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清扫保洁服务招标预告(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



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LC-2024-0004
(二)项目名称: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4-0057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3132.2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3132.2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一)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可在公示期内(即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07917980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采购需求获取方式: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示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三)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注意事项: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http://ggzyjy.hongshan.gov.cn/进行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 52 号
联系人姓名:王女士
联系电话:027-87109963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19号高农大厦2301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7-8809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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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改制项目---改稿3.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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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编制时间:2024年3月目录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需求调查情况....................1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3四、采购需求....................4五、采购实施计划....................19六、审查情况....................33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132.2万元,具体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最高限价:3132.2万元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目标:洪山区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主次干道清扫、机械保洁服务工作。1.3预算绩效目标:(1)投入指标:项目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到位率100%。(2)过程指标:项目管理必须要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进度达标、质量过关、资料完整、监督有效。财务制度健全,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3)产出指标:完成本项目规定服务内容、达到预计质量目标、有效控制成本消耗。(4)效果指标:本项目服务使用对象满意度,并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关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二、需求调查情况2.1市场供给情况通过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的市场调查,近几年均有较多的单位采购类似项目,项目的执行情况较好,体现出目前清扫保洁市场的供应商供给情况良好。2.2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通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阅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分别查阅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由于是近几年的项目,与本项目时间相近,其历史成交信息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如表2.3-1所示。表2.2-1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时间采购预算(万元)链接汉阳区城管二桥城管所2022年黄金口工业园、汉江堤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2年黄金口工业园、汉江堤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支路入口、绿化带、道口、桥下、隧道、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及部分盲区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2021-12-02896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111/notice_beb3eccc75ee4559ab7a4b5f0e9eae87.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及垃圾代运服务项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及垃圾代运服务,包括道路公共管理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代运等服务2021-12-2044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112/notice_35ee3022c1244ad1a0e36e1d069f3a8c.html当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阳市双莲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人行道、绿化带及重点维护道路机动车道进行日常保洁清理服务2023.9.18282.773308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0/notice_6facb0e653b04404a6e4b4f468688136.html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二桥城管所2024年黄金口工业园、汉江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清扫保洁服务2023.11.12896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2/notice_892302866041839616.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鹦鹉街道办事处2024年清扫保洁及垃圾代运服务项目2024年清扫保洁及垃圾代运服务,包括道路公共管理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代运等服务2023.11.2741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1/notice_889002798119428096.