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客厅运营招标预告(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2024)



关于对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A包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将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向各潜在投标人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于2024年03月03日18:00时前反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在右侧菜单栏点击“意见征集反馈”进行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联系人:叶工,电话:0755-82206366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2024年02月29日

(征集意见版)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docx

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谈判文件信息项目编号:LHCG2024000035项目名称: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货币类型:人民币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供应商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谈判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缺席谈判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进行应答;2不得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3不得对同一项目提供两套以上的应答方案(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谈判应答总价不得高于相应的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5谈判小组认为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谈判小组的意见);6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7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应答书》;未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谈判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谈判文件对应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应答文件;8谈判应答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谈判小组判定谈判响应不满足谈判需求;9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10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1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2不同供应商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13不同供应商应答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应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谈判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或部分应答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应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谈判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应答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并经各供应商负责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应答)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应答)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应答)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应答)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应答)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谈判公告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谈判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谈判须知第七章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章谈判公告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2.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与其他谈判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1)“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谈判当日9:00-9:30(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上午时适用),14:00-14:30(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下午时适用)到谈判现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并交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指被授权的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以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被授权的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不是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列明的可以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授权其在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10/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截止日一日前,供应商有义务在谈判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18谈判应答有效期120个日历日20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应答文件的大小应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3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38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备注:本表是谈判须知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谈判须知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审信息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成交供应商数量1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谈判应答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3.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五、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一是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3)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二是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18〕43号),对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等的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时,可以结合采购需求的实际需要,给予适当技术加分,但最高不能超过2分。3、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financeplatform/),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4、失信供应商价格上浮规定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5、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详见谈判文件第七章)。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元)1PLAN-2024-440303000-163001-05659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20,214,800合计20,214,800本项目在财政预算金额下设定最高限价19,547,800元,如供应商的应答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将按照符合性审查要求作应答无效处理。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辖区。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包括提供项目范围宝岗路、红岭北路、笋岗东路、泥岗东路合围区域约34.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社区公园、绿地等清扫保洁服务,约5.8万平方米(含约148棵行道树管养)绿化管养服务,约9.7万平方米路面石材管养,灯光亮化设施、电梯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以及市容辅助管理等服务。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项目范围地标裸眼3D屏、智慧灯杆广告、广告位,汽车充电桩、运动场,1个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统租区域内约2万平方米商业空间,进一步提升空间统筹规划,促进片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三、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PLAN-2024-440303000-163001-05659新罗湖会客厅运营1.0项四、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2★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应答无效处理。★五、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包括提供项目范围宝岗路、红岭北路、笋岗东路、泥岗东路合围区域约34.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社区公园、绿地等清扫保洁服务,约5.8万平方米(含约148棵行道树管养)绿化管养服务,约9.7万平方米路面石材维修管理,灯光亮化设施、电梯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养以及严管区人员输送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清扫保洁服务1.1道路及商业步行街路面、公共广场及场所地面、口岸区域出入境道路及跨境公路路面、城中村、人行隧道、人行天桥及人行道树穴等清扫、冲洗和保洁;中标区域与非中标区域的衔接地带,清扫保洁作业范围由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向非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延伸2米;城市道路与住宅小区的衔接地带,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延伸至住宅小区进出口。1.2绿地及绿化带的清扫和保洁。1.3社区公园铺砖区域的清扫、冲洗和保洁及绿化区域的清扫和保洁。1.4垃圾收集容器、烟头投放容器、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的清洁、管理和维护;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因自然灾害、重大损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破坏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由采购人负责修缮。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因成交供应商不当使用引起破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缮。1.5雨水沙井口及防蚊闸口的清理。1.6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1.7清扫保洁区域内非法倾倒的无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1.8市政公共设施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以及交通护栏的擦洗、保洁。1.9向采购人及区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施设备动态。1.10完成采购人及区环卫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2)绿化管养服务1.绿化管理养护及设施维护本项目内所有采购人承担市政绿化功能且已接管的道路和社区公园的绿化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灌木、乔木(含行道树)、悬挂绿化、林边绿地(绿地管养范围向林地方向延伸3米)、绿化和社区公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景、水体、护栏、扶手、座椅、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地面铺装、花基、树池、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监控设施、水表、绿地内井盖、康体游乐设施等)。养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附件《罗湖区市政道路及社区公园绿地管养服务项目(A包)管养服务范围清单》的范围,并最终以图纸和实际管理范围为准。2.高大树木修剪及应急抢险组织管养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高大树木进行修剪,修剪完后对树枝进行收集和外运处理等;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在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前及时组织实施巡查、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以及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不可抗力除外)及时组织实施遇险抢险工作、苗木补种及绿化设施修复等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应急抢险,参照应急抢险规定,按实结算相关费用。3.设施维护成交供应商应定期检查绿地及社区公园的设施(包括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景、水体、护栏、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地面铺装、花基、树池、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监控设施、水表、绿地内井盖等),确保设施完好。设施出现自然老旧、影响市容景观、突发事故损坏、人为破坏、盗窃和使用不合理等情况时,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并按原样和原有质地尽快修复。成交供应商需重点强化以下工作:(1)重点强化草坪养护,采用人工防除结合使用除草剂以确保草坪纯度,并按规范要求定期修剪草坪,每次修剪前须全面除杂一次,结合疏草、打孔、铺沙、施肥等措施以促进草坪生长;草坪上已有的凹凸不平(如树坑、车轮印、管沟、草坪土层高于道牙等),应及时开挖填平。观赏草坪须常年保绿,保证平整度。(2)加强树木养护,采取扶正、修剪、清理等手段,对绿地歪斜及存在安全隐患树木进行整治,同时通过修剪树木下缘线、树冠和统一支撑,提升树木景观;(3)根据观花植物生长特性与立地条件因素,合理运用水肥、修剪等控制手段,确保观花植物花期盛放;(4)重点加强社区公园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和公众服务。(5)优化垃圾处理方式。绿化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生活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如环卫部门未及时处理,则由成交供应商处理。