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预告(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洲头街道办事处2023)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洲头街道办事处本级洲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BYH-FW-2023-136
(二)项目名称:洲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5-2023-02215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汉阳区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计划备案单号:420105-2023-02215),湖北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洲头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洲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洲头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每日早餐、中餐所需食品及菜品原材料等所需货物的配送。
(三)项目预算:97.92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97.92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6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hbyh8485590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需求公示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洲头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瑶绮园29号
联系人姓名:谭劼靓
联系电话:027-845198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 17C1地块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H幢6层(9)号房
项目联系人:欧阳欢
联系电话:027-8485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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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洲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洲头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内容:主要负责洲头街道2024年度机关食堂每日早餐、中餐所需食品及菜品原材料等所需货物的配送(四)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二、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本项目服务内容:街道食堂每日早餐、中餐所需食品及菜品原材料等所需货物,具体含粮油类、蔬菜、肉类、水产品类、鸡蛋、豆制品、调料干货、水果、奶制品类等材料及相关配套物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2、食堂餐饮标准:早餐(每日不低于4个品种):包括面食、干点、稀点、奶制品等;中餐(每周不少于4次荤汤):一大荤+一副荤+一素+汤+咸菜。(二)食材质量标准和要求供应商供应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供应的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材。若因食材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1、粮、油类:(1)米类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花生油:GB153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葵花籽油:GB10464-2003;棉籽油:GB1537-2003;油茶籽油:GB11765-2003;玉米油:GB19111-2003;米糠油:GB19112-2003;面粉必须符合GB/T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2、蔬菜类:感官指标: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整齐、均匀、无碎屑、无霉变、无病虫害、无杂质,应与原有蔬菜色泽一致,具有原有蔬菜的气味,无异味;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3、肉类、水产品类:(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注:(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类加工企业,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货物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及复冻现象,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符合禽肉类相关国标;新鲜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3)必须是规范统一定点屠宰的畜、禽,新鲜、无异味、无化学保鲜;必须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4)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书。(5)按食堂加工需求能将肉类分解成片、丁、丝、块状,鲜鱼加工成块、蓉状。4、蛋类:禽蛋应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5、豆制品类: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6、调料、干货类:调料、干货须是正规知名厂家或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包装规格。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7、水果类:要求成熟度适中、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8、奶制品类:产品外包装良好,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外包装有“QS”标志,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贮存条件,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三)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1)采购人于每个工作日17:00前向供应商下达《食品配送计划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于当天20:00前告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方可配送。(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计划,于需求当日上午6:30前将计划内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二次配送(补充配送),确保在采购人下单后半小时内送至,退换货需在半小时内送至。如单位有特殊要求,积极配合,无条件响应。2、配送人员司机1人,负责交通运输;专职配送员不少于2人,负责食材的采购与收集;品质监督员1人,负责与采购人清点交接。以上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优化配置。且前来交接及送货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驾驶证、健康证),并着公司统一衣帽制服,统一佩戴公司发放的个人工牌,名字必须清晰可见,落实责任到个人。配送人员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电话证明留存,且各接收单位指定收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3、验收要求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人对不合格的物资不予验收和结算。4、应急服务响应因临时需要(不受时间限定),由采购人在确定的物资采购清单中选择需求物资的名称、种类、品牌、规格、数量,由供应商提供临时应急配送服务,应急服务响应的配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应急配送服务的响应时间进行承诺。(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配送及售后服务应科学完善,应具有足够的,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服务网点、配送人员及车辆,同时售后服务体系中设立有预约、咨询、投诉的反馈渠道,建立7×24小时服务热线,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30分钟内应急响应服务需求,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能够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主动服务。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配送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本项目。如发现供应商以转包、分包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应急事项并作出响应解决措施。4、供应商必须做好配送台账、索证索票工作,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承诺开具的发票必须注明金额和税款。5、随时掌握食品物质市场价格并直接与上游供货商协商价格,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6、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使用人使用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所引发的人员伤害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7、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8、服务考核: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服务人员、车辆硬件、配送时效服务响应时间、菜品质量、售后服务、主动服务等方面。若供应商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第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合同。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具体以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为准)。3、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综合单价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4、结算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具体合同中约定。月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当月基准价×(折扣率)。当月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供应商提供的每月采购人单位周边的大型商超或农贸市场公布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当月基准价由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但该基准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调查确认的周边两家及以上商超或农贸市场的价格)。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每月提供的当月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等,具体合同中约定。5、扶贫采购:根据采购人扶贫采购任务的相应比例在“扶贫832平台”及“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等平台上采购,确保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采购任务量如有调整,按最终要求的比例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