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招标预告(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2024)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招标文件内容预公示
(项目编号:HCZC2024-G3-810004-GXRY)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项目编号:HCZC2024-G3-810004-GXRY)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功能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03月07日下午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8-2211981 联系人:罗荣菊
联系地址: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3楼
附件: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ZC2024-G3-810004-GXRY)预公示内容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
附件信息:
(预公示稿)招标文件-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doc644.7 KB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项目编号:HCZC2024-G3-810004-GXRY采购人: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3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1、总则341.1项目概况341.2定义341.3投标人资格条件351.4现场踏勘351.5投标费用351.6转包与分包361.7特别说明362、招标文件372.1招标文件的构成。372.2投标人的风险37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73、投标文件383.1投标文件的组成38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83.3投标报价38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93.5投标保证金393.6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和递交393.7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393.8投标文件的编写说明394、开标404.1开标准备404.2开标程序405、资格审查405.1资格审查405.2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形406、评标416.1组建评标委员会416.2评标原则416.3评标的方式及评标依据416.4评标程序416.5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16.6投标文件报价修正416.7评标过程的监控427、评标结果427.1确定中标人427.2中标公告发布427.3中标通知书发出428、签订合同438.1合同授予标准438.2履约保证金438.3签订合同438.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438.5履行合同448.6履约验收449、质疑和投诉4410、其他事项4510.1招标代理服务费4510.2其他说明4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5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73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74三、目录格式75四、附件格式76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于2024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4-G3-810004-GXRY项目名称: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预算金额:B标段人民币2072.556万元/年,C标段人民币2186.91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系数招标。招标控制系数为询价确定后的产品价格的100%;采购需求: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豆奶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B标段包括以下学校:西屏实验学校、区五小、洛东中学、洛东镇中心小学、洛西中学、洛西镇中心小学、屏南中学、屏南乡中心小学、三岔镇实验学校、刘三姐中学、刘三姐镇中心小学、祥贝中学、祥贝乡中心小学,共13所学校约12760名学生(学生人数以实际为准);C标段包括以下学校:区二中、区三中、区广维小学、区特殊教育学校、庆远镇中心小学、石别中学、石别镇中心小学、北山中学、北山镇中心小学、福龙中学、福龙乡中心小学,共11所学校约16896名学生(学生人数以实际为准);备注:1.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2.本项目评标顺序为B标段→C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B标段→C标段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凡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面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止(以实际签订合同情况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3.方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模块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编号进一步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网址链接: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月日点分前(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广西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操作指南中下载;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代理机构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投标人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也必须在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传输的,拒收其投标文件。(5)请各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认真填写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无法正常开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截标)会。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地址:宜州区区直机关第三办公区(刘三姐大道东)联系方式:0778-31889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联系方式:0778-22119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电话:0778-22119814.监督部门:河池市宜州区财政局5.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778-2302718采购人: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项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1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一)品种1.定型包装类:大米、面粉、米粉、面条、面包、食用油、学生专用奶、调味品等。2.动物产品类:肉、蛋、禽、水产品及冻品等。3.生鲜果蔬类、干菜类等。4.成品食品。(二)标准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要求;2.预包装食品应从具有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厂家购进并查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3.动物产品类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按规定蛋及水产类除外);4.生鲜果蔬类附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企业自检)和承诺达标合格证;5.所配送物品为毛菜配送,具备条件,实行净菜(净品)配送,以避免重复冲洗、筛选等环节引起的浪费,达到可以直接下锅烹饪的标准。2.采购预算:B标段人民币2072.556万元/年,(早餐4339人*5元/天/人+中餐11747*人*5元/天/人+晚餐4339人*8元/天/人)*180天/年;C标段人民币2186.91万元/年,(早餐4173人*5元/天/人+中餐13406人*5元/天/人+晚餐4200人*8元/天/人)*180天/年。三、实施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但是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度合同期满,经业主考核,乙方按照合同条款诚信履约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止(以实际签订合同情况为准)。四、实施范围及标段划分:统一配送(B标段)分配表: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就餐人数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早餐中餐晚餐1西屏实验学校21321410141014102区五小 11540115403洛东中学5575455575454洛东镇中心小学10020100205洛西中学6735686735686洛西镇中心小学14390143907屏南中学5204345204348屏南乡中心小学12040120409三岔镇实验学校59118059118010刘三姐中学82479279279211刘三姐镇中心小学168201423012祥贝中学26524826524813祥贝乡中心小学717162717162小计:127604339117474339统一配送(C标段)分配表: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就餐人数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人数早餐中餐晚餐1区二中 15574204205232区三中 2762762763003区广维小学12460124604区特殊教育学校946594655庆远镇中心小学45860223306石别中学7937597937597石别镇中心小学17190171908北山中学12391153123911539北山镇中心小学228802288010福龙中学1119800111970011福龙乡中心小学19797001979700小计:16****173134064200五、配送企业应具备的相关条件(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并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三)具备农、兽药快检条件和能力,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四)运送车及驾驶员须具备合法手续及合法证件等。运送车辆为本项目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五)协议价格低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六)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六、集中采购相关要求(一)配送要求1.配送企业资质要求。配送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加工经营和配送能力,企业信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强,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资质条件。2.