(6)绿地上除“四害”消杀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落实除“四害”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四害”孳生、密度消长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制措施,将“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减少蚊媒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全天候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树木不被破坏,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对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对劝阻无效的,应在事件发生半小时内通知采购人。本项目内所有采购人承担市政绿化功能且已接管的道路和社区公园的绿化及设施,均为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内的养护技术的研究试验、配合采购人监管绿地占用、配合采购人开展绿化提升、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以及本项目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投诉处理、抢险救灾等事项,均为成交供应商的义务。3)设备设施等养护管理包括新增电梯管理以及对服务范围内的灯光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零星修缮维护,如文明城市创建硬件提升修缮、未纳管道路零星工程修缮、市政设施(箱、杆、岗亭、井盖、座椅等五类城市家具)维护等。负责按规定开展项目范围项目范围内路面石材的维护管养,按规定时间定期清洗,并根据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石材油性防护。4)市容秩序辅助管理4.1宣传服务宣传城市管理(含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城市园林、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犬类管理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2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发生以下行为的,在10分钟内安排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并对实施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管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给辖区街道综合执法队:1.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2.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3.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服、物品;4.在房顶搭棚、设架(未形成建筑物、构造物)或堆放杂物;5.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的机动车辆沿途泄漏、散落;6.在临街建筑物一层的外墙、阳台、窗户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有碍市容的设施;7.在临街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8.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9.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10.在户外设置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充气式设施等广告设施;11.在户外派发经营性宣传品;12.不及时修复或者拆除陈旧、残缺、脱落、易倒塌的户外广告;13.在建(构)筑物外墙、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涂写、刻画;14.侵占、损坏城市绿化用地,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用途;15.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16.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17.践踏竖有禁止性标志的城市绿地;18.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车辆;19.在城市绿地上摆摊设点、销售商品;20.损坏古树名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1.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22.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倾倒、排放废水、污水、污物;23.向雨水管道倾倒、排放余泥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24.随地吐痰、便溺;25.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甘蔗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废弃物;26.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垃圾;27.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28.犬只及宠物的携带者不及时自行清除宠物在道路、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29.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由成年人牵领;30.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31.在户外携带烈性犬而不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32.废品收购单位不加强场地管理,影响市容,污染周围环境;33.城市垃圾运输车辆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裸露、吊挂垃圾;34.随地遗弃死畜死禽;35.在垃圾筒、垃圾收集点内捡拾垃圾,污水井内打捞溲余;36.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37.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未经批准进行营业性演出;38.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39.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和其它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城中村等场所非法摆卖或屠宰活禽。4.3清理小广告服务对在建(构)筑物外墙、围墙、栏杆、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的小广告予以清除。4.4按要求为街道综合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性服务。4.5采购单位安排的其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5)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实际管理需要,导致清扫保洁面积、道路等级等变更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因此导致服务费变动,当服务费增加金额未超过合同金额10%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相应地增加服务经费。表1城市服务范围1、清扫保洁(一)特级路道路科目释义主车道面积辅道面积人行道面积面积总计(㎡)宝安北路清洁清洗35789.031531.3227948.165268.45梨园路清洁清洗2177521746.6943521.69梅园路清洁清洗7142.56772414866.56桃园路清洁清洗6699.22628712986.22红岭北路清洁清洗20353.644957.5825311.22展艺路清洁清洗5892.794897.5210790.31泥岗路清洁清洗3305.47450.733756.2(二)一级路道路科目释义主车道面积辅道面积人行道面积面积总计(㎡)笋岗东路清扫清洁7987.854786.8412774.69松园北人行天桥清扫清洁278.34278.34展艺四街清扫清洁3236.0674011.6277247.68展艺五街清扫清洁36553655展艺六街清洁清洗45884588远富直街清洁清洗1710.14612.992323.13展艺二街清洁清洗6155.886155.88展艺三街清洁清洗4989.144989.14展艺一街清洁清洗10271.6110271.61(三)社区公园道路科目释义社区公园绿地面积社区公园铺装面积面积总计(㎡)笋岗初心社区公园清洁清洗1448.974253.315702.28物资集团社区公园清洁清洗5481.832463.137944.96时代社区公园清洁清洗4452.361861.666314.02笋岗桃园社区公园清洁清洗1357.98618.831976.81罗湖区税务局前公园清洁清洗1510.89594.12104.99红岭北路旁公园清洁清洗5404.422739.798144.21(四)其他保洁(新增)区域科目释义面积总计(㎡)二层连廊清扫清洁11000地下连廊清扫清洁700儿童游乐场清扫清洁1200智慧灯杆清洗一年2次清洗159(套)2、绿化管养(一)绿化养护财务科目名称科目释义面积(㎡)红岭北路绿化养护20000笋岗东路绿化养护18000初心公园(公园绿地)绿化养护9000宝安北路(笋岗东至泥岗-西侧,不含机动车道)绿化养护2515.77梨园路(笋岗东到宝安北西侧)绿化养护4685.91桃园路(红岭北东侧到宝安北西侧)绿化养护42.88展艺路绿化养护741.77梅园路(红岭北东侧到宝安北西侧)绿化养护688.1563043初心公园绿化养护2328.87(二)行道树养护财务科目名称科目释义1级行道树数量2级行道树数量红岭北路(笋岗路至泥岗东路)行道树养护075笋岗路(宝岗路至红岭路段)行道树养护24493、设备设施管理(一)电梯管理财务科目名称科目释义数量电梯管理(含管理、维保、应急救援)电梯服务5(二)设备设施维修提供60万元公共设备维修服务包公园设施、标识牌、护栏、供电、排水设施等维修服务1(三)路面石材维修管理财务科目名称科目释义面积(㎡)人行道路面石材维修地面石材维修96732.17石材养护(油性防护)96732.174、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财务科目名称科目释义数量市容秩序辅助管理人员输送(秩序员)配合城管24(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运营管理项目范围地标裸眼3D屏、智慧灯杆广告、广告位,汽车充电桩、运动场,1个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统租区域内约2万平方米商业空间,进一步提升空间统筹规划,促进片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结合罗湖会客厅实际情况,本次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运营服务,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运营服务提供者,需委派项目核心管理人员带领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及运营工作,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招商实施、推广策划、运营管理、物业监督等。相关经营管理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经营管理包含:制定项目管理手册、各项运营体系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有效建立沟通及反馈机制;相关经营文件拟定及核心原则梳理;项目整体经营策划、收益能力测算、租金定价、佣金政策及其他收入定价制定;负责与项目经营相关的所有舆情处理、媒体公关以及与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的相关经营活动。2)财务管理包含:每月向租户发送账单、收取相应款项至收款账户;定期形成财务报告供招标人了解项目收益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并配合年度审计。乙方须确保所提供的财务数据准确性及真实性。3)工程管理/资产运维管理包含:对写字楼、商业的工程条件提供建议、租户图纸审核、工程整改建议、精装修方案建议等顾问服务;协同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提供工程改造、零星改造等合理化顾问建议;由于招商运营需求而发生的工程改造、品质提升、租户二次装修、硬件设备维修维护跟进与执行。4)招商租赁包含:进行招商渠道搭建、第三方代理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招商团队、招商接洽、租户的新租、续租、扩租、退租谈判、合同签署、店铺移交等招商专项工作;租赁台账编制。5)运营管理包含:协助客户工商办证、客户进场退场服务、统筹客户收楼、装修手续办理、装修进场及装修验收、入伙、退场工作;客户日常管理服务中的企业服务、客户关怀、客户信息采集及客户信息台账编制及客户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日常缴费提醒,及其他配套空间运营管理。6)推广策划服务:项目对外推广策划、项目形象策划及展示案场设置、项目发布会及各种渠道活动等推广执行、媒体渠道搭建、日常圈层(客户、商家、政府)、商业氛围、项目社群打造等活动策划执行。7)参与物业管理及监督:审核物业工作计划、物业成本及预算,为甲方提供预算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现场物业稽查及巡检、日常物业管理监督与评估。表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类型内容点位位置面积/数量媒体广告类3D广告屏813栋外立面1个冷却塔立面广告红岭北路—笋岗东路交汇路口1个 智慧灯杆广告 集中在5条路沿线,分布在宝安北路、梅园路、展艺路、桃园路及梨园路159套,以实际为准停车场墙面广告 停车场区域10个,以实际为准天桥走廊灯箱天桥走廊沿途10个,以实际为准广告位初心公园或其它点位约1650㎡,以实际为准场地空间类电单车充电桩 红岭北地铁站/汽车充电桩 停车场约150个,以实际为准快递柜 楼栋间、架空层等以实际为准外卖柜 楼栋间、架空层等以实际为准售卖机 办公楼层、架空层、运动场等以实际为准停车场 初心公园1个 网球场824栋3个,以实际为准商业租赁类空中广场玻璃房 822栋空中广场1个,以实际为准初心公园下沉铺位 初心公园下沉负一楼、B1商铺约700平方米初心公园B1办公区初心公园下沉负一楼、B1商铺约650平方米统租辖区物业20000平方米以上(二)项目监管依据标准(1)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59—2020)》、《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规定的道路及公共场所、城中村的作业标准以及市、区、街道环卫管理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本谈判文件对同一事项作业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对成交供应商最高、最严的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前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有修订的,按修订后的标准和规范执行。(2)清扫保洁标准1)清扫保洁人员标准1.1在保洁时间段内,商业步行街每2450平方米不少于1人,特级道路及城中村清扫保洁人员每3300平方米不少于1人,社区公园铺装及一级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每4950平方米不少于1人,二级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每7000平方米不少于1人,社区公园绿地及绿化带每25000平方米不少于1人。1.2成交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交作业优化方案,优化方案中应包括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及人员优化配置,其清扫保洁人员人数可低于本招标需求约定的人数配备数量,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鼓励在连续性保洁中优先使用流动保洁车替换人工保洁的作业方式。1.3环卫作业人员(含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等)作业时须按规定穿着环卫工作服、反光衣、工作鞋,佩戴工作牌,做到着装整齐,工作服不应有破损、不洁等不良现象;作业时不应有抽烟、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作业时间内不得私自离岗,实行文明清扫、文明操作。1.4环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环卫作业人员清扫保洁作业时,穿着的反光衣应符合GB20653规定的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要求,不应有反光条严重剥落、反光强度不足等不良现象;并配备保证环卫作业安全的工具,早、晚、极端恶劣天气等可视情况较差时应佩戴并开启肩灯。1.5环卫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环卫作业技能操作培训、环卫安全培训、环卫职业健康培训、环卫职业道德文明培训等方面,强化作业人员的环卫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患意识。2)清扫保洁服务标准2.1商业步行街及特级道路24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除普扫外其余时间均为保洁时间。