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招标预告(嘉兴大学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对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4-xqgs63b7dc4f4405ac45
二、征求意见范围: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2、采购文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04-17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传真或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袁斐
5、联系电话:13706730343
6、联系邮箱:45529127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中环南路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外地可传真或邮箱送达,传真:0573-82627323,邮箱:455291270@qq.com,传真件和邮件必须签字(盖章)。联系电话:13706730343,联系人:袁斐。
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
附件信息:
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图纸(20240407定稿).rar803.7K
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清单.xlsx16.0K
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584K
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中磊-ZJZL-JX(2024)第12号采购单位:嘉兴大学采购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29第五章合同条款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6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浙财采确[2024]XXX号项目编号:中磊-ZJZL-JX(2024)第12号项目名称: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300000元最高限价:3260244.21元采购需求:嘉兴大学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学生公寓外墙瓷砖铲除、重做涂料等。(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工期:5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þ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1)(2)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09:30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1.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月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4.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投标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如有演示的,额外提供1份U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袁斐(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455291270@qq.com),以便招标代理机构查收快递。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签;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或演示)、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惠企政策5.1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xfw/005001/005001004/20190315/76d484f7-8fac-497f-9359-4df81cc086da.html5.2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1.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大学项目联系人:陆老师联系方式:0573-83643781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项目联系人:袁斐电话:13706730343邮箱:455291270@qq.com质疑联系人:汤晓莉联系电话:0573-8262732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倪文良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采购人:嘉兴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2.磋商需求一、主要施工内容:嘉兴大学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学生公寓外墙瓷砖铲除、重做涂料等。(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二、推荐品牌:详见清单要求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推荐品牌1外墙涂料立邦、华润、亚士、汇丽、多乐士,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对于供应商未标注品牌的,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在推荐品牌中选择。三、技术要求:1.水源、电源接入点位置由采购人指定,从接入点至施工现场使用点的管线费用等计入本次报价,水、电费用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资料归档后10天内按结算审定价的千分之七交采购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因停电而造成自发电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由供应商在本次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包干。2.注意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成品及现有设施保护,发生损坏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维修。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内整洁,施工人员夜间不允许在校内住宿。4.由于施工区域环境的特殊性,当天拆除及产生的建筑垃圾第二天清运出去,确保施工周边干净整洁。5.供应商在施工前应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6.其他技术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7.服从采购人管理,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及时清运(时间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责任自担、费用自理,如未按要求清运垃圾的,由采购人自行委托清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产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四、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所有设备费用、投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直至可以正常运行的等所有费用、税金、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今后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固定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磋商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5.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2018版计价依据。6.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费用根据(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布浙江省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的计价依据计取。本工程为市区一般工程。7.规费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2018]61号文件提到供应商可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取费费率的30%。8.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取费费率中规定的税金计取。本工程招标时按一般计税法计取。9.人工费、材料费参照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及相应补充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施工取费参照取费定额并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计取;本工程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由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工程特点自行取价。10.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施工技术措施费由供应商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入本次报价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最终报价及最终施工技术措施费按磋商报价及最后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的下浮比例确定。供应商报价应考虑其中风险。11.供应商的费率、综合单价等均实行固定包干,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的工程量视供应商已经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均不得调整。投标时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不得变动,除非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单位认为清单漏项的,在漏项补充清单表中自行填写,成交后不做调整。本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检测须按要求送检,并完成防雷接地、辐射与噪声环境安全等检测,所发生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不另增加费用。12.供应商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缩短工期增加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规定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所增加费用竞争报价均进入总报价。13.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现场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计算。结算时,新增项目(含变更主材)组价时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报价时各项目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中最低费率计取。14.外墙脚手架采用盘扣式脚手架进行施工。五、商务要求质量目标合格缺陷责任期 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期50日历天,必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划分,其中质量保证40%,安全文明保证20%,总工期保证35%,廉洁自律保证5%。质量保证金在结算最终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先交纳结算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结算支付。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且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息结算,以上付款如遇学校放假则相应顺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且采购人发布纸质开工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资料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即为经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确定的价格)的100%。2.在结算最终款项前,在成交供应商交纳结算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方才进行最终结算支付。3.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且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息结算。以上付款如遇采购人放假则相应顺延。保修期服务和及时性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能主动做到对所实施的项目售后回访,接到报修电话后6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服务。成交供应商未做前到述事项且对采购人置之不理的,出现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质量保证金,用于故障维修服务。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保证金:无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可与采购人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6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7现场踏勘:¨A不组织。þB组织,时间:8-11 ,14-16 ,地点:嘉兴大学平湖校区后勤部,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15868384263。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标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月 日9:30。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 月 日9:30在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10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11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4本项目上限价:3260244.21元。超上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15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16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7信用记录: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18根据财库〔2020〕46号和浙财采监〔2022〕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9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0注: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需要3家或3家以上参加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等行为。(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嘉兴大学。2.“供应商”、“服务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磋商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采购人澄清。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注: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建议根据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CA签章;电子备份文件1份(如有)。