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招标预告(2024)
医院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项目需求公示
(编号:2024-JQ62-F1001)
我单位拟对医院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项目,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医院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62-F1001
三、项目概况:以整体承包模式为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约780人)、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约700人)等提供饮食服务保障,服务期限1年,就餐服务模式为自助餐和零售餐,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做出调整。医院南北两个院区各有1个食堂,相关设施设备齐全,具备即时供应条件。北院区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食堂为两层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南院区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食堂为一层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此项目由引进的餐饮公司整体承包,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等就餐实行定额独立核算,预算336万元,其他人员(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等人员)就餐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定资格建议原因:根据餐饮行业法规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餐饮保障服务。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采取电子邮件(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至采购方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为意见建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高助理
电话:0917-8957171 17829478877 18391795516(8:30-12:00,15:00-18:00)
邮箱:401013179@qq.com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十、监督受理电话
电话:0917-8957040 15991074639(8:30-12:00,15:00-18:00)
附件:1.技术要求
2.经济要求
2024年3月8日
shehui.doc
技术要求一、总体约定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军队条令、条例以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有权对乙方食品安全、卫生安全、食品质量、价格、服务等经营保障情况实施日常量化监督检查,并进行相关问题处置。乙方必须合法取得经营、管理食堂的全部资质,依法持证(照)经营、服从管理,确保饮食服务保障工作安全、规范、有序,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并做到科学管理,高效保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运行模式1.乙方按照自助餐与零售相结合方式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含节假日和周末),甲方合同制工作人员采用自助餐方式保障,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等人员采用零售方式保障。★2.自助餐和零售所需主副食由乙方分开采购、分开管理、分开核算。★3.自助餐由甲方制定每日食谱,餐标为35.4元/人/天(早餐7.08元、午餐17.7元、晚餐10.62元),其中早、中、晚菜品数量一般不低于4、5、4,主食小吃和水果数量一般不低于5、5、5,此外午餐和晚餐还应供应水果或酸奶等。35.4元伙食餐标中包含主副食和燃料两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餐标和食谱品规加工制作,若甲方餐标有变化乙方应随之调整。甲方每月按照就餐实际情况(早中晚餐标乘以实际就餐人数)向乙方核算支付伙食费。乙方采购的主副食与购买的燃料须与甲方支付的伙食费保持每月基本平衡、长期动态持平。乙方不得从自助餐的主副食中盈利。乙方承担自助餐部分产生的费用(即就餐补助费)包括:人员工资、税费、水电费、日耗品、办公运行费、食材检测费、器材维护及投入费等,由甲方按照人员实际就餐人数乘以定额向乙方单独核算,定额是指乙方承担自助餐部分产生的费用的中标报价。★4.零售餐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经营秩序1.食堂必须由乙方进行实体保障,不得将经营权私自转让或委托第三方经营,不得将食堂窗口私自外包。2.从业人员必须为公司员工,签订规范的合同,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负责所属员工的工资、保险等待遇。3.乙方在经营期间,饮食卫生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甲方相关卫生规章制度要求,确保饮食安全。4.乙方应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实力强、信誉好的餐饮公司(外资、中外合资企业不参加此项招投标活动);餐饮(管理、服务)公司,或者餐饮(管理、服务)必须是其主营范围的公司。5.甲方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乙方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品质、饮食卫生等进行满意率测评,须达到85%以上(含)。6.甲方进行日常量化监管制度管理,实施积分量化质控奖惩机制。针对日常经营管理及服务保障要求,积极促进食堂保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不断提高饮食服务保障质量,确保饮食安全无事故。7.乙方经营期间,依照相关政策,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收费水平确定。经营期间菜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燃气费、水费、电费、热费由乙方承担。8.乙方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规范、着装整洁统一;操作时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戴首饰,不大声喧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戴好口罩;严禁与就餐者发生争吵或冲突;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如发现违规者,甲方监管部门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9.乙方负责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室内环境及食堂周边等的卫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10.