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招标预告(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4)



各有关供应商:

我集团受采购人 北流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拟对采购项目 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4-G1-810245-YZL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集团反映,以便我集团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集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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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5-2690131、2690161 联系人:方燕、梁西
附件: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信息:

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招标文件.doc454.5 KB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4-G1-810245-YZLZ采购人:北流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5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LZC2024-G1-810245-YZLZ项目名称: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采购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需求:序号标的的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1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台1高压发生器:自主研发高频高压发生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日至2024年5月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或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广西政府采购云系统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02.103.240.162/bl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流)】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北流市城东一路0105号联系人:陈汉联系方式:0775-62233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联系方式:0775-2690131、26901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燕、梁西电话:0775-2690131、2690161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加分条款。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制造业)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1项产品: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台1一、总体要求1.1设备用途:适用脊柱外科、骨科、创伤科、疼痛科、手术室等科室;1.2设备要求:移动式平板C形臂;二、主要技术参数2.1高压发生器2.1.1 高压发生器:自主研发高频高压发生器;2.1.2最大输出功率:≥5kW ;●2.1.3发生器频率:≥110kHz;2.1.4透视最大KV值:≥120kV;●2.1.5脉冲透视最大mA值:≥30mA;2.1.6脉冲透视:具备自动变频控制技术;▲2.1.7摄片最大mA值:≥100mA;2.1.8具备数字化摄片功能;2.2球管▲2.2.1透视焦点:小焦点≤0.3mm,大焦点≤1.5;2.2.2阳极热容量:≥45KHU;2.3数字化影像系统2.3.1探测器类型:非晶硅;2.3.2探测器散烁体类型:碘化铯;2.3.3动态平板探测器:具备;2.3.4成像范围:≥9英寸×9英寸(21cm×21cm);2.3.5动态范围:≥16位;2.3.6采集矩阵:≥1024×1024;2.3.7像素尺寸:≤205微米;2.3.8空间分辨率:≥2.5LP/mm;2.3.9工作站监视器尺寸:≥19英寸;2.3.10工作站监视器:2台1M灰阶医用显示器,用于图像分屏显示;●2.3.11主机监视器:1台1M灰阶医用显示器,用于近台观察图像●2.3.12主机监视器尺寸:≥19英寸;2.3.13工作站软件:登记:登记保存、病历查询、Worklist;采集:开始采集、准备录像、重置、水平镜像、垂直镜像、调窗、放大镜、负像、边缘增强、递归降噪;处理:锐化、水平镜像、垂直镜像、文字标注、长度测量;报表:保存、预览、专家模板;2.3.14图像处理软件:具有快速动态图像处理与显示平台(RCDPS),多分辨率分析图像增强处理技术。2.3.15自动亮度跟踪功能:具备2.3.16多重自动保护及故障代码提示功能,维修更方便:具备;2.3.17标配DICOM3.0接口:具备;2.3.18 DAP辐射剂量显示功能:具备2.4 C形臂机架2.4.1 SID:≥1000mm;2.4.2开口:≥800mm;2.4.3垂直升降:电动,≥400mm;2.4.4左右摆角:≥+/-15°;2.4.5 C臂旋转角度:≥±180°2.4.6 C臂轨道内运动角度:≥135°2.4.7导向轮及主轮:导向轮可以任意方向转动,主轮90°旋转2.4.8激光定位功能:具备机架双向定位配置;▲2.4.9手持控制器:具备曝光条件调节,运动控制功能。2.4.10主机操作界面:智能人体图形化触摸屏;2.4.11 C臂机架自平衡,在不锁的情况下不会滑动,防止机架滑动撞到病人:具备▲一、商务要求交付的时间、地点及服务期限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2.交付的地点:玉林北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付款条件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设备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全有效发票六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备注:中标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支付延时的责任自负,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货款。质量保修期整机质量保修期不少于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提供产品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售后服务要求1、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方式解决,遇到大的问题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维修完毕。维修不需更换零配件的,每次维修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维修;维修需更换配件的,每次维修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2、备品备件要求:全新未经使用的合格产品。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应在国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5年以上的供应期。3、其他:(1)整机质量保修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护保养,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质量保修期过后,不定期回访使用科室及对设备使用运行情况提供咨询服务;(2)安装时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提供配套技术材料,供采购人验收。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采购人的使用人员熟练使用设备,并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4)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修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5)整机质量保修期内每季度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例行保养,包括设备的除尘、清洁、消杀等;整机质量保修期内每季度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操作系统维护,定期维护数据库,及时安装厂家发布的软件更新;整机质量保修期内每季度至少定期进行图像校准一次,保证图像质量。(6)终身整机系统软件升级。(7)其余按投标供应商承诺。 验收标准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因检测或验收不合格导致开展再次检测或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等。2.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签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其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由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功能、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采购项目的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与补充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增加合同与补充合同内容规定以外的新的验收内容或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的相关要求执行。4.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供应商与制造商协调。6. 中标供应商在验收时须附上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完整内容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医疗器械如有请提供,不涉及不提供)。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进口产品说明1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三、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1管理体系、企业信誉要求见本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能力或业绩要求见本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3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四、其他1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施工辅材、包装、运输(或搬迁)、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招标文件所列设备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2.如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采购人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各种因素。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00计算机★A02010105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00计算机★A02010108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1A02010100计算机★A02010109平板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1 A3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2 A3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3 A4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4 A4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5 3D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6票据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7条码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8地址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99其他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100输入输出设备★A02021104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100输入输出设备A02021118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00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00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00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00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00变压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9★A02060900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4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4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4空调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 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10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19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19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19热水器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19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00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00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11A02061900照明设备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1A02061900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0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00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224100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50201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15★A05020105便器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15★A05020105便器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50201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50201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50201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本表格原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的表格附件,其中名称及编码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修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无。