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单病种管理系统招标预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023)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需求公示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需求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SXHY-2023-120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3-12-18 17:00:00时整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及电子邮件,请与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许静丽    
5、联系电话:15068509660
6、联系邮箱:83443352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2、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唐亮,0575-85397715。
招标文件(12.15公示稿)-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doc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XHY-2023-1201采购单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投标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SXHY-2023-1201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01标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200000.00¥0.00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允许提供承诺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等: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4-1室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接受邮寄获取,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4-1室;收件人:许静丽;联系电话:15068509660)。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月日09:30时整以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月日0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2室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采用以下方式: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4-1室,接收人:许静丽,联系方式:1506850966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3443352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02室。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http://sxws.sx.gov.cn/和http://www.sxdqyy.com/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唐亮,0575-853977152、采购代理机构: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85096603、监督部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任雪英,0575-85397800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月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3投标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单位: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2室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格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5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09:30时整。6开标时间:2023年 月 日09:30时整。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凤林文创园2号楼2楼2702室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7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①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年度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公司名称: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北小微企业专营账 号:170399354③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8联系方式: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唐亮,0575-85397715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许静丽,15068509660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任雪英,0575-85397800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注: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注:1.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①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1.2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3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2.定义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供应商,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供应商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为监督管理部门。2.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2.3“供应商”或“投标单位”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2.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7“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2.8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方式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2如某一标项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3.3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4.投标委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5.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6.2招标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截止前7日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6.3招标文件的修改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6.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7.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行。三、投标响应文件1.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三部分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1.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对应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2.1.6符合参与本项目的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1.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资格文件资料”。投标人在“资格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2.2“报价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2.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2.