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招标预告(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拟对柳州市2023年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LZZC2023-G3-990592-KW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3年11月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新辉;联系电话:0772-2611589
   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2楼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信息: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2023年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LZZC2023-G3-990592-KWZB)项目预公示.pdf415.1K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柳州市2023年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项目编号:LZZC2023-G3-990592-KWZB采购人: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柳州市2023年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3-G3-990592-KWZB项目名称:柳州市2023年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1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鹿寨县、柳城县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8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84000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标项二:标项名称:柳江区、柳南区、城中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80000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标项三:标项名称:融安县、三江县、柳北区、北部生态新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75000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标项四:标项名称:融水县、鱼峰区、柳东新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71000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项一:捌仟肆佰元整(¥8400.00);标项二:捌仟元整(¥8000.00);标项三:柒仟伍佰元整(¥7500.00);标项四:柒仟壹佰元整(¥7100.0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投标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柳州市三中路70号项目联系人:覃炜丽;项目联系方式:0772-28598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潭中路6号4栋2楼联系方式:赖新辉;联系电话:0772-2611589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章中内容如与“合同书”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章为准。2、以下所述分标,对应所属标项,如01分标对应标项一,以此类推。3、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柳州市2023年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为确保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企业能及时监测,对完成重点行业治理的企业开展专项监测,对治理效果进行全面评估,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频次等工作,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按柳州市辖区划分为4个分标。采购人按分标所划片区实际发生的监测需求来进行委派任务。监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监测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公式为:《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1-让利系数)×实际监测数量。二、标段划分情况01分标:鹿寨县、柳城县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02分标:柳江区、柳南区、城中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03分标:融安县、三江县、柳北区、北部生态新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04分标:融水县、鱼峰区、柳东新区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委托服务。三、监测费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的相关收费标准。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让利系数报价,报价让利系数不得低于20%。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项目服务内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求,采购单位负责柳州市辖区内的各排污单位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治理的日常检查,同时负责处理投诉和应急工作。监测单位承担分标相对应辖区内的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监测报告并提交。(一)01分标(负责鹿寨县、柳城县区域内的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监测内容:1.分标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2.分标区域内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3.分标区域内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4.分标区域内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5.分标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6.分标区域内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二)02分标(负责柳江区、柳南区、城中区域内的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监测内容:1.分标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2.分标区域内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3.分标区域内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4.分标区域内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5.分标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6.分标区域内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三)03分标(负责融安县、三江县、柳北区、北部生态新区域内的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监测内容:1.分标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2.分标区域内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3.分标区域内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4.分标区域内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5.分标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6.分标区域内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四)04分标(负责融水县、鱼峰区、柳东新区区域内的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监测内容:1.分标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2.分标区域内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C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3.分标区域内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4.分标区域内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5.分标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6.分标区域内其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六、监测指标1.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排放标准等,结合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测任务。2.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污染物项目监测因子。七、工作步骤及服务要求1.委托工作:我市共有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265家、简化管理单位460家、登记管理单位2460家,委托监测因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内的所有项目及其他与环境监督性执法所涉及的相关因子,采购人提出监测需求,按照分标区域委托相应的中标人实施监测服务。2.任务实施: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监测委托后,在约定时效内组织监测人员到场开展监测,监测完成后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委托开展执法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应在4个小时内到场;委托开展应急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应在2个小时内到场,并在监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3.服务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按时向采购人提供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报告的质量负责;提交监测报告时,应附报告的相关监测费用明细表。4.