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伙房物资招标预告(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将于近期就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公开招标文件为非正式公开招标文件,正式公开招标文件详见后续公开招标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标段二:副食品,以上两个标段供应商自行选择参与投标,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同时中标。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互相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2月28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邮编:2100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angqiuyi@jocite.com。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5-84795407。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人需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资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
2-2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docx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时间:2024年2月21日
公开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招标编号:NZ-JY-2024-000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分标准....................20第四章技术要求及招标清单....................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Z-JY-2024-000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招标编号):NZ-JY-2024-000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207万元(含税);标段二(副食品):78万元(含税)。最高限价: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207万元(含税);标段二(副食品):每周定一次价,所有品种的副食品均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每周一的成交价表中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格;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格*(1+30%);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网络获取: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月日9:00时至2024年月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请及时完善;(2)投标单位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未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采购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平台: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档响应文件一份(电子档为含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及报价表电子档(excel格式);如为多标段投标,投标文件应分标段制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地址:南京市凤信路28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25-52353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联系人:杨洋、王秋忆联系方式:025-84795437、8479540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25-523539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联系人:杨洋、王秋忆联系方式:025-84795437、847954073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壹份,副本份数为肆份,电子文本壹份(电子档为含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如未按此提供,供应商后果自负),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如为多标段投标,投标文件应分标段制作。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8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 月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9★服务期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10中标服务费以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基数,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8%结算,由所有中标人按预算比例分摊支付,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1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实质性条款系指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资格条件、标注“★”号的条款以及明确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14投标报价的组成1、本项目报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加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包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配送服务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和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还应考虑法律、法规的调整、物价波动政策性调整等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2、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按供方的标准包装,但应考虑到防漏、防潮、防震、防盗和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承担。15多标段定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可以兼投兼中。1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不限,可以是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等)。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各标包中标金额的6%计取。(标段一按中标金额*6%计取,标段二按78万元*[(1-中标下浮率)或(1+中标上浮率)]*6%计取)(保留两位小数)17其他投标人需分标段制作、装订、密封投标文件。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适用)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方的人员、设备、业绩均视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的人员、设备、业绩。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如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不适用);(4)★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等详细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货物运输、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4)项目集成(实施)方案;(5)服务承诺;(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成本费、运输费、加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包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配送服务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和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还应考虑法律、法规的调整、物价波动政策性调整等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2.3其他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供应商须将以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无须单独另列。12.3.1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12.4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服务的,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且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12.5《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2.8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4.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4.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签署16.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8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无效。20.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10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评标时,评委手机应缴代理机构统一保管,评委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出评标现场。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1.