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招标预告(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4)


一、采购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2024至2026年度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2024至2026年度宁海县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房屋动态监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许可经营范围含有财产损失险的保险业务资格。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海县南畈路5号桃源商务楼A座
联系方式:0574-89289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全
电 话:0574-83556096
附件信息:

宁海县2024至2026年度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doc526.3K

国内采购文件宁海县2024至2026年度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ZGZB-NHCG2024007招标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2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6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29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4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宁海县2024至2026年度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ZB-NHCG2024007项目名称:宁海县2024至2026年度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600000元最高限价:18600000元采购需求:2024至2026年度宁海县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房屋动态监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许可经营范围含有财产损失险的保险业务资格;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隶属同一保险公司的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4、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于2024年月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落实的政策:2.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3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投标人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3响应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3.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投标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7投标人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须在2024年2月28日(含):00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收件人:周工联系方式:15257871020。投标人自行安排好邮寄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任何事情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海县南畈路5号桃源商务楼A座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联系方式:0574-89289350质疑联系人:童女士联系方式:0574-892893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联系方式:0574-835560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全电话:0574-83556096质疑联系人:鲍建锋电话:15257871020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说明部分2.1采购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93502.1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联系人:周全 电话/传真:0574-835560962.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2.4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报价中包含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费、农村房屋排查建档费、农村住宅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等一切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费用。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860万元/三年,620万元/年,各分项价格详见预算清单(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各分项报价超过招标人提供预算清单中相应价格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2.5付款:1、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中所列的巡查次数为实际工作中必须达到的最低次数,中标人的巡查次数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并扣留相关费用。2、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中:根据甲方要求,因房屋数量及实际需求导致巡查工作量发生变化,因工作量调整导致服务费用在±10%以内(含10%),则年度巡查服务费不做调整;如超出此范围,则超出部分按照实际检查服务数量调整。其中工作量为暂定的项目,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3、如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在15日内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实际工作中,如中标人和采购人对赔付范围有分歧的,以采购人意见为准执行。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2.6本次采购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7投标有效期: 90天2.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2.9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 月 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10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13: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投标人无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 月 日14:00时)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 月 日14: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开标程序2.11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12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合 同 条 款 资 料2.13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14中标人采用的条款及费率(宁波地区适用)在合同签订前须取得中国保监会的备案回执或注册号。如不能取得,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视中标人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15本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指令和安排。2.16其他: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集中培训、填报指导、现场复核、技术审核、许可证印发、材料汇总和年度检查,具体以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中 标 服 务 费1.本招标公司根据宁波市招投标协会颁发的《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三年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人在本公司发出传真通知5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本采购文件内打有“★”的条款系实质性条款,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一、说明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2.二、投标人2.0.1.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纪录;(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0.2.3、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2.0.3.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0.4.5、特别说明(针对货物采购):不适用。3.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质疑与投诉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7.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8.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9、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10、关于知识产权10.