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绿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预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2024)
1、招标条件
海曙区HS17-01-25地块(兴宁桥西站)公园绿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203-04-01-135865,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2648.2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922平方米,包含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园路建设、景观廊架、新建公厕等公园绿地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鄞奉片区,轨道4号线兴宁桥西站南侧。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
2.3服务期限: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
2.5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657.38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蒋子醇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范少亮、李薇、林虎、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海曙区HS17-01-25地块(兴宁桥西站)公园绿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公告内容.pdf
海曙区HS17-01-25地块(兴宁桥西站)公园绿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A3302030230023233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5建设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1.6投资估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2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3.3质量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允许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明确分包专业及单位。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保证金、勘察纲要、设计方案、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周期承诺、履约担保承诺、违约经济责任承诺、主要项目人员配备及服务承诺和计划等初步评审内容。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说明(若有)等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信封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信封包括商务标。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3.1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5)主设计师委任书(6)承诺函(7)设计优先参考产品承诺函(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主设计师)(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勘察负责人)(1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二)商务标包括:(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勘察设计费用投标报价组成表(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三)资信标包括:(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附资信标评审部分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件)(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备注:若未提交资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未提交资信标内容的,只得该项最低分。(四)技术标包括:根据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任务书内容进行编制,但不限于这些内容:(1)技术标封面(2)设计说明(3)勘察方案(4)设计方案(5)估算资料a.估算说明b.总估算表(6)服务安排(包括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书)(7)投标人认为与技术评审有关的其他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以下内容:1、勘察费:最高投标折扣率为%;2、设计费2.1设计费:最高投标折扣率为%;2.2其他专项费用:最高投标折扣率为%;招标基准价:万元。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赔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资格审查资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品茗宁波投标工具-5.0.0.1”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2)“品茗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3)投标工具服务技术支持:品茗技术支持联系人为: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4)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提供书面投标文件(含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文件)各3份(加盖公章)。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2)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本工程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品茗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开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招标人公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3)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5)招标人自行选择系数抽取方式,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相关系数;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特别说明: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开评各标段的商务标,若投标人被推荐为某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其后续标段的商务标不再评审(如为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本条不适用,招标人另行写明商务标开评流程)。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其他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应由投标人单位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此证明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盖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设计师委任书根据本委任书宣言,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设计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单位授权:(主设计师姓名)为(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的主设计师,身份证号码为,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设计工作。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任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设计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技术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经营范围其中各类注册人员各类注册人员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此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从事设计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指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承诺函致:(招标人):本公司已详细阅读(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如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我公司无串通投标行为。如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的情形,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①网卡MAC地址;②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3、我公司无恶意报价行为。如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4、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被认定存在上述情形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中标之后被查实,同意取消中标资格;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非我单位在职人员的,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6、将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包括更换项目负责人、取消中标资格、因重新招标导致新增的费用及工期延长的责任。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招标人赔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签章。设计优先参考产品承诺函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贵单位的(工程名称)勘察设计,若我方中标,在项目设计时,我公司将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和《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目录》产品的特点,在满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优先推荐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的本地小微企业和列入《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设定排斥小微企业和《目录》产品的技术标准。我公司承诺如《宁波市“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推荐3个以上品牌时,至少有一个“三首”产品,“三首”产品目录内没有相关产品的除外。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1、招标条件海曙区HS17-01-25地块(兴宁桥西站)公园绿地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0203-04-01-135865,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2648.2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922平方米,包含绿化种植,景观铺装、园路建设、景观廊架、新建公厕等公园绿地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鄞奉片区,轨道4号线兴宁桥西站南侧。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2.3服务期限: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2.5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657.38万元。2.6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二)拟派主设计师和勘察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4、其他公告内容/5、监督部门名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6、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联系人:蒋子醇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联系人:范少亮、李薇、林虎、朱雪洋、范琦电话:0574-890868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项目勘察设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