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5.1资格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3)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4)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及其他符合政策性条件的承诺函(如有);(6)营业(经营)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8)提供自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9)企业资质正本或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15.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简介;(2)施工组织设计;(3)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技术部份。15.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盖章页加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土木建筑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供应商应按本次磋商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6.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明;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质量;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供应商按照清单总说明报价要求及其他有关说明进行报价。(三)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所有设备费用、投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直至可以正常运行的等所有费用、税金、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今后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固定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磋商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5.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2018版计价依据。6.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费用根据(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布浙江省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的计价依据计取。本工程为市区一般工程。7.规费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2018]61号文件提到供应商可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取费费率的30%。8.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取费费率中规定的税金计取。本工程招标时按一般计税法计取。9.人工费、材料费参照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及相应补充文件,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施工取费参照取费定额并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自行计取;本工程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由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工程特点自行取价。10.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施工技术措施费由供应商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入本次报价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最终报价及最终施工技术措施费按磋商报价及最后的磋商报价(最终报价)的下浮比例确定。供应商报价应考虑其中风险。11.供应商的费率、综合单价等均实行固定包干,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中以项为单位的工程量视供应商已经踏勘现场后综合考虑,均不得调整。投标时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不得变动,除非采购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供应商认为清单漏项的,在漏项补充清单表中自行填写,成交后不做调整。本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检测须按要求送检,并完成防雷接地、辐射与噪声环境安全等检测,所发生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今后不另增加费用。12.供应商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缩短工期增加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规定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所增加费用竞争报价均进入总报价。13.结算工程量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现场签证单、补充性文件等)按实计算。结算时,新增项目(含变更主材)组价时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按报价时各项目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中最低费率计取。14.外墙脚手架采用盘扣式脚手架进行施工。(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电子交易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交易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3.电子交易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4.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5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7投标有效期、工期、缺陷责任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9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6.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6.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7.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7.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7.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7.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7.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7.5未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要求填报单价和总价的;7.6磋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包括招标答疑、补充文件)的数量不一致的;7.7磋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与采购人提供的清单的项目内容或计量单位不一致的;7.8磋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等重大偏差达投标报价1%(含)以上的;7.9本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已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7.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盖编制人员执业资格章按无效标处理,编制人员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单位间协议及被委托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未盖被委托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成果章)的均为无效标;同一个编制人员为二个及以上同一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服务的(编制人员名字相同的二个及以上投标人均无效标);委托的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的(编制人员名字相同的二个供应商均为无效标);委托的编制单位同时为二个及以上供应商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服务的(编制单位名称相同的不同供应商均为无效标)。7.11评审专家认定的其他必须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7.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四、磋商准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2.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撰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五、磋商程序(一)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4.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废标情况;5.磋商小组与各响应方就项目需求、技术人员安排、质保服务、工期安排、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为一轮。6.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采购内容进行磋商,技术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7.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代理机构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8.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各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9.在各响应方最终报价过程中,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计算。10.工作人员确认各响应方提交的按规定进入价格标评审的磋商最终报价,并公开最终报价,最后要求响应方公开确认无误。11.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12.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1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二)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接受询标。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4.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询标。(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四)磋商过程保密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磋商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磋商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络。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标程序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资格审查(除符合性审查以外的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内容)和符合性审查,即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形式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再评审。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4)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同一份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如果供应商代表拒绝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磋商结果的确定(一)磋商结果确定: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6.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二)履约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九、招标代理费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成交金额(万元)工程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100-5000.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本项目以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的50%扣除600元收取服务费。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网银、电汇的形式支付。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户名: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放鹤洲支行银行账号:193803010400006327、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四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资信技术及其他分(70分)序号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分值1资信商务及其他1.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一个项目得0.5分,总分为1.5分(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复印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诚信分: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分为0,若无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的得3分(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有不良记录又虚假隐瞒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0-4.52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的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综合打分。0-63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等情况进行打分。0-64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的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情况进行打分。0-45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品牌系列型号、构配件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0-86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0-57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进行打分。0-48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尘防治措施专项方案(针对天气(风力)、作业环境、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运输等)打分。0-49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打分。0-510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等情况进行打分。