甲方监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就餐代表对乙方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饮食卫生、人员管理等进行评议,乙方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反复整改无效,连续两次评议基本满意率均达不到85%的,甲方有权强制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品种为各种熟食品(包括饭菜、汤粥、主食等),样本质量不少于125克,放置于食品留样餐盒内,保存在留样冰柜中,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四、人员配置要求1.乙方须抽派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应当具有三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如发生调整时,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函告甲方,经允许后方可执行调动。2.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男性应当在18岁-55岁,女性应在18岁-50岁。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体检,取得健康证,严禁患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结核病、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等患者上岗工作。除进驻保障时集中提供健康证明外,后续阶段原则上每半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体检。3.乙方员工上岗时要着统一工装,着装干净整洁;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用语规范。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5.乙方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及管理,遵守医院的外来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所属员工出现违纪违法、意外伤残、伤亡事故等一切事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履约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要承担相关经济和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保障甲方合同制工作人员就餐的乙方员工数量不少于20名(南北两院合计)。其中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会计不少于1人,厨师不少于4人、主食和西点工不少于3人。保障地方伤病员等人员就餐的乙方员工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其中厨师和主食工等关键岗位人数不少于该部分总人数的30%。保障地方伤病员等人员就餐的乙方人员力量整体上不得挤占保障合同制工作人员就餐的人员力量,乙方应立足优化企业自身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质效层面,集约高效开展保障工作,科学进行人员配置分工。8.除法定节假日和正常公休,乙方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配置进行保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五、设施设备物资等资产管理1.乙方进驻保障时与甲方共同进行食堂既有资产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签字确认等工作,权属甲方的场地及相关保障设备、物资等资产移交乙方无偿使用。后续保障中,由甲方配置补充并移交乙方使用的资产设备,由甲、乙双方进行签字交接。2.乙方必须对甲方各类资产及设施进行妥善管理与使用,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定人、定位、定责,保持设备外观整洁、性能状态完好,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因自身操作不当或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流失,应按照同等或以上价位自行出资予以维修或补充赔偿,情节严重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类设备物资及设施日常须及时保养和维修,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内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确因设备老化原因造成无维修价值的,应及时报甲方监管部门处置。甲方监管部门将在乙方保障期间不定期、在合同终止退出时集中进行资产检查验收,对损坏、流失资产物资,乙方应立即维修、补充,否则将以扣除保证金、营业收入等方式强制挽回损失。3.乙方经营期间需要补充的餐盘、餐碗等小件物资自行补充,因经营需要购置的各类特色设备经报甲方监管部门批准后自行投资购置。上述设备物资不计入资产折旧、不计入成本均摊,产权归属乙方,合作终止后乙方自行处置。4.乙方经营期间的食堂小修由其自行出资负责,小修是指对食堂经营期间不牵动主要结构的小修小补,水、暖、电、卫设备、线路的维护、检修和零件更换,以及正常保养性的油漆粉刷;营具(门窗、玻璃)和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保持食堂墙面整洁,设备完好,小修相关经费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列入乙方成本性支出。5.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不得私自改变功能间用途,确因自身经营需要须对食堂环境或硬件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或调整的,应提供改造方案和必要的图纸资料,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利润科目中支出,不得摊入经营成本,且由此产生的资产物资,合同终止后产权归属甲方,甲方不作补偿。6.经营期满后,乙方保证房屋、地面、墙面、设备资产等完好,若损坏、遗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维修、赔偿费用。六、食品原材料管理1.由乙方组织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引入工作,用于食堂加工保障的主副食品原材料。所选取的主副食供应商应为有相应供应资质的企业,并报医院审批通过,不得采购所选取供应商之外主副食进行菜品加工。乙方采购的主副食质量,不得低于同期甲方所使用主副食供应商的供应质量。2.乙方须将面向合同制员工提供的自助餐和面向地方伤病员等提供的零售餐所需主副食分开采购、分开出入库、分开管理,严禁互相侵占挪用,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3.为控制附加成本,各类主、副食品应由乙方立足原材料自行加工制作,不得购置成品、半成品进行二次加工,确须引入的,必须经甲方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4.所有主、副食原材料送入指定仓库,主、副食库管理由乙方自行管理,做好主、副食出入库登记和消耗记录。5.肉类、蛋类、水产类、奶制品等必须定点采购,并应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奶制品供应日期必须在保质期时间三分之二以内。禁止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6.严禁使用转基因食品(如转基因油、转基因调料及转基因食物等),严禁销售烟酒。七、成本及价格管理1.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审核乙方编报的成本核算报表和间接费用摊销比例等资料数据,不得将非直接用于伙食保障的不合理成本性支出列入成本核算项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相关审核工作,按要求提交相关账目凭证资料,并保障所提供账目、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2.