2.2一级道路20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每天7:00时至24:00时。2.3二级道路18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每天7:00时至22:00时。2.4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宽2.5米以上人行道必须实行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为100%。2.5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的道路至少按照以下频次进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商业步行街及特级道路一日三次(每天2:00时至7:00时,12:00时至16:30时,20:00时至24:00时),一、二级路一日二次(每天4:00时至7:00时,12:00时至16:30时)。2.6道路全覆盖洗扫作业一遍为一次,作业车辆完成点对点洗扫作业为一趟。每次作业必须沿双方向左右车道道牙及辅道各洗扫一趟,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中间车道的洗扫作业,辅道因机动车停放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机扫作业的,必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小型机械加人工辅助的方式替代作业,次数与机械洗扫次数相同。2.7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的道路还需辅以人工作业,采用流动保洁车进行巡查作业。2.8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保洁采用流动保洁车为主和人工步行为辅的方式进行作业。2.9流动保洁所需要的流动保洁车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规定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2.10商业步行街、特级路、一级路机动车道每天高压冲洗2次,早、中各1次(完成双方向点对点全覆盖冲洗一遍为一次),二级路机动车道每天高压冲洗一次。2.11小型人工高压冲洗频次:特级路、一级路人行道、路道牙、交通安全岛每周冲洗不低于3次;二级路人行道、路道牙、交通安全岛每周冲洗不低于1次。2.12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内市政设施要求每天冲洗(擦洗)一次。2.13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按照市、区环卫管理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执行。(3)绿化管养标准1)基本标准1.1绿化养护分类分级标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深城管﹝2013﹞263号)的“深圳市绿地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分级,道路绿化分为绿地、行道树(行列树)、悬挂绿化、相邻林地五类;根据道路绿化的位置布局、重要程度、管理难度、生长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将绿地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四种养护级别,行道树分为一级、二级两种养护级别。1.2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深圳市道路绿地分级养护要求”对不同级别绿地进行养护作业和监管。2)人员标准2.1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组织养护队伍,组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项目管理应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团队应配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养护人员,人员实行定岗定位,成立应急队伍,岗位表需报绿化管理单位备案。2.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定期培训安全、专业技能等内容。一线绿化养护人员均须参加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成交供应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深圳市道路绿地分级养护要求”和《深圳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操作导则》要求,按养护技术标准化、作业频次标准化、养护措施标准化的原则进行绿化养护作业。对人力、机械、苗木更新、肥料、用水五个养护指标分别按照其占总经费比例进行分项监管、单项核算。人力投入应结合作业计划编排人员上岗表,细化各项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投入。车辆、机械的安排和调度由养护企业每月制定详细的工作台班表。2.4苗木更新补植要求养护企业每月初制定详细的更新补植计划,或根据绿化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对老化植物更新。苗木更新补植品种和规格应与原苗木一致,且无检疫型病虫害。植物修剪、施肥工作应由成交供应商每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示范作业,由绿化管理单位现场检查确认可行后再全面展开。绿化浇水根据季节每月合理制定浇水计划,鼓励使用中水或其他循环利用水源浇灌绿化。上述计划资料由成交供应商编制后报采购单位审核,如需调整需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2.5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衣,持证上岗,佩戴工作证。作业车辆须安装规格统一的安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并根据作业类别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志和设施,车容、车貌和车况良好。2.6严禁作业车辆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须设置规格统一的警示牌、温馨告示牌和反光筒等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和反光筒等应清晰醒目、反光功能良好。2.7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各项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分队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对应急分队成员进行应急抢险技能等培训,所有成员能熟练掌握抢险的基本技能,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物资满足抢险需要。服从绿化管理单位的应急调动,及时巡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及森林火灾抢险等工作。2.8成交供应商需组织成立绿化保护小组对绿地进行巡察,服从绿化管理单位指挥,配合绿化执法行动。全天候巡查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影响绿化景观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对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通知绿化管理单位。3)服务要求3.1绿地保护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采购人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制止在绿化带上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并提交书面报告,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交供应商需组织成立绿化保护小组进行巡察,服从采购人的指挥,配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对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劝阻无效的,应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通知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限期内恢复补植。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知采购人,则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按原绿化标准对被破坏的绿地或被侵占的绿地进行复绿。成交供应商私自破坏、非法占用绿地或任由其它人破坏、非法占用绿地,或未得到相关绿化部门审批许可擅自进行相应操作的,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扣款和处理。管养范围内如发生乔木死亡或绿化植物较大面积死亡,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家在10个工作日内分析原因,并制定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因成交供应商管养不当导致乔木死亡或绿化植物较大面积死亡的,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扣款和处理。3.2.应急抢险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对管辖范围进行隐患排查、树木修剪、加固等措施。应急抢险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成立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有应急需要时能随时到场。人员、车辆、设备因故离岗都必须派同规格的人员、车辆、设备顶替。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气象灾害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1)一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关注级预警应急响应)要求项目24小时保持安排巡查人员若干、应急处置组1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应急处置队伍半小时内至管辖范围内1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突发情况,巡查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组织开展市政树木加固修剪、设施的排查,排查处理各路段安全隐患,开展地面垃圾清运工作,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2)二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Ⅳ级)要求项目24小时保持安排主管1名、巡查人员若干、应急处置组2组,并配备相应物资。项目主管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2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2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突发情况,根据实时天气情况组织开展市政树木加固修剪、设施的排查,排查处理各路段安全隐患,开展地面垃圾清运,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3)三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Ⅲ级)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1名、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及巡查行动、应急处置队伍待命,项目经理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4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4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紧急事故,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4)四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II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主管2名带班、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原则上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及巡查行动、应急处置队伍待命,项目经理及项目主管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4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4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紧急事故,并组织后备队队伍,上报各项物资准备情况,重大特大险情及必要情况下的灾情需全力抢通关键道路,抓紧恢复重要场所的交通道路。(5)五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Ⅰ级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主管2名带班、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I级应急响应行动按台风影响前、中、后期,分三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行动重点如下:①第一种情况为台风预警发布后到台风影响加剧前。这段时期风雨影响还不明显,重点为排查安全隐患、全力强化我区市政绿化的防护与加固工作,组织后备队人员待命。②第二种情况为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包括台风眼移动到我市,风力短暂减弱期)。这段时期强风暴雨影响严重,抢险救灾行动本身面临巨大困难和危险。在此情况下应力保人身安全。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禁止外出巡查,除重大特大险情及必要情况下的灾情需应急处置组采取应急抢险行动。③第三种情况台风影响后期,警报降级或解除。重点为全力抢通关键道路、抓紧恢复重要场所的交通,为迅速大规模开展抢险救援创造条件。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并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恢复绿化设施景观,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3.3安全保障措施(1)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组织应急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设备及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实操练习。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满足抢险需要。如应急抢险处理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做好管辖地点的设施设备安全保护;针对绿化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对排水沟渠进行清理疏通。(2)成交供应商应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学习,负责落实安全防火、防风、防灾和其他安全生产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负责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3)工人进行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和安全反光背心;根据人流、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主动避开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4)如因管养工作需占道作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占道许可,占道许可证办理时间必须衔接,不可中断。占道作业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交管部门的许可意见、《深圳绿化作业安全规范指引》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标准进行作业,并现场配备一台防撞保护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被交通部门处罚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4)设施设备管养标准4.1电梯管理根据电梯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性能制订电梯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的规章制度。电梯维保质量等符合DB44/T1093-2012及TSG08-2017规范的要求。电梯运行管理和对机房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每天检查,每周维护、保养。健全电梯设备档案及修理记录;安排电梯安全年检工作。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的运行动态,及时做好需变动的电梯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在电梯运行出现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并于20分钟内达到现场。