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及等候区建设招标预告(清流县桥下幼儿园2024)



清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清流县桥下幼儿园停车场及等候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3526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林地、西至幼儿园、南至道路、北至幼儿园,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龙津镇桥下村村委会。
  4.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清流县桥下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公共事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7日由龙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龙津镇和桥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桥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清流县桥下幼儿园停车场及等候区建设项目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及等候区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