乙方面向地方伤病员、陪护等人员销售的食品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所确定价格必须经过甲方监督核定,不得私自调整,不得无价经营,销售时明码标价。乙方面向甲方合同制员工提供的自助餐,在保障主副食质量的前提下,因尽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伙食质量,严格控制日常浪费,确保餐费标准严格落实。3.乙方须将面向合同制员工提供的自助餐和面向地方伤病员等提供的零售餐的成本、收支情况分开记账、分开核算。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饮食保障成本、食物定量、饭菜价格的监督管理。结合食堂整体运营情况,甲方有权组织对饭菜价格审定核算,经营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特别是主要原材料成本波动较大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开展成本核算协商,重新核定饭菜价格。5.乙方进驻保障期间,所负责食堂要独立建账、科目全面、真实清晰,相关账目、成本核算资料、盈利情况及银行账单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成本及开支范围,严禁各种规避监管、虚列成本开支行为发生,甲方有权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乙方食堂保障成本及经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八、供餐管理1.日常供餐时间通常为早餐6:30至8:00,午餐11:00至12:50,晚餐17:00至19:00。经营期间根据作息时间安排或政策变化具体调整。乙方在经营期内(含节假日、周末)不得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饮食保障断供等恶劣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乙方严格执行、落实甲方伙食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制定菜品,进行营养配餐,做到品种丰富、色泽鲜艳、美味可口、保温及时,确保就餐人员吃够标准、吃得健康。3.乙方面向地方伤病员、陪护等人员的饮食保障应充分考虑就餐对象的喜好、营养、特殊膳食等需求,销售时对饭菜做好卫生防护措施,避免咳嗽、打喷嚏等对饭菜产生影响。以流动餐车、送餐形式销售的饭菜应做好保温措施。4.乙方面向合同制员工提供的饮食保障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自助餐食谱执行,不得随意减少数量、降低标准。甲方将不定期组织乙方与医院劳务公司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同标准制餐、同水平保障、同质量服务。若因甲**策发生变化,乙方须同步按甲方要求进行保障模式调整。5.各类餐具必须严格按工序认真清洗、餐餐消毒,并做好登记。剩饭菜必须当天处理,不得隔夜继续售卖使用,严禁加工、销售腐烂变质食品以及剩饭菜行为发生,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确保饮食安全。九、保障任务管理1.按照甲方统一安排,需乙方承担院内零星送餐保障任务时,乙方须无条件接受,按照明确的标准进行供餐,确保饭菜品种搭配合理、质量配比满足就餐需要,做好配送保温措施。2.乙方须无条件遂行甲方交派的其他各类饮食应急保障任务。十、其他事项1.如因改革调整、政策变更,或单位实际需要,甲方单位人员数量、保障群体、保障机制等发生变化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适应变化,根据甲方指导意见和要求,对服务保障方案及时做出调整。2.甲方免费向乙方服务保障人员提供住宿场所,乙方缴纳水、电相关费用。乙方人员伙食费自理,不得占用合同制工作人员自助餐的主副食和燃料。3.乙方在经营期内与第三方及所属员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4.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饮食事故及其他有关安全工作,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1附件3经济要求(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与服务期限1.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进场之日起1年。(二)报价方式:★1.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就餐实行定额独立核算;其他人员(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等人员)就餐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按实际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补助费报价。早中晚平均约170、260、120人就餐。就餐补助费控制在不超过6.5元/每人·每天,其中早中晚按照2:5:3分摊计算。★3.投标供应商面向地方伤病员及陪护等人员所售食品及饭菜价格相比周边市场价,须有一定优惠幅度。按照优惠率报价。★(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履行保密义务。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或货品时,不受第三方侵权质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3.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需求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投标供应商保证在服务过程中履行保守秘密义务且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相关地理位置、坐标、单位信息、设备信息等。5.中标方必须服从采购方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不得与采购方发生矛盾纠纷、不正当关系等敏感问题。6.中标方人员需要拍摄采购方相关照片时,须经采购方允许,并在采购方相关人员监督下完成。7.中标方不得将采购过程中任何资料上传至互联网,由此引发的政治、社会等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四)付款及结算方式1.按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当月实际就餐人数乘以就餐补助金额(含提供自助餐服务工作人员工资、税费、水电费、日耗品、办公运行费、食材检测费、器材维护及投入费等),和自助餐的实际就餐伙食费(早中晚餐标分别乘以当月实际就餐人数),两项费用合计金额,按月核算拨付。2.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五)进驻保障时间、地点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全面进驻甲方指定场所,正常、全面开展中标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六)合同履约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与采购方完成采购合同签署工作。中标供应商与医院正式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缴纳10万元用作履约保证金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详情中标后联系采购单位)。合同期满后无违约情况发生,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履约保证金收据,采购人协助办理退款事宜(全额无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饮食社会化保障整体承包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