配送企业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项目实施地(即宜州区内)的注册的供应商,须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未设立的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等分支机构。3.配送企业硬件条件要求。为保障学校的食材供应合法、新鲜、安全、健康,配送企业须在宜州区县域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库、配送交通工具等,至少配建场地营业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食品级的恒温28℃以下的生鲜分拣仓和干品配送仓检验室和其他办公用房,须配建有符合食品冷藏冷冻管理的150立方米及以上的保鲜及冷冻库(+5℃冷藏库和-18℃冻库),并配备专业的配送冷藏车及非冷藏运输车。企业配送仓库须保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有防虫防鼠设施,对菜筐(篮)须及时清洁洗消。配齐配全快检设备;设立仓库,分区分类,设置蔬菜、大米、食用油、干货、牛奶、糕点、食品添加剂、保鲜及冷藏冷冻等区。货架摆放整齐、分类陈列、食品隔墙离地存放;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运输和安全储存。配送企业纳入“宜州区互联网+食安智慧监管云平台系统”,通过平台实现资源集采集配、集中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把好食品安全关,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控。4.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5.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6.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所在地区一家农贸交易市场、两家大型超市等的食品信息价格(零售价)作参照,多点取样,加权平均,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二)定单处理1、各校每周六12:00前向中标企业报送统一格式的《食品原料采购计划表格》,制定下周食品原料采购计划,与中标企业充分沟通确定采购计划。同等条件下的产品,优先在“832平台”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2、各校如需对原计划的品种、数量等进行调整的,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中标企业,企业须无条件为各校进行调整;如临时调整须在每晚21:00前通知企业,企业可根据备货及采购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调整并回复。(三)配送方式根据全区各校地理位置分布、需求及贮藏条件等情况,中标企业应采取如下配送方式:1.大米、食用油、干蔬类及调味品等保质期较长、不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原则上每十天配送一次;生鲜产品每天配送一次,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需要对配送的物品实施验收入库管理。2.为确保食品原料能按时配送到学校,不造成误餐,中标企业须对所有学校实行一站式配送,并确保在9:00前到货;或在征得学校同意的前提下,配置双温冷柜,实行“头天送次日用”的措施,确保食材产品不变质,师生不误餐。各校具体配送时间由采供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3.要求中标企业的配送运输车辆一律使用密闭恒温车辆,避免高温、灰尘、蝇蚊等造成运输过程中的污染及腐败变质。(四)应急要求1.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食品原料无法按时配送到位而误餐,中标企业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经校方同意,在确保食品原料不会变质的情况下提前送货。(2)在校方食堂存放足够全校师生使用一天的易保存食材(如香肠、火腿肠、腊肉、方便面、笋干、木耳、花生、黄豆等),遇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时,企业即通知校方应急使用。(3)遇上述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时,中标企业应提前通知校方,并与校方协商,由校方在当地市场采购食品原料,采购产生的差价、人工、运输等费用由企业承担;但是企业不承担校方自行采购食品原料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2.不可抗力因素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等;(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五)价格与质量争议1.成立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及有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的价格与质量监督小组,对中标企业配送的产品定价及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2.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所在地区一家农贸交易市场、两家大型超市的食品信息价格(零售价)作参照,多点取样,加权平均,并保持相对稳定。中标企业对食品原料实行周报价制,即每周末根据上周市场行情制定下一周的食品报价报学校审定。同一标段内各学校配送价相同,不因配送路程长短或其他原因而存在价格差异。3.中标企业于每周末报价后,截止每周日17:00前向标段内各校递交书面报价,校方如有异议,须于收到报价后提出意见,如校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企业报价;如对报价有异议,由各校与企业沟通解决,双方可组织工作小组对市场价格进行综合评估后进行协商调整;双方经沟通协商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可报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价格与质量监督小组进行评估裁决。在评估期间不影响正常配送业务,此期间配送价格暂按中标企业报价执行,在评估调价后多退少补。4.中标企业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在校方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预见的质量问题的,中标企业须无条件包退包换或启动应急措施,损失由该企业承担。(六)食品安全保障1.为确保学校师生用餐安全,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向校方提供每批次定型包装食品的“厂家三证”、肉类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瓜果蔬菜类食品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要求校方对每批产品生样进行留样48小时。2.中标企业须统一为用餐师生购买价值5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并约定食品安全事故赔偿额为:单人次死亡按国家相关规定赔偿。3.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企业先行垫付因事故产生的抢救、治疗等费用,待相关有资质部门对留样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及其他综合评定后确认为产品质量问题的,或由人民法院裁定为中标企业责任的,由该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如不属于企业责任的,校方退回企业垫付的费用。七、监管措施成立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一)建立制度,加强监管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建立退出机制。配送公司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配送公司终止供货合同,报经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资格。配送公司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3)所供食品原材料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4)所供食品原材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5)所供食品原材料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所供食品原材料用非食品原材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原材料当作食品原材料的;(7)所供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限的;(8)所供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9)出现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10)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禁止性其他行为等的;(11)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12)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13)学校每学期对配送企业进行两次评议,有三分之一的学校出现两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不及格的;(14)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15)存在转包发包行为的或实质性变更经营主体的;(16)拖欠货款行为且被货主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投诉或起诉的,经查属实的。在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公司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八、产品定价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所在地区一家农贸交易市场、两家大型超市的食品信息价格(零售价)作参照,多点取样,加权平均,并保持相对稳定。中标企业对食品原料实行周报价制,即每周末根据上周市场行情制定下一周的食品报价报学校审定。同一标段内各学校配送价相同,不因配送路程长短或其他原因而存在价格差异。九、企业要求(一)企业服务和责任1.企业服务。①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但是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度合同期满,经业主考核,乙方按照合同条款诚信履约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②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或再发包。2.配送企业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项目实施地(即宜州区内)的注册的供应商,须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未设立的供应商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等分支机构。3.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帐,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定并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4.配送企业责任。配送企业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不得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1)《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2)《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售销记录台账制度》(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7)《食品定期检查制度》(8)《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9)《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十、各类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企业配送供应学校食堂的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随货提供各种检测合格证明,不得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一)大米的验收标准1.