4.2设备设施维修负责按规定开展项目范围内设施、设施、标识牌、护栏、供电、排水设施等维修服务的日常维修,及时发现并全面上报各类问题;在台风、暴雨、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应加大巡查频率。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并于20分钟内达到现场。4.3路面石材维修管理(1)根据路面石材实际情况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油性防护。需对石材表面使用中性石材专用清洁剂、油渍清洗剂对石材清洗,清洁石材表面污渍。清洗后的石材自然或风干后,使用石材防护剂涂刷2~3遍。渗透型处理,可渗入石材深层,表面不成膜;透气性佳,防止石材病变产生;液态水不能进入;紫外线稳定,能增加处理层的寿命;减少由于冻融和风化产生的开裂和剥落,从而延长石材的使用寿命。(2)负责人行道路面石材维修并报告其他路面、道路设施立面等异常情况。(5)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标准5.1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采购单位的日常检查、督察和考核,紧急情况下配合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采购单位的组织指挥。5.2成交供应商应当每天(含法定节假日)安排不少于24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市容巡查人员及辅助性内勤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对服务区域内各路段、片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频次不少于8次/天(其中白天不少于6次,晚上不少于2次)。在服务区域内发现有属于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范围内的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给辖区街道执法队;发现有属于清理小广告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的,应当立即清除。5.3服务期间,采购单位要求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宣传服务、协助管理与执法辅助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无条件地予以协助和配合。在进行宣传服务、协助管理与协助执法服务的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应当听从采购单位的指挥、调度和安排。5.4采购单位通知和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10分钟内予以实质性响应并到达现场,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纠正不当行为。5.5成交供应商应当以合法、文明的方式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觉纠正不当行为,并且有效纠正率(即有关单位和个人在1小时内纠正不当行为的比率)应达到90%以上;在说服、教育、劝导不成功的情况下,应当及时报告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5.6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注意工作方式与方法,不得使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不得损毁公私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人格等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引发打架、斗殴等暴力伤害事件,不得引发信访、维稳事件、群体性事件或负面新闻,不得引发行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尽可能地避免与服务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矛盾与冲突,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活动的有效投诉不得超过5%。5.7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与工作人员之间均应当具有合法并且持续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采购单位不因本项目而与工作人员形成或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其与工作人员之间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送采购单位备案;增加或更换工作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更换或增加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与该增加(或更换)的工作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送采购单位备案。5.8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工作人员支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为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9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踏实,稳定可靠。3、应当无犯罪记录、劳动教养记录、强制隔离戒毒记录、被开除公职记录、被开除军籍记录等不良记录。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70%;担任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5、上岗前签订廉洁服务保证书。6、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5.10成交供应商应当将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报送采购单位备案。采购单位要求更换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更换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更换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1日内报送采购单位备案。5.1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每日巡查计划,建立巡查日记制度。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星期三之前将下一周的巡查计划和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采购单位备案。成交供应商应当安排专人记录每天出勤人员及管理人员、巡查路段、巡查时间、处理的事件及具体处理方式等内容。5.12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并将培训计划和考核结果报送采购单位。5.13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照相关行业服务标准、本谈判文件及采购单位的管理要求与标准提供服务,全面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开展工作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不得选择性地进行说服、教育、劝导或报告。5.14服务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具体的款式以采购单位审核同意的为准),不得穿着城管执法服装,不得佩戴城管执法标志,不得擅自驾驶喷绘有城管执法标识的车辆,不得以城管执法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不得索取、收受服务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好处,不得充当服务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保护伞。5.15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及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各项服务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整改或纠正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完成整改、纠正并予以回复。5.16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专门的联系电话(含办公电话和手机)供采购单位检查和随时联系。成交供应商应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日内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采购单位备案;发生变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采购单位备案。5.17服务期间,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受到伤害、致残或死亡,因成交供应商或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他人受伤、残疾或死亡,以及因成交供应商或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补偿金、赔偿金、抚恤金等费用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6)经营性资产运营标准6.1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对每类资源制定运营方案报甲方审核后组织实施。6.2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商业策划定位调研服务(市场宏观环境分析、商业环境分析、商业竞争环境分析、商业项目整体定位、商业项目业态规划等)、工程顾问服务(规划建议、商业业态功能规划优化建议、商业外立面及装修建议、项目铺位重新分割规划、项目商业工程技术条件建议等)、招商顾问与准备服务(招商工作计划、招商工作流程节点、制定招商策略、项目租金价格方案、项目租金收益预算等指导招商准备工作建议)、项目整合推广服务(整合推广策略等)。表3经营性资产运营标准序号服务大类服务细项服务内容和标准1时尚、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制定经营范围内整体发展规划、商业业态规划、指导布局等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体系1.经营范围内的产业联动建设管理提供顶层框架设计激发运营活力;2.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商业业策划、引导和布局的等管理工作,搭建公共共建服务架构及模式,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3.核心业态的方案内容、氛围形象打造的总体把控。提供产业引入或商户进驻的对应协调服务负责业态落位引导,包括为保障经营范围内相关运营内容制定相关制度流程等;为示范业态和重点商户提供咨询服务;1.为经营范围内的重点品牌商户的招商引入及进驻提供咨询服务;2品牌推广及设施设备维护运营品牌推广策略制定1.负责经营范围内品牌线上推广咨询及执行策略制定。品牌内容打造及输出服务1.负责经营范围内品牌运营相关事宜工作,实现品牌逐步造势,促使品牌影响力提升。运营项目的设施设备护1.负责经营范围内户外广告资源等维护,并配合做好公益宣传。3统筹、策划重要活动事项提供商业活动方向定位及策划服务1.负责经营范围内相关落地活动筛选及指导;4业态管理及商户服务协助商户申报政策扶持等事项;1.配合完成经营范围内符合标准的商户进行相关政策引导、解读、对接、补贴等落地申报及资格审核。(三)人员、设备配置(1)人员配置要求岗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人数(人)岗位要求清扫保洁项目负责人1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统筹管理和质量内控工作,监控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一线环卫工人39高压清洗车司机2高压清洗车司机(辅工)2多功能洗扫车司机4洗扫式扫路机司机2小型高压清洗车司机6绿化管养现场主管1绿化一线人员4设备设施管理电梯工1维修工3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标准现场主管1保安员23经营性资产运营项目负责人1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统筹管理商业管理负责人1负责整个项目活动举办期的督导、招商管理、品牌引入、商家日常维护管理等商业策划人员1商业资产运维人员82.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设施设备配置表服务类别车辆、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辆/个)配置标准清扫、绿化服务高压清洗车司机1/防撞保护车1/多功能洗扫车3/小型高压清洗车6/洗扫式扫路机2/流动保洁车4/(3)人员、设备配置审核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根据实际接管范围,按上述规定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车辆和设备投入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验证资料用于审核。2)提交审核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可多于上述数量要求,但必须全部符合审核条件。审核资料内容不得有任何虚假,采购人可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查验资料,如无法提供查验资料则按审核不通过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审核标准的查验资料,或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本项目所需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配备,只能用于本项目。(四)考核及结果运用1.城市基础管理服务考核。甲方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以月度为周期对城市基础管理服务进行量化考核,形成量化评价结果。甲方参照《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方案》《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罗湖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考核评分标准》《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方案》等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量化评价结果作为双方款项支付依据,对于发生考核扣分扣款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任意一笔应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可提出缺陷整改要求,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到位。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考核(1)考核形式甲方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以年度为周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量化考核,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可提出缺陷整改要求,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到位。(2)量化考核方式根据项目服务情况,本项目各年度设置考核总分100分,组成如下:序号项目分值1时尚、文化及智慧产业公共服务55分2街区品牌推广及设施设备维护运营20分3统筹街区商业文旅活动的年度计划、策划街区重要活动事项10分4街区业态管理及商户服务15分5加分项最高10分6一票否决视严重程度扣除20-30分总分100分(3)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分阶段进行设置如下:序号服务大类服务细项服务内容和标准1时尚、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商业业态规划、指导布局等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体系1.经营范围内的产业联动建设管理提供顶层框架设计激发运营活力:完成1份年度经营资产业态布局方案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扣10分。2.制定经营范围内整体发展规划、商业业态策划、引导和布局等管理工作,建立经营资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完成一份经营资产业态管理标准规范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扣10分。3.经营范围内核心业态的方案内容、氛围形象打造的总体把控:审核不少于10份商业策划书或活动落地方案。每份2分,满分20分,按份数加减分。提供产业引入或商户进驻的对应协调服务1.负责经营范围内业态落位引导,包括为保障经营资产运营制定的相关制度流程等:制定不少于一份相关制度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扣10分。为示范业态和重点商户提供咨询服务;1.