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招标预告(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2024)



鞍钢建设汽运分公司采购2台挖掘机项目(预告编号:AGJSJTHYGH231221144)采购公告

鞍钢建设汽运分公司采购2台挖掘机项目(预告编号:AGJSJTHYGH231221144)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建设汽运分公司采购2台挖掘机项目(预告编号:AGJSJTHYGH231221144)(AGJSJTHGXHD240131105577)采购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建设汽运分公司采购2台挖掘机项目(预告编号:AGJSJTHYGH231221144)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2023年20-25t、35-40t级挖掘机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各一份,合同及发票上不允许有遮挡。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1日09时45分至2024年02月19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1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集中委托办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羊草庄鞍钢聚龙院里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李宾
联系人:
杨珂琳

电话:
18004209191
电话:
6736617

 
 
 
2024年01月31日
                                                                     公章Epoint

 

附件:

2台挖掘机招标委托.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挖掘机采购合同.doc
附件1--20-30t级挖掘机配置及性能参数要求.docx
附件2--30-40t级挖掘机配置及性能参数要求.docx

建设汽运分公司2台挖掘机采购方案一、采购项目名称建设汽运分公司采购2台挖掘机项目二、委托书编号:gjqy20240124三、制订采购方案的依据: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四、采购项目概况。1、技术要求:共计2台挖掘机,分别为20-25t级和35-40t级的挖掘机,具体挖掘机具体配置及性能要求见附件1,附件2。2、商务要求:(1)交货日期:1、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3天(日历天)2、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华丰街(2)付款方式:货到后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三年按照半年度付款,每期付款时间如下:货到后开具全额发票挂账,首付款为全款的30%,于挂账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70%货款分三年按半年度支付六次,前五次支付比例为全款的11.6%,最后一次付款支付全款的12%。第二次付款于首付款后6个月支付,其余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建行E信通。(3)投标方要求投标方要求为挖掘机生产厂家或是厂家地区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提供2021-2023年20-25t、35-40t级挖掘机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各一份,合同及发票上不允许有遮挡。3、验收方式:挖掘机到达现场后,双方依据所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验收,验收分实物和技术两个方面;实物验收按合同约定的配置、型号、随车备件及工具、资料等进行验收;技术验收为挖掘机到现场后,先试用30天后,如挖掘机性能和运行成本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后予以技术验收;技术验收不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予以退货,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市场形势分析与预测。按照市场价格预测。六、资格报名条件如下: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料要上传扫描件到招标平台。七、采购方式的选择。本次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询比,保供家数一家。八、评标原则。投标报价要求低于标底价,以总价最低原则中标。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吊装运输分公司2024年1月24日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交货期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合同签C01228,辽宁省订后汽运分1挖掘机,20-25t,1.0台无80,鞍山市3个日公司历日合同签C01194,辽宁省订后汽运分2挖掘机,35-40t,1.0台无23,鞍山市3个日公司历日合同编号:汽运()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1日编码:汽运()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需方):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1.采购清单品种型号规格厂家/品牌产地单价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单价含税金额(元)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是否需要乙方安装20-25t级挖掘机131合同签订后3天辽宁鞍山否35-40t级挖掘机1合同签订后3天辽宁鞍山否含税总金额:(大写)(单位:人民币,下同)不含税金额:(大写)税金:(大写)如甲方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信息:汽运分公司的鞍钢各厂区超低排改造工程用设备,按照招标中标通知书,单价含税含运费。采购方式:公开竞价。第二条质量标准2.1车辆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并按吸引压送车行业标准执行。2.2乙方应当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司机手册、维保手册、发动机维修手册及车辆配件图,每车一份。2.3乙方交付的货物(含备胎(每车一套,含轮辋和轮胎及附属件)、千斤顶等通用工具)必须是本合同约定的厂家生产的全新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货物。车辆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2.4乙方交付的货物除满足前述标准外,应当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约定的验收标准为车辆到达现场后,双方依据所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验收。2.5按照供方随车交付需方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供方负责协助需方办理上述车辆的鞍山地区公安牌照。第三条包装与装运3.1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时应充分考虑到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情况及气候特点。同时,应满足货物露天存放的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3.2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计价返还。外包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3关于包装的其他约定:/。第四条交货4.1交货: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清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如货物需乙方安装,则乙方应自行充分考虑安装时间、安装条件等,并确保在交货时间前安装完毕。4.2乙方交货时应当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随车携带并多赠送150条滤袋和30个滤袋骨架。4.3如乙方交货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后,再进行验收。第五条验收5.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双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分实物和技术两个方面;实物验收按合同约定的车辆配置、车辆型号、随车备件及工具、资料等进行验收;技术验收为车到现场后,先试用30天后,如车辆性能和运行成本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后予以技术验收;技术验收不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予以退货,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2货物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货物在约定的质保期或国家强制的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无偿更换、无偿修理等责任。5.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质保期按照厂家质保手册执行。该期限少于国家强制的质保期的,以国家强制的质保期为准。5.4因验收不合格导致乙方需要补足或更换货物,进而造成乙方交货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价款6.1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单价含税金额为固定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价格不随订购数量、乙方实际生产成本、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的波动而改变。