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0.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四、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4)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如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投标函(附: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目录索引(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含评分标准内要求提供的内容,方案自拟);6.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文件资料。9.2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投标资料表》中。11.2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投标资料表》中。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12.2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12.3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12.4投标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编写13.1投标文件应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3.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采购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5.1对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15.2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15.3投标文件应按各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整理、编排、立目、索引、注明页码,以有利阅读评审。15.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15.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5.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保证同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16、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16.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分带密封后递交。16.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销、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6.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投标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18.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6.六、开标19、开标准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19.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0、开标程序:20.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待资格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并公布资格审查、技术商务评分结果后,再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20.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处理:(1)若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不予以退还。7.七、评标和定标21、评标委员会21.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87号令的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5人,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管理部门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21.3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4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投标资料表》和《招标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评标办法2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23.2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评标程序和原则24.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4.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4.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2条规定进行。24.4比较与评价:24.4.1技术商务评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商务评分分值。24.4.2综合评价:对经过技术商务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3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投标人排序次序。24.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25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6、招标方式转换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6.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6.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27、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27.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8、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28.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2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8.八、无效投标认定29、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9.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9.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9.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9.九、授予合同30、数量变更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不能对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1、中标通知31.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2中标人按下述第32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处理,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2.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3、履约保证金:33.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0.十、履约验收34、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验收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35、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11.十一、招标服务费用36、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12.十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金融业。39、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银发[2015]309号。4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2、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及投标报价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3、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6、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7、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本评标办法是对《投标人须知》中的七、评标和定标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等规定和本标准开展评标工作。12.1.●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招标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12.2.●开标程序: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程序开标。12.3.●评标细则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格,其投标价格分得满分。其余投标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5、评价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12.4.