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晴川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及垃圾代运服务,包括道路公共管理清扫保洁、垃圾分类代运等服务。2023.12.544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12/notice_899531313679998976.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洲头街道办事处2024年洲头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024年洲头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2023.12.1043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2439949033054208.html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孝感市孝南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清扫保洁服务2023.11.22148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ac275a8e255b499ab04889718b4f4ac4.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2024年永丰街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含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大件废弃物等)清运及路面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含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大件废弃物等)清运及路面管理2023.12.22516.84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6760120656764928.html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建桥街道办事处2024年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清扫保洁服务2023.12.28389.76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7891644798115840.html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原清扫三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二次)主次干道道路提供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运收、城市家具清洗等服务2023.12.281595.8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8237452315762688.html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2023.12.291100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1/notice_909259958938017792.html通过市场调查,近几年均有较多的单位采购类似项目,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流标率较低。市场有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使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潜在竞争,为项目的采购实施提供了保障。2.3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2.4其他相关情况:/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32.2万元,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11条“第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委托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需求公告,公告期为三日。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预留11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C13050100批1否否否是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4.2.1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洪山区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作业内容:(1)市政道路:日常清扫(含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墙根对墙根、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清扫等)、巡回保洁、生活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道路附属设施)清洗、喷雾压尘、垃圾容器(果皮箱)清淘与清洗、城市家具(含爱心长椅)清洗、违法三乱清除、绿化带及行道树树穴保洁等九项内容。(2)高架道路及其匝道:日常清扫(含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过街人行天桥的清扫等)、巡回保洁、行人(或车流)产生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清洗、喷雾压尘、城市家具家具(含隔音板、隔音屏、隔离桩、隔离网、防眩板、防撞墙、波形护栏、声屏障、交通标识牌、路灯杆等)清洗、违法三乱清除等七项内容。2、目标:洪山区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主次干道清扫、机械保洁服务工作。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二)采购标的服务内容、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服务内容及实施地点:洪山区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付款方式:每月考核后据实结算。(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人员、设备等商务、技术要求等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原清扫一队、二队、机扫队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132.2万元最高限价:3,132.2万元项目地点:洪山区辖区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报价要求:以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结算。付款方式:每月考核后据实结算。