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1)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而投标文件中提交备选方案的;(1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2.4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10款执行。21.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1.2.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2.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1.2.3.3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1.2.3.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商务、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21.3.3得分汇总由工作人员进行,所有计算过程中,得分都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21.3.4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2.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5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履约保证金26.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不限,可以是银行保函等)。26.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正式验收合格时止。26.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6.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26.5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退还(退还方式:原账户返还、保函退还等)。26.6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没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A.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7、询问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质疑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2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8.4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9、投诉29.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30、诚实信用3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0.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该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报价×分值。其中,标段二(副食品)评审时,将对投标报价折算后带入以上公式计算,例:A、B、C三家供应商分别报价为-10%,+5%,+10%。则计算价格分时分别按照(1-10%=90%),(1+5%=105%),(1+10%=110%)带入计算,价格分分别为34分,90/105*34=29.14分,90/110*34=27.82分。342采购渠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渠道酌情打分(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产品质量、经销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渠道正规,质量上乘优于采购要求得6分;供货渠道较正规,质量较上乘符合采购要求得4分,供货渠道窄,质量一般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63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保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食品安全制度方案等进行评分;质量管理方案及相应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措施完善,针对性强的得6分,质量管理方案及相应措施较合理,安全保障措施较完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合理性、完善性一般,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4配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日常配送方案的不得分。65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恶劣天气、采购人临时调换产品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委根据此项内容酌情打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好的得7分;方案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4分;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76日常服务标准根据投标人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服务方案、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管理制度、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比较。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完善性和规范性,且可操作性好的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基本具有完善性和规范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性、完善性和规范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7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服务承诺细致,可实施性性强,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服务承诺较细致,可实施性较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效性不强,服务承诺内容粗略,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8运输车辆投标人需具有自有食品配送服务的冷藏运输车辆每有1辆得2分,满分10分,配送车辆若为租赁车辆得分为1分/辆,无车辆不得分。(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书、车辆前后照片(需体现车牌号)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租赁发票、登记证书、车辆前后照片(需体现车牌号)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69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8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关键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加盖公章的发票(合同期间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810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送检的所投产品品类内容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5分,满分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511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备独立检验检测相关设备的得3分(提供检测仪器设备照片及投标人购买仪器设备的发票,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人员,提供国家职业能力评价机构颁发得食品检测员证书、健康证、及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得3分,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第三方机构颁发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健康证、及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得3分,材料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达5000万(含)得1分,达1亿及以上得3分。(原件备查);12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2.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2.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说明: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的采购项目中。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何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为依据第四章技术要求及招标清单一、项目概况:为确保食堂物资正常供应,现对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所需伙食公开招标采购,其中生鲜及冷冻食品207万元(含税);副食品78万元(含税),合计约需资金人民币285万元,拟按交易程序确定供应商后分批次采购,费用按实际供货量分批结算。2.采购数量及需求清单: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预估总量119500公斤)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及品牌数量质量要求1猪 爪新鲜、带胫、加工切块40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2猪 肝新鲜、无异味12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3猪 肚半成品、加工清洗干净3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4猪 耳半成品、加工清洗干净5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5猪 舌半成品、加工清洗干净5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6猪板油新鲜、无异味2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7鸡脯肉新鲜、非合成7000 新鲜、不注水、经检疫(有检疫证)。8三黄鸡新鲜、不带内脏、非冻品、去鸡屁股3000 新鲜、不注水、经检疫(有检疫证)。9光鸭新鲜、不带内脏、非冻品、去鸭屁股4000 新鲜、不注水、经检疫(有检疫证)。