●其他说明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标项目分值评标要点说明分值投标报价分(20分)投标总报价(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投标有效报价10%优惠值(如有);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方法: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20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1、投标人根据宁海县农村房屋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对本地区业务的熟悉程度、对房屋了解的完整性程度等进行评议酌情打分(0~5分)(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2、投标人根据宁海县农村安全房屋巡查工作实际情况编写项目需求理解并对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委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情况等进行评议酌情打分(0~5分)(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3、对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方案的房屋外观检查方案、入户检查方案是否合理、完善、科学进行酌情打分(0~5分)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4、对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方案的临时性查勘方案是否合理、完善、科学进行酌情打分(0~5分)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5、对房屋安全在汛季节、重要活动节假日安全排查检查方案是否合理、完善、科学进行酌情打分(0~5分)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6、以上技术工作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或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拟定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文明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后勤保障措施、工作进度计划实施保障、工作质量保障)进行酌情打分(0~4分)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7、根据投标人或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拟定的内部培训方案进行酌情打分(0~4分)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房屋巡查方案(37分)8、保险公司对自身或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服务工作的制定的各项监督措施及考核办法(0~4分)4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方案(7分)1、对承保、理赔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酌情打分(0~5分)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方案(7分)2、具有区县级(含)以上的房屋安全应急演练经验的,得2分。(提供相关照片及材料证明)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城镇房屋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服务(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要求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系统具备大数据可视化分析(驾驶舱)(2分),包括监测房屋数量、监测人员、 累计巡查次数、房屋隐患数、理赔案件、预警房屋整治信息、巡查员的实时位置信息、房屋白膜展示、滚动显示实时上传的巡检记录等; 2.支持巡检进度的统计,并可查看每位巡查员的巡查轨迹(1分); 3.系统支持以地图和列表的方式对图斑数据进行在线编辑(1分): 4.系统支持对房屋图斑进行集中展示(1分): 5.系统可实现对监测数据的实时上传(0.5分): 6.系统能对监测数据实现量化填报要求(1分): 7.系统能对监测数据实现项目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的分级审批,并体现审阅足迹,严格把控审核时效及审阅完整度(1.5分): 8.系统支持数据导出,导出数据须与灾普数据逻辑格式一致(1分); 9.系统可以提供巡检人员定位功能(0.5分):10.可以通过电子围栏技术提供巡检人员的电子签到功能(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可符合上述功能要求,符合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经评审小组评定后证明材料无法佐证功能完全符合的不予计分。10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专业服务人员(10分)1、投标人项目团队(3分):保险公司项目服务人员(除理赔人员外)有配备的相关专业类别工作人员(相关专业仅指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并取得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和自2023年9月(含)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 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专业服务人员(10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外聘专家人员情况(7分):①外聘专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②外聘专家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人数达5人以上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聘专家人员一览表、外聘专家的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政府部门颁发的外聘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一外聘专家具有多本证书的,可重复计算。7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类似业绩(2分)2021年至今投标人独家或首席承保过类似项目,毎个得0.5分,最高得两分;本项最高得2分(保险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偿付能力评价(6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度第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在200%(含)以上的得6分;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在200%(不含)至190%(含)之间的得5分;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在190%(不含)至180%(含)之间的得4分;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在180%(不含)至170%(含)之间的得3分;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在170%(不含)至160%(含)之间的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项中最低一项低于160%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业务办理的便捷性(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网点设立的情况(如分布区域、数量、网点办理人员数量等)进行相对评分(0-5分)(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做入投标文件)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特色理赔方案(3分)1.在保单年度内所有发生保险事故的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以不低于200万元/人,不响应者做无效标出理,响应者按报价顺序排名(从高到低),第一名者得1.5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第四名及以后几名均不得分。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80分)特色理赔方案(3分)2.在保单年度内所有发生保险事故的其中每人医疗费赔偿限额以不低于50万元/人进行报价,不响应者做无效标出理,响应者按报价顺序排名(从高到低),第一名者得1.5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第四名及以后几名均不得分。1.5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住房使用安全“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19〕12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对农村住宅房屋全面建立“保险+服务”机制,对在册农村危房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实施动态监测、重点巡查。同时,鼓励推进非住宅房屋“保险+服务”机制的落实,实现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全覆盖,从根源上解决农村房屋管理工作中缺技术、缺保障的难题。为解决农村房屋管理工作中的难题,落实文件内容,我局计划开展宁海县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本项目需求如下:一、保险1、保险机构开发可满足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需要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供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使用,并在PC端可进行安全管理,所有工作记录及成果都将同步到PC端,形成农村房屋安全数据库,以便采购人可实时掌握房屋安全管理现状。2、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农村住房倒塌造成人员死亡、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其中赔偿的保险责任可以包括1、人员人伤救助;2、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临时安置;3、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应急加固及检查)。