(一)洪山区城管局主次干道道路明细一览表道路等级道路名称起止点长(m)宽(m)面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按标配备人数(人)1珞狮路八一路-南湖大道6193.3360.67375773.97492珞狮南路延长线南湖大道-三环线2731.0855.99152914.29182珞狮北路高架八一路-洪达巷105019.4120382.42/2珞狮北路高架匝道187.725.71069.44/2珞狮南路高架尤李村-野芷湖大桥3406.2825.9288294.7711武珞路石牌岭-鲁巷三星5623.4974.3417842.25692街道口地下通道682.9419.8113528.14/1珞瑜东路光谷大洋-光谷一路3645.3865.86240082.13361卓刀泉南路珞瑜路-省肿瘤医院2392.6830.6974517.27121卓刀泉北路八一路-珞瑜路1267.723.7830141.7932卓刀泉立交126210.9313793.66/1石牌岭路武珞路-雄楚大道175732.5161165.02101珞珈山路珞狮路-武大门口188.9539.397442.0211虎泉街卓南路-双塘小区2998.8434.92104715.65161广八路八一路-珞瑜路709.921.7315428.8831工大路洪达巷-雄楚大道796.9225.1220022.441洪兴巷(珞狮路-工大路)414.4317.37170.2411洪达巷石牌岭路-珞狮路919.7522.5920774.1431珞桂路珞狮路-桂元路663.0120.1713373.0421马房山通道上人行道转盘23336.428486.921民族大道鲁巷-南湖大道2830.7647.28133842.93161鲁磨路(鲁巷-南望山东三路)1948.8245.6588959.73111雄楚大道丁字桥路-光谷大道9616.0856.44542683.84641关山大道珞瑜路-雄楚大道1135.2362.0370414.362南湖大道南李大桥-南李路5904.7836.96218244.8222喻家湖路珞瑜东路-喻家山北路157333.2652320.5732楚平路雄楚大道-殡仪馆672.7421.7214614.811书城路雄楚大道-南湖大道3480.9434.63120549.52172文治街珞狮路-丁字桥南路1754.033357885.9962文馨街珞狮路-丁字桥南路1448.3938.5255797.7182文秀街珞狮路-柳园路937.2327.4625738.442文昌路文治街-文祥路121231.2837906.9942文荟街书城路-柳园路262.9242.7711244.5712文盛街文昌路-丁字桥南路506.4227.914129.8822富安街南侧人行道平安路-丁字桥南448.6517.187708.2722丁字桥南路(一)文盛街-文祥街807.7147.0337983.2652丁字桥南路(二)瑞安街-雄楚大道60014.58700/2南湖路建安街-江宏二手家电市场1384.8518.8226065.7832野芷湖桥下机扫队门口道路10618.31939.8/合计73754.953213649.56405二、技术要求(一)作业内容市政道路:日常清扫(含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墙根对墙根、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清扫等)、巡回保洁、生活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道路附属设施)清洗、喷雾压尘、垃圾容器(果皮箱)清淘与清洗、城市家具(含爱心长椅)清洗、违法三乱清除、绿化带及行道树树穴保洁等九项内容。高架道路及其匝道:日常清扫(含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过街人行天桥的清扫等)、巡回保洁、行人(或车流)产生垃圾(含无主建筑垃圾)的清扫与清运、路面清洗、喷雾压尘、城市家具家具(含隔音板、隔音屏、隔离桩、隔离网、防眩板、防撞墙、波形护栏、声屏障、交通标识牌、路灯杆等)清洗、违法三乱清除等七项内容。(二)作业时间1、道路普扫时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春季)早上4:30至7:00,5月1日至10月31日(夏秋季)早上4:00至6:30。2、道路保洁时间:7:00至22:003、机扫车、洗扫车作业时间:时间:9:30至16:30次数:每天作业3次以上白天9:30至11:30、12:00至13:30、14:30至16:30时间段内,实行机扫车、洗扫车对道路清洗作业。应避开所在区域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高峰时段,宜采取机扫车、冲洗车、人工洗刷作业相互配合的方式。机扫车、洗扫车作业行车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4、洗路作业时间(含雾洒压尘):夜间洗路时间:19:30至次日6:00每天9:30至11:30、12:00至13:30、14:30至16:30、19:30至23:00时段,开展道路雾洒压尘。雾洒时保持前冲或后冲,喷头朝下45度,保证见潮不见水。根据车流、人流量情况,适度安排作业频次,应避开所在区域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高峰时段。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中午12:00-15:00可增加1次洒水。气温30℃以上,每天洒水不应少于5次。23:00至次日6:00时段,集中开展洗路、清除道路灰带。气温低于摄氏2度(含2度)以下应停止道路清洗作业。白天洗路:道路出现渣土污染、明显灰带、大面积落叶和重大活动保障等情况,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告批准后,组织实施。清洗道路采取人工和机械、夜间和白天、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道路干净见本色。道路清洗、洒水降尘作业应向责任路段分界线相互前移50米。洗扫车作业规定:双向车道大于4或4条以上道路宜于洗扫作业。洗扫车沿道路两侧人字沟按行车线相同的方向进行洗扫作业,机动车道中间有隔离设施(如交通护栏),也应沿隔离设施两侧按行车线相同的方向对快车道开展洗扫作业。洗扫车作业分两个时段进行,夜间道路冲洗作业时,配合洒水车、高压清洗车作业,对人字沟及站卧石进行清洗的同时,将路面遗留的污水污渣扫净收走;日间在交通平峰时段对道路开展洗扫保洁作业。5、护栏清洗时间和周期:清洗时间:4:30至6:00、9:00至11:30、13:00至16:00。清洗周期:每天清洗一次;无花洗、漏洗,即污即洗;清洗车辆保持警示装置及车况良好;人工清洗必须着标志服,摆放安全筒,雨雪天气做到随脏随洗。6、城市家具清洗:清洗次数:城市家具每周清洗不少于3次。卫生标准: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染、无痰迹、无积尘、无乱贴乱画。维护标准:城市家具出现残缺、破损的,中标人需及时统计上报,按权属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7、垃圾收集时间及质量标准、要求:早上9:00至下午16:00、晚上20:00至22:00。生活垃圾应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暴露、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将生活垃圾收运至符合要求的转运场所或市城管委指定生活垃圾处理场,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或规定以外其他类别的固体废弃物混合收集。(三)人员配置1、人工清扫保洁面积:人工清扫保洁面积包括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门前三包区域及机动车道的慢车道。实际人工清扫保洁作业人员配置情况不能少于《洪山区城管局主次干道道路明细一览表》中规定。2、机扫作业里程:清扫时6-8km/h;保洁时8-10km/h;冲洗保洁作业时6-10km/h。(四)质量标准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普扫作业应达到“七扫”要求,即(头遍先普扫,有风顺风扫,无风两头扫,商店门口轻轻扫,公交车站重点扫,沟底灰沙用力扫,窖井墙角不漏扫),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普扫作业。清扫保洁员必须从墙根到墙根,全方位清扫使道路见本色,不花扫、不漏扫,做到“五净八无”(即进水井、人字沟、人行道树坑、墙根、花坛周边净;无果皮纸屑、无污水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块碎石、无淤泥带、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一、二级道路普扫前,应先对路面进行洒水或清洗,避免扬尘。在7:00-9:00、15:00-18:00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得使用大扫帚(雨雪和落叶天气除外)。道路应一日两扫,除凌晨普扫外,每天13时至15时还应对人字沟两侧慢车道、人行道进行清扫,消除灰带。行道树因季节原因产生落叶时期还要酌情增加巡回清扫保洁次数,并及时清运清扫的枯枝落叶。辅以机械洒水或清洗作业时,应先推水,后清扫。2、道路清洗质量标准:道路清洗保洁作业应按照“先立面、后平面,先空中、后路面”的作业顺序及“洗、扫、冲、收”的作业程序进行,并严格遵守《武汉市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规程》。道路路面、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无废弃物积存、无砖瓦石块、无污水漫溢、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乱丢乱弃等“六无”要求。