10冻鸡腿琵琶腿、4两左右/个25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1冻鸡翅全翅、4两左右/个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2冻鸭腿冷冻制品、净鸭腿、4两左右/个25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3冻鸭肫冷冻制品、少冰3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4冻鸭翅2两左右/个1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5鸭血盒装、新鲜、无注水、非冻品4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6鸭肝新鲜、无异味500 带检测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17鸭心新鲜、无异味500 带检测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新鲜、不注水18鸭掌冷冻制品、少冰1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9鸭肠冷冻制品、少冰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0香肠优质香肠、全腿肉、无淀粉、2两左右/根40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21三文治双汇牌、蒸煮淀粉肉肠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1三文治雨润牌、蒸煮淀粉肉肠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1三文治金锣牌、蒸煮淀粉肉肠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2牛 腩非冻品、小黄牛2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3牛肉卷冷冻制品、少冰5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4鲜羊肉新鲜、非冻品、无注水6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5咸肉腌制产品、无异味10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6腊肉新鲜、无异味500 带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验报告、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7咸鹅腌制产品、无异味6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8鱼 丸冷冻制品、少冰3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9牛肉丸冷冻制品、少冰5000 经检疫(有检疫证),不注水。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0净虾皮预包装、色泽自然、非陈货、新鲜(干)、无沙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1小元宵新鲜、无异味2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2汤圆速冻、宁波汤圆、芝麻馅10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3汤圆速冻、宁波汤圆、肉馅2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4年糕新鲜、无异味20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5香酥鸡腿冷冻、半成品、单只35克以上、带检验报告40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6奶黄包冷冻、预包装20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7鸡米花预包装、10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8蛋挞皮冷冻、半成品、207型、带检验报告500 带产品检验报告。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标段二:副食品(预估总量78240公斤)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及品牌数量质量要求1食盐预包装、江苏准盐400克/袋5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食盐预包装、中盐5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食盐预包装、鲁晶盐5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料酒预包装、恒顺料酒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料酒预包装、王致和料酒1.75升/瓶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料酒预包装、三涧牌料酒350克/袋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白砂糖预包装、新鲜、优质、一级5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红糖预包装、新鲜、优质、一级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味精预包装、莲花味精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味精预包装、太太乐味精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味精预包装、家乐味精、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鸡精预包装、太太乐鸡精(2.5公斤*4)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鸡精预包装、李锦记鸡精、一极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鸡精预包装、家乐鸡精、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生粉预包装、海得利牌超级生粉(2.5公斤/袋*10)、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生粉预包装、宜客玉米淀粉(5公斤)、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生粉预包装、友加红薯淀粉(2公斤)、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8老抽酱油预包装、海天酱油老抽王(1.9L*6)3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8老抽酱油预包装、李锦记酱油老抽王(1.9L)3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8老抽酱油预包装、加加酱油老抽王(1.9L)3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9生抽酱油预包装、海天酱油鲜味生抽(1.9L*6)5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9生抽酱油预包装、李锦记酱油生抽(1.9L)5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9生抽酱油预包装、加加酱油生抽(1.9L)5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0白醋预包装、恒顺白醋、(1.75L*6壶)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0白醋预包装、海天白醋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0白醋预包装、镇江白醋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1香醋预包装、恒顺香醋3L*4(恒顺醋业生产)6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1香醋预包装、海天陈酿醋1.9L、酿造食醋6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1香醋预包装、宁华府香醋500毫升、酿造食醋6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2麻油预包装、恒顺纯正香麻油、压榨4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2麻油预包装、太太乐芝麻香油、压榨4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2麻油预包装、正道小磨麻油4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3蚝油预包装、海天金字蚝油(6公斤*2)1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3蚝油预包装、家乐蚝油1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3蚝油预包装、李锦记蚝油1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4蒸鱼鼓油预包装、李锦记牌、新鲜、优质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4蒸鱼鼓油预包装、海天牌、新鲜、优质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4蒸鱼鼓油预包装、千禾牌、新鲜、优质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5豆豉预包装、吉香居豆豉、盒装、新鲜、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5豆豉预包装、老干妈豆豉、盒装、新鲜、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5豆豉预包装、四川省眉山市聚兴源麻辣豆豉盒装、新鲜、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6豆瓣酱预包装、友加豆瓣酱、优质、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6豆瓣酱预包装、加加豆瓣酱、优质、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6豆瓣酱预包装、成都恒丰源郫县红油豆瓣酱、新鲜、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7黄豆酱预包装、海天黄豆酱(6公斤*2)、一级11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7黄豆酱预包装、家乐黄豆酱、一级11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7黄豆酱预包装、李锦记黄豆酱、一级11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8甜面酱预包装、新鲜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19香辣酱预包装、新鲜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0芝麻酱预包装、新鲜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1剁辣椒预包装、湖南岳阳三极禾牌(2公斤/罐)新鲜、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1剁辣椒预包装、友加3.5公斤、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1剁辣椒预包装、宜客5公斤、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