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8.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R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随机抽取。11.2R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1.2R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3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供货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供货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货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货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 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2)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3)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 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13商务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技术文件:1.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技术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或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精度数据(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者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施工辅材、包装、运输(或搬迁)、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招标文件所列设备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2.如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采购人可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各种因素。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日。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1.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3(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4.3(2)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交付时间 。25.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5 人及以上29.1评标方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5 项。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R 3 名□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分法)/评标报价从低到高(最低评标价法)]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R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随机抽取。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异议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通讯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39.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固定金额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收取。3.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流分公司开户银行: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548212010114375731940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现明确以下内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标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中小企业预留预算金额:800000.00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3. 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款的3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规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需求。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1.1.11.1.1.1.2.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1.3.2.定义1.1.1.1.4.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1.1.5.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1.1.1.1.6.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1.1.7.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1.1.8.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1.1.1.1.9.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1.10.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1.1.1.1.1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2.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1.1.1.1.13.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1.1.1.1.14.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5.7.转包与分包1.1.1.1.16.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1.1.17.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1.1.1.1.18.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1.1.19.8.特别说明1.1.1.1.20.8.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1.1.1.1.2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1.1.22.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1.1.1.1.23.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1.1.24.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1.1.25.9.回避与串通投标1.1.1.1.26.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1.1.1.27.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1.1.28.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1.1.1.29.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1.1.30.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1.31.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32.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1.33.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1.1.1.34.(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5.(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6.(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7.(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8.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1.39.14.1语言文字1.1.1.1.40.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1.1.41.14.2投标计量单位1.1.1.1.42.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1.1.1.43.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1.1.44.16.投标报价1.1.1.1.45.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1.1.1.46.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7.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1.1.1.48.17.投标有效期1.1.1.1.49.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1.1.1.50.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51.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1.1.1.52.18.投标保证金1.1.1.1.53.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1.1.54.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1.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1.1.1.1.56.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1.1.57.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1.1.58.19.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59.19.1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1.1.60.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1.1.1.61.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62.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63.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64.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1.1.1.1.65.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1.1.1.1.66.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67.24.开标程序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3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1.1.1.1.68.25.资格审查1.1.1.1.69.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1.1.1.1.70.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1.1.1.71.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1.1.1.1.72.26.组建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取评审专家。1.1.1.1.73.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1.1.74.