为经营范围内重点品牌商户的招商引入及进驻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示范业态商户经营管理的联动:提供不少于20次咨询服务,每次0.5分,满分5分,按份数加减分。2品牌推广及设施设备维护运营品牌推广策略制定负责经营范围内的品牌线上推广咨询及执行策略制定:完成1份线上推广指导文件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扣5分。品牌内容打造及输出服务负责经营范围内品牌运营相关事宜工作,实现品牌逐步造势,促使品牌影响力提升:为品牌提升举行不少于5次专项会议,否则扣5分。运营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负责经营范围内户外广告资源等维护,并配合做好公益宣传:完成一份户外广告年终总结经甲方验收通过。否则扣5分。并统计公益宣传次数,公益宣传次数应不少于5次,每次1分,共5分。以上未达要求的均按份数减分。3统筹、策划重要活动事项提供商业活动方向定位及策划服务负责经营范围内相关落地活动筛选及指导:指导不少于5次落地活动,每次2分,共10分,未达要求的按份数减分。4业态管理及商户服务协助商户申报政策扶持等事项;1.对经营范围内内符合标准的商户提供相关政策引导、对接、资格审核、补贴申报等服务;帮助不少于5个重点示范商户递交申请或进行政策解读。每项3分,最高15分。2.年度活动参与人数(线上+线下)不低于5万人次,否则每少一万人扣1分。5加分项(最多10分)1.重大活动应急保障表现良好;2.作业管理过程中因好人好事受到顾客表彰;3.现场环境、市容和景观明显提升;4、年度游客或商户满意度大于95%;5、年度游客量高于50万人次;6、年度综合相关话题量在公开网络媒体的曝光率(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等渠道)大于1亿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高于10分的加分奖励。6一票否决项1.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人员死亡或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2.经 3 次以上(含 3 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是指乙方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3.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4.拒绝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或者未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5.项目内考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视严重程度直接扣除20-30分)(4)考核结果运用1)服务费的扣除服务费的扣除与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年度内,整体考核得分低于80分(表现为不合格)的,按照得分分档,在当期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年度服务费比例金额。见下表:年度整体考核得分X扣除年度服务费百分比70≤X<80分5%60≤X<70分10%X<60分20%2)退出机制在年度考核履约评价结果低于60分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并终止项目合同。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无条件接受。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需求项谈判商务要求1必备条款★1.1服务期要求:本项目合同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1.2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辖区1.3付款期限和方式:鉴于本项目运营期间裸眼3D屏、停车场、体育场馆等使用率的不确定性,基于保证运营单位具有合理利润且不暴利的原则,本项目服务期限第一年度,服务费用包含运营服务期间给付部分和经审计考核后给付部分。其中,在乙方应答报价范围内,服务期限第一年度运营期间可给付费用为1064.46万元;年度运营期届满前,甲方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乙方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甲方根据年度经营性资产运营收入情况并结合年度项目运营考核结果,进行剩余服务费的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服务期限第一年度,前10个月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服务费按人民币1064460元(大写:壹佰零陆万肆仟肆佰陆拾元整)计算。甲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当月考核扣分扣款以及违约金等应扣除的款项从次月应付服务费中扣除。每月实际支付的服务费为扣除上月城市基础服务质量考核扣分扣款、违约金等应扣款项之后的余额。在第一个服务年度(服务期第十一个月)末期,乙方提供项目经营性资产运营全部相关资料并配合甲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甲方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并以不超过890.32万元为限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年度累计支付服务费不超过乙方最终的应答报价总额。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应扣减服务费的,甲方有权在应支付尾款中径直扣除。1.4验收条件: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文件。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文件:(1)服务项目符合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2)成交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项目相关资料;(3)年度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及其收入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计。1.5违约责任:本项目违约责任包含保洁服务违约责任、绿化管养服务违约责任、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违约责任、经营性资产服务违约责任。(一)清扫保洁服务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迎检活动,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种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遇有迎检活动,成交供应商须派出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或未派出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成交供应商应按每次2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鉴于本项目约定的清扫保洁服务对市民生活影响重大,凡发生停工或歇工的服务面积达到本项目清扫保洁面积的20%及以上的,成交供应商均应在1小时内恢复对停工、歇工路段(含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在1小时内未恢复对停工、歇工路段(含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的,采购人可以组织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有关的清扫保洁,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次停工或歇工时间在5个小时以内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年服务费总额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一次停工或歇工时间在5个小时以上24个小时以内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年服务费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一次停工或歇工时间在24个小时以上或者项目服务期内累计发生停工、歇工事件2次以上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年服务费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3.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服务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前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环卫车辆和设备的购置工作,60个日历日内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环卫车辆的登记和上牌工作,逾期未完成前述环卫车辆和设备购置、登记和上牌的,视为根本性违约,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年服务费总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二)绿化管养服务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对管理范围内的薇甘菊等有害生物进行防治的;未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防治的;薇甘菊防治等有害生物在水源保护区使用药物防治的,采购人可按5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因成交供应商管养不当导致管养范围内树木死亡或绿化植物较大面积死亡的,采购人可按20000元/株(或100㎡)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进行日常消杀、绿化灭虫害等工作时,使用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药物,并且未做好防护措施的,采购人可按2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若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采购人可按10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3.在台风季节、暴雨等特殊情况下,未成立应急队伍;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参加管理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等;采购人可按5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整改通知后未在期限内处理完毕,或采购人发出应急等突发事项的通知,成交供应商未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属于检查、考核或监管部门的书面整改通知,未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将问题解决,并给予采购人书面回复;上述情形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可按1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5.成交供应商破坏、非法占用绿地(含砍伐树木)、任由其他人破坏和非法占用绿地(含砍伐树木),或未得到相关绿化部门、道路交通部门审批许可擅自进行相应操作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原标准及时恢复绿地,采购人可按5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造成的损失超过人民币50000元,或者发生2次以上(包含本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三)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要求的维护、修缮工作,或无故拖延,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罚10000元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缮工作的,每延期1天扣罚1000元。3.成交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质量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罚10000元违约金。(四)市容秩序辅助管理违约责任1.采购单位根据《罗湖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采用量化扣分扣款的形式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罗湖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修订,以最新修订的版本作为扣分扣款标准。2.在考核过程中,在同一路段或同一片区的不同地方发现同一行为或情形,以及在每次检查或考核中均发现相同的行为或情形的,均应予以重复扣分。3.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予以扣分的,每扣1分,则从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人民币5000元,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发生3次以上(包含本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经营性资产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须全面地履行投标承诺,成交供应商未全面履行投标承诺的。如成交供应商未全面履行投标承诺且未按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要求整改的,视为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六)其他违约责任1.本项目约定的违约金均以人民币计算,采购人可以从任何一个月的服务费中直接予以扣除。成交供应商出现被视为根本性违约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2.成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或与采购人约定的配员要求足额配置作业人员,在质量考核未达标的情况下,人员配置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每缺一人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至质量达标或人员配置达到要求为止。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作业的,每发生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4.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及有关资料的,应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成交供应商任意一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成交供应商拖欠任意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成交供应商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5000元以上的,或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成交供应商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成交供应商所拖欠的员工工资。采购人支付相关款项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成交供应商应当补交的履约保证金。6.对公众、其他单位所投诉事项应积极响应,处理过程保持友好态度,处理结果应当取得投诉人满意。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可按1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对公众、其他单位投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在规定时间到期之日起,采购人可按1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直至达到整改要求为止。成交供应商管养范围内如收到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信访件,应积极响应处理信访人诉求内容,如信访人作出不满意的评价,经核实成交供应商存在责任的,采购人可按50000元/次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扣罚违约金。7.因采购人行为违约导致成交供应商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未能完成相关服务的责任。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服务的,且在采购人书面催告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仍不提供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逾期服务对应价款费用的0.03%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若成交供应商达到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仍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8.