2野山椒预包装、广西玉林金阁野山椒、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2野山椒预包装、广西玉林吃得爽野山椒、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2野山椒预包装、龙窝小米辣300克、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3番茄沙司预包装、味好美番茄沙司(330g)、一级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3番茄沙司预包装、亨氏番茄沙司(300g)、一级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3番茄沙司预包装、李锦记380克、一级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4椒盐预包装、味好美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4椒盐预包装、春光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4椒盐预包装、王守义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5白胡椒粉预包装、味好美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5白胡椒粉预包装、春光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5白胡椒粉预包装、王守义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6黑胡椒粉预包装、味好美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6黑胡椒粉预包装、春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6黑胡椒粉预包装、王守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7五香粉预包装、味好美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7五香粉预包装、春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7五香粉预包装、王守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8咖喱粉预包装、味好美1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8咖喱粉预包装、春光1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8咖喱粉预包装、王守义1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9孜然粉预包装、味好美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9孜然粉预包装、春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29孜然粉预包装、王守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0花椒粉预包装、味好美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0花椒粉预包装、春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0花椒粉预包装、王守义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1干红椒面新鲜(干)、优质、一级9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2干辣椒段优质大红袍(新鲜、干、切断)、一级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3花椒粒预包装、新鲜(干)、优质红花椒、一级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4藤椒粒预包装、新鲜(干)、优质、一级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5桂 皮新鲜(干)、优质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6八 角新鲜(干)、优质、颗粒完整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7草果新鲜(干)、优质3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8香叶新鲜(干)、优质2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39小茴香新鲜(干)、优质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0干酵母预包装、丹宝利500克/袋、一级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0干酵母预包装、安琪500克/袋、一级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0干酵母预包装、燕山500克/袋、一级6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1面包糠预包装、黄色1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2咸鸭蛋预包装、三湖牌真空包装每只65克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2咸鸭蛋预包装、红太阳牌真空包装每只65克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2咸鸭蛋预包装、秦邮牌真空包装每只65克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3松花蛋预包装、新鲜、优质、完整、一级1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4木耳预包装、新鲜(干)、优质、完整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5干香菇预包装、新鲜(干)、优质、完整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6银耳预包装、新鲜(干)、优质、完整5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7粉条预包装、纯红薯粉条(新鲜)、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8粉丝预包装、纯红薯粉丝(新鲜)1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49粉皮预包装、纯红薯粉皮(新鲜)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0紫菜预包装、三义园锦浩紫菜、新鲜(嫩芽无沙头水、50克/小包、不带盐包)、一级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0紫菜预包装、大鱼市100克、不带盐包)、一级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0紫菜预包装、金海林100克、一级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1腐竹预包装、舒心牌腐竹、新鲜(干)、优质、(5公斤/袋)、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1腐竹预包装、许昌腐竹、新鲜(干)、优质、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1腐竹预包装、富昌腐竹、新鲜(干)、优质、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2玉米粉预包装、御源玉米粉、新鲜(干)、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2玉米粉预包装、新良玉米粉、新鲜(干)、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2玉米粉预包装、野三坡玉米粉、新鲜(干)、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3玉米渣预包装、新鲜(干)、一级6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4圆糯米预包装、圆糯米、新鲜(干)、优质、完整、一级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5糯米粉预包装、新鲜、干、优质、一级4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6黑米预包装、新鲜(干)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7莲子预包装、新鲜(干)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8燕麦预包装、新鲜(干)6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59薏仁预包装、新鲜(干)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0大红枣预包装、新鲜(干)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1干豆皮预包装、新鲜(干)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2花生米预包装、新鲜(干)3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3红豆预包装、新鲜(干)1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4黄豆预包装、新鲜(干)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5绿豆预包装、新鲜(干)2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6脱皮白芝麻预包装、熟、新鲜(干)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7脱皮黑芝麻预包装、熟、新鲜(干)3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8低筋面粉预包装、新鲜(干)、优质、一级20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69高筋面粉预包装、新鲜(干)、优质、一级5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0挂面预包装、新鲜(干)、优质、一级48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1皮肚新鲜(干)、优质、大片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2葡萄干新鲜(干)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3奶粉伊利(400克装)1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4沙拉酱预包装、新鲜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75淡奶油预包装、新鲜200 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出厂日期、在三分之二保质期内。备注:1、需求量为约数,实际数量最终以甲方开具的采购通知单为准,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2、上述物资须按需方计划要求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三、供应要求及验收方法:1、供货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2、交货地点:南京女子监狱。3、运输方式:供货方按采购人供货通知单要求按时送指定地点,运费及运输风险由供货方自行承担。