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责任一览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1.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2.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3.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3、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及考核:对监测机构通过系统数据审核、现场抽检对动态监测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的质量。二、技术服务1、动态监测服务在房屋动态监测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及第三方动态监测单位成立动态监测工作组,专人专职负责宁海县农村房屋动态监测相关事宜,定频、定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预警。最终实现“尽量不倒房,倒房零伤亡”的管理目标。建立与村网格员联系机制,将村网格员常态化巡查与技术单位专业巡查相结合,专业巡查单位在发现房屋危险情况严重或加剧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属地管理部门(房屋网格化管理员或联村干部)及房屋产权所有人,预警内容为:撤离、维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房屋加固、解危技术支持。专业动态巡查工作内容:1.监测范围:在册的老旧房屋Ⅱ级、Ⅲ级、Ⅳ级及无行业主管部门老旧公共建筑巡查房屋及其他房屋排查工作,总计巡查户次不得小于91500户次。(2)动态监测频次: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39号及宁海县农房实际情况,按一年1次,一年4次、一年12次进行动态监测,其中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共建筑按一年2次进行动态监测;序号房屋情况频次房屋数量(暂定)1农房安全巡查(老旧房Ⅱ级)或其他排查工作1次/年38100户2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Ⅲ级)4次/年3800户3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Ⅳ级)12次/年3100户4无行业主管部门老旧公共建筑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2次/年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老旧公共建筑500幢注:若住建局有其他任务,根据住建局要求进行任务及监测方案调整(以具体工作联系单为准),保证在册老旧房最低巡查量的同时,完成其他巡查或排查工作量,以上两者工作量相加,巡查户次不得小于91500户次;(3)根据房屋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测方案;(4)对于纳入监测范围的房屋制定相应标准对房屋进行外观检查、入户检查(每年至少入户1次)、倾斜监测、裂缝监测;(5)对风险较大房屋及时预警;(6)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反应的房屋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并给出意见;(7)根据乡镇街道及住建局需求,对农村房屋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供农村房屋安全知识咨询服务。三、报价要求:★报价时各子项总价均不得超过该子项的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序号项目子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工程量(工程量为暂估)总价(万元/年)一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农村住房倒塌造成人员死亡、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其中赔偿的保险责任可以包括1、人员人伤救助;2、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临时安置;3、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应急加固及检查)。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1.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全县农村住房(约170000户)和纳入动态监测的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老旧公共建筑(约500幢)100二动态监测农房安全巡查(老旧房Ⅱ级)或其他排查工作381000户91500户次520二动态监测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Ⅲ级)3800户91500户次520二动态监测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Ⅳ级)3500户91500户次520二动态监测无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建筑巡查及户内检查(按每村一幢进行计算,共500幢)91500户次520三第一年度农房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费用总计(一+二) 620★注:1.以上表格中所列的巡查次数为实际工作中必须达到的最低次数,中标人的巡查次数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并扣留相关费用。2.以上房屋数量及面积增减10%(含)以内得价格均不做调整。3.实际工作中,如中标人和采购人对赔付范围有分歧的,以采购人意见为准执行。四、人员配置要求:1、中标人须至少派驻工作人员1名至采购人处常驻办公,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采购人安排。2、中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须在宁海设立办公场所,并建立常驻不少于18人的服务实施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至少1名,工程师至少4名,其余人员应为相关专业(说明:相关专业仅指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3、上述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及人员名单需在合同签订前书面报至采购人处,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主合同)本保险合同、批单及其它相关文件等都作为宁海县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及解释,如有冲突之处,以最新生效的一份文件内容为准。甲方: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甲方和乙方就宁海县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一、商业保险部分:1、保险机构开发可满足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需要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供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使用,并在PC端可进行安全管理,所有工作记录及成果都将同步到PC端,形成农村房屋安全数据库,以便采购人可实时掌握房屋安全管理现状。2、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农村住房倒塌造成人员死亡、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其中赔偿的保险责任可以包括1、人员人伤救助;2、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临时安置;3、周边类似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应急加固及检查)。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责任一览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1.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2.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3.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3、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及考核:对监测机构通过系统数据审核、现场抽检对动态监测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的质量。(三)主险条款使用中标人的保险条款(四)附加条款使用中标人的保险条款(五)索赔和理赔(1)出险通知案情发生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第一时间直接拨打本项目服务专员电话向乙方报案。报案信息包括:出险的详细街道及社区名称、地点、报案人联系方式、受灾的房屋数量,人员伤亡等情况。(2)现场查勘乙方根据自身的机构网络设置,接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受灾居民的报案通知后,乙方专责理赔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勘。(3)单证审核甲乙双方对损失的原因和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后,被保险人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单证,办理索赔手续:1)本保险合同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事故说明(包括时间、地点、损失原因、实际居住户数及相应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期限、人员伤亡等)4)照片及影像资料(如乙方已拍摄,可由乙方提供)5)受损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6)政府部门发布的临时安置期限及安置费用标准的证明(如需理赔临时安置费用的)7)安全隐患房屋的应急维修加固报告(如需理赔应急维修加固的)8)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等医疗原始单据;受害人伤残的,还应提供伤残鉴定机构或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9)权益转让书(需要时)(可转让给乡镇街道或伤者家属)10)政府部门出具的保险理赔启动通知书11)理赔款使用说明书(说明本次理赔款将全额用于本次事故处理)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如果与上述列明的清单一致,应视为齐全的索赔单证。