地面交通标志清晰,路见本色,路面达到车行道净、人字沟净、人行道净、花坛周围净、墙角净、窨井和雨污水井口净、果皮箱周围净等“七净”要求。路面应达到灰尘少、树叶少的“二少”要求。3、桥面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4、过街人行天桥清洗保洁质量标准:玻璃罩、墙、顶每月清洗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清洗,保持外顶干净明亮。阶梯、扶手应干净,无乱贴、乱画。人行地下通道的地面保洁质量与所连接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内壁两侧墙面应无乱张贴、乱涂画、乱刻划。5、垃圾收集质量标准:(1)保证垃圾容器内的垃圾不满溢,每天至少收集两次。(2)生活垃圾应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暴露、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3)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将生活垃圾收运至符合要求的转运场所或市城管委指定生活垃圾处理场,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或规定以外其他类别的固体废弃物混合收集。(4)严禁垃圾收运人员当街分拣垃圾。严禁露天焚烧枯枝败叶或焚烧垃圾。(5)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做到外体干净,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6)垃圾收集应采取密闭方式,一、二级道路沿线以及重要窗口和繁华地带严禁使用未密闭的垃圾桶等收集垃圾,不得将“一拖四”垃圾箱放置在主干道旁或公交站台旁。(7)打烊垃圾宜在每天18:00-22:00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一的道路,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五)环卫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环卫作业专用车辆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有效、无残缺,车尾应有反光标志(或加贴反光膜);车辆外应喷涂或张贴作业单位名称(或简称)和监督投诉电话(可写12319);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在车厢两侧中央喷涂或张贴分类标识;车体干净完整无杂物,车体外观无明显破损。作业车辆的垃圾接触部位基本无污渍,车牌清晰,保险杆(网)干净。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排污系统良好,运输途中应密闭、无渗滤液漏洒。严禁混装混运。(六)垃圾收集容器管理1、果皮箱由采购人按主次干道垃圾容器配置标准设置,一级道路按单边间隔80米、二级道路按间隔100米设置垃圾容器,三级及三级以下道路按间隔150米设置垃圾容器;公共汽车站点、人流量大的站点根据情况设置果皮箱。垃圾桶全部实行“退桶入院”或“退桶入店”,主次干道两侧不得设置垃圾桶。容器设置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安排专人管理并负责清洗。2、沿街所设果皮箱要确保基础牢固,设置得当,摆放整齐,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垃圾桶、果皮箱外壁应喷涂或张贴作业单位名称(或简称)和监督投诉电话。垃圾容器应有专人管理,需确保完好无损,完好率不低于100%。3、垃圾容器清理与清洗保洁频率应满足以下要求:垃圾容器清理时间为道路上每日上午7:00以前及下午13:00-15:00。箱体内垃圾做到不满溢,清掏要彻底,箱内扫清不得有积水。垃圾容器周边垃圾15分钟内及时清除,并随手关好箱门。一、二级道路沿线垃圾容器,每天清理2次以上,每天清洗1次。4、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应定期对垃圾容器消毒,做到无蝇蟑、无臭。5、垃圾容器保洁与垃圾收集同时进行,并实行袋装化收集。6、道路沿线垃圾容器应逐步按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分类垃圾容器的分类标志应明显易懂,起到引导市民、行人分类投放垃圾的作用。7、退桶还路。主次干道两侧禁设垃圾桶(含带有铁皮装饰罩的垃圾桶),仅设置两分类废物箱供行人投放生活垃圾,小区、单位、门店的垃圾桶不得设置于院外、店外的城市道路。沿街商业门点、老旧小区密集且不具备店内、院内道路。沿街商业门点、老旧小区密集且不具备店内、院内设置容器条件的主次干道,可在两侧相对隐蔽的空地、院落或连通道等位置设置集中投放点,服务半径不超过200M,垃圾桶数量不得超过6个。商业体内部区域应参照本要求设置垃圾容器。(七)环卫文明作业规范1、环卫作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环卫标志服(晚上和雾天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并保持标志服干净整洁。工作帽帽沿向正前方,不得歪戴帽,纽扣应扣齐,不得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2、作业人员应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佩戴在左胸襟处。3、作业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打赤脚作业。4、清扫保洁人员雨雪天气应穿戴环卫环志雨衣,不允许打伞作业。5、上班时间不得与他人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尽量避免与路人发生矛盾。6、晨扫和夜间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洒水车作业提示音量不能过大扰民,作业中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八)重大活动应急保障1、成立环境保障应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与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和工作联系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前一周增派人力、物力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提前3天进行全面高标准、高水平保障、控管,保障沿线道路及进出口、连通道100米范围内达国家一级道路标准,绿化带(花坛)保洁按一级道路标准进行环卫作业,活动沿线及重点地段清扫保洁人员按1人/2000平方米设置,作业人员工具齐全、整洁,管理人员通讯畅快。(九)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1、暴雨洪水应急保障:(1)暴雨过后,及时清除马路上的积水、淤泥、残渣、漂浮物等,垃圾车要加速加班转运,保证垃圾不在市内过夜。(2)遇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时,环卫工人要及时清除紧急避难场所及周边的垃圾,并配合做好防疫消毒工作。(3)洪灾过后,环卫工人应及时清理干净市民撒离后遗留的生活垃圾,做好环境卫生工作。2、冬季除雪防冻保障(此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1)清除积雪工作流程:首先在下雪时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人工预洒盐;快车道、车行道采用机械车辆进行撒盐作业。对人行道的积雪先清出一条1米左右的便道,在靠近人字沟侧打堆。(2)降雪期间,应以机械推雪或人工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机械推雪推不到的路段,应按排人工及时清理积雪,先减少积雪厚度,再适量的施洒(撒)环保型溶雪剂。(3)白天降雪、停雪时,要做好撒盐化雪工作;夜间降雪、停雪时,中标人应保证在次日上午6:30前完成主次干道车行道清理,9:00以前完成便道的清理。(4)过街人行天桥上的积雪不得堆放在桥面或台阶上。(5)严禁将使用过融雪剂处理的积雪撒入绿化地。3、大雾天气保障(1)大雾天气时,环卫职工应着反光标准服上岗,严禁在机动车道上作业。雾散后,在机动道上作业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专人疏导车辆维护现场)。