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委托运营招标预告(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2023)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设置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13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1号楼三楼(招标代理部),外地可以邮寄原件并电话确认。 
3、意见接收机构: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沈海波 
5、联系电话: 0574-63989150 
6、联系邮箱: 85377623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2023.11.09-预公示版-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doc393.5 KB

2023.11.09-预公示版-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doc

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330282202311007813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1月温馨提醒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2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21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32第六章商务条款36第七章附件37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月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330282202311007813项目名称: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50000元/年最高单价限价(元):21.89元/吨废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15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400m³/d废水处理委托运营服务,本项目生产工艺采用A2/0生化处理+MBR膜处理,废水预处理部分采用FCM微电解氧化工艺+芬顿催化氧化工艺降解大分子有机物,深度处理部分采用混凝沉淀工艺保证出水稳定达标。出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入污水管道,同时污泥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地址: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720601质疑联系人:许建伟质疑联系方式:0574-63720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1号楼传真:0574-63989198项目联系人(询问):沈海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89150质疑联系人:胡项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6398916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慈溪市财政局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传真:\联系人:赵先生、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032、0574-6383717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2、“代理机构”系指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慈溪市财政局。7、“★”系指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未响应本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本次投标报价为一年合同服务费用,并要求提供详细费用测算细目(备注:所有物料、工具、办公经费、设备及维护保养费、皆由投标人按工作需要采购到位、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并包干使用;要求详细的测算细目不粗于以下项目进行分别报价,包含人工费、药剂费、膜维护费用、污泥处置费、修理费以及管理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3、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中电子公章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1封面;1.2关于资格的承诺函;1.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1.6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和技术文件:2.1封面;2.2投标书;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2.5商务条款响应表;2.6技术条款响应表;2.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和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3.1封面;3.2开标一览表;3.3分项报价表;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4、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3)项目名称: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4)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5)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本章第十条第3点要求制作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送达,送达地址: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18号智慧谷科技广场20幢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沈海波,0574-63989150、15058056074。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9533921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十二、开标1、开标准备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其中在政采云发起视频会议时需要供应商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使用谷歌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演示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演示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目前不支持手机端。1.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4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开标流程(分两阶段开标)2.1开标第一阶段(资格文件及商务和技术文件)(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2.2开标第二阶段(报价文件)(1)资格文件和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3150000元,最高单价限价:21.89元/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均为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收费标准的80%计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古塘支行银行账号:33150199730000000025十八、特别说明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次评标将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第一阶段评审2.1.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1.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2第二阶段评审2.2.1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4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5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2.5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2.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3、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无效。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根据上表要求说明要求的资料,将资料逐一对应上传。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2023年08月-2023年10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扫描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4商务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是否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5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6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7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非联合体。