包装要求:整数公斤/包,包装应符合《粮食销售包装》(GB/T17109)要求,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3.质量要求:不低于《大米》(GB1354)三级籼米的要求,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要供应市场上普遍流通的品牌品种,符合GB1354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坚实丰满,料面光滑、完整,很少有碎米,无虫,无含杂质(如沙石、色素等异物)。此类大米中混有其他类大米的总限度为5%,不完善粒≤4%,黄米粒≤2%,最大限度杂质≤0.25%,小碎米≤1.5%,水分≤15.5%。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二)食用植物油的验收标准1.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花生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要求。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3.质量要求:花生油不低于《花生油》(GB1534)一级花生油的要求,必须符合GB1534标准,呈黄色至橙黄色,无气味、口感好,澄清透明,水分及挥发物不超过0.05%,不溶性杂质含量不超过0.05%,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三)蔬菜类的验收标准蔬菜质量指标: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要求外观正常,不能有腐烂霉变现象,具有《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1.白菜:优质的白菜叶柄肥厚,叶端卷缩而互相结成球朵,分量重,无虫眼和黑斑。如果叶片顶端彼此分离而向外翻卷,则菜心处可能已经开始长苔;2.芹菜:枝梗挺直、色泽青翠、新鲜脆嫩,叶不枯萎变黄、未抽苔;3.萝卜:新鲜的萝卜外表光滑,色泽清新,水分饱满。如表皮松弛、或出现黑斑,则已经不新鲜了;4.洋葱:以尚未发芽、果体坚实、外裹一层薄壳为佳。如果已经发芽,则中间已腐烂,应当注意。5.马铃薯:薯块完整结实、表皮少皱纹、不出芽、不腐烂;6.青椒、番茄:果型完整均匀、果皮光泽亮丽、肉质清脆、无外伤或萎缩;7.茄子:外形完整、色泽紫红有光泽、有弹性、无外伤、果蒂未张裂;8.生香菇:菇伞紧密、无水伤、肉质肥厚细嫩。菇面有时呈微褐是正常现象,过于白色可能经漂白剂或荧光剂处理;9.南瓜:果皮鲜美完整、呈金黄色、无外伤;10.豌豆:豆荚细瘦、颜色翠绿、表皮光滑、香脆细嫩;11.芋头:芋粒清洁、表皮干燥、棕纹明显、无虫蛀、不腐烂;12.胡萝卜:形体圆直、表皮光滑、色泽橙红、不开叉、无须根;13.姜:嫰姜,块茎白、肥满、具粉红色鳞片;粉姜,茎肥满、表皮光滑完整;老姜,不枯萎皱缩、不腐烂;14.青葱、大蒜:球白质嫩、叶片绿色挺直、不枯萎、表面略有粉状、未抽苔、不腐烂;15.菠菜、油麦菜、芥菜等:叶片完整、肥厚、鲜嫩,不抽苔开花、无虫眼斑点。(四)生鲜肉制品的验收标准生鲜猪肉、牛肉优先在宜州区域内指定的屠宰场屠宰,并经动物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1.鲜猪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熟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猪肉盖有检疫合格印章。2.鲜牛肉:坚实而有弹性,色泽鲜明,脂肪白色或微黄色,透明,具有牛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粘液,无霉斑,无腐败,无酸臭,无其他异味。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不沾手。3.鸡、鸭、鹅禽产品:眼球饱满、平坦或稍凹陷,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有光泽,并有该禽种固有色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有弹性,肌肉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该禽种固有的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固有香味。对配送的冻鸡、冻鸭、冻鹅一律拒收。4.淡水鱼: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不易脱落,粘液无浑浊,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无异臭味,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凸出。(五)副食品的验收标准1、货物总体质量要求(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2、货物质量要求(1)食盐:白色、味咸,无可见的外来杂物,无苦味、涩味,无异臭,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2)麻油质量指标:一般呈现橙黄至棕黄色,具有芝麻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油色允许变深,但不得有析出物。(3)料酒质量标准:浅琥珀色或红褐色的透明液体;具有醇香及料香,气味鲜美,略有咸味,无异味;澄清,透明,允许有少量聚集物。(4)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5)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6)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7)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8)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异味、异物。(9)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10)鸡蛋: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11)皮蛋:个体均匀,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咸蛋个体均匀,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12)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13)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14)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15)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16)黄豆: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17)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18)干香菇(一级):菌盖淡褐色或褐色、或黑褐色,扁半球形稍平展或伞形,菇形规整,菌褶黄色,菌盖厚度〉0.5cm,虫蛀菇、残缺菇、碎菇体不超过2%,无异味,无霉变、腐烂、无虫体、毛发、动物排泄物等异物。(19)黑木耳(一级):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背暗灰色,不允许有拳耳、流耳、虫蛀耳和霉烂耳。朵片完整,含水量不超过14%,耳片厚度1mm以上,杂质不超过0.3%。(20)紫菜:呈方、圆形片状或其他不规则,干燥均匀,无霉变,颜色呈褐色或黑褐色,具有紫菜特有光泽,气味与滋味,无异味,无霉味,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机械杂质,但允许有少量的硅藻、绿藻杂藻。(21)粉丝:色泽洁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条丝精细均匀,无并丝,手感柔韧,有弹性,复水后柔软,滑爽,有韧性,无外来杂质。(22)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无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23.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六)各类成品食品的要求(1)配送企业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操作、设施设备、检验检测、清洗消毒等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要求,才可向学校供应品食品。(2)成品食品应遵照“卫生、营养、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形的同时兼具营养价值,学校及相关部门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份量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3)根据学校的具体需求,配送企业应主动了解学校学生需求,虚心接受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饭菜花色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并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提供高质量的食品。十一、售后技术服务要求,验收条件及标准(一)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配送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2.在产品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配送企业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量的要求;如在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供货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配送企业承担。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配送企业承担。4.各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对配送产品进行留样,配送企业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必须按要求留样1份,每份留样时间为48小时,以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适时对配送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或出现因供应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配送企业负全部责任。5.中标企业在配送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若问题严重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企业须自行提供服务承诺函。(二)验收条件及标准。1.配送企业每批次供货时须向学校提供相关检验合格报告单,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2.验收方法:各学校食堂指派专职人员按照国家食品标准及相关要求确认配送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后进行数量(重量)验收并按规定留样备查。验收时:学校验收人如发现以下问题,供货方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货品。1.感官品质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2.货品有腐败变质现象;3.超过保质期限;4.内包装损坏;5.预包装产品的包装标签内容不充分;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验收后:供货方所提供的货品虽经招标人或委托学校验收人抽检验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给予退换。▲十二、商务要求:(一)配送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时止(以实际签订合同情况为准)。