0-511技术条款维护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护方案,包括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评分;存在欠缺的、不合理不全面的以及可操作性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0-512技术条款合理化建议:根据对本项目建设需求深入了解,针对项目推进和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经专家组认可后每一条建议各得2分,最高得4分。0-413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拟派项目施工团队的综合情况,包括工作经验、专业水平、岗位设置、技术实力等综合打分。0-4.514技术条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及措施综合打分。0-5第五章合同条款2.6.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嘉兴大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嘉兴大学平湖校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工程进场之日起日历天。(注: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预算价;(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2.6.1.1.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2.6.1.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嘉兴大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1.3.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6.1.4.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6.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2.6.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6.3.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磋商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磋商文件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施工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其他合同文件根据性质等确定效力顺序。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或者,各合同文件中有更严格(更高)要求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要求)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为开工前提供,专项施工方案视技术难度另行协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组织设计两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提交后14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管理,发包人提供有关资料,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如承包人使用第三方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结算。2.6.3.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付款等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最迟于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工作,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2)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道路已经开通并满足施工进场的要求,本项目内的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费解决。(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提前告知发包人。但需要承包人协助的,承包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办理。(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文物、古树木除外)。(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2.6.3.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在提供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并符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3套。①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变更,承包人在竣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一周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墙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同时符合学校保卫部门有关对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校园安全。③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征得学校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⑤已完工程成品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办。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考核,项目经理需到岗到位,项目经理每月需到施工工地出勤不少于20天,如每月出勤少于20天的,按每天2000元罚款,并在月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一个月内出勤少于10天,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项目经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1%。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1%。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承包人书面提出要求,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的千分之五。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主要施工人员到位率最高违约额度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如超过最高违约额度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另行委派不低于原人员资质、资历和经验的施工人员上岗到位。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施工进场开始至竣工交付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6.3.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2.6.3.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合格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2.6.3.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双方共同编制。6.1.5文明施工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浙江、嘉兴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等,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安监手续,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必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应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高安全性能。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专用条款。2.6.3.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的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的7天内。(1)本条所述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不应对标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的进一步细化。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交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任何说明和文件,对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按照经工程师批准的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工程师对上述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其应负的责任。(2)因工程量变更涉及增加或减少的造价不超过总造价10%的情况下,工期不变。若超过10%并且影响施工进度的,由业主或监理签证工期。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误一天扣4000元,如果承包人无法采取获得发包人认可的措施,发包人有权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2.6.3.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明确。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合同价中。2.6.3.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监理人指示。2.6.3.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设计变更较大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明确认可的工程变更(含投标文件与招标资料不符部分),将被视为擅自变更,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上述变更涉及到工期和费用的,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28天内予以确认、签字;承包人在14天内不提出报告或在28天内不提出经济损失赔偿清单,将视作承包人自动放弃。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2.6.3.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2.6.3.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地下人为障碍物,地质勘察报告中未含的地下特殊情况除外),并已经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地表周围和地下如地下水、土质等一切情况,并对该处的气象、土质变化等因素作了充分的预测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实际可能)已经查明: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以下地质、地下水等情况;b.水文和气候条件;c.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d.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B:承包人对施工期间的材料、人工等价格及变动的风险已有充分的考虑,并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C:投标时确定的材料市场价格,各项费率政策性调整以及本合同第17条款之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除合同中明确属可调范围,其余一律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一)工程量的调整1、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投标价中的单价不变。2、由于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应按实调整,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发包人明确认可的签证单等,并按国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综合单价不变。(二)结算时单价的确定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增减,无论增减幅度如何,均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2、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的工程师审定后执行。组价原则: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等2018版计价依据;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同一口径执行;组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投标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计算,暂定价按照发包人签证价格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发包人签证价格或实际施工期的平均值《嘉兴造价管理》材料平均信息价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机械台班价格,按照《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定额标准计取,定额不明确的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后并换算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计算规定,格式套用投标书格式。3、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4、新增(或变更主材)项目组价时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报价时各项目管理费、利润费率中的最低费率计取。5、人工工日单价参照《浙江省造价信息》(2024年当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三)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四)施工技术措施费的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清单子目,按招标预算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条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本条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本条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且发包人发布纸质开工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计算规则和浙江省补充条款等有关规定计算。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生效且发包人发布纸质开工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资料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即为经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确定的价格)的100%。3.结算最终款项前,在承包人交纳结算审定价1.5%的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方才进行最终结算支付。4.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且无质量问题1个月内无息结算。以上付款如遇发包人放假则相应顺延。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逾期30天内支付进度款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风险计入本次报价内,超出30天发包人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2.6.3.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4000元计取。延误时间从合同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算)。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2.6.3.