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9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商务和技术评分表供应商分值技术分(67分)1.项目的理解和分析(9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现状以及对本项目工作目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的理解等进行综合评审:(1)清晰明确,能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目标需求,问题分析准确、归纳总结到位的,得9分;(2)能较为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现状分析,总结比较合理的,得5.4分;(3)基本了解项目现状及目标需求,问题分析及归纳情况一般,得2.7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9技术分(67分)2.运维管理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污水设施、设备运维管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工作方法是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及工作重点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运维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工作方法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及工作重点控制措施合理、科学的,得10分;(2)运维管理方案科学较为合理、可行;工作方法较为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及工作重点控制措施较为合理、科学的,得6分;(3)运维管理方案科学一般;工作方法不够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及工作重点控制措施一般的,得3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10技术分(67分)3.运维工作管理制度(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运维工作管理制度(负责人制度、管理人员制度、财务人员制度、操作工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1)运维工作管理制度齐全、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8分;(2)运维工作管理制度比较齐全、针对性比较强、可行性比较强的,得4.8分;(3)运维工作管理制度不全面、针对性差、可行性差的,得2.4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8技术分(67分)4.技术质量保证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运行维护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方案的内容合理到位、措施有效可行的,得7分;(2)措施方案的内容比较合理到位、措施比较有效可行的,得4.2分;(3)措施方案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2.1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7技术分(67分)5.安全运营方案(9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运维过程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1)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内容全面、完整,方案合理到位、措施有效且可行的,得9分;(2)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内容较为全面、完整,方案较为合理到位、措施较为有效且可行的,得5.4分;(3)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内容不全面、完整,方案不够合理到位、措施一般的,得2.7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9技术分(67分)6.节能减排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运维过程的水、电、药剂使用等的节能减排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1)节能减排方案的内容全面、合理到位,效果明显有效、可行的,得7分;(2)节能减排方案的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效果较为有效、可行的,得4.2分;(3)节能减排方案的内容不够全面、合理,效果一般的,得2.1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7技术分(67分)7.应急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突然停水、停电情况处理、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水质超标紧急处理、极端天气等)的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的内容全面,合理,预案措施有效、可行的,得7分;(2)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的内容较为全面,合理,预案措施较为有效、可行的,得4.2分;(3)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的内容不够全面,合理,预案措施一般的,得2.1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7技术分(67分)8.检测方案情况(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检测方案清晰、完整、全面的,得5分;(2)检测方案较清晰、完整、全面的,得3分;(3)检测方案内容不清晰、完整的,得1.5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5技术分(67分)9.台账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的台帐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1)管理方案符合本项目情况,方案内容完整的,得5分;(2)管理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情况,方案内容较为完整的,得3分;(3)管理方案不够符合本项目情况,方案内容不够完整的,得1.5分;(4)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未提供该项内容的,得0分。5商务分(13分)10.企业实力(8分):(1)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三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的证书网页查询截图,两者缺一不可,且以上认证必须在开标当天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否则不得分。(3)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含)(以奖项证书或荣誉证书、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以来,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与环保设备类相关的奖项或荣誉的:国家级的,每个得3分;省级的,每个得2分;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项可累计得分,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8商务分(13分)11.业绩(2分):供应商自2020年7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处理水量为500m³/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2分。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上述①、②资料均须提供,二者缺一不可。若上述资料不能明确体现项目业绩特征的,投标人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商务分(13分)12.主要人员投入(3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运营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供应商拟派运营团队中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人员的,得1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3年7月-2023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和技术得分(80分)80评委签名:年月日附表4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3150000元/年,最高单价限价:21.89元/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均为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2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第一阶段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初步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初步审查不合格。