(4)甲方按本保险有关规定向乙方项目服务小组提交必要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乙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核实,乙方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乙方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5)理赔处理对于甲方的索赔申请,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核定损失项目和金额,并按照以下时限要求将赔付意见向甲方反馈,其他索赔资料可以后补:1)估损金额在RMB100万以下(含)时,不超过5个工作日。2)估损金额在RMB100万元以上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在甲乙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限将赔款支付给甲方:RMB100万元以内赔案5个工作日内支付RMB100万元至RMB500万元以内赔案7个工作日内支付RMB500万元以上赔案15个工作日内支付(6)预付赔款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根据甲方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预付赔款,支付金额为双方初步商定的损失金额(扣除免赔后)的50%。二、房屋安全动态巡查部分1、动态监测服务在房屋动态监测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及第三方动态监测单位成立动态监测工作组,专人专职负责宁海县农村房屋动态监测相关事宜,定频、定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预警。最终实现“尽量不倒房,倒房零伤亡”的管理目标。建立与村网格员联系机制,将村网格员常态化巡查与技术单位专业巡查相结合,专业巡查单位在发现房屋危险情况严重或加剧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属地管理部门(房屋网格化管理员或联村干部)及房屋产权所有人,预警内容为:撤离、维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房屋加固、解危技术支持。专业动态巡查工作内容:2.监测范围:在册的老旧房屋Ⅱ级、Ⅲ级、Ⅳ级及无行业主管部门老旧公共建筑巡查房屋及其他房屋排查工作,总计巡查户次不得小于91500户次。(2)动态监测频次: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139号及宁海县农房实际情况,按一年1次,一年4次、一年12次进行动态监测,其中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共建筑按一年2次进行动态监测;序号房屋情况频次房屋数量(暂定)1农房安全巡查(老旧房Ⅱ级)或其他排查工作1次/年38100户2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Ⅲ级)4次/年3800户3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Ⅳ级)12次/年3100户4无行业主管部门老旧公共建筑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2次/年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老旧公共建筑500幢注:若住建局有其他任务,根据住建局要求进行任务及监测方案调整(以具体工作联系单为准),保证在册老旧房最低巡查量的同时,完成其他巡查或排查工作量,以上两者工作量相加,巡查户次不得小于91500户次;(3)根据房屋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测方案;(4)对于纳入监测范围的房屋制定相应标准对房屋进行外观检查、老旧房Ⅲ级、老旧房Ⅳ级及老旧公共建筑入户检查(每年至少入户1次)、倾斜监测、裂缝监测;(5)对风险较大房屋及时预警;(6)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反应的房屋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并给出意见;(7)根据乡镇街道及住建局需求,对农村房屋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供农村房屋安全知识咨询服务。(三)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要求1、巡查服务单位要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由中标人委托具有房屋监测专业技能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被保房屋的监测工作。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应具备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含结构补强)。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服务单位在宁海须设立办事处。2、服务单位人员要求:服务单位在宁海设立常驻18人服务实施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至少1名,工程师至少4名,其余人员应为相关专业(说明:相关专业仅指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毕业。乙方为本项目派驻工作人员1名至甲方处常驻办公。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人员配备齐全并报甲方审核同意,如人员配备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并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根据上述甲方提供资料进行动态工作,不得以提供资料不齐或其他理由拖延动态监测服务实施。4.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承若在一个月内开展正常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系统正常运行)。若不能承若,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房屋安全动态巡查系统本项目要求乙方具有可满足房屋安全动态巡查需要的农房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平台,且该系统能按采购人要求与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辖区内的被监测房屋建立完整的档案,以便分析房屋的危险发展趋势。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如不能完成,甲方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系统平台建设系统应用满足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需要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供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使用,并在PC端可进行安全管理,所有工作记录及成果都将同步到PC端,形成农村房屋安全数据库,以便采购人可实时掌握房屋安全管理现状。(2)网络与服务器:满足系统使用要求,并可按甲方实际使用需求进行扩展,符合甲方保密需求。(3)其他要求:3.1提供一站式服务,配备专业服务队伍,负责业务使用培训、网络技术、维修等支撑服务。3.2为采购人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开设系统账户,使房屋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远程管理和监督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监测服务工作。3.3对于虽不属于中标人监测范围内的房屋,依据相关规定,采购人的房屋安全管理人员仍须进行动态监测的,可免费使用此系统。3.4建立危情和报告制度。当监测过程中发现房屋出现危险状况时,监控平台通过APP向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发出提醒通知。3.5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每年邀请有关专家对各街道内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的管理人员进行房屋监测专业指导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四、甲、乙双方主要责任甲方责任1)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有序开展,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便利。2)做好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3)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及支付合同价款。乙方责任1)组织、协调各专业单位完成上述工作,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巡查、监测,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及时提供工作成果报告。2)除提供甲方及属地政府外,不对外发布各种数据和信息,包括住户。3)接受甲方及各属地街道的监督管理。五、成果文件要求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服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向甲方交付监测服务文件,并对提交的监测服务文件的质量负责。约定要求如下:资料及文件名称套数提交日期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月度报告书面文本3套每月结束后例会提供房屋安全动态年度监测报告书面文本3套、电子文本1套年度合同期结束后30日内乙方在合同期限内须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专家组,为宁海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提供技术咨询。乙方对监测服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保险费及服务费本合同金额为:(具体见合同费用清单)(二)支付方式(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年度保险费(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安全排查建档费用作为保险费一次性收取)。(2)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费、安全排查建档费用,甲方每季度初将对乙方或者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考核结果和处罚金额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扣除处罚金额后,支付其上季度发生的排查建档、巡查费用。