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1.1.1.1.75.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1.1.1.1.76.30确定中标人1.1.1.1.77.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1.1.78.31.结果公告1.1.1.1.79.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1.1.80.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81.32.发出中标通知书1.1.1.1.8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1.1.1.83.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8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85.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1.1.1.1.86.35.履约保证金1.1.1.1.87.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1.1.88.35.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1.1.1.89.36.签订合同1.1.1.1.90.36.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1.1.1.91.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1.1.92.36.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5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1.1.1.93.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1.1.94.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1.1.95.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1.1.96.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1.97.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1.1.1.1.98.39.代理服务费1.1.1.1.99.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00.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1.1.1.10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1.102.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1.1.1.103.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1.1.1.1.104.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1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1.1.105.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1.1.106.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1.1.1.1.107.4.投标文件修正1.1.1.1.108.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1.109.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1.1.1.1.110.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分2技术分(满分35分)技术性能分(满分20分)1. 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无负偏离的得10分,满分10分 。2.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加分条款,投标人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得 2分;非标注“●”的技术加分条款投标人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得 1分。本项满分10分。注:(1)投标人标注为正偏离的技术参数及功能项,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家官网截图或产品操作界面或投标产品的彩页证明作为佐证均可,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定为正偏离)。(2)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2技术分(满分35分)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5分)不入档(0分):项目实施方案无可行性,不能满足完成本项目需求。一档(5分):项目实施方能提供对接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基本满足要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并不完整的;二档(10分):项目实施方案能提供对接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完善,表述较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三档(15分):项目实施方案能切合本项目实际提供对接方案,方案能清楚的表明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技术路线清晰可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十分完善,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同比更完善有效、更优化、切实可行的,表述较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3商务分(满分35分)售后服务分(满分15分)一档(0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合理、描述内容不清晰;二档(5分):提供现场服务及支持方案,有运行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能力、响应时间;三档(10分):提供现场服务及支持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运行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能力、响应时间有基本的,可行的方案;四档(15分):提供针对性的、完整的现场服务及支持方案,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运行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能力、响应时间有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且方案有针对性的。3商务分(满分35分)履约能力分(满分6分)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3商务分(满分35分)业绩(满分1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项得2分,满分1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须附有采购货物清单)】3商务分(满分35分)政策分(满分2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者分标)预算金额比例得0.1-1分,满分1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者分标)预算金额比例得0.1-1分,满分1分;(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总得分=1+2+3。四、中标候选人推荐(一)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采购计划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二条标的质量1.乙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乙方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投标文件的承诺。第三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交付时间:。2.交付的地点:3.服务期限:。3.履行方式(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2)交货方式R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自行到乙方指定地点提货。□其他:。第四条包装方式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2.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水、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3.货物的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包装内。第五条交付和培训1.交付时间:;交付地点:。2.安装要求: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如有)或甲方要求进行安装。3.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4.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合同价款(或者报酬):。3.合同价款包含货物、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施工辅材、包装、运输(或搬迁)、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招标文件所列设备材料、税金、售后服务、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4.付款进度安排:。5.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第七条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标准,伴随工程、服务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交付标准和方法(1)除售后服务验收外,验收结论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验收书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使用。(2)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因某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2)方式解决:(1)向玉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合同文件构成1.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澄清或补充通知);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2.除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如合同货物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4.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款、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6.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合同附件一般货物类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 保修期责任:4. 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货物类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标的的名称品牌数量及单位①单价②投标报价③=①×②12…………投标单位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招标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1.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年月日1.1.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1.1.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4.投标声明投标声明(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投标无效。三、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投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牵头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所投分标(如有):分标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人的承诺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7.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所投分标:分标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备注:以上设备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作无效投标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4.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偏离表所投分标:分标项号标的的名称技术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所投分标:分标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投标人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所投分标:分标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比市场价优惠率1 %2 %3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标准标准划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质疑函(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格式)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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