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结算按发包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程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审计),时间根据相关程序、要求及各方的配合情况等确定;在结果出具以前,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核对、复核。在提交竣工资料后,工程结算按发包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程序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审计),结算审核追加收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核减额不超过送审造价的5%不另行收取追加费用;如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的5%,则按超过部分的5%收取追加费;核増额按核増部分造价的5%收取。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责任缺陷期终止后7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2.4.1。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审定价);(3)其他方式:承包人另行交纳工程款结算审定价1.5%的钱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承包人另行交纳工程款结算审定价1.5%的钱款。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并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2.6.3.15.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风险计入本次报价内,超出30天发包人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不合格文件为准,每次支付不少于2000元质量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立即承担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以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为准,每次扣除1万元,。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②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约定,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0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5天,以违约论,按每人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考勤由监理人负责(上述人员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考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每月25日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的,发包人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20%的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2.6.3.16.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日降雨量大于100MM以上持续三天的暴雨、10~12级以上台风、5级以上的地震。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6.3.17.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明确发包人为受益人)及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参保。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6.3.18.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6.3.19.21.补充条款21.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1.2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管,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21.3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正常秩序或搅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可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21.4资料:工程备案资料必须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协调,监理督促送交至相关部门备案,竣工归档资料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一周内送交,结算资料在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送交,承包人有责任做好相关资料整改工作(直至合格)。21.5水源、电源接入点位置由发包人指定,从接入点至施工现场使用点的管线费用等计入本次费率,水、电费用在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资料归档后10天内按结算审定价的千分之七交发包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因素,因停电而造成自发电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由承包人费用包干,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1.6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学生安全和校内整洁,施工人员夜间不允许在校内住宿。21.7承包人在施工前应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21.8注意已施工完成的工程成品及现有设施保护,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维修。21.9由于施工区域环境的特殊性,当天拆除及产生的建筑垃圾第二天清运出去,确保施工周边干净整洁。21.10服从发包人管理,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每天及时清运(时间要求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责任自担、费用自理,如未按要求清运垃圾的,由发包人自行委托清理,产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6.3.20.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附件9:保密协议附件10:廉洁协议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承包范围明确的工作内容。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之日起满二年后1个月内返还,不计利息。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均列入本次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未明确的均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8-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9:保密协议委托人:嘉兴大学承包人:鉴于双方正在进行有保密工程项目业务合作;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委托人向承包人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委托人合法所有;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一.保密载体本协议的保密载体包括所有的有保密要求的底图、蓝图、文本、及文字、数据、电子文档等说明资料。二.保密义务1、承包人对委托人所提供秘密有严守秘密的义务,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秘密。2、承包人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资料给任何第三方。3、承包人不得将委托人的任何秘密资料文本或其它载体作承包人的样本或展示给第四方浏览。4、如果有泄密事件发生,承包人有义务协助调查。如果泄密是与承包人有关系,承包人要负法律责任。三.保密工程项目为:1、本协议所称保密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建筑结构、通讯设备、防护等级等相关数据文件。承包人对此保密工程项目承担保密义务。2、委托人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保密工程项目)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保密工程项目。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受国家法律管辖并按照国家的法律进行解释,发生争议时由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五.约定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委托人:承包人:(单位盖章)(公司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0:建设(维修)工程廉洁自律协议书第一条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了干净干事,确保学校优质、高效、廉洁、安全有序实施,经嘉兴大学(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本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反映和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双方要把廉洁自律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根据本协议内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教育领先、思想到位;明确职责、责任到位;制定方案、措施到位;列入目标、考核到位。做到在布置建设任务的同时,布置廉洁自律要求;在检查工程的同时,检查廉洁自律协议执行情况;在验收工程的同时,考核廉洁自律协议的执行结果。第三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好处费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业务。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本人、亲属等住房装修、工作安排等提供方便。第四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义务:乙方通过正当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自身利益而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不得为牟利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工程造价审核等进行私下交易。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第五条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有违反上述协议的行为,应向嘉兴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电话为:0573-83642345)或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甲、乙双方确有违反上述协议者,由嘉兴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罚没廉洁自律保证金。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条本协议作为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维修)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后同时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标项:年月日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标项:年月日3.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标项:年月日3.资格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磋商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顺序,结合评标办法自行编制目录)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响应方(磋商响应方名称)提交磋商电子响应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磋商响应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磋商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本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至______内有效。磋商响应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磋商报价。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全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企业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人)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授权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身份证明文件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机构):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__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若我方成交,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服务期限、磋商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成交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月__日投标声明函致:关于贵方磋商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嘉兴政府采购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及服务,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2、我方公司简介。3、其他资料等。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5、资信等级证明、荣誉证书等资料(如有,复印件盖章)N、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公司简介供应商概况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资产总额净资产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业绩、信誉合同总额:万元,合同履行情况:单位优势及特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供应商概况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数资产总额净资产工商登记号税务登记号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参加社保业绩、信誉合同总额:万元,合同履行情况:单位优势及特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目标合同金额(万元)项目经理备注备 注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工期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7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情况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劳动合同编号注:1、本表应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初次报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标项:标项项目名称报价总价(元)工期项目负责人质量目标1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小写:1平湖校区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大写: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措施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外墙瓷砖开裂脱落修缮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