(2)大雾天气道路上发生各类事故后,一般事故清场以道路责任单位为主,组织人员、车辆设备、工具30分钟到达现场处置;重大事故清场,由委托方调度机动力量配合道路责任单位协同处置,并派员现场指挥调度(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款中)。(3)大雾天气如遇重大活动保障,保障线路上作业人员只能在人车道靠人字沟侧收集人行道、人字沟的废弃物,机动车道上组织机扫车慢行、靠边作业,确保保障线路干净整洁。4、大风天气保障(1)进入秋季后,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急人员及车辆的安排、部署。(2)采取水车、机扫车协同作业,人工辅助作业的办法清除落叶。(3)重大保障活动,提前1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一般性保障活动,提前半小时完成清除落叶工作。5、雾霾天气保障(1)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大气污染预报信息,做好安全防范与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接到雾霾天气三级预警时,所有道路洒水压尘频次增加30%,接到二级预警时,道路洒水压尘频次增加50%,接到一级预警时,道路洒水压尘频次增加100%。(2)清扫保洁应尽量采取机械带水作业方式,减少清扫保洁作业扬尘的产生。(3)垃圾收集作业应尽量保持收集车辆车况良好,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排放,避免噪音扰民,并必须保持良好密封,不得沿途抛撒、滴漏。(4)垃圾运输作业应尽量保持运输车辆处于良好车况,严格控制车辆尾气污染排放,严格控制车辆运输沿途抛撒、滴漏。(十)综合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台账的记录,及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无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十一)环卫车辆设备要求1、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不得少于下表中规定台数,不得缺少任一要求类型作业车辆,作业台班次数应符合表内规定,已投入到其它区域或正在其它路段使用的设备不得计次设备要求之列。车型总质量(吨)数量(台)吨位作业台班(次)人员备注洒水车1513195≥226作业规范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洗扫车1512180≥224作业规范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巡回保洁车/30/≥430作业规范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护栏清洗车15345≥16作业规范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人行道清洗车及城市家具清洗车1.5吨/8吨17/≥734每间隔3日全面清洗1次收运车辆3吨/16吨13/≥226撒布机/12隔音屏清洗车18吨118≥22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4、所有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和车辆均应选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黄标车。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注:作出书面承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本项目所需机械、设备、车辆、车辆停放场所,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产权或租赁证明,否则按虚假投标接受处罚。(十二)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目标控制问题数道路环境卫生目标控制问题数在合同中约定。(十三)其他要求★1、在投标方案中需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落实到位的。2、有应急保障预案,且在突发事件中反应处理及时,在前期管理工作中未出现黄牌警告或重罚的。★3、在区域交接过程中,需对现有路段环卫工人接纳管理,做好接纳人员的人事交接并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工作。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按照采购人的作业质量要求,形成各类制度,如: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质检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消耗品购置计划(雨衣、标志服、雨鞋)、人事管理制度。5、采购人有权按照《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大城管”考核成绩对投标人进行月度考核。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中标后的服务进行为期半年的考核,如在考核期内出现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或减少人员、机械的数量、结构的配置要求,或清扫保洁不符合作业时间、内容、作业质量标准的规定,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并取消该中标人在洪山区内的投标资格。7、接受采购人对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车辆安全检查考核,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参加采购人通知的相关工作会议。8、中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落实环卫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如:“五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发现有未落实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经核查属实的。(2)发现环卫工人的工资未达到湖北省最低标准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核查属实的。(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配置、工人服装的配置进行核实并实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4)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将中标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转包或将垃圾收运工作转包。(5)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承包路段出现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社会负面影响。(6)中标道路在每月“大城管”考核中因环境卫生问题数导致不达标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的。(7)中标道路在每月洪山区城管执法局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绩效目标管理中不达标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的。(8)中标人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9)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环卫车辆设备、企业资质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服务类采购项目在不增加采购经费且达到采购人作业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可在第一年中标基础上再续签两年。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完成采购人规定的绩效目标,可作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依据。