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2.3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报价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报价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2.3“商务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3.1技术偏离说明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3.2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技术培训,距招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相关成功案例、服务内容及承诺(如有);2.3.3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如有)2.3.4供应商情况介绍;2.3.5投标响应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3.6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重要);2.3.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供应商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报价3.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投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投标报价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利润、税金、风险及办公等一切相关费用。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4.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响应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规定5.1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响应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5.2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和“报价文件资料”三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明确注明“资格文件资料”或“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或“报价文件资料”。5.3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5.4投标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5.5投标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6投标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5.8投标响应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6.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资格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应分三部份分别密封封装,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并明确注明“资格文件资料或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或报价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7.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资格文件资料或商务技术文件资料或报价文件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开标和评标1.开标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出席开标会议。1.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4.开标大会程序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4.2采购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4.3启封投标文件资格文件资料。4.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资料进行评审。4.5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情况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和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4.6启封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4.7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评审。4.8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4.9启封价格文件资料,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4.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价格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11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5.评标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6.1资格性审查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6.2符合性审查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8.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8.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和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7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7.2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8.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本中心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9.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0.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封装、签署、盖章、装订(除光盘外)、份数不足的;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5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10.7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10.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10.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0.10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0.11因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0.12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10.13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10.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1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0.17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10.18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0.19《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0.2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21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0.2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11.评标过程保密1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授予合同1.中标条件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1.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2.中标确认2.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采购人应在确认中标人前再次对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材料进一步查验核实。3.中标通知3.1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4.履约保证金(注:如标段内有说明的,则按标段内要求执行)4.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规定可向中标人收取不高于中标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4.2供应商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4.3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不得拒收。5.合同备案5.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签订。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5.