(二)结算与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按月结算,配送企业最终结算价格=每周报价×(1-中标优惠率)(调味品按市场时价,可不作下浮)(2)付款方式:①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②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于次月15日前汇入配送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③甲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货物在运输及安装过程所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三)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四)履约保证金:为确保配送顺利进行,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金额均为各自分标一年采购预算的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人的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缴纳。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配送企业如有违约行为,由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三)诚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和设备,必须在项目实施前按投标文件承诺按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实施。如中标人未履行承诺,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招标人的各项损失。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联系地址:宜州区区直机关第三办公区(刘三姐大道东)联系人:吴罗丽联系电话:0778-318899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78-2211981邮箱:gxry1981@163.com1.1.4项目名称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项目(B、C标段)1.1.5项目编号 HCZC2024-G3-810004-GXRY1.1.6采购预算(1)本项目采购预算:B标段为人民币2072.556 万元/年;C标段为人民币2186.91万元/年。(2)招标控制系数:询价确定后的产品价格的100%;投标报价采用系数报价方式,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报出投标报价系数;注:如投标系数为90%,则中标企业的产品配送价格=询价确定后的产品价格*投标系数。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投标服务内容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冷冻(藏)、配送、服务、人工、利润、应急处置、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投标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1.7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1.8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9项目所属行业标的餐饮业1.3投标人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诚信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以上具体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投标人的特定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其他要求:无。3.存在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3.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得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1.5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10.1规定的费率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6.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修改的时间不需要确认。澄清、修改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需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扫描件发送到邮箱,邮箱:2.3.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3.1.1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该材料无效。】: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2.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的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3.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4.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账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如有,请附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7.本须知1.3款对投标人特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要求的,必须提供)8.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1.2商务技术文件【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模糊不清以致关键信息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该材料无效。】:(一)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本地化服务能力等);(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商务文件:9.1.1.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1.1.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1.1.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9.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9.1.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9.1.1.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9.1.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技术文件:1.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管理制度等内容);4.“项目采购需求”内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如有,必须提供)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6.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3.4.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3.5.1投标保证金□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6.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5)信用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6.5.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顺序为B标段→C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B标段→C标段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凡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面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9.7质疑函接收及联系方式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8-2211981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述标准(服务招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本项目按三年的预算金额做为计算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费率中标金货物招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10000万元 0.25% 0.1% 0.2%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100万元×1.5%=1.5 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2.2=3.7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1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需要先安装“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广西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操作指南下载;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竞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发起解密,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后 30 分钟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投标人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也必须在发起解密后 30 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传输的,拒收其电子投标文件。(5)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认真填写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电子备份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传输、无法正常开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不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截标)会。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个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个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也不支持进行异常解密。12特别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 CA 证书签章。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 CA 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13其他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即成为"中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1.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2.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2.7“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2.8“▲”号系指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1.2.9“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系指不带“▲”的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1.2.10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法律法规无特别规定,当投标人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然人本人。