★10、须各类承诺:1)对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的承诺;(2)对合同履行期限的承诺;(3)对拟投入人员配备数量及到位时间的承诺;(4)对环卫工人办理“五险”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的承诺;(5)对接纳现有路段环卫工人的承诺;(6)对日常管理质检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路段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不按照中标价格支付合同款项,而按照实际作业标准付费的承诺;(7)根据采购人需要,按本次报价续签1年服务合同的承诺。三、商务要求1、最高限价:3,132.2万元2、报价要求:以项目实际需求据实结算。3、付款方式:每月考核后据实结算。4、履约考核:每月根据《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核。(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本项目每月根据《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核。(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商务能力组成(1)企业业绩(2)满意度评价(3)认证体系(4)车辆投入2.投标人技术方案组成(1)项目分析(2)服务方案(3)管理机构配备方案(4)司机及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方案(5)拟投入设施及工具配备方案(6)管理制度(7)服务质量保证措施(8)安全文明措施(9)应急预案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要求★1、在投标方案中需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落实到位的。2、有应急保障预案,且在突发事件中反应处理及时,在前期管理工作中未出现黄牌警告或重罚的。★3、在区域交接过程中,需对现有路段环卫工人接纳管理,做好接纳人员的人事交接并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工作。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按照采购人的作业质量要求,形成各类制度,如:公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质检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工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消耗品购置计划(雨衣、标志服、雨鞋)、人事管理制度。5、采购人有权按照《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大城管”考核成绩对投标人进行月度考核。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中标后的服务进行为期半年的考核,如在考核期内出现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或减少人员、机械的数量、结构的配置要求,或清扫保洁不符合作业时间、内容、作业质量标准的规定,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解除合同并取消该中标人在洪山区内的投标资格。7、接受采购人对作业服务质量的考核、车辆安全检查考核,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参加采购人通知的相关工作会议。8、中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落实环卫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如:“五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发现有未落实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经核查属实的。(2)发现环卫工人的工资未达到湖北省最低标准的或接到环卫工人投诉核查属实的。(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人员配置、工人服装的配置进行核实并实行监管,发现有未落实的。(4)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将中标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转包或将垃圾收运工作转包。(5)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承包路段出现重大环境投诉,带来较大社会负面影响。(6)中标道路在每月“大城管”考核中因环境卫生问题数导致不达标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的。(7)中标道路在每月洪山区城管执法局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绩效目标管理中不达标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的。(8)中标人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9)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环卫车辆设备、企业资质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服务类采购项目在不增加采购经费且达到采购人作业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可在第一年中标基础上再续签两年。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完成采购人规定的绩效目标,可作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依据。★10、须各类承诺:(1)对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的承诺;(2)对合同履行期限的承诺;(3)对拟投入人员配备数量及到位时间的承诺;(4)对环卫工人办理“五险”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的承诺;(5)对接纳现有路段环卫工人的承诺;(6)对日常管理质检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路段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不按照中标价格支付合同款项,而按照实际作业标准付费的承诺;(7)根据采购人需要,按本次报价续签1年服务合同的承诺。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3132.2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时间安排:预计在2024年3月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序号工作内容预计时间实施人1明确采购需求3-5个工作日采购人2采购方案确定3-5个工作日采购人、代理机构3签订招标采购代理委托协议3-5个工作日采购人、代理机构4拟定招标文件初稿3-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5确认招标文件3-5个工作日采购人6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20个日历日,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7发出招标文件不少于20个日历日,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8接受投标文件不少于20个日历日,其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9开标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公开招标评审当日评标委员会10报送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11采购人确认中标单位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12成交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代理机构13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代理机构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采购人、成交投标人15合同履约按交货期要求执行成交投标人16履约验收服务完成后组织验收采购人、成交投标人17合同款支付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采购人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1.3.