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六、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质疑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01标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单病种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元一、项目实施人员费用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二、项目范围及要求(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序号名称数量主要功能要求预算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备注1单病种管理系统1套具有住院精神疾病病种的数据自动/手动填报、上报审核、一键上报国家平台、统计分析、信息维护等功能¥200000(二)项目概况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明确的51个疾病/手术以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病种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函》(国卫医质量便函【2022】125号)新增的7个病种/手术,共计58个单病种/手术的数据自动/手动填报、上报审核、一键上报国家平台、统计分析、数据质量指标统计、质控报告、信息维护等功能,共一个模块。3.系统功能要求1、总体要求(1)标准化:全面采用国际、国家与地方各种标准和规范,以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我院的相关要求为依据,最符合医院实际需求为准,减少跨系统使用困难,保证与其他各子系统可以方便集成。(2)技术稳定性:成熟可靠,性能稳定,能提供持续的版本升级服务。▲(3)开放性设计:能够根据医院实际需求进行系统的功能重组、修改与二次开发。2、主要技术参数(对应指标,详细说明,否则视为不符要求)分类模块功能需求系统要求架构整体架构要求系统需采用B/S架构模式,采用高并发的分布式技术方案,实现服务器虚拟化、容器化、微服务化。系统要求架构弹性扩容要求系统需支持依据未来单病种数据上报的业务发展要求,实现不停机弹性扩容,将扩容对业务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系统要求架构客户端要求系统需支持目前市场上主流的Chrome以及Edge浏览器内核,支持IE(Edge)、Chrome、Firefox等浏览器客户端,支持国产浏览器客户端。系统要求设计跨平台支持系统需支持医院内外网的本地化、多平台安装。客户端无需安装任何专用软件,通过浏览器使用系统。系统要求设计支持不停机更新系统需支持升级时,客户端无需更新,服务端更新时不中断现有业务。系统要求设计安全性保证系统需保证系统符合各类安全性要求,如等保2.0、病人隐私等。系统要求接口支持单点登录系统需支持与院内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实现单点登录系统要求接口支持与院内系统对接系统需支持与医院相关系统紧密无缝连接,能够自动获取患者基本信息和临床治疗等信息,接口符合HL7标准;系统要求接口接口对接方案为配合管理需求,系统需支持实现各类接口功能,提供完整的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方案,接口采取可配置化设计。系统要求数据治理数据集成和治理系统需支持通过数据仓库技术将分散、零乱、标准不统一的数据经过抽取、清洗转换之后形成单病种的有效数据。特别是在数据抽取的过程中系统要具备智能转换能力,如根据医院的检验单位自动换算成国家平台使用的单位,而无需人工进行转化。软件需求数据填报自动抽取▲系统需满足国家卫健委2020年发布的51个单病种/手术,以及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病种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函》中新增的7个疾病/手术。系统需支持医院现有的临床诊疗平台进行全数据对接,能自动读取数据,平均自动读取率达到国家上报平台要求的必填字段80%并能自动上报。软件需求数据填报手工填报系统需支持自动抓取符合病种上报要求的病例,并根据医院设定的分配规则分配至负责医师。自动抽取的数据实现自动填写,无法自动获取的信息由医师补录,允许医师多次补录并保存。软件需求数据填报草稿箱功能系统需支持填报过程中将病种数据保存至草稿箱,下次登录时继续填写。软件需求数据填报病种目录填报系统需支持按照不同疾病/手术系统分类填报数据。软件需求数据填报填报辅助提示系统需支持对项目进行填写属性为强制的设置,如果临床存在漏填情况,系统在医生点击保存按钮时进行校验提醒并给予缺陷项提醒。系统能自动识别病历中的自动取值与默认值设置被医生修改过的状态,并以醒目的颜色进行标记提示。软件需求数据填报数据溯源系统需支持对自动抽取数据的出处来源进行展示,用户可一键查看。软件需求数据填报评分工具系统需自带评分工具,用户可通过勾选评分项弹出对应的评分工具,自动计算获得评分。 软件需求数据填报填报时患者数据查看▲系统需支持在填报时按临时医嘱、长期医嘱、药物医嘱、检验医嘱、检查医嘱、其他医嘱、出院带药分类查看患者就诊信息;检验报告中指标偏高、指标偏低均有明确标记;对已部署数据中心或集成平台的用户支持一键查看患者病历夹。软件需求数据填报无需填报系统需支持用户在填报时,可将符合无需填报条件的病例设置为无需填报状态,质控人员审核时可重新设置为需填报的状态。软件需求上报审核上报审核系统需支持针对医师填报的病种/手术病例数据,医院质控部门能进行审核、批量审核、修改、退回、批量退回等功能。软件需求上报审核质控提醒系统需支持针对患者住院天数、住院费用等终末指标进行质控提醒。提醒触发条件可由用户可自定义配置。 软件需求一键上报一键上报▲系统需支持与国家单病种上报平台对接,实现单病种数据的一键上报。如果上报失败需提示失败的原因。软件需求查询统计数据统计系统需支持查询并导出待上报病种详情(含病种、科室、主管医师、例数)、已上报病种信息(含病种、科室、主管医师、例数等),支持根据病种、上报科室、主管医师、出入院时间、各病种里面各个质控指标等对已上报病种进行查询并导出,形成多类型的统计图和统计表。软件需求查询统计自定义统计报表系统需支持对单个科室内的各主管医师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系统支持自定义统计报表设计,可以根据统计需求快速设计报表模版,所有报表模板支持一键导出报表为pdf、excel、word等格式。软件需求查询统计数据下钻查看系统需支持统计结果界面具有数据下钻功能,质控人员可以通过点击方便得查看构成统计数据的详细的病例数据信息。软件需求查询统计数据清单导出系统需支持导出上报病种病例的数据清单。软件需求查询统计终末质量指标系统需支持可按各病种、各科室统计平均住院天数、均次费用、死亡等,并导出为excel 格式; 系统需支持终末指标数据对比分析,包括死亡率、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对比数据来源须为国家、浙江省医政医管部门官方报告数据。可显示对比结果,自动筛选未达标的病例,并支持下钻查看病例列表及病例详细数据。软件需求数据看板数据看板▲系统需支持大屏数据看板功能(可全屏), 对重点指标进行监测,可以按需设置看板的内容,监测时间范围、监测数据、图表样式。软件需求病种管理单病种数据库建设系统需支持根据国家单病种上报数据监测规范、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重点专业和技术质量控制监测等规范的要求,建立本院单病种数据库,以满足医院开展单病种质量监控、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专科诊疗能力提升等质量管理制度的需要。软件需求病种管理病种信息维护系统需支持对病种的入径规则、默认值规则、上传规则、符合上报条件项、无需上报条件项等进行配置,具备灵活删除、增加、修改等功能,便于病种的扩展和规则维护。软件需求基础信息维护用户管理系统需支持组织机构和人员数据的维护功能,同一个用户可以分配多个角色使其登录系统时随着不同的登录角色而拥有不同的权限。软件需求基础信息维护角色管理系统需支持用户自定义角色功能,支持为每类角色分配不同权限功能。软件需求基础信息维护菜单配置系统需支持灵活配置系统的菜单,包括菜单的名称、顺序、父子关系等。软件需求基础信息维护科室管理系统需支持用户自定义科室可能,可以为每个用户分配归属于不同科室。软件需求日志管理短信发送日志系统需支持查看因退回、过程提醒等功能发送给用户的短信信息内容日志。软件需求日志管理上传日志记录系统需支持查看所有上传单病种的日志记录,包括成功与失败(含原因)。软件需求日志管理系统日志查询系统需支持自动记录操作和审核记录,上报记录,针对上报错误的病例有上报错误原因说明;运维需求服务状态侦测和告警通知服务状态侦测系统需支持将服务端运行状态信息(CPU 使用率、内存 Heap 状态、系统主进程状态等)定时报送至集中运维平台,运维平台能及时主动掌握服务端运行状态。运维需求服务状态侦测和告警通知状态通知系统需支持出现服务端运行状态异常时(CPU 持续占用过高、可用内存不足、系统主进程异常等),运维人员和医院信息部门能实时收到异常状态通知,及时进行故障排除。运维需求服务状态侦测和告警通知通知开关系统需支持开关,用户可自助控制本功能的开启。(四)其他要求1、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实施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请投标人根据阶段划分进一步细化成工作计划: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确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项目测试/验收的方案,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采购人审查通过;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使用,经测试运行及培训,并通过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确认合格,投入试运行;第三阶段:投入试运行后正常运行1个月,并完成本项目的培训任务,建立完善的系统运维体系,经正式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2、培训要求提供完整详尽的技术培训方案,项目验收前必须完成相关技术培训。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覆盖本次投标产品的日常使用操作和管理维护等。3、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子数据、文件材料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医院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4、其他要求4.1支持达到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电子病历五级信息建设要求,须每年提供相关操作文档包括开发文档及数据采集相关材料。4.2维保期内未涉及产品框架改造,中标方应按医院业务需求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4.3该系统免费开放接口供其它系统使用及认证。4.5系统应符合应用系统等保要求。