1.3投标人资格条件1.3.1基本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3.2投标人的特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1.3.4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得招标文件。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3.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1.3.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1.4现场踏勘1.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4.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5投标费用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1.6转包与分包1.6.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6.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7特别说明1.7.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本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缺页、附件不全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2.3.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仅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3.1.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2款内容里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3.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完成投标服务内容的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冷冻(藏)、配送、服务、人工、利润、应急处置、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3.3.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3.3.4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或招标控制系数的,将导致投标无效。3.3.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3.3.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有签字或盖章确认,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4.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和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8投标文件的编写说明3.8.1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8.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8.3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8.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投标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开标4.1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2开标程序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代理机构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与项目归属监督部门备案后告知投标人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通过邮件传输电子备份文件也必须在发起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完成传输的,拒收其投标文件。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5.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5.1.3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2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4)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具体审查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6、评标6.1组建评标委员会6.1.1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含七人)的单数。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6.3评标的方式及评标依据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和答复。6.4评标程序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6.5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6.5.1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2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6.6投标文件报价修正6.6.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执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6.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6.6.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6.7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评标结果7.1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7.2中标公告发布自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书发出7.3.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投标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签订合同8.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8.2履约保证金8.2.1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直接缴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8.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8.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采购人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8.3签订合同8.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8.3.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财政国库。8.3.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如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供应商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8.3.4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3.5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8.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8.4.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8.4.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8.5履行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8.6履约验收8.6.1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8.6.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8.6.3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执行。9、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1.1.1.9.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1.1.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1.3.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管部门。9.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0、其他事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其他说明10.2.1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未中标人的得分排名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2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分别由依法抽取的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共七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程序(一)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性审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投标人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则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则审查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投标人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账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②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记录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诚信要求A、审核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B、审核内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界面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2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的情形(2)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投标人应符合的供应商的特定要求(1)资质条件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的要求3投标人应符合的供应商的特定要求(2)其他要求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的要求2、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唯一性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有效性审查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得含有招标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有效性审查投标报价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或招标控制系数的,投标无效。