(3)合同期内因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工作量调整导致房屋动态监测服务费用的差异超过合同约定的,合同期满时则按照有关约定进行结算,对于超过合同中动态监测服务费用的部分,首先从乙方对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各期考核处罚金额中抵扣,不足部分则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对于低于合同中动态监测服务费用的部分,则由乙方返还给甲方,并同时将乙方对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各期考核处罚金返还给甲方。(4)根据甲方要求,因房屋数量及实际需求导致巡查工作量发生变化,因工作量调整导致服务费用在±10%以内(含10%),则年度巡查服务费不做调整;如超出此范围,则超出部分按照实际检查服务数量调整。其中工作量为暂定的项目,按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5)如乙方未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1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七、服务部分工作考核(1)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应依合同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实施监测服务,且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各属地街道社区的监督管理,甲方根据督查情况按季度对其实施考核,考核主要考察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1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合同价款的2%,2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罚处合同价款的5%,3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2)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给业主、居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承担。如因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的行为致不特定主体向甲方求偿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追偿。八、一般条款:(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合同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确定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三)保密条款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等泄露给其他方:1、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3、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两年。(四)法律责任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和相应法律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五)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六)其他1、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份,甲乙双方各持正、副本份,各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补充修改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生效后,即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不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条款,以本合同条款为准。甲方(盖章):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二、从合同)本合同作为宁海县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的从合同,根据宁海县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不涉及金额支付,仅约定甲乙双方的义务。甲方:乙方:一、甲方的义务:(1)确定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负责人,专门对接农村房屋相关事宜。(2)建立农村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对村中未进行专业化动态监测房屋进行日常检查制度,并在过程中发现问题,提交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专业判断。(3)对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发出的房屋预警信息,及时告知业主,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相关处理措施,防止房屋发生坍塌事故。(4)对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对发现问题提交县住建局。(5)将未纳入动态监测的农村房屋变更信息及时告知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如有),并督促乙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如有)在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二、乙方的义务:1、保险机构开发可满足房屋安全动态监测需要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系统,供房屋动态安全监测单位使用,并在PC端可进行安全管理,所有工作记录及成果都将同步到PC端,形成农村房屋安全数据库,业主可实时掌握房屋安全管理现状。2、农村住房人员救助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承保农村住房及纳入动态监测的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老旧公共建筑倒塌造成人员死亡、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责任一览表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农村住房人员救助综合保险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0万元每人医疗赔偿限额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3、索赔和理赔(1)现场查勘乙方根据自身的机构网络设置,接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受灾居民的报案通知后,乙方专责理赔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勘。(2)单证审核甲乙双方对损失的原因和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后,被保险人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单证,办理索赔手续:1)本保险合同复印件2)出险通知书3)事故说明(包括时间、地点、损失原因、实际居住户数及相应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期限、人员伤亡等)4)照片及影像资料(如乙方已拍摄,可由乙方提供)5)受损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6)政府部门发布的临时安置期限及安置费用标准的证明(如需理赔临时安置费用的)7)安全隐患房屋的应急维修加固报告(如需理赔应急维修加固的)8)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等医疗原始单据;受害人伤残的,还应提供伤残鉴定机构或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9)权益转让书(需要时)(可转让给乡镇街道或伤者家属)10)政府部门出具的保险理赔启动通知书11)理赔款使用说明书(说明本次理赔款将全额用于本次事故处理)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如果与上述列明的清单一致,应视为齐全的索赔单证。(3)甲方按本保险有关规定向乙方项目服务小组提交必要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乙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核实,乙方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乙方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4、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及考核:对监测机构通过系统数据审核、现场抽检对动态监测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的质量。5、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内容:在房屋动态监测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及第三方动态监测单位成立动态监测工作组,专人专职负责宁海县xx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动态监测相关事宜,定频、定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预警。最终实现“尽量不倒房,倒房零伤亡”的管理目标。建立与村网格员联系机制,将村网格员常态化巡查与技术单位专业巡查相结合,专业巡查单位在发现房屋危险情况严重或加剧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属地管理部门(房屋网格化管理员或联村干部)及房屋产权所有人,预警内容为:撤离、维修加固、停止使用、拆除,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房屋加固、解危技术支持。专业动态巡查工作内容:(1)动态监测频次:根据房屋状态不同,按一年1次,一年4次或一年12次进行动态监测,其中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共建筑按一年2次进行动态监测。