4.6此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实施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4.7针对与集成平台对接应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4.8中标方提供免费接口供其它系统使用及认证并承担与本软件相关的HIS等相关医院信息系统接口费用。4.9中标后需提供不少于5个单病种且必须包含精神疾病病种。5、售后服务要求5.1乙方对甲方提供操作维护、管理等培训,至熟练操作为止。5.2投标人应承诺在正式验收通过后提供产品一年7*24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5.3系统维护期内,乙方须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测与调优,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系统维护期满后为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5.4系统维护期内,乙方提供7*24应急响应服务,乙方在确认紧急响应请求后,通过电话、Email或传真等远程方式查找紧急事件的事发原因并解决相应问题,如无法远程解决问题,在乙方确认紧急响应请求后要求3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五)付款方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第四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范围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投标文件”明确。2.合同的签订2.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1.1交货(服务)地点: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2.1.2到货(服务)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2.1.3合同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2.2交货(服务)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3.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4.合同修改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4.2除非招标人对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5.质量标准和验收5.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5.2中标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6.违约责任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发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7.违约赔偿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7.2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7.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技术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2.1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分值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根据招标内容及需求的招标要求,对“技术指标要求”中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得30分,有一条不满足扣2分,标▲的有一条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302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解决方案,从投标人对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原则、建设目标、整体架构设计、网络设计、产品技术能力要求、产品功能要求的理解以及系统优势等角度进行评审。1、对医院建设需求、建设目标的理解透彻,采用主流技术架构,开放性、扩展性强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的,4.1-6分;2、对医院建设需求、建设目标的理解不深刻,采用技术架构开放性、扩展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2.1-4分;3、对医院建设需求、建设目标的理解较差,整体架构陈旧,扩展性差,距项目需求有差距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0-2分。63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方案中需重点阐明实施可操作性,降低实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医院现有临床信息系统的数据结构分析、与单病种系统的接口方式、对接的字段内容和来源,0-4分44培训及售后方案培训方案:根据培训的内容、人员安排、师资力量、时间、频率等内容进行评审,0-2分;售后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可行、完整,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情况进行评审,0-2分。45服务评价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医院同类软件项目实施案例中,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获得过客户的满意评价(需提供项目合同和医院服务能力认可证明),一个1分,最多4分。46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企业认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证书,每项得1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67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软件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38知识产权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单病种数据采集相关证书;单病种质量管理相关证书;病历质量控制相关证书;电子病历相关证书;单病种管理驾驶舱相关证书;单病种质量管理移动端相关证书,每项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6分69国产化支持所投产品需支持国产化,提供国产系统架构兼容性测试认证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310优惠措施提供给医院的额外优惠措施,专家评判是否对医院开展单病种工作有较大的帮助(2.1-4.0分),有一定的帮助(0.1-2.0分),无帮助的不得分。42.2价格分(30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报价文件资料、商务技术文件资料分别装订成册。附件1:投标函致: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招标文件(填写招标编号:)的要求,正式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填写单位、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声明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本公司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的约束。5.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2:投标(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标项:招标编号:单位:元序号名称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品牌(如有)数量型号和规格(或具体服务)单价小计交货期质保期/服务要求(年限)1234合计小写:合计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件5:技术偏离说明表供应商名称:标项: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根据标内要求复制)请填写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可自行添加行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2请填写售后服务要求3请填写付款方式要求45678…9…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2、供应商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本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的投标。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6.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符合参与本项目的声明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绍兴衡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声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二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的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的xxx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4.请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详见文末)中的企业划型标准进行填报。如果今后国家颁布新的企业划型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病种管理系统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