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按本合同约定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服务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9.因成交供应商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人为因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损害)采购人经济利益、声誉、形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进行索赔。10.根据《罗湖区“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履约评价优质合同实施方案》,每评价周期内履约评价综合得分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00元。11.成交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被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警示或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投诉,或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报道其服务过程存在违法或违约情形,经采购人查证属实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至50000元。12.本项目各分项服务,成交供应商因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分包的,需经采购人事前同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拒绝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3.合同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履约评价结果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1.6争议解决方法:如在服务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在罗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其他本项目涉及政府专项债,裸眼3D屏等经营性资产运营收入需全部上缴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经营性资产运营收入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四、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应答报价应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应答报价。2、本项目各分项服务,成交供应商因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分包的,需经采购人事前同意。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分包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应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各供应商在应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5、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6、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7、“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开标当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四个网站出现网站无法打开的特殊情况,相关信息则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8、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澄清、说明、补正或者错误的修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076号党群服务中心4楼)、电邮提交(邮箱:szexlhfgs@szexgrp.com)等便捷方式。第四章应答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应答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应答文件附件不公开。供应商在编辑应答文件时,在应答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应答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M)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0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药品二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按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浏览招标文件正文(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附件(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就结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页码:of1280%(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应答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将必须放于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应答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响应无效处理。应答文件组成:1.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应答书(2)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3)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项目详细报价2.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①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②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应答)项目,应答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谈判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应答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应答书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谈判公告,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谈判应答文件一份。2、谈判价格具体见“项目详细报价”,具体以谈判最终报价为准。3、如果我单位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在“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谈判应答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我单位将受此约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应答文件(含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承诺)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应答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谈判文件规定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红色为必填项,其他为可选填项)二、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参与该项目谈判,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应答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6.我单位如果获得成交资格,将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成交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谈判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成交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应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全部应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8.我单位承诺成交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9.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0.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要求。11.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2.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应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13.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应答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1、资格证明材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原文可详见谈判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第四处,在“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可在谈判文件第二章“对谈判须知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查看);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谈判小组判定;如谈判小组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应答无效处理)。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应答)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应答)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应答)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本投标(应答)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应答)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应答)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应答)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应答)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应答)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一)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元)说明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含城市基础管理服务费用和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两部分。应答报价默认包含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应答报价。2、谈判应答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19,547,800元,如供应商的应答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将按照符合性审查要求作应答无效处理。注:所有价格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应答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作为附件方为有效;3、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可不用填写《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委托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受托人/代理人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内容,以及本项目谈判组织实施过程中对谈判应答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我均承认。除非委托方书面提前撤销,本授权委托书至委托事项完成之前持续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委托书须提供受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方为有效;2、如是受托人(代理人)参与谈判,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应答书》的代表人与《谈判应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受托人(代理人)必须一致。附: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如有)1★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2★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谈判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供应商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应答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谈判小组有权对谈判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5.实质性响应条款“谈判响应”情况与应答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谈判响应”内容为准。6.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资料的位置,以便谈判;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与谈判相关的节点)………………四、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应答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应答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应答)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应答)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应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应答)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应答)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不作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供应商负责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应答文件一并提交。负责人/谈判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二)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采购人):地址:乙方(供应商-主体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地址: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甲方将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合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l.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2.中标结果确认函件;3.应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4.谈判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文件);5.