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堂厨房设备招标预告(2023)
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3-JQ26-W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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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95.00预计交付日期:2024-02-19采购意向需求概况: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项目编号:2023-JQ26-W1011)我院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一、项目名称新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项目编号2023-JQ26-W1011三、采购需求1.采购数量、质量技术标准、计量单位等要求详见附件清单;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2.说明,投标人须对所投附件内所有产品设备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设备为全新及未使用过的产品;3.招标控制价195万元;四、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七)本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六、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2602004505@Q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等;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斤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院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本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本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八、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老师,杨老师电话:0851-85723143,邮箱:2602004505@QQ.COM附件:采购需求贵阳市某医院2023年1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食堂厨房设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