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5.1.4.1☑分散采购□集中采购5.1.4.2委托代理机构:武汉龙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1.5采购包划分和合同分包:本项目共计一个标包,分包:无。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5.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其他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5.1.8竞争范围:☑公开招标通过面向市场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征集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邀请方式,依据/5.1.9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步骤(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不符合下表情形之一的或者伪造等情况,将被视作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1.1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12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1.123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234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款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三)款的规定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四)款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提供网站截图)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五)款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六)款的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表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带★实质性条款的;1.在投标方案中需明确注明落实环卫工人“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各项保障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落实到位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在区域交接过程中,需对现有路段环卫工人接纳管理,做好接纳人员的人事交接并完成相应的手续办理工作。(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各类承诺:(1)对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的承诺;(2)对合同履行期限的承诺;(3)对拟投入人员配备数量及到位时间的承诺;(4)对环卫工人办理“五险”及其它各项福利待遇的承诺;(5)对接纳现有路段环卫工人的承诺;(6)对日常管理质检考核,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路段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不按照中标价格支付合同款项,而按照实际作业标准付费的承诺;(7)根据采购人需要,按本次报价续签1年服务合同的承诺。8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人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说明: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及细则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10商务部分(25分)企业业绩供应商2021年3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得3分,满分9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页、签章页)与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资料有误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9商务部分(25分)业主评价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获得用户类似“好”、“满意”、“优秀/优良”的正面评价,每有1个得1分,满分3分。(同一业绩只认可一个评价)3商务部分(25分)认证体系投标人具有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n)的认证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材料齐全且证书有效的每项1分,最高得3分;材料不全、证书无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25分)车辆投入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确定本项目的设备投入类别及数量:洒水车[13]台,洗扫车[12]台,撒布机[1]台,隔音屏清洗车[1]台,巡回保洁车[30]台,垃圾收运车[13]台,护栏清洗车[3]台,人行道清洗车及城市家具清洗车[17]台。评审因素:1.其中洒水车、洗扫车、巡回保洁车、护栏清洗车,每多提供任意一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2.车辆外观完好,无破损,无污染;垃圾运输车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完好;满足以上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洒水车、洗扫车、垃圾收运车装有北斗定位系统得1分。4.若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车辆中,均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得5分;自有车辆占总车辆数量的80%(含)以上,得4分;自有车辆占总车辆数量的60%(含)以上,得3分;自有车辆占总车辆数量的40%(含)以上,得2分;自有车辆占总车辆数量的20%(含)以上,得1分。证明文件:1.投入设备清单;2.机动车辆的登记证书、年检记录、行驶证件;3.提供车辆现状图片;4.北斗定位系统后台界面截图;5.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证明文件,形式不限。注:设备资料不齐不予计分。