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车保险招标预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202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验收单编号:YS23112630865220
订单号:DD23112618375220
验收单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汽车保险项目DD23112618375220_zUKEOP.pdf
时间:2023-11-26 03: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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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汽车保险项目DD23112618375220_zUKEOP.pdf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上级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验收单号:YS23112630865220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供货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汽车保险项采购项目:目DD23112618375220,采购预算:540.23采购方式:定点采购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联系人郭老师郭老师联系人白爽电话8837192888371928电话59710201手机手机传真传真资金构成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品牌车型长安SC7186AB5轿车长安SC7186AB5轿车车牌号京K-JF703初始登记日期2013-10-252013-10-25车架号LS5A2DEW0DJ112734投保情况投保时间2023-10-25至2024-10-242023-10-25至2024-10-24明细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540.230540.23合计实际金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备注注意事项:1、本验收单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可于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首页“验收单核查”区域,或联系采购中心,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3、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采购中心。4、一个项目(订单)只出具一份验收单,分批次支付费用的,各批次支付费用之和为本验收单的合计金额。采购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服务单位(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签字):崔**,联系人(签字):白*联系电话:188****1525,联系电话:138****8182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服务时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第二联:供应商(供方)留存】上级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验收单号:YS23112630865220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供货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汽车保险项采购项目:目DD23112618375220,采购预算:540.23采购方式:定点采购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双方基本情况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联系人郭老师郭老师联系人白爽电话8837192888371928电话59710201手机手机传真传真资金构成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资金总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投保车辆基本情况品牌车型长安SC7186AB5轿车长安SC7186AB5轿车车牌号京K-JF703初始登记日期2013-10-252013-10-25车架号LS5A2DEW0DJ112734投保情况投保时间2023-10-25至2024-10-242023-10-25至2024-10-24明细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540.230540.23合计实际金额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540.23,其中:预算内540.23,预算外,自筹备注注意事项:1、本验收单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可于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首页“验收单核查”区域,或联系采购中心,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3、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采购中心。4、一个项目(订单)只出具一份验收单,分批次支付费用的,各批次支付费用之和为本验收单的合计金额。采购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服务单位(盖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签字):崔**,联系人(签字):白*联系电话:188****1525,联系电话:138****8182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服务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保险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