序号房屋情况频次房屋数量巡查总次1农房安全巡查(老旧房Ⅱ级)及其他排查 次/年户户·次2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Ⅲ级) 次/年户户·次3农房安全巡查及户内检查(老旧房Ⅳ级) 次/年户户·次4无行业主管部门老旧公共建筑巡查及户内检查 次/年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共建筑 幢幢·次(表格内为暂估数据,具体以采购人和各乡镇街道确认的清单数据为准)(2)根据房屋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测方案;(3)对于纳入监测范围的房屋制定相应标准对房屋进行外观检查、老旧房Ⅲ级、老旧房Ⅳ级及老旧公共建筑入户检查(每年至少入户1次)、沉降监测、裂缝监测;(4)对风险较大房屋及时向属地政府预警;(5)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反应的房屋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并给出意见;(6)协助乡镇街道管理农村房屋信息系统,对房屋数据进及时更新,对于未纳入动态监测部分数据更新,由乡镇街道报服务单位现场查看后,更新;(7)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对农村房屋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建立农村房屋安全知识咨询窗口,3年内进行不少于1次的宣传(含讲座、培训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附件:数据保密协议甲方: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1)涉及甲方具体的信息,包括的数据。(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数据牟取私利;(4)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5)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宁海县房管中心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时启封年月日2.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12.5.格式一投标函13.投标函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资料。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传真号码: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并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将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招标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3.1.格式二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人姓名)为授权代表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年月日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关于资格的承诺函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15.1.格式四开标一览表16.投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投标价合计(人民币元/年)备注1第一年度农房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费用2第二度农房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费用3第三年度农房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费用投标总价(大写)投标声明注:1.“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一致。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投标人(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6.1.格式五17.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或服务费用报价明细表格格式可由投标人要求自行设计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总 报 价 组 成服务内容详细内容单价数量合价小计总计(人民币:元)投标人(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7.1.格式六18.技术商务分自评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分项分值所在页码自评分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8.1.格式七19.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备注:1、列明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9.1.格式八20.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全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部门姓名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职称或职务工作资历备注注:1、部门和岗位(工种)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由投标方自定;提供上述人员资质、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资料)。在备注栏明确项目负责人。2、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扩展。3、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4、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1.格式九(选用)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金融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说明: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第309号文件填写。2、行业分类。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3、型标准指标。采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四个季度末法人并表口径的资产总额(信托公司为信托资产)平均值作为划型指标,该指标以监管部门数据为准。4、指标标准值。依据指标标准值,将各类金融业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类型,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一)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信托公司。信托资产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信托资产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金融控股公司。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行业行业类别类型资产总额中型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货币银行服务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至5000亿元货币金融服微型50亿元以下货币金融服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务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200亿元非货币银行服务微型50亿元以下非货币银行服务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小型50亿元(含)至200亿元微型50亿元以下中型100亿元(含)至1000亿元资本市场服务资本市场服务证券业金融机构小型10亿元(含)100亿元微型10亿元以下中型400亿元(含)至5000亿元保险业保险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小型20亿元(含)至400亿元微型|20亿元以下中型400亿元(含)至1000亿元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信托公司小型20亿元(含)至400亿元微型|20亿元以下中型5000亿元(含)至40000亿元其他金融业控股公司服务金融控股公司小型50亿元(含))至5000亿元微型50亿元以下中型200亿元(含)至1000亿元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小型50亿元(含)至200亿元微型50亿元以下21.1.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2.1.格式十二资格条件审查表资格条件审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不通过/资格性审查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通过□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通过□不通过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资格性审查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承诺函》)。□通过□不通过第( )页-( )页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2.2.格式十三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的条件;□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5、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通过 □不通过第( )页符合性审查6、投标文件提供资料齐全并且不存在内容虚假;□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存在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能够辨认,且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如有)字迹清晰可以辩认并且修改处均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9、不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10、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11、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12、投标报价不具有选择性的□通过 □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请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房屋综合保障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