提交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无效。1有效性审查联合体投标人(如允许) 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有效性审查分包(如允许)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条款响应 对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允许负偏离项数 非“▲”号要求或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到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项数的,投标无效。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做出响应的。(二)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分表如下: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10分)投标报价(满分10分)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投标服务供应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或服务)均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系数×(1-2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系数×(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系数。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10分。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有效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某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10分2服务能力分(满分52分)(1)仓库等场地配套设施(满分10分)A、投标人宜州区县域内具有冷藏冷冻库使用权,达到150立方米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立方米得分2分,满分4分;B、投标人宜州区县域内具有仓库、检验室和其他办公用房等配送中心场地达到800平方米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平方米得分1分,满分6分;注:如为自有,则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屋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场地地址、面积、用途等信息;如为租赁,还须另行提供租赁合同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场地地址、面积、用途等信息,不提供不得分;或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于1个月内提供拥有以上场地条件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如中标人未履行承诺,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招标人的各项损失),否则不得分。2服务能力分(满分52分)(2)运输设备、配送人员(满分25分)A、冷藏车:投标人自有或租赁5辆冷藏车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冷藏车每辆得2分,最多得8分。B、非冷藏运输车:投标人自有或租赁3辆非冷藏厢式货车的,得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非冷藏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6分。注:①以上车辆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则须提供购置发票、机动车辆登记本扫描件或行驶证扫描件、车身图片(原件为彩色图片),且发票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车辆如为投标人租赁则须提购置发票、机动车辆登记本扫描件或行驶证扫描件、车身图片(清晰可辨认)、租赁合同和合同期内任一个月租金转账记录或租金发票(抬头为投标人),不提供不得分。C、配送人员:配备持有健康证等合法证照的配送人员达到14人(其中司机人数最低必须达到7人,其他送货人员7人,两者必须满足,否则不得分)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司机的得2分,每增加1名送货人员的得1分,最多得11分;注:投标人所聘请的人员应满足①如为司机的,本人须持有相应车辆的驾驶证(即有证驾驶)及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②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否则不得分。2服务能力分(满分52分)(3)专业检测能力(满分5分)投标人具有独立检测室,具有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食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要求为自有或租赁,每提供1台检测设备得1分,以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租赁设备要求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设备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合同期内任一个月租金转账记录或租金发票(抬头为投标人)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设备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功能一致或相近即可。除上述3台设备以外,每增加一台功能不同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的得1分,满分得5分。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2服务能力分(满分52分)(4)技术力量(满分4分)A、有食品检验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检验员,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人员的食品检验员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加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B、有食品安全把控能力,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服务能力分(满分52分)(5)溯源系统及扶贫合作产销经营模式(满分8分)①溯源系统(满分3分)溯源系统(满分3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投标人的原材料来源可追溯,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形成一套可记录、可查询溯源系统的能力,溯源系统可自行开发或定制的,得3分。(须提供溯源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定制可能出现著作权登记证书权属不是投标人等情况的,除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外还须提供拥有证书权属的公司授权给投标人得到该软件使用权的合同或授权等证明材料,加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得分)②乡村振兴合作产销经营模式(满分5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投标人与当地和有帮扶脱贫户签订协议的合作社(或基地等帮扶合作点)建立或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于1个月内建立产销合作经营模式的在3个以上(含)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以上经营模式得1分,最多得5分。注:①投标人如已经建立此模式的须提供能证明合作社(或基地等帮扶合作点)与脱贫户存在帮扶的协议书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合作社(或基地等帮扶合作点)营业执照,投标人与合作社(或基地等帮扶合作点)签订的产销合作经营模式协议书等证明材料。②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于1个月内建立(如中标人未履行承诺,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招标人的各项损失)。3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1)配送实施方案(满分12分)一档(3分):对本项目配送总体认识理解不到位(从各个配送点、学生数量等方面分析);简单粗略的表述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技术措施;简单粗略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各个配送阶段工作安排,人员安排、车辆配送、物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二档(6分): 对本项目配送总体有一定的认识,但分析简单(从各个配送点、学生数量等方面分析);具有较为详细的表述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技术措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各个配送阶段工作安排,人员安排、车辆配送、物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较为详细,方案整体性、可行性符合实际但一般。三档(9分):对本项目配送总体认识清晰分析详细(从各个配送点、学生数量等方面分析);具有详细的表述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技术措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各个配送阶段工作安排,人员安排、车辆配送、物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详细,方案整体性完整、可行性高。四档(12分): 对本项目配送总体认识清晰分析非常详细(从各个配送点、学生数量等方面分析)分析到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详细高效的表述食材配送的流程、运输方式、加工、包装、卫生、保鲜、损耗控制等技术措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各个配送阶段工作安排,人员安排、车辆配送、物资安排、时间进度安排)详细到位,方案整体性完整、可行性非常强,比三档更为清晰,详细。3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满分6分)一档(0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没有描述,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二档(2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较详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三档(4分):对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四档(6分): 能明确主要食材的进货渠道,且能提供拟供食材部分检测报告。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且投标人设有蔬菜农药残留量化验检测部门,配备有先进的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设备和有资格的专业人员,能保证蔬菜安全性。3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3)应急方案(满分6分)一档(0分): 无应急预案保障措施及承诺或所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二档(2分):对问题食材、配送过程、项目管理、迎检等应急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能保障项目的实施及运行,应急预案流程陈述不具体、不全面,无针对性,无有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和应急响应承诺。