10技术(65分)项目分析说明本项目现状、地理位置等情况,对本项目的性质特点进行分析,包括目标、定位及重难点等,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①分析科学全面合理的,得8分;②分析有所欠缺的,得5分;③分析有偏差,得3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8技术(65分)服务方案本项目采购需求范围内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运收、城市家具清洗等服务方案:①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12分;②方案有所欠缺的,得8分; ③方案有偏差的,得4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12技术(65分)管理机构配备方案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管理机构配备方案:①组织机构框架图、管理人员配备科学全面合理的,得6分;②组织机构框架图、管理人员配备有所欠缺的,得4分;③组织机构框架图、管理人员设置有偏差的,得2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6技术(65分)司机及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司机及清扫保洁人员配置方案:①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6分;②方案有所欠缺的,得4分;③方案有偏差的,得2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6技术(65分)拟投入设施及工具配备方案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环卫作业设施及工具配备方案:①方案科学全面合理的,得6分;②方案有所欠缺的,得4分;③方案有偏差得2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6技术(65分)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分:现场作业考核制度(2分)、人事管理制度(2分)、监督检查制度(2分)、车辆管理制度(2分)、培训制度(2分)。①每项管理制度科学全面合理的,得2分;②每项管理制度有所欠缺的,得1分;③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制度明确、严谨,流程清晰、规范,并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制度概念模糊,流程逻辑不清,可行性不强。10技术(6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全面合理的,得6分;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所欠缺的,得4分;③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偏差的,得2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6技术(65分)安全文明措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安全文明措施:①安全文明措施科学全面合理的,得5分;②安全文明措施有所欠缺的,得3分;③安全文明措施有偏差的,得1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5技术(65分)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①科学全面合理的,得6分;②有所欠缺的,得4分; ③有偏差的,得2分,④未提供,得0分。说明:科学全面合理是指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有所欠缺是指整体上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但方案内容有缺漏,针对性、可行性不强;有偏差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实际情况理解有误,方案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采购需求。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不再执行价格评审扣除)注:本项目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1.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子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1.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3.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1.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3.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5.1.10其他: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九章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结合项目为服务采购,本项目合同类型采用委托合同。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要求:□固定单价,要求:□成本补偿,要求: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5.2.3合同文本主要条款:一、招标人与中标人成交后,应当按照下述格式和基本条款签订合同。本格式和基本条款未计内容,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后自行添加。但不得改变招标时达成的实质性内容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等招标文书内容相抵触。二、格式和基本条款: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保护政府采购供货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需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二)、服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项目文书,本次项目的合同价款数额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的数额,并视同该数额包含了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因付款方式产生的计息等,同时该数额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变更(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支付方式:本次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在合同时商定。投标人项目最终报价价格成交后,不因支付方式产生任何计息。(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即采购单位):(1)权利:(2)义务:乙方:(1)权利:(2)义务:(六)、违约责任:甲方:。乙方:。(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由双方协商解决();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其中:采购办备案一份),由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2.4履约验收方案:本项目每月根据《武汉市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检查考核方法》、《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大城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核。5.2.5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为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风险。对应控制措施: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合理制定技术和商务要求,确保每标段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满足要求。5.2.6其他:无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预算单位(盖章):2024年3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扫保洁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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