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预告(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YAZ1282-202401-01F
(二)项目名称: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4-00096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98.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98.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23:59:00止。递交材料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提交至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的电子邮箱(hbjg381372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人姓名:黄果
联系电话:187717901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项目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重要提示: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2、项目编号:YAZ1282-202401-01F3、最高限价:①本项目设计费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20%(下浮比例取整数)。②设计费结算原则:以财政部门投资评审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后*(1-下浮比例)为设计费结算方式。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具体单项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期与施工总工期一致;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6、建设规模:为解决泉水冲片区内涝问题,对城东泉水冲片区现状约1.5公里排水沟进行扩宽、疏通、清理、加固修复,并修复沿线约1.2公里破损管道、检查井及雨水篦子等,同时新建约2公里雨水排涝管道将上游雨水分流至沮河。7、采购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二、商务要求:1、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采购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2、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优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从业人员要有良好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不得在执业过程中有任何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和第三方投诉,查证属实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全线设计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并能指导工程施工。配合完成其他与设计相关工作,负责提供汇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文件)。4、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协助完成果文件审查,及时免费提供技术内容、图纸等服务,确保设计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过程协助管理(包括变更设计、中间验收等)、参与竣工验收等。5、中标后成果提交要求:(1)纸质成果文件(不少于8套,具体内容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电子光盘(不少于2套,具体内容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①汇报展示用电子文件不少于2份,(原则上使用PPT演示文件);②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最终成果电子光盘不少于2套,说明书为PDF格式文件,图册为JPG或PDF格式文件,道路、用地等法定图纸须提供CAD文件。6、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供应商需对上述商务要求1-5条单独作出响应承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三、其他相关要求:1、①不因工期延长、造价增加而增加服务费用。成交价格为完成本磋商文件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验收、评审费、现场踏勘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利润、税金、采购人要求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有关的设计全部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需承诺成交后此费用不再做任何调整。②对本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③服务费项目执行期间,不因国家收费标准调整、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2、结算时须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税务发票,供应商须考虑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减轻供应商负担,提高办事效率,本项目不再要求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社保缴纳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各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报行政主管部门查处。4、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需对上述其他相关要求1-3条内容单独作出承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四、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货物均需按照磋商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不满足磋商文件指标要求不符合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不满足要求的货物须承担违约责任;若非采购人原因,供应商逾期交付完工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为每天500元人民币。(供应商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五、履约验收:合同履行完成后须按远财采[2020]32号文件的要求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中标供应商应当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将建设实施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只有文档齐全手方予以组织验收。(供应商需对此条单独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除以上技术服务要求外,所有服务均应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有关内容如与国家、省、市、县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