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室外绿化养护服务招标预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20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7-248102030210
采购预算:1199536.04元
最高限价:1199536.04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4年02月29日至 2024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
项目联系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911589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沙沙
联系方式:18786528412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需求公示.docx22.7K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室外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本采购需求公示附件中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1)采购主要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需委托满足相关资格要求的第三方开展医院室外绿化养护管理(还需包括建筑物屋顶绿化、天井庭院绿化等),室外绿化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项目总预算:¥1199536.04元/年。(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4)服务时间:三年(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期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期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⑤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形式(采用以下具体步骤)第一步: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综合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资格要求,符合者将作为有效标,并进入第二步评议。不符合,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能进入第二步评议。第二步:符合性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投标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符合性要求,符合者将作为有效标,并进入第三步评议。不符合,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能进入第三步评议。第三步: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给相应的评分,并计算其总得分,按各项评标因素权重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详细的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需委托满足相关资格要求的第三方开展医院室外绿化养护管理(还需包括建筑物屋顶绿化、天井庭院绿化等),室外绿化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植物养护和绿地管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二、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承担,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候须综合考虑。2.本次投标报价按年绿化养护总价进行报价,年绿化养护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一年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3.投标单位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补植至原设计的种植情况(不含乔木、单株灌木),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再支付相应的费用;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医院自行查勘现状情况。4.投标单位须承诺在服务期内爱护采购人的设备、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路面、路灯、景观设施等),若有损坏须在5个日历天内自行修复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服务期内非采购人原因发生的乔木、灌木、绿植等死亡或质量缺陷的,中标人须无偿进行更新和更换。6.绿化修剪、打草等噪音较大工作及施肥喷药产生异味的工作必须安排在下班后和周末、节假日进行,绿化养护工作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7.投标人须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书面养护管理计划和有关措施,严格按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执行,确保养护管理质量,服从医院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8.投标人须单独承诺在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工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中止其服务合同。9.投标人须承诺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购买各种保险。服务期间,投标人雇佣的工作人员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派驻项目团队入驻现场(若投标文件人员未满足要求需按采购方要求进行配备),服从采购人管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能更换,若因项目负责人离职等原因确需更换的,投标人须书面向招标人的职能部门同意方可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其职称、业绩等不能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水平),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投入的人数与投标文件人数不一致的按2000元/人次处罚。若此类情况累计出现三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应损失。11.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现状乔木数量、灌木面积、草坪等面积的核实。12.投标人须承诺若医院开展大型活动以及节假日需临时摆放花卉、绿植等中标人需免费提供方案以及免费摆放。13.中标人不得转包本项目,若存在转包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14.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统一服装。15.中标单位须承诺同意下列附件(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绿化管理办法(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绿化考核评分办法(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考核评分表(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院区范围内。3、付款方式:(一)投标人完成一个自然月的绿化养护服务工作后,投标人在次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上月绿化养护工作的验收及结算资料,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验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上月的绿化养护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招标人按本条第二款的结算方式对上月绿化养护服务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投标人按结算审定金额向招标人开具发票(投标人开具的发票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发票起3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一次性向投标人支付上月的绿化养护服务费。(二)结算方式招标人向投标人每月实际支付的绿化养护服务费金额采用本款第(1)项、第(2)项约定的方式确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风险范围包括(即本项a-d引起的投标人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合同执行期内,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养护的政策变化。合同执行期内,人工、材料(肥料、药剂、水等)、机械等价格的市场变化。合同执行期内,因客观原因造成投标人停工、窝工增加的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漏算、少计的工程量。合同执行期内,投标人为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后续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外投标人另外增加的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含肥料、药剂等)等产生的费用。合同执行期内,以招标文件中未计价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基准,当投标人每自然月实际养护的工程量未超过招标文件中未计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相应子项的工程量的5%(含5%)时,因工程量增加而导致的绿化养护服务费的增加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任何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a.风险范围以外价款调整方法:(1)合同履行期间,当投标人每自然月实际养护的工程量超过招标文件中未计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相应子项的工程量,且增加幅值超过5%时,招标人将按相关招采法律法规、招标人院内招采规定及流程对增加的工程量重新组织招采并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对增加工程量的范围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先告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核实确认增加的工程量是否需进行招采后,再行进行绿化养护,若因投标人未告知招标人而自行养护,从而导致未进行相关招采的,增加部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任何费用。(3)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不得对未在未计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绿化项目进行养护,若因投标人对超范围项目自行进行养护,从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b.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未计价工程量清单,若投标人实际养护的项目及各项目的工程量未发生变化(即各项养护内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未计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量一致),则每自然月绿化养护服务费合同价(即绿化养护服务签约合同价的1/12)即为当月的结算价。c.合同履行期间,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未计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或多个)绿化养护项目的工程量,结算时,减少工程量的养护项目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须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d.合同履行期间,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未计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或多个)绿化养护项目的养护工作,则结算时,在月绿化养护服务费的基础上扣除取消的养护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4、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中的一级养护质量规定,并做好绿化养护相关资料按时提交给采购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