三档(4分): 对问题食材、配送过程、项目管理、迎检等应急方案内容基本全面,方案描述较详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能较好能保障项目的实施及运行,应急预案流程较为合理,满足采购单位要求,有应急服务保障措施,有承诺。四档(6分): 对问题食材、配送过程、项目管理、迎检等应急方案内容陈述全面、完整,方案描述较详尽,可行性和操作性强,措施到位,完全能保障项目的实施及运行,有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应急设备保障、重大或突发事件的人员配合、控制失误及其他相关服务方案及措施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完全能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逻辑清晰、科学合理,有承诺且具体。3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4)管理制度(满分6分)一档(0分):投标人没有提供各项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二档(2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一般, 实用性一般。三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四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非常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满分8分)(1)投标人与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最高赔付金额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得8分;(2)投标人与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最高赔付金额500~1000万(含)元人民币的,得6分;(3)投标人与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最高赔付金额500万(含)人民币的,得2分;备注: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承诺,且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于1个月内提供为本项目投保的保险合同等证明材料。总得分(满分100分)=1+2+3+4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评标标准如有主客观分定义,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打分分数应当一致。3、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如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一般情况规定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投标人须提前做好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2.本项目评标顺序为B标段→C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按B标段→C标段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凡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面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五、评标争议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说明:1.以下合同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的内容。2.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偏离。第一节合同基本条款1.1.1.1.3.1.一.说明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1.2.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3.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二.产品条款2.1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确认的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1.1.1.1.3.2.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保质保量的食材。3.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四.质量保证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鲜、安全的食材。4.2.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产品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学校现场处理。4.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4.5.售后服务:按“合同书”约定。五.验收5.1.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依照招标文件上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国家(产品出产地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并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需当天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2.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之日按“合同书”约定要求验收完毕,并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1.1.1.1.3.3.六.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6.1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将食品原材料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收取任何费用。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7.1.交货时间:按“合同书”约定。7.2.交货方式:按“合同书”约定。7.3.交货地点:按“合同书”约定。八.付款方式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人为。8.2.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合同书”约定。8.3.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后,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书。8.4.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和验收书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九.违约责任9.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每天按“合同书”约定支付违约金。9.2.逾期超过“合同书”约定最长时间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9.3.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响应甲方并到达项目现场进行质量问题处理,且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退换处理工作,未能在“合同书”约定时间内完成质保维修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进行全额赔偿。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仲裁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1.1.1.1.3.4.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节合同协议书合同书标段: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备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再与标段内学校签订子合同,每月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拟定参考食谱,确定食品供应的品种,供各学校选择食品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简称“甲方”)乙方:(中标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按以下排列顺序优先适用:(1)中标通知书;(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3)本合同书;(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5)合同基本条款。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4.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大写)(¥),中标系数:%,包含了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二.供货的对象范围:。三.中标商供应合同配送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但是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度合同期满,经业主考核,乙方按照合同条款诚信履约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四.履约保证金:为各自分标一年采购预算的1%。递交方式:中标人以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向指定账户交纳。(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五.进校食品价格核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项目需求标准配备供给产品,投标报价按基准价折扣率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投标函上标明折扣率。食品供货价格随行就市,每个月由发改局、教育局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宜州区市集贸市场进行市场询价。六.质量保证1.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2.交货时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实行“包退包换”,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3.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七.验收:每次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学校有权拒收。八.交货期及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2.交货方式: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3.交货地点:学校指定地点九.结算与付款方式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按月结算,配送企业最终结算价格=每周报价×(1-中标优惠率)(调味品按市场时价,可不作下浮)(2)付款方式:①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②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于次月15日前汇入配送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③甲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货物在运输及安装过程所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轻重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协议供货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的;(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3)向本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中标后弃标、拒签供货合同或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2.