2、序号2-序号4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5价格评分表 供应商分值分值价格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20报价得分(20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项目名称: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事项1、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做如下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2.1.1、本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2.1.2、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2.1.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2.1.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2.1.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2.1.6、双方来函;2.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第三条服务期限3.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第四条合同金额及费用支付4.1、合同金额:年暂定水处理量为400吨/天,年按360日历天计。甲方应付乙方运营服务费用单价为元/吨(¥元/吨),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年。具体按年度实际处理水量结算(保底10万吨,封顶15万吨)。4.1.1项目费用为完成本项目一年期费用,包含人工费、药剂费、膜维护费用、污泥处置费、修理费以及管理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除以上费用外,涉及重大活动保障的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合同外人员到场执勤的费用可另计,价格按投标人员工资单价。4.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增加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4.2、合同价款的计量与支付:4.2.1计量:按实际处理量计量,结合季度支付的基础上,若年实际提供处理水量不足10万吨,年底一次性给予补足10万吨的量结算给中标人;4.2.2每季度污水处理费=投标报价单价(元/吨)×季处理水量(吨)4.3、支付条件及时间:4.3.1合同签订生效、财政拨付后,甲方按暂定年处理量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4.3.2第一季度满后七日内乙方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含已支付预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4.3.3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满后七日内乙方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4.3.4第四季度满后七日内乙方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再根据实际年处理量(不足10万吨的补足)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第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4.3.5每次支付价款乙方须提供等额普通税务发票,税金按国家政策执行。第五条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无需提供。第六条双方责任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切实承担各自的责任。6.1、甲方的责任6.1.1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能源(资源)供应,并负责:6.1.1.1(设计用电量)的电力供应;6.1.1.2每天不少于5m3的自来水供应;6.1.1.3甲方应负责污水厂厂房的日常维护及修缮工作;6.1.1.4应交环保部门的排污费。以上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本合同的总包费用之中。6.2、乙方责任(须完成的目标及内容)6.2.1乙方须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出水达到双方认可,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入污水管道。乙方须负责污泥车间日常运维和污泥脱水处理及脱水处理后污泥的外运及委托处置等事宜。污泥外运处置费用由乙方按实支付,付款时间与每季度运营费支付时间同期进行。6.2.2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偷排等不法行为发生。污水站除清水池外其他各功能水池均不得外排。6.2.3本项目提供驻点服务,乙方投标时所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须按甲方要求进行驻点服务。乙方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驻点服务人员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甲方不承担合同价以外的该类费用。6.2.4运营过程中如出现故障须按投标时承诺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故障4小时内修复完毕,但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且故障时不能影响正常排污。6.2.5乙方须加强日常维护,避免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重大故障(指发生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出水水质不能达标等),如由于乙方原因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2.6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污水处理厂验收、调试和性能考核相关工作。6.2.7乙方应对所管理的甲方财产负责,应精心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6.2.8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前30天通知对方,乙方应负责将有关全部技术资料转交给甲方,并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6.2.9在合同运行期内,必须对自身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安全事故、事件的,乙方应负全责;若因乙方的过错、失误,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10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抗台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包括空气呼吸器、通风泵、潜水泵等各类应急物资),并要求操作、技术维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或穿戴。6.2.11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日常运行操作、维护。每班记录一次污水检测数据,主要有COD、SS、氨氮、pH值、TN、TP,污水检测数据、设备运行记录每季度报甲方备案。必须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运维考核要求,不允许有违章作业发生,不允许有投诉发生。6.2.12化验室检测仪器由乙方配备(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如已有仪器不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乙方需自行承担采购费用。6.2.13设备维护要求:6.2.13.1污水处理站内设备,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要有记录。6.2.13.2仪表维保具体内容:6.2.13.2.1在线仪表外观清洁检查、检查仪表软管是否堵塞或者严重污染,必要时进行各个清洗。6.2.13.2.2流量计:仪表的外观清洁。6.2.14乙方在污水厂运营期间,使用的药剂、材料、自来水、用电等使用量,应符合污水厂技术(设计)文件规定的正常使用量。第七条违约责任7.1、以暂定年处理量14.4万吨为基准,在甲方腌制废水充足的情况下,允许乙方月处理水量在月平均处理水量上下4%范围内浮动;若上浮超4%以内,甲方按合同价支付,若下浮超4%以上、10%以内,按照每下浮1吨扣除3吨月处理费(每吨费用等于合同总价/年处理量14.4万吨计,月按30日历天计),若下浮超过10%,按照每下浮1吨扣除5吨月处理费(每吨费用等于合同总价/年处理量14.4万吨计,月按30日历天计),下浮超过20%以上,停止支付运营费。7.2、腌制废水处理中心的排水标准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乙方必须确保处理工艺和处理效果,承担运营过程中超标排放等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将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和环保部门的不定期检测结果作为惩罚依据,若第三方年终检测报告显示超标排放,则服务期最后一季度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7.3、乙方在管理中若损失甲方的财产,应赔偿损失。7.4、若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付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日常管理要求8.1、甲乙双方对腌制废水处理中心所有资产进行排查,拟定资产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每年对资产核查一次。8.2、乙方要安排人员做好腌制废水处理中心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清洁卫生。8.3、腌制废水处理中心所有设备均需登记在册,如因运营需要,更换零部件及其他机具须征得甲方同意。8.4、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控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8.5、为预防意外,乙方必须向保险公司做好设备和人员管理的保险工作。