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书面函等其他文件。合同构成文件产生冲突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解释。同一顺序的文件,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应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与谈判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条款为准。第三条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为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笋岗片区打造新罗湖会客厅运营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辖区。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包括提供项目范围宝岗路、红岭北路、笋岗东路、泥岗东路合围区域约34.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社区公园、绿地等清扫保洁服务,约5.8万平方米(含约148棵行道树管养)绿化管养服务,约9.7万平方米路面石材维修管理,5台电梯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以及严管区人员输送等服务。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项目范围地标裸眼3D屏、智慧灯杆广告、广告位,汽车充电桩、运动场,1个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统租区域内约2万平方米商业空间,进一步提升空间统筹规划,促进片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第四条服务区域范围及内容(1)城市基础管理服务:包括提供项目范围宝岗路、红岭北路、笋岗东路、泥岗东路合围区域约34.3万平方米市政道路、社区公园、绿地等清扫保洁服务,约5.8万平方米(含约148棵行道树管养)绿化管养服务,约9.7万平方米路面石材维修管理,灯光亮化设施、电梯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养以及严管区人员输送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清扫保洁服务1.1道路及商业步行街路面、公共广场及场所地面、口岸区域出入境道路及跨境公路路面、城中村、人行隧道、人行天桥及人行道树穴等清扫、冲洗和保洁;中标区域与非中标区域的衔接地带,清扫保洁作业范围由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向非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延伸2米;城市道路与住宅小区的衔接地带,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延伸至住宅小区进出口。1.2绿地及绿化带的清扫和保洁。1.3社区公园铺砖区域的清扫、冲洗和保洁及绿化区域的清扫和保洁。1.4垃圾收集容器、烟头投放容器、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的清洁、管理和维护;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等环卫设施因自然灾害、重大损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破坏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由采购人负责修缮。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因成交供应商不当使用引起破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缮。1.5雨水沙井口及防蚊闸口的清理。1.6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1.7清扫保洁区域内非法倾倒的无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1.8市政公共设施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以及交通护栏的擦洗、保洁。1.9向采购人及区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施设备动态。1.10完成采购人及区环卫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2)绿化管养服务1.绿化管理养护及设施维护本项目内所有采购人承担市政绿化功能且已接管的道路和社区公园的绿化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草坪、灌木、乔木(含行道树)、悬挂绿化、林边绿地(绿地管养范围向林地方向延伸3米)、绿化和社区公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景、水体、护栏、扶手、座椅、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地面铺装、花基、树池、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监控设施、水表、绿地内井盖、康体游乐设施等)。养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附件《罗湖区市政道路及社区公园绿地管养服务项目(A包)管养服务范围清单》的范围,并最终以图纸和实际管理范围为准。2.高大树木修剪及应急抢险组织管养队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高大树木进行修剪,修剪完后对树枝进行收集和外运处理等;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在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前及时组织实施巡查、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工作以及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不可抗力除外)及时组织实施遇险抢险工作、苗木补种及绿化设施修复等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应急抢险,参照应急抢险规定,按实结算相关费用。3.设施维护成交供应商应定期检查绿地及社区公园的设施(包括卫生设施、喷灌系统、喷泉、水景、水体、护栏、园林建筑及小品、园道、宣传牌、地面铺装、花基、树池、护树设施、灯光设施、监控设施、水表、绿地内井盖等),确保设施完好。设施出现自然老旧、影响市容景观、突发事故损坏、人为破坏、盗窃和使用不合理等情况时,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并按原样和原有质地尽快修复。成交供应商需重点强化以下工作:(1)重点强化草坪养护,采用人工防除结合使用除草剂以确保草坪纯度,并按规范要求定期修剪草坪,每次修剪前须全面除杂一次,结合疏草、打孔、铺沙、施肥等措施以促进草坪生长;草坪上已有的凹凸不平(如树坑、车轮印、管沟、草坪土层高于道牙等),应及时开挖填平。观赏草坪须常年保绿,保证平整度。(2)加强树木养护,采取扶正、修剪、清理等手段,对绿地歪斜及存在安全隐患树木进行整治,同时通过修剪树木下缘线、树冠和统一支撑,提升树木景观;(3)根据观花植物生长特性与立地条件因素,合理运用水肥、修剪等控制手段,确保观花植物花期盛放;(4)重点加强社区公园管理,包括设施维护和公众服务。(5)优化垃圾处理方式。绿化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生活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如环卫部门未及时处理,则由成交供应商处理。(6)绿地上除“四害”消杀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须落实除“四害”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四害”孳生、密度消长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制措施,将“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减少蚊媒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全天候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树木不被破坏,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对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对劝阻无效的,应在事件发生半小时内通知采购人。本项目内所有采购人承担市政绿化功能且已接管的道路和社区公园的绿化及设施,均为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内的养护技术的研究试验、配合采购人监管绿地占用、配合采购人开展绿化提升、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以及本包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投诉处理、抢险救灾等事项,均为成交供应商的义务。3)设备设施等维护管理包括新增电梯管理以及对服务范围内的灯光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零星修缮维护,如文明城市创建硬件提升修缮、未纳管道路零星工程修缮、市政设施(箱、杆、岗亭、井盖、座椅等五类城市家具)维护等。负责按规定开展项目范围内路面石材的维护管养,按规定时间定期清洗,并根据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石材油性防护。4)市容秩序辅助管理4.1宣传服务宣传城市管理(含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城市园林、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犬类管理和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2说服、教育与劝导服务发生以下行为的,在10分钟内安排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并对实施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说服、教育、劝导,促使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城市管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将涉嫌违反城市管理与街道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给辖区街道综合执法队:1.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2.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3.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的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服、物品;4.在房顶搭棚、设架(未形成建筑物、构造物)或堆放杂物;5.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的机动车辆沿途泄漏、散落;6.在临街建筑物一层的外墙、阳台、窗户上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设置有碍市容的设施;7.在临街建筑物周围设置实体围墙;8.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9.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10.在户外设置经营性条幅、标语、气球、彩旗、充气式设施等广告设施;11.在户外派发经营性宣传品;12.不及时修复或者拆除陈旧、残缺、脱落、易倒塌的户外广告;13.在建(构)筑物外墙、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涂写、刻画;14.侵占、损坏城市绿化用地,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用途;15.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16.向城市绿地内抛撒杂物;17.践踏竖有禁止性标志的城市绿地;18.在城市绿地上行驶、停放车辆;19.在城市绿地上摆摊设点、销售商品;20.损坏古树名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1.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22.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倾倒、排放废水、污水、污物;23.向雨水管道倾倒、排放余泥渣土或者其他废弃物;24.随地吐痰、便溺;25.乱吐、乱扔香口胶渣、甘蔗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或者其他废弃物;26.从临街门店向街道清扫垃圾;27.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28.犬只及宠物的携带者不及时自行清除宠物在道路、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29.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由成年人牵领;30.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未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31.在户外携带烈性犬而不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32.废品收购单位不加强场地管理,影响市容,污染周围环境;33.城市垃圾运输车辆沿途飞扬、泄漏和污水滴漏,裸露、吊挂垃圾;34.随地遗弃死畜死禽;35.在垃圾筒、垃圾收集点内捡拾垃圾,污水井内打捞溲余;36.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37.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未经批准进行营业性演出;38.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39.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和其它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城中村等场所非法摆卖或屠宰活禽。4.3清理小广告服务对在建(构)筑物外墙、围墙、栏杆、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树木、地面上张贴的小广告予以清除。4.4按要求为街道综合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性服务。4.5采购单位安排的其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5)其他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实际管理需要,导致清扫保洁面积、道路等级等变更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安排。因此导致服务费变动,当服务费增加金额未超过合同金额10%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相应地增加服务经费。(2)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服务包括:运营管理项目范围地标裸眼3D屏、智慧灯杆广告、广告位,汽车充电桩、运动场,1个地下停车场等,以及统租区域内约2万平方米商业空间,进一步提升空间统筹规划,促进片区优势产业集聚发展。结合罗湖会客厅实际情况,本次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运营服务,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运营服务提供者,需委派项目核心管理人员带领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及运营工作,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招商实施、推广策划、运营管理、物业监督等。相关经营管理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经营管理包含:制定项目管理手册、各项运营体系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有效建立沟通及反馈机制;相关经营文件拟定及核心原则梳理;项目整体经营策划、收益能力测算、租金定价、佣金政策及其他收入定价制定;负责与项目经营相关的所有舆情处理、媒体公关以及与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的相关经营活动。2)财务管理包含:每月向租户发送账单、收取相应款项至收款账户;定期形成财务报告供招标人了解项目收益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并配合年度审计。乙方须确保所提供的财务数据准确性及真实性。3)工程管理/资产运维管理包含:对写字楼、商业的工程条件提供建议、租户图纸审核、工程整改建议、精装修方案建议等顾问服务;协同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提供工程改造、零星改造等合理化顾问建议;由于招商运营需求而发生的工程改造、品质提升、租户二次装修、硬件设备维修维护跟进与执行。4)招商租赁包含:进行招商渠道搭建、第三方代理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招商团队、招商接洽、租户的新租、续租、扩租、退租谈判、合同签署、店铺移交等招商专项工作;租赁台账编制。5)运营管理包含:协助客户工商办证、客户进场退场服务、统筹客户收楼、装修手续办理、装修进场及装修验收、入伙、退场工作;客户日常管理服务中的企业服务、客户关怀、客户信息采集及客户信息台账编制及客户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日常缴费提醒,及其他配套空间运营管理。