6.2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的单价含税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税金、备品备件的价格、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专用工具费、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送车)、装车费用、指导安装调试费用、三包及售后服务费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6.3乙方应当在当批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以当批货物合同货款金额为准,并备注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4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按照每批货物实际到货的数量进行结算,当批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单据及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以下述第6.4.2种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6.4.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乙方履行全部供货义务后/日内,将合同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6.4.2分期付款(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2)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货到后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三年按照半年度付款,每期付款时间如下:货到后开具全额发票挂账,首付款为全款的30%,于挂账后3个月内支付,其余70%货款,按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二次付款于首付款支付6个月后支付,其余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建行E信通。6.5甲方付款前,如因乙方违约而产生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向乙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抵扣。6.6价款以下述6.6.3方式支付:6.6.1货币。6.6.2银行承兑汇票。6.6.3E信通。6.7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后再支付;甲方只与乙方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结算。6.8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如乙方的上述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款项向上述账户中汇出,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6.9甲方发票信息如下:税号:912103009412915839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4号电话:18004209191开户行:建行鞍钢支行银行账号:21001630504050007437第七条货物保修和售后服务7.质保期内出现制造、装配、配件等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修复或是提供配件进行更换,不含密封垫、保险丝等易损件。甲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进行回复确认,并在24小时内为甲方安排退、换货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2质保期届满后,在货物使用寿命范围内,乙方对货物提供有偿保修服务。保修期间,乙方有偿上门维修,如需维修配件的,由甲方支付配件费。7.3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金额30%的违约金。第八条知识产权8.1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8.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一条权利义务转让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书面通知一经以对方在本合同尾页所列的地址为收件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交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尾页所列地址,亦作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送达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自愿承担送达的法律后果。如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第十三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4.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或时间增减的,甲方可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后3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无调整需求。14.2即使双方变更本合同的,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已验收合格的货物应承担的质保责任。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5.1违约责任15.1.1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与保证或陈述事项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1.2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的,每逾期一日,以未交货物所对应的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1.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按照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15.2索赔15.2.1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15.2.2如各方对货物质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权威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确有质量问题,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6.2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合同其他部分无争议的义务。第十七条附则17.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需变更本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技术协议。(以下无正文)甲 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住 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4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 电 话:18004209191 传 真: 电子邮件: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账 号: 21001630504050007437行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附件1:20-25t级挖掘机采购需求一、整车、底盘参数和底盘配置要求。1.台数:1台。2.型号:XE215、FR215F或JGM2153.操作重量(kg):≧215004.铲斗容积(m³):≧1.05。5.发动机/额定功率: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不添加尿素/大于130kw6.主泵:2个,进口川崎柱塞泵,单泵流量不小于210L/min。7.主阀/主马达:进口日本川崎品牌8.回转速度:≧11.5r/min。9.接地比压:≧47kpa10.铲斗/斗杆崛起力:≧145kn/≧110kn11.燃油箱/液压油箱容积:≧400L/180L12.外形尺寸:长--9.5m~10.0m宽--2.5m~3.3m高--2.9m~3.5m13.最大卸载高度:不小于6.7m14.动臂长度:不小于5.6m15.斗杆长度:不小于2.9m。16.最大挖掘高度/深度/半径:≧9.6m/≧6.6m/≧9.9m17.履带长度:不小于4.2m18.底盘总宽:不小于2.9m19.四轮一带与主机同一品牌20.整车匹配智能节油系统、集成智能油门,具有换挡提醒功能。21.方案中未提及的配置按照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公告要求装备。附件1:35-40t级挖掘机采购需求一、整车、底盘参数和底盘配置要求。1.台数:1台。2.型号:XE380、FR390F或JGM3803.操作重量(kg):≧380004.铲斗容积(m³):≧2.1。5.发动机排放标准/额定功率: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不添加尿素/大于210kw6.主泵:2个,进口川崎变量泵,单泵流量不小于330L/min。7.回转速度:≧9.6r/min。8.接地比压:≧68kpa9.铲斗/斗杆崛起力:≧290kn/≧205kn10.燃油箱/液压油箱容积:≧660L/350L11.外形尺寸:长--11m~11.5m宽--3.1m~3.3m高--3.7m~3.8m12.最大卸载高度:不小于7.3m13.动臂长度:不小于6.4m14.斗杆长度:不小于2.9m。15.最大挖掘高度/深度/半径:≧10.5m/≧7.1m/≧10.9m16.履带长度:不小于5.0m17.底盘总宽:不小于3.1m18.四轮一带与主机同一品牌19.整车匹配智能节油系统、集成智能油门,具有换挡提醒功能。20.方案中未提及的配置按照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公告要求装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挖掘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