4、运输设备要求: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相关要求,运输冷冻、冷鲜的设备应具备一定的制冷能力以及良好的隔热保温性能,每部车辆需有电子温度监测装置,运输时应当使用温度<10℃的密封专用冷藏车辆或者设施、并定期对运输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不得使用敞篷车。5、质量要求: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另行规定的质量要求,冷冻副食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6、送货品种、规格、送货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均以南京女子监狱下发采购通知单为准,冷冻副食品原则上每月送货1-2次。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的,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若发生类似上述情况一次及以上,则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0、供应商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廉政管理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拉关系、请客送礼、贿赂及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后将永久取消该供应商供应资格,同时对相关人员立即停职,并进行处理。1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应及时安排供货,确保所需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并保证货物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特殊情况,产品不能按时到达,供应商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12、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的食材供应,不得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如节假日、缺货、价格等因素不进行配送,对因采购人配送不及时对食堂开餐造成影响的,将按采购人规定予以处罚。13、供货清单中品牌仅供参考,除以上品牌外,可接受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产品参加响应。四、供货价格确定及结算方式:1、报价要求(1)副食品类每周定一次价,所有品种均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每周一参考价格表中的均价为基准价格,报价统一按基准价格进行上浮或下浮确定;(2)生鲜及冷冻食品直接报价,须同时报各项的单价和总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报价为含物资、运费、税费等的最终价格;(4)分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必须报全。若供应商擅自改动分项报价一览表中的物资名称和数量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5)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2、报价办法(1)副食品类以每周一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公布的参考价格表中的均价为基准价格,具体以基准价格的上下浮率为评标依据,成交单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单价为每周周一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参考价格表中的均价*(1-下浮率)或价格表中的均价*(1+上浮率)。例:如报价为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价格表均价*120%,则投标报价表中填写:+20%;如报价为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价格表均价*80%,则投标报价表中填写:-20%;如未按此要求报价,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标。(2)生鲜及冷冻食品直接报价。(3)具体送货品种、规格、送货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均以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下发采购通知单为准。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20日前,根据上月结算总额,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按月结算,次月付款,发票抬头需与成交供应商相符。4、调价定价(仅针对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1)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报价,在中标后3个月内不得更改。供货第4个月起视市场价格行情波动情况,于每月20日做为调价申请日。(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浮动率在士20%以内的其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浮动率以当月5号、20号市场公布的价格(详见第(5)条调价定价方式)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3)如遇供市场价格涨价超过约定浮动率范围,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采购人组织市调询价(详见第(5)条),确属市场调价的,按规定双方协商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结算价;(4)如遇市场价格涨价低于约定浮动率范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组织市场调研,确属市场调价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调整结算价格,按规定双方协商后并办理调价手续;如中标供应商没有及时调整供货价格的,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供应商调整,如中标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调价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协议,结算时执行下调价格。(5)调价定价方式:价格参照“江苏凌家塘”网站公布的(http://www.ljt.cn/)最高价为基价;如网站没有基准价格的食品原材料以采购方附近农贸市场价格为基价(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甲方协商通过后以附近其他大型商超零售价为参考)。最终定价以采购人询价为主,中标供应商报价为辅的方式,以两者价格最低的价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期食品原材料最终定价。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凤信路28号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物资,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采购数量及清单及乙方响应文件。标段货物名称单位金额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公斤标段货物名称单位下浮率(或上浮率)标段二副食品公斤1、乙方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为甲方供应,成交价见上表,合同期内上/下浮率不变(如为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类,调价方式参照第3条),包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2、副食品类以每周一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http://www.njnfwl.com/)公布的参考价格表中的均价为基准价格,成交单价为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官网每周一的成交价表中的平均价*(1-下浮率)或成交价表中的平均价*(1+上浮率)。3、调价定价(仅针对标段一生鲜及冷冻食品)(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报价,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不得更改。供货第4个月起视市场价格行情波动情况,于每月20日做为调价申请日。(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浮动率在士20%以内的其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浮动率以当月5号、20号市场公布的价格(详见第(5)条调价定价方式)平均值作为计算依据。(3)如遇供市场价格涨价超过约定浮动率范围,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组织市调询价(详见第(5)条),确属市场调价的,按规定双方协商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调整结算价;(4)如遇市场价格涨价低于约定浮动率范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组织市场调研,确属市场调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调整结算价格,按规定双方协商后并办理调价手续;如乙方没有及时调整供货价格的,甲方将通知中标供应商调整,如乙方不接受采购人调价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协议,结算时执行下调价格。(5)调价定价方式:价格参照“江苏凌家塘”网站公布的(http://www.ljt.cn/)最高价为基价;如网站没有基准价格的食品原材料以甲方附近农贸市场价格为基价(如有特殊情况,可与甲方协商通过后以附近其他大型商超零售价为参考)。最终定价以甲方询价为主,乙方报价为辅的方式,以两者价格最低的价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期食品原材料最终定价。第二条供货时间、品种、数量1、送货品种、规格、送货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均以南京女子监狱下发采购通知单为准,冷冻副食品原则上每月送货1-2次。2、合同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NZ-JY-2024-0001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函;(2)供货一览表及分项报价一览表;(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和其他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满足质量要求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质量缺陷所发生的任何后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质量、数量、送货、价格等方面)按质按量准时配送物资商品,每发生一次,视影响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若因此导致甲方伙食不能正常供应,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合同期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4、若乙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甲方验收入库,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给予退换货品。