8.6、在检查中受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因运营管理不善被相关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发生二次及以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余下款项,并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8.7、运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在承担运营工作,必须确保腌制废水处理中心正常运转,与新的运营方实现运转的无缝衔接。第九条安全责任9.1、在运营期内,乙方承担腌制废水处理中心的所有安全责任,若发生职工工伤、意外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一概与甲方无涉。9.2、进出车辆倾倒时,因管理不到位等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责任。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且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在运营服务到期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终止。附件:1、考核办法2、廉政合同3、安全生产合同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项目季度及年度考核表序号工作内容标准要求扣分标准备注一运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项目运营的实际情况实时掌握,对实际发生的问题第一时间内作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项目负责人未能对项目运营的实际情况实时掌握,或未对实际发生的问题第一时间内作出解决方案,或及时解决,每次扣1分。二人员配备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的人员到位,且必须持证上岗。未做到的,每人每天扣0.5分。三作业质量委托运营厂区内达到无果皮纸屑、无烟蒂、无白色垃圾、无杂草等杂物。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三作业质量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或相关新闻媒体监督。在检查中被上级主管部门受行政处罚的或因运营管理不善被相关新闻媒体曝光,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发生二次及以上以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三作业质量达到国家综合污水三级排放标准,满足城市污水管网进水水质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四管理规定及其他情况具备完善的生产运行管理、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体系、财务经济分析(成本或单耗)、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并有组织保证。没有其中一项规章制度的,扣1分,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每项扣0.2分。四管理规定及其他情况作业单位应按行业主管部门的督察告知,要求限期整改各类问题。未做到的,每次扣1分。四管理规定及其他情况工人运营期间,无擅自离(脱)岗、闲谈、消极怠工等现象。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四管理规定及其他情况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自行运输至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且有出厂记录与处置凭证。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四管理规定及其他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工人人工工资的情况未做到的,每次扣5分,情况严重的,暂由发包人代交,相应人工工资费用在运营费费中扣除,结算时不予退还。五安全自查报告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考核情况:1.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上表考核细则开展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2.每季度服务费与该季度考评结果挂钩,满分为100分,季度综合考核分在80分以上(含)的为“好”,拨付全额季度服务费;季度综合考核分在60(含)~80分(不含)的为“合格”,拨付全额季度服务费的70%;季度综合考核分在60(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拨付全额季度服务费的40%;如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第二个季度不予拨付服务费;如连续或累计三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拨付任何费用,并将追回已支付的服务费,同时保留追究由此产生的后果。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运营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安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此条款本项目不适用)。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来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包含在道路上施工,必须穿戴醒目的反光防护衣,布置施工交通安全敬示设施),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标志牌。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3廉政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加强项目实施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实施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二)严格执行《廉政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项目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由甲、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且未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1-3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三)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或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3-5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四)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可根据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做出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的决定。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甲方应将具体情况通报至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第五条本合同与项目合同同步签订,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一、运营团队要求根据本项目运营实际情况,对运营团队须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运营团队人员配置表岗位人数岗位需求污水厂厂长兼技术负责人1负责对外沟通、协调,指导、监督及控制污水厂的各项活动全权负责污水厂工艺管理,安排生产相关事宜,完成污水厂的生产指标。操作工3负责污水厂日常运维操作、日常巡检;负责厂区污泥的脱水处理。设备维护人员(电工人员)1负责污水厂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突发性维修,负责厂区内机电设备的监控管理及故障排除。合计5注:投标人须按照本配置表要求配置运维人员,以满足污水厂正常运营。如需增加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配置。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08月-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2、供应商派出的技术维护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并有相关工作经验,未经培训不得进行操作和维护。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3、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和项目维护要求及时配备相关运维人员到岗,未及时到岗的按缺勤计。运维人员每月到岗时间不得少于每月的法定工作时间。招标人组织做好考勤,按每月的实际天数考核,污水厂厂长每少一天罚500元,其他人员每少一天罚200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4、如运维过程中确实需要调整(增加、减少或更换)运维人员的,供应商应提前将相关资料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未经招标人许可擅自调整人员的,每调整一次污水厂厂长按5000元人民币进行经济处罚,每调整一次其他人员按1000元人民币进行经济处罚。5、如本项目管理需求发生变化,供应商需按照招标人要求(以招标人提前书面通知为准)增减运营团队工作人员,增减费用参照各工种工作人员的中标综合单价调整,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须包括各工种工作人员人员月度综合单价内容。二、运营要求1、供应商须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出水达到约定的标准。