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预告(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2024)



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前发改投〔2024〕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财政及镇自筹,出资比例为新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其余由崇寿镇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崇寿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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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358.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13.87万元,建设规模:崇寿镇四灶浦村(包括四灶浦拓疏工程安置区等老旧聚集小区),共计接纳居民248户,出租房182户。主要治理农户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和洗涤污水,本次接纳污水总量为103667L/d。本工程污水管除五灶江西侧道路部分牵引施工外,其余均采用开挖施工,污水主管管材采用DN300mmHDPE 缠绕增强管(B 型),牵引管管材采用PE100聚乙烯实壁管(PN1.0Mpa),管径为 DN300mm。本工程建造Ф700 污水检查井222座,Ф1000污水检查井16座,污水接户井 392座,清扫井542 座,清扫口80座,埋设成品化粪池80只。道路修复砼面板厚0.18米,修复面积约13123平方米;修复砼面板厚0.15米, 修复面积约1347平方米;修复砼面板厚0.12米, 修复面积约133平方米。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崇寿镇四灶浦村。 2.2 招标范围:雨污水管道铺设,给水修复,混凝土道路及围墙修复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180.4665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

√3.1 具备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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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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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址:崇寿镇崇兴街5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58987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 29 号永利大厦 5 楼
联系人:范奇挺
联系电话:1378003662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

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一.招标条件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前发改投〔2024〕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及镇自筹,出资比例为新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其余由崇寿镇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358.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13.87万元,建设规模:崇寿镇四灶浦村(包括四灶浦拓疏工程安置区等老旧聚集小区),共计接纳居民248户,出租房182户。主要治理农户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和洗涤污水,本次接纳污水总量为103667L/d。本工程污水管除五灶江西侧道路部分牵引施工外,其余均采用开挖施工,污水主管管材采用DN300mmHDPE缠绕增强管(B型),牵引管管材采用PE100聚乙烯实壁管(PN1.0Mpa),管径为DN300mm。本工程建造Ф700污水检查井222座,Ф1000污水检查井16座,污水接户井392座,清扫井542座,清扫口80座,埋设成品化粪池80只。道路修复砼面板厚0.18米,修复面积约13123平方米;修复砼面板厚0.15米,修复面积约1347平方米;修复砼面板厚0.12米,修复面积约133平方米。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崇寿镇四灶浦村。2.2招标范围:雨污水管道铺设,给水修复,混凝土道路及围墙修复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1180.4665万元。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3.1具备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其他公告内容无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地址:崇寿镇崇兴街51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74-5898709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联系人:范奇挺联系电话:13780036629电子邮件:/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编号:(A3302321320022871001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1/1052/1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4)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3.4安全目标合格1.3.3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由崇寿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新区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5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崇寿镇四灶浦村。1.1.4项目名称崇寿镇四灶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29号永利大厦5楼联系人:范奇挺,黄梦亚电话:0574-63896525,13780036629邮箱:/1.1.2招标人名称:崇寿镇人民政府地址:崇寿镇崇兴街51号联系人:徐雷电话:0574-58987099邮箱:/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1)组成形式:☑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2)组成内容: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组织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80.4665万元,其中暂估价0万元、暂列金额为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①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承诺书7.其他:/②技术标:技术标封面技术标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评标、定标办法结合自身实力自行编制。③资信标:资信标封面1.资信标自评分表;2.资信标评分内容资料;3.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④商务标:商务标封面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参照现行的投标工具版本。(工程量清单的封面及投标总价表等内容无需加盖编制人造价人员专用章及签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入”保留整数;(2)投标人不得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其他:/□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3.7.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其他:/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资格证书。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②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有关规定;③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点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首页右下方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4)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拒收: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②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③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4.2.3投标文件退还不予退还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资信评分业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5.4特殊情况处置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长解密时间。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5.2.2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特别说明事项:□①多标段项目,投标文件统一开标,按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评审,若投标人被推荐为某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②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③开标结果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④系数抽取□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相关系数。☑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05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施工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6/10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经营范围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工技工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员工总人数(人):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组织结构传真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名称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97/105二、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备注备注备注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担任职位:。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姓名姓名年龄学历学历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98/105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99/10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00/105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的要求在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投标保函(独立保函)编号:投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贵方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投标人申请,我方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受益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受益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书面付款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按照付款通知要求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文件。101/105付款通知应满足以下要求:1.经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及付款方式;3.载明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适用的具体条款;4.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五、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到期后,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九、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开立人应按照以上格式出具投标保函(独立保函),否则将不被招标人接受。102/105五、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知情。3.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况,同意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后续调查和处罚。5.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7.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8.承诺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和“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9.承诺在招标人定标核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10.承诺按照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若我单位中标,存在不到位情况的,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接受明显不平衡报价的修正。12.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项目负责人,则该项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的投标。13.承诺不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14.我单位本次投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须为本人实名办103/105理的手机号码),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16.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4/105六、其他资料105/1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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