相关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根据环办监测〔2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要求,如出现中标单位在分标辖区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的情况,由其它分标中标单位做为备用服务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原则上按照01分标备用服务02分标范围,02分标备用服务03分标范围,03分标备用服务04分标范围,04分标备用服务01分标范围。其它情形原则上监测跨机构不得垮区域开展监测服务,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出现该情况时,必须经采购人审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所属辖区内自行监测企业名单,每季度末提供自行监测企业动态更新名单。八、监督考核采购人每季度按照中标人响应任务时限、完成任务情况和监测报告质量等方面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监督。考核工作实行计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合同书附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得90分(含)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80-89分(含)的为良好;考核得70-79分(含)为一般;考核得69分(含)及以下的为较差。对考核为较差或单项考核累计次数达到限定次数的单位进行通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全额赔偿并依照合同条款及政府采购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形,依照合同条款及政府采购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损失赔偿:1.拒不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督部门名录管理或受到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整改以上处罚的。2.与排污单位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的。3.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监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4.未经审批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业务的。5.存在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的。九、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广西柳州地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3.监督考核:中标人完成委托的所有监测服务和监测报告的提交,采购人按照中标人响应任务时限,完成任务情况和监测报告质量等方面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监督,考核不通过的,按监督考核标准进行处理。4.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50%合同款项;服务期限内每月按实际工作量及考核结果进行相应支付,不足部分从已支付的50%合同款项中扣除,直至支付完毕或合同执行完毕;若提前完成监测服务项目约定任务量的,则本合同终止。中标人收到款项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和时限开具正式发票。(2)监测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的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人的让利系数执行。5、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中标人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中标人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2)拟派项目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满分3分;(3)拟投入项目现场监测人员2人(含)或以上的,每增加1人得0.2分,满分4分;(4)拟投入项目分析人员2人(含)或以上的,每增加1人得0.2分,满分4分;(5)拟投入项目质量审核人员2人(含)或以上的,每增加1人得0.2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拟投入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采测人员不得重复计算。6.信誉分(满分6分)(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并全部取得满意结果的,每次验证得1分;部分取得满意结果的,每次验证得0.5分,满分3分;(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位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相关奖项,每项(次)得1分,满分3分。注:以上(1)-(2)项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7.业绩分(满分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三)总得分=1+2+3+4+5+6+7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分得分、商务分得分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如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书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项目编号: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1.本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合同金额只作为参考价,不作为实际合同的结算依据)。2.本项目让利系数为%。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乙方须切实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响应文件的各项服务承诺,保证服务的质量。2.乙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合同要求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3.乙方应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必要的设备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4.为保证合同履行质量,乙方有责任建立系统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5.鉴于服务性质的特殊性,乙方有责任对所提供的服务和服务成果按照甲方的要求作相应的调整。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按甲方提出的规定作出实质性承诺。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方案需求或甲方有关的内部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5.乙方所制定实施的项目方案应保证按照有关科学标准的质量管理标准与方法进行,同时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不会泄漏甲方有关的管理决策、制度及文件等。6.乙方保证所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甲方需指定专人与乙方共同组成项目组,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不超过18个月)。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要求: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第五条培训乙方负责甲方有关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第六条项目内容和要求1.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柳州市2023年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分标,内容为,金额为万元。(2)甲方按实际发生的监测情况来进行委派任务。监测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监测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公式为:《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1-让利系数)×实际监测数量。2.监测费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的相关收费标准。3.项目服务内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求,甲方负责柳州市辖区内的各排污单位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治理的日常检查,同时负责处理投诉和应急工作。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进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乙方承担分标相对应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重点行业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监测报告并提交。监测内容:(1)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2)区域内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污染源监测,如VOSs专项整治、交叉帮扶检查等监测。(3)区域内执法人员自送样监测。(4)区域内信访投诉案件(包括五县五城区)调查开展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5)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4.监测指标(1)根据排污单位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监测因子。(2)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污染物项目监测因子。5.工作步骤(1)委托工作:根据执法工作需求安排监测点位数量,监测因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内的所有项目,甲方制定重点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重点行业的监测计划,按照分标区域委托相应的中标单位实施监测服务。(2)任务实施: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监测委托后,在约定时效内组织监测人员到场开展监测,监测完成后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监测报告提交给甲方。委托开展执法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应在4个小时内到场;委托开展紧急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应在2个小时内到场,并在监测完成后5个自然日内提交监测报告。