安装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完成后室内机组的热风送风口最高处距地面宜不高于0.6m。2.2.5.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完毕后,室内机及安装管路应按照《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验收规范》NB/T10417进行抽真空操作。2.2.6.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水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泵进、出水口应设有减震软接;b机组进、出水口管道上应设置截止阀、Y型过滤器;c当机组自带补水阀时,可接补水管道或利用回水管外接漏斗进行补水;d在水系统管路最高处设排气阀,最低处设放水阀;e室外管路或非采暖房间水管应进行保温。2.2.7.管材:安装过程中所使用管材要求符合GB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的标准要求,所需阀门、过滤器等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2.2.8安装或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隔热材料及塑料配件均不得与明火接触或高温烘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设备及管线。工程施工或安装过程中,严禁踩踏加热管、加热设备等。2.3其他技术要求:2.3.1质保要求:主机质保不低于6年,控制器主板、压缩机等主要配件免费保修8年,维修服务10年以上。2.3.2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承担安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2.3.3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投标人应及时解决。2.3.4室内设备上须粘贴统一印制的服务标签,注明设备供应商售后服务电话及镇政府投诉电话(附标签参考样式)。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服务电话服务电话:监督电话:2.3.5投标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整理档案和户主信息的系统录入,包含但不限于:农村清洁取暖安装个人申请承诺书、安装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户主手持身份证与内外机合影、门牌照片、安装产品合格证书、保险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4报价要求2.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每一类型的产品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4.2所报单价包含财政补贴部分,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包含设备主机购置及安装费,表后线路改造费用,漏电保护装置、缓冲水箱、循环泵、配件管件等购置及安装费,调试费,利润,管理费,税金,保险费,投标、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过程的费用,其他必要费用。2.5补贴政策相关要求2.5.1补贴适用于列入我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项目,经营性用房(果园、养殖场、小作坊、工厂等)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应安装在村内农户常住房间。2.5.2以前享受过清洁取暖政府补贴政策的农户,不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2.5.3农户自行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清洁取暖设备不享受补贴政策。2.5.4列入近三年(2022—2024年)搬迁上楼或合村并居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2.5.5对具备集中供热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2.5.6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特殊情况由镇(街)申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批准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采购人统计过程中,应确保改造农户户主身份证姓名、房产证(房屋产权证明)姓名、用电户名(仅针对电代煤改造农户)等资料一致。2.5.7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需提前签订统一制定的清洁取暖承诺书才可获得财政补贴资格,承诺后续取暖季不再使用散煤取暖,严格按照财政补贴的清洁取暖方式取暖,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2.6补贴标准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再硬性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最高补贴50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最高补贴5000元/户。改造费用不足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改造费用补贴。2.包2第二包:●4000W 空 气源热 泵热风 机符合 JB/T 13573-2018 《低 环境 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 机》制 热 季 节 性 能 系 数(HSPF) : ≥ 3.21制 热 量(-12℃/7℃/-20℃) :均≥4000W制 热 功 率 (-12℃/7℃/-20℃) : ≤1735/1081/1980W制 热 能 效 (COP) (-12℃/7℃ /-20℃) :≥2.30/3.70/2.00 室内机 噪音: ≤45dB (A)室外机噪音: ≤58dB (A) 循环风量: ≥650m3/h184台符合《青岛市清洁取暖气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规定外,达到GB/T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GB/T17758《单元式空气调节机》、Q/CVC001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评价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2.1.2制热量:应根据农户清洁取暖设计方案选择额定制热量;功率注明;循环风量注明。2.1.3性能系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的性能系数及其限值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的有关规定: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性能系数及限值应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的有关规定:名义制热(空气干球温度-12℃)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2.20,低温制热(空气干球温度-20℃)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1.8。空气源热泵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25℃时,制热最高出水温度不低于50℃;在空气干球温度≥-30℃时应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2.1.4融霜:连续制热周期不低于30min,除霜时间不宜高于5min;空气源热泵机组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制热运行中,融霜所需时间总和不应超过一个连续制热周期的20%。2.1.5防水等级:IPX4。2.1.6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2.1.7其它:制热量负偏差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5%,消耗总电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2.2.货物的技术标准:2.2.1.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施工与安装应符合《青岛市清洁取暖气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和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2.2.2.管道穿过楼板和墙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房屋承载能力,选择穿墙位置,并加装穿墙套管并封堵;暗埋管道不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2023年农村清洁取暖服务电话服务电话:监督电话:2.2.3.室内电气线路表后出线应接入带漏电保护开关功能的总开关,分线接入采暖设备,分线开关均应具备漏电保护功能。整个表后线改造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相关要求。2.2.4.采用挂壁安装的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完成后室内机组的热风送风口最高处距地面宜不高于0.6m。2.2.5.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完毕后,室内机及安装管路应按照《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安装验收规范》NB/T10417进行抽真空操作。2.2.6.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水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泵进、出水口应设有减震软接;b机组进、出水口管道上应设置截止阀、Y型过滤器;c当机组自带补水阀时,可接补水管道或利用回水管外接漏斗进行补水;d在水系统管路最高处设排气阀,最低处设放水阀;e室外管路或非采暖房间水管应进行保温。2.2.7.管材:安装过程中所使用管材要求符合GB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的标准要求,所需阀门、过滤器等应采用铜质或不锈钢。2.2.8安装或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隔热材料及塑料配件均不得与明火接触或高温烘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防止油漆、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设备及管线。工程施工或安装过程中,严禁踩踏加热管、加热设备等。2.3其他技术要求:2.3.1质保要求:主机质保不低于6年,控制器主板、压缩机等主要配件免费保修8年,维修服务10年以上。2.3.2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承担安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2.3.3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投标人应及时解决。2.3.4室内设备上须粘贴统一印制的服务标签,注明设备供应商售后服务电话及镇政府投诉电话(附标签参考样式)。2.3.5投标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整理档案和户主信息的系统录入,包含但不限于:农村清洁取暖安装个人申请承诺书、安装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户主手持身份证与内外机合影、门牌照片、安装产品合格证书、保险及安装合同等资料。2.4报价要求2.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每一类型的产品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4.2所报单价包含财政补贴部分,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据实结算。包含设备主机购置及安装费,表后线路改造费用,漏电保护装置、缓冲水箱、循环泵、配件管件等购置及安装费,调试费,利润,管理费,税金,保险费,投标、设计、施工、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过程的费用,其他必要费用。2.5补贴政策相关要2.5.1补贴适用于列入我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项目,经营性用房(果园、养殖场、小作坊、工厂等)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应安装在村内农户常住房间。2.5.2以前享受过清洁取暖政府补贴政策的农户,不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2.5.3农户自行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清洁取暖设备不享受补贴政策。2.5.4列入近三年(2022—2024年)搬迁上楼或合村并居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2.5.5对具备集中供热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2.5.6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特殊情况由镇(街)申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批准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采购人统计过程中,应确保改造农户户主身份证姓名、房产证(房屋产权证明)姓名、用电户名(仅针对电代煤改造农户)等资料一致。2.5.7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需提前签订统一制定的清洁取暖承诺书才可获得财政补贴资格,承诺后续取暖季不再使用散煤取暖,严格按照财政补贴的清洁取暖方式取暖,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2.6补贴标准热泵类电采暖设备(对设备台数不再硬性要求)购置、安装及电表后管线改造费用,按照不超过决算价格的标准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最高补贴50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最高补贴5000元/户。改造费用不足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改造费用补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洁取暖改造 电代煤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