供应商须负责污泥车间日常运维和污泥脱水处理及脱水处理后污泥的外运及委托处置等事宜。污泥外运处置费用由供应商按实支付,付款时间与每季度运营费支付时间同期进行。2、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偷排等不法行为发生。污水站除清水池外其他各功能水池均不得外排。3、本项目提供驻点服务,供应商投标时所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驻点服务。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驻点服务人员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合同价以外的该类费用。4、运营过程中如出现故障须按投标时承诺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处理,保证故障4小时内修复完毕,但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且故障时不能影响正常排污。5、供应商须加强日常维护,避免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重大故障(指发生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出水水质不能达标等),如由于供应商原因出现重大故障供应商须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6、供应商须配合招标人做好污水处理厂验收、调试和性能考核相关工作。7、供应商应对所管理的采购人财产负责,应精心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8、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前30天通知对方,供应商应负责将有关全部技术资料转交给招标人,并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9、供应商在合同运行期内,必须对自身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对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安全事故、事件的,供应商应负全责;若因供应商的过错、失误,使采购人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供应商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抗台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包括空气呼吸器、通风泵、潜水泵等各类应急物资),并要求操作、技术维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或穿戴。11、供应商应按照要求进行日常运行操作、维护。每班记录一次污水检测数据,主要有COD、SS、氨氮、pH值、TN、TP,污水检测数据、设备运行记录每季度报采购人备案。必须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运维考核要求,不允许有违章作业发生,不允许有投诉发生。12、化验室检测仪器由供应商配备(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如已有仪器不满足项目实际需要的,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采购费用。13、设备维护要求:1)污水处理站内设备,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要有记录。2)仪表维保具体内容:2.1)在线仪表:外观清洁检查、检查仪表软管是否堵塞或者严重污染,必要时进行各个清洗。2.2)流量计:仪表的外观清洁。14、供应商在污水厂运营期间,使用的药剂、材料、自来水、用电等使用量,应符合污水厂技术(设计)文件规定的正常使用量。三、处理工艺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采用主体A2/0生化处理+MBR膜处理,废水预处理部分采用FCM微电解氧化工艺+芬顿催化氧化工艺降解大分子有机物,深度处理部分采用混凝沉淀工艺保证出水稳定达标。出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入污水管道,污泥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进水(浓水)机械格栅一级FCM微电解罐→芬顿催化氧化罐进水(除臭系统喷淋出水)机械格栅中和沉淀罐二级FCM微电解罐生物接触氧化兼氧池个厌氧池个絮凝沉淀池个曝气中和池FCM-I微电解催化氧化池二沉池MBR膜池→混凝池→终沉池→标排口四、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财政拨付后,采购人按暂定年处理量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中标供应商;2、第一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含已支付预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3、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4、第四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同时根据实际年处理量(不足10万吨的补足)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第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5、每次支付价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普通税务发票,税金按国家政策执行。第六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21、计量:按实际处理量计量,结合季度支付的基础上,若年实际提供处理水量不足10万吨,年底一次性给予补足10万吨的量结算给中标供应商;2、每季度污水处理费=投标报价单价(元/吨)×季处理水量(吨)★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财政拨付后,采购人按暂定年处理量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中标供应商;2、第一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含已支付预付款),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3、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4、第四季度满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交上季度的《季度水量报告》和《季度水质报告》给采购人,同时采购人在收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同时根据实际年处理量(不足10万吨的补足)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第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5、每次支付价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等额普通税务发票,税金按国家政策执行。★4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第七章附件附件:(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地址: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对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发出的投标邀请,本单位申明如下:一、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声明。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附件:投标函致: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采购编号为,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姓名: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后附:1、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不同页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2023年08月-2023年10月为被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扫描件。附件: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附件:商务条款应对表序号内 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技术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资料所在页码(如需)注:须与“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标项标项名称(项目名称)暂定年处理量投标单价暂定总报价1周巷镇腌制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委托运营采购项目14.4万吨/年大写: 元/吨小写: 元/吨大写: 元/吨小写: 元/吨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投标报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运营费用(元/吨·天)项目费用组成明细备注1人工费含人员工资和福利补助(4+1)2药剂费含各类药剂3膜含MBR膜组件维护与更换4污泥处置费含污泥收集与外运处置费5修理费含日常维修保养费6............................小计管理费税金合计单价年运营费须等于合计单价×360日历天注:以上为主要组成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同时本表第四列“项目费用组成明细”须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报价,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日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水处理委托运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