(3)服务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按时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报告的质量负责;提交监测报告时,应附报告的相关监测费用明细表。(4)乙方相关监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根据环办监测〔2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不得委托承担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要求,如出现乙方在本合同辖区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的情况,由其它分标中标单位做为备用服务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原则上按照01分标备用服务02分标范围,02分标备用服务03分标范围,03分标备用服务04分标范围,04分标备用服务01分标范围。其它情形原则上监测跨机构不得垮区域开展监测服务,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出现该情况时,必须经甲方审批。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中标所属辖区内自行监测企业名单,每季度末提供自行监测企业动态更新名单。6.监督考核甲方每季度按照乙方投标响应任务时限,完成任务情况和监测报告质量等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监督。考核工作实行计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合同附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得90分(含)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得80-89分(含)的为良好;考核得70-79分(含)为一般;考核得69分(含)及以下的为较差。第七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预算资金。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服务期限内每月按实际工作量及考核结果进行相应支付,不足部分从已支付的50%合同款项中扣除,直至支付完毕或合同执行完毕;若提前完成监测服务项目约定任务量的,则本合同终止。乙方收到款项后必须按甲方要求和时限开具正式发票。(2)监测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的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的让利系数执行。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签订合同后,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甲方按合同合计金额千分之一处罚,逾期超过10天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因资料提交不及时,乙方完工日期顺延,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的时间。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3.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虚假数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对进行乙方经济处罚。4.甲方每季度均对乙方履约和提供各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69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即终止合同,且保留向乙方追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5.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自动终止,且保留向乙方追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不可抗力原因拒绝委托任务的,合同期内累计5次的;(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的监测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错误的,合同期内累计3次的;(3)乙方接到甲方执法人员通知后,不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污染源现场的,每月累计5次的;(4)拒不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督部门名录管理或受到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整改以上处罚的;(5)与排污单位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的;(6)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监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7)未经审批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业务的;(8)存在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的;6.甲方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招标选择合格的服务供应商。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保密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合同签订日期: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合同签订日期:考核评分附表:考评单位(公章):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考评时间:被考评监测单位名称:考核项目总分分值监督要求评分细则考评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考评扣分接到执法人员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污染源现场不在约定时间到达污染源现场开展监测,1小时内每次扣2分,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3分,超过2小时视为拒绝委托任务;每月累计5次合同自动终止。任务完成情况10020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拒绝委托任务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响应委托任务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合同期内累计5次合同自动终止。任务完成情况10020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不解答现场执法人员的询问,出现一次扣5分;不配合现场执法人员的工作,出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检测报告内容规范、完整,评价标准引用正确,结论准确监测报告存在一般错误,每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监测报告10040及时提交监测报告不及时提交检测报告每次扣5分,提交报告不完整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监测报告监测报告质量存在严重错误,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合同期内累计3次合同自动终止。100监测报告检测报告要素齐全,无超资质开展监测或提交报告等情况100检测报告出现要素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超资质监测或提交报告扣10分,扣完为止。考核项目总分分值监督要求评分细则考评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考评扣分报告明细清楚报告中出现一次项目名称错误扣5分,发现一次分项明细与总项统计不符扣10分。报告结算20报告结算及时按要求及时提交报告结算,超过时间一个星期内扣5分,一个星期以上扣10分;超过半个月的支队可暂缓结算。报告结算20报告结算准确结算报告中,发现一次价格错误扣5分,发现一次不合理结算(开机费、频次等)扣10分,发现一次重复结算扣20分。惩罚情况20考核当年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惩罚情况被市级书面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被自治区级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扣完为止。惩罚情况考核当年年度内获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奖励情况获得市级奖项每次加5分,自治区级奖项每次加10分,最高奖励20分。一票否决项一票否决项1.拒不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督部门名录管理或受到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整改以上处罚的。2.与排污单位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的。3.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监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4.未经审批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业务的。5.存在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1.拒不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督部门名录管理或受到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整改以上处罚的。2.与排污单位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的。3.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监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4.未经审批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业务的。5.存在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1.拒不接受自治区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督部门名录管理或受到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整改以上处罚的。2.与排污单位串通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真实性的。3.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监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4.未经审批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业务的。5.存在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总得分评定等级经办人:,审核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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