6)推广策划服务:项目对外推广策划、项目形象策划及展示案场设置、项目发布会及各种渠道活动等推广执行、媒体渠道搭建、日常圈层(客户、商家、政府)、商业氛围、项目社群打造等活动策划执行。7)参与物业管理及监督:审核物业工作计划、物业成本及预算,为甲方提供预算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现场物业稽查及巡检、日常物业管理监督与评估。第五条乙方的服务要求和标准(1)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DB4403/T59—2020)》、《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规定的道路及公共场所、城中村的作业标准以及市、区、街道环卫管理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本谈判文件对同一事项作业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对成交供应商最高、最严的要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间,前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有修订的,按修订后的标准和规范执行。(2)清扫保洁标准1)清扫保洁人员标准1.1在保洁时间段内,商业步行街每2450平方米不少于1人,特级道路及城中村清扫保洁人员每3300平方米不少于1人,社区公园铺装及一级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每4950平方米不少于1人,二级道路清扫保洁人员每7000平方米不少于1人,社区公园绿地及绿化带每25000平方米不少于1人。1.2成交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交作业优化方案,优化方案中应包括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及人员优化配置,其清扫保洁人员人数可低于本招标需求约定的人数配备数量,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鼓励在连续性保洁中优先使用流动保洁车替换人工保洁的作业方式。1.3环卫作业人员(含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等)作业时须按规定穿着环卫工作服、反光衣、工作鞋,佩戴工作牌,做到着装整齐,工作服不应有破损、不洁等不良现象;作业时不应有抽烟、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作业时间内不得私自离岗,实行文明清扫、文明操作。1.4环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环卫作业人员清扫保洁作业时,穿着的反光衣应符合GB20653规定的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要求,不应有反光条严重剥落、反光强度不足等不良现象;并配备保证环卫作业安全的工具,早、晚、极端恶劣天气等可视情况较差时应佩戴并开启肩灯。1.5环卫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环卫作业技能操作培训、环卫安全培训、环卫职业健康培训、环卫职业道德文明培训等方面,强化作业人员的环卫作业技能及安全防患意识。2)清扫保洁服务标准2.1商业步行街及特级道路24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除普扫外其余时间均为保洁时间。2.2一级道路20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每天7:00时至24:00时。2.3二级道路18个小时,普扫: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凌晨4:00时至7:00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每天凌晨4:30时至7:00时,保洁:每天7:00时至22:00时。2.4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宽2.5米以上人行道必须实行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为100%。2.5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的道路至少按照以下频次进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商业步行街及特级道路一日三次(每天2:00时至7:00时,12:00时至16:30时,20:00时至24:00时),一、二级路一日二次(每天4:00时至7:00时,12:00时至16:30时)。2.6道路全覆盖洗扫作业一遍为一次,作业车辆完成点对点洗扫作业为一趟。每次作业必须沿双方向左右车道道牙及辅道各洗扫一趟,单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中间车道的洗扫作业,辅道因机动车停放等特殊原因无法实施机扫作业的,必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小型机械加人工辅助的方式替代作业,次数与机械洗扫次数相同。2.7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的道路还需辅以人工作业,采用流动保洁车进行巡查作业。2.8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保洁采用流动保洁车为主和人工步行为辅的方式进行作业。2.9流动保洁所需要的流动保洁车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规定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2.10商业步行街、特级路、一级路机动车道每天高压冲洗2次,早、中各1次(完成双方向点对点全覆盖冲洗一遍为一次),二级路机动车道每天高压冲洗一次。2.11小型人工高压冲洗频次:特级路、一级路人行道、路道牙、交通安全岛每周冲洗不低于3次;二级路人行道、路道牙、交通安全岛每周冲洗不低于1次。2.12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内市政设施要求每天冲洗(擦洗)一次。2.13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分类管理指标和定额标准,按照市、区环卫管理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执行。(3)绿化管养标准1)基本标准1.1绿化养护分类分级标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深城管﹝2013﹞263号)的“深圳市绿地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分级,道路绿化分为绿地、行道树(行列树)、悬挂绿化、相邻林地五类;根据道路绿化的位置布局、重要程度、管理难度、生长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将绿地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四种养护级别,行道树分为一级、二级两种养护级别。1.2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深圳市道路绿地分级养护要求”对不同级别绿地进行养护作业和监管。2)人员标准2.1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组织养护队伍,组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项目管理应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团队应配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养护人员,人员实行定岗定位,成立应急队伍,岗位表需报绿化管理单位备案。2.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定期培训安全、专业技能等内容。一线绿化养护人员均须参加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3成交供应商按照《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的“深圳市道路绿地分级养护要求”和《深圳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操作导则》要求,按养护技术标准化、作业频次标准化、养护措施标准化的原则进行绿化养护作业。对人力、机械、苗木更新、肥料、用水五个养护指标分别按照其占总经费比例进行分项监管、单项核算。人力投入应结合作业计划编排人员上岗表,细化各项绿化养护工作的人员投入。车辆、机械的安排和调度由养护企业每月制定详细的工作台班表。2.4苗木更新补植要求养护企业每月初制定详细的更新补植计划,或根据绿化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对老化植物更新。苗木更新补植品种和规格应与原苗木一致,且无检疫型病虫害。植物修剪、施肥工作应由成交供应商每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先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示范作业,由绿化管理单位现场检查确认可行后再全面展开。绿化浇水根据季节每月合理制定浇水计划,鼓励使用中水或其他循环利用水源浇灌绿化。上述计划资料由养护企业编制后报绿化管理单位审核,如需调整需先征得绿化管理单位同意。2.5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衣,持证上岗,佩戴工作证。作业车辆须安装规格统一的安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并根据作业类别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标志和设施,车容、车貌和车况良好。2.6严禁作业车辆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须设置规格统一的警示牌、温馨告示牌和反光筒等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和反光筒等应清晰醒目、反光功能良好。2.7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各项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分队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对应急分队成员进行应急抢险技能等培训,所有成员能熟练掌握抢险的基本技能,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物资满足抢险需要。服从绿化管理单位的应急调动,及时巡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台风、防汛、防寒等自然灾害及森林火灾抢险等工作。2.8成交供应商需组织成立绿化保护小组对绿地进行巡察,服从绿化管理单位指挥,配合绿化执法行动。全天候巡查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影响绿化景观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劝阻,对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通知绿化管理单位。3)服务要求3.1绿地保护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采购人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制止在绿化带上的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工作人员,并提交书面报告,配合采购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成交供应商需组织成立绿化保护小组进行巡察,服从采购人的指挥,配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行动,保护绿地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对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劝阻无效的,应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通知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限期内恢复补植。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知采购人,则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按原绿化标准对被破坏的绿地或被侵占的绿地进行复绿。成交供应商私自破坏、非法占用绿地或任由其它人破坏、非法占用绿地,或未得到相关绿化部门审批许可擅自进行相应操作的,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扣款和处理。管养范围内如发生乔木死亡或绿化植物较大面积死亡,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家在10个工作日内分析原因,并制定落实相关补救措施。因成交供应商管养不当导致乔木死亡或绿化植物较大面积死亡的,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扣款和处理。3.2.应急抢险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对管辖范围进行隐患排查、树木修剪、加固等措施。应急抢险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成立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有应急需要时能随时到场。人员、车辆、设备因故离岗都必须派同规格的人员、车辆、设备顶替。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气象灾害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1)一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关注级预警应急响应)要求项目24小时保持安排巡查人员若干、应急处置组1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应急处置队伍半小时内至管辖范围内1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突发情况,巡查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组织开展市政树木加固修剪、设施的排查,排查处理各路段安全隐患,开展地面垃圾清运工作,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2)二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Ⅳ级)要求项目24小时保持安排主管1名、巡查人员若干、应急处置组2组,并配备相应物资。项目主管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2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2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突发情况,根据实时天气情况组织开展市政树木加固修剪、设施的排查,排查处理各路段安全隐患,开展地面垃圾清运,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3)三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Ⅲ级)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1名、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及巡查行动、应急处置队伍待命,项目经理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4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4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紧急事故,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报送巡查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台账。(4)四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II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主管2名带班、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原则上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及巡查行动、应急处置队伍待命,项目经理及项目主管30分钟内到达罗湖区驻点办公室进行值守,4组应急处置队伍30分钟内至管辖范围内4处驻点待命以处理紧急事故,并组织后备队队伍,上报各项物资准备情况,重大特大险情及必要情况下的灾情需全力抢通关键道路,抓紧恢复重要场所的交通道路。(5)五级应急抢险(政府发布Ⅰ级应急响应)要求项目安排项目经理、主管2名带班、应急处置组4组,并配备相应物资。I级应急响应行动按台风影响前、中、后期,分三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行动重点如下:①第一种情况为台风预警发布后到台风影响加剧前。这段时期风雨影响还不明显,重点为排查安全隐患、全力强化我区市政绿化的防护与加固工作,组织后备队人员待命。②第二种情况为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包括台风眼移动到我市,风力短暂减弱期)。这段时期强风暴雨影响严重,抢险救灾行动本身面临巨大困难和危险。在此情况下应力保人身安全。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禁止外出巡查,除重大特大险情及必要情况下的灾情需应急处置组采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厅运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