乙方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上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如发现供货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3.乙方应严格保证所供应的食品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中标后应立即购买食品安全险等。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与学校结算货款,协调乙方与学校的关系,监督和检查学校食堂安全卫生情况。十一、退出机制。配送公司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配送公司终止供货合同,报经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资格。配送公司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3.所供食品原材料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4.所供食品原材料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5.所供食品原材料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所供食品原材料用非食品原材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原材料当作食品原材料的;7.所供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限的;8.所供食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9.出现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10.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禁止性其他行为等的;11.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12.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13.学校每学期对配送企业进行两次评议,有三分之一的学校出现两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不及格的;14.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15.存在转包发包行为的;16.拖欠货款行为且被货主向学校或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投诉或起诉的,经查属实的。在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公司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十二、项目工作小组每学期组织相关学校对中标人进行1-2次综合考核,在统合考核中,连续两次评议满意度低于70%,或不满意度高于20%,或综合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十三、合同的修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条款做适当变更。十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五、其它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配送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执行。3.乙方要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二份分别存档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与本次采购管理办公室。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行:开户行:帐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供应商申请项目名称:供应商申请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采购人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附件2: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考核管理办法1.为规范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特制度本考核管理办法。2.每学期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学校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1-2次。三、采取不记名的形式进行问卷测评。四、参加测评人员为学校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两名)、学生代表(两名)。五、如果满意度一次不达到70%,或者不满意达到20%,则由领导小组对配送公司进行约谈。六、如果满意度两次不达到70%,或者不满意达到20%,则由领导小组按程序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配送公司。七、满意度测评内容及总评内容如下:序号测评内容评价内容备注1配送公司的服务态度A好£ B一般£ C差£2配送公司送货时间A按时£ B提前£ C推迟£3配送公司送货车辆A好£ B一般£ C差£4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原料价格A低于同类市场价格£ B基本与同类市场价格相同£ C高于同类市场价格£5配送公司配送的食品原料的质量A好£ B一般£ C差£6是否按照本校食堂的订单上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配送A按照£ B基本按照£ C不按照£ 7对不符合本校食堂质量要求的原料是否更换A更换£ B有时更换£ C从不更换£ 8生鲜食品原料情况A新鲜£ B一般£ C不新鲜£ 9预包装食品原料情况A 符合要求£ B基本符合要求£ C不符合要求£ 10配送公司与学校交流情况A交流£ B偶尔交流£ C从不交流£ 总评A非常满意£ B满意£ C基本满意£ D不满意八、每学期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配送公司进行综合考核(包含满意度),总分100分,如果一次分数低于80分,则由领导小组下整改通知书,第二次依然低于80分,则按程序报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配送公司。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考核总表》,考核内容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增减。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考核总表每学期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配送公司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如果一次分数低于80分,则有领导小组下整改通知书,第二次依然低于80分,则更换配送公司。序号项目评分标准打分检查得分存在问题及建议备注1统计《宜州区学校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按满意度测评百分比打折得分20发放问卷调查表2学校验收食品原料情况验收符合要求、记录齐全10分,记录不全为5分,无验收记录为0分10检查学校验收记录3公司布局、清洁卫生等总体情况公司布局、清洁卫生良好5分,一般为2分,布局、清洁卫生差为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4仓储防蚊蝇、老鼠等设备、仓库通风、清洁卫生等仓储防蚊蝇、老鼠等设备、仓库通风、清洁卫生好5分,一般2分,无三防设施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5货物堆放、出货情况货物堆放整齐、按先进货先出货为5分,堆放不整齐为2分,出货乱得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6食品原料质量情况质量好价格合理5分,一般2分,差0分5实地调查与向相关人员了解相结合7预包装货物证票、登记情况索证索票和记录齐全5分,一般2分,差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及记录8检测室、检测设备、检测记录检测室、检测设备、检测记录齐全5分,缺一样2分,缺两样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及记录9冷库及设备运转、温度要求冷库及设备运转达标5分,不正常2分、无冰库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10是否使用恒温车送货,运输车辆干净、消毒、制冷设备情况运输设备状况良好5分,一般2分,不使用恒温车0分10实地检查配送公司11工人的衣着、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工人的衣着整齐、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正常5分,缺一2分,差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12肉类、瓜果蔬菜的来源情况所有正规渠道来源5分,部分2分,来源不详0分5实地检查配送公司13动物检疫合格证、检测瓜果蔬菜残留农药情况齐全5分,缺一2分,全无0分5现场快检、抽检14配送的食品原料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食品原料营养价值高5分,一般2分,有劣质产品0分5检查学校、公司记录15工人的健康证、健康等状况健康证齐全、健康5分,一般2分,缺健康证0分5实地检查学校、公司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无,填“/”)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无,填“/”)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目录格式A、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目录(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B、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格式:目录(一)报价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二)商务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三)技术文件(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四、附件格式附件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致: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名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可以提供)(参考格式):我单位具备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可以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致: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申报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管理关系单位名称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备注:注:1.1.1.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1.1.1.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1.1.1.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函投标函致: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内。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成品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