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甲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甲方有权定期检查。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检疫报告。7、乙方按要求送达的食品,须配合甲方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甲方予以书面警告,对该批货物予以退货或当场销毁,同时乙方需及时补货,甲方不需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书面警告后若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配送器具因需要留在甲方作业场所,甲方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乙方;如有遗失,甲方照价赔偿。9、乙方必须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车辆需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食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乙方应自行安排好物资配送车辆,以保障甲方餐饮供应应急需要,相应费用均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送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增加费用,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10、乙方因配送过程中和在甲方场所进行初加工作业等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11、若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产品不能按时到达,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积极协调解决。12、乙方在供货期间应自觉遵守有关廉政管理规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拉关系、请客送礼、贿赂及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后将永久取消该乙方供应资格,同时对相关人员立即停职,并进行处理。1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1)不按采购需求、响应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3)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甲方要求达到三次的。(4)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5)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第六条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须保证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位置;乙方如送货迟到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餐的,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金额为当天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采购清单进行配送,如有缺货须在收到采购单2个小时内通知甲方。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乙方须及时反馈到甲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2、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不限,可以是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等)。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各标段中标金额的6%计取。(标段一按中标金额*6%计取,标段二按78万元*[(1-中标下浮率)或(1+中标上浮率)]*6%计取)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合同履行期结束,正式验收合格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5、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退还(退还方式:原账户返还、保函退还等)。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没收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A.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B.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甲方根据当月实际配送数量及投标单价结算货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4、付款方式: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及供货单,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在合同生效后,若非乙方过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配送货物的质量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商品质量方面的原因,由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保证所交货品应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若乙方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或其他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退货、更换。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若因此导致甲方伙食不能正常供应,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合同期内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3)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或数量等要求供货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计算办法是:每发生一次,违约金为当天合同价款的5%,同时应赔偿甲方损失。发生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合同履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得转让,甲方因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转变的除外。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4年4月-2025年3月大伙房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审查及实质性要求索引表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对应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选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选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满一年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选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选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九(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十(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分索引表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不得缺失或无效)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标段一报价:万元,标段二报价:%,供货期:,质量:,项目负责人:。3、我单位保证服务期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不得缺失或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缺失或无效)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标段一: 万元 标段二: %服务期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项目负责人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型企业□是□否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附件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或工程承建企业;或服务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或工程承建企业;或服务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价格扣除相关要求,详见评标办法。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小微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方或服务承接方提供,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附件七:服务方案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本单位参加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制造商授权书(如有)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招标人):我们(制造厂家名称)是按照(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及部门:签字人职务及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包含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9-14条款包含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给出的格式投标人可自拟。附件十三: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伙房物资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