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招标预告(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2024)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预公告
1、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理策[2024]政采0420
3、建议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30时
致各潜在供应商:
受 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以下同)
2、预公告截止时间及投递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30时止,迟到的投递文件将被拒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
二、投递方式:
1、上门递交: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密封的建议函。
2、邮寄方式:供应商将密封的建议函快递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3、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lczb9898@163..com。
三、递交材料的要求:
1、以密封的方式递交。
2、投递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加盖公章。
3、递交的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以及记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若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注: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否则递交材料将不予采纳。
四、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自行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其他相关事宜: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各潜在投标人对预公告文件的建议函我单位不作答复。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774602106
2.代理机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
电话:0594-2016688
联系人:吴女士/18596959898
电子邮箱:lczb9898@163.com
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4月30日
预公告(发布公告时招标文件需要一同附上)定稿.docx
1.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稿.doc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预公告1、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理策[2024]政采04203、建议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30时致各潜在供应商:受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1、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8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以下同)2、预公告截止时间及投递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7:30时止,迟到的投递文件将被拒收(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二、投递方式:1、上门递交: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密封的建议函。2、邮寄方式:供应商将密封的建议函快递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3、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到lczb9898@163..com。三、递交材料的要求:1、以密封的方式递交。2、投递人根据招标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加盖公章。3、递交的资料包含纸质文件以及记载相同内容的电子版文件。若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注: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否则递交材料将不予采纳。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自行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五、其他相关事宜: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各潜在投标人对预公告文件的建议函我单位不作答复。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6室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7746021062.代理机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电话:0594-2016688联系人:吴女士/18596959898电子邮箱:lczb9898@163.com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监管部门盖章: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稿)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理策[2024]政采0420采购人: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2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第六章采购合同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理策[2024]政采0420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允许2家)。※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报名6.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2获取地点及方式及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方式获取。7.2.1、投标须知1)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与报价部分,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停电,则由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7.2.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1)首次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完成福建CA数字证书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注册和激活,同时投标人须自主完成诚信库资料的录入,便可参加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活动。2)申请CA证书:没有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申请CA证书,登录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支持热线:4001-080-999。7.2.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库中已审查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4009280095-5专业客服处理(或咨询电话:0594-2221219)。7.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0.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6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77460210612、代理机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607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4-2016688/18596959898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37291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指定保证金账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不接受现金。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品目预算(万元)采购包限价(万元)采购包保证金金额(万元)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带设备加工1项11800.00最高限价11800.00752.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1-2销售服务1项25800.00最低报价25800.00752.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备注:品目号1-1设有最高限价1180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品目号1-2设有最低报价为25800.00万元,低于25800.00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1、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的份数:①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 4 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 4 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 4 份,单独密封(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所有涉及投标报价部分的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3.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本条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条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报名时间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3)对招标文件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d、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1118.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2.中国政府采购网※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①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服务采购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②中标人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服务费缴费账号:开户名称-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银行账号-13441501040007340。(2)其他:无13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5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MAC地址一致。(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2)款第①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实际签订日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操作。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唱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采购合同13.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照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③联合体成员最多允许2家。※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门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承包资质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山工程,符合所列专业之一即可)。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曾独立承担过一个至少在300万立方米以上矿山项目的爆破施工业绩(需提供爆破委托合同、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6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评标委员会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标委员会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情形1(1)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情形2(2)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加“★”的重要指标参数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情形3(3)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情形4(4)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情形1(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情形2(2)投标人的商务条件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情形3(3)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的。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70分各品目标准分值如下:品目号服务名称价格项分值差额1-1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带设备加工70投标人投标报价总差额=(爆破作业最高限价11800万元-爆破作业投标报价)+(销售服务投标报价-销售服务最低报价25800万元)1-2销售服务70投标人投标报价总差额=(爆破作业最高限价11800万元-爆破作业投标报价)+(销售服务投标报价-销售服务最低报价25800万元)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差额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报价差额/评审基准价)×价格项评审因素分值。备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 %(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1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 7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评议各供应商对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评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7分。标注“★”技术参数为不可偏离实质性参数(共1条),偏离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标注“★”技术参数一共22条共计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0.31分;正偏离不加分。2、人员要求0.5在招标文件原有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拥有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合法员工且在本项参与评分后不得在其他评分项参与评分,并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以及相应的人员证书,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人员要求1.51.在招标文件原有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名持有有效***门核发的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的得0.5,满分0.5分。2.在招标文件原有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名持有有效***门核发的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的得0.5,满分0.5分。(3)在招标文件原有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一名持有有效***门核发的初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的得0.5,满分0.5分。(拥有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合法员工且在本项参与评分后不得在其他评分项参与评分,并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以及相应的人员证书,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人员要求0.5在招标文件原有要求基础上,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中,每增加一名安全员且具备爆破作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满分0.5分。(拥有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合法员工且在本项参与评分后不得在其他评分项参与评分,并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以及相应的人员证书,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人员要求0.5在招标文件原有要求基础上,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中,每增加一名保管员具备爆破作业资格证书的得0.5分,满分0.5分。(拥有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合法员工且在本项参与评分后不得在其他评分项参与评分,并提供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以及相应的人员证书,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项目分值描述业绩12(1)投标人近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之日往前推算)独立承担过单个矿山爆破施工作业项目的爆破量为300万立方米以上(不含300万立方米)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按增加业绩的爆破量进行累计加分,爆破量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分,满分12分。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完整的爆破委托合同原件复印件;②业绩佐证材料:与采购合同相对应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发票金额不少于所签订合同金额的5%。没有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5(2)投标人近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独立承当过涉铁爆破作业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满分5分。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完整的爆破委托合同原件复印件;②业绩佐证材料:与采购合同相对应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发票金额不少于所签订合同金额的5%。没有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服务保障要求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项目所在地设立民爆仓库的,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 【相关证明书材料:拥有独立的民爆仓库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与民爆公司租用民爆仓库的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和租赁合同(租赁期应与本项目相匹配),临时民爆仓库的需提供公安局审批文件(临时民爆仓库使用期限应与本项目相匹配)】。(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3)加分项(F4×A4):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8.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1项目概况:项目区地处烟墩山,隶属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辖,用地范围在平面上呈不规则多边形,北东方向长约400m,北西方向宽150-420m,用地面积为132539.95m,合约198.81亩。1.2涉及爆破工程地形地貌概况:项目区属东南沿海构造侵蚀丘陵地貌。区内原地形总体南西高北东低,以平缓的椭圆形小山包为主,地形起伏不大,自然坡度15~30°。场地内最高点标高68.6m,最低点标高4.3m,相对高差约64.3m。地表植被局部发育,西侧外、北侧内有少量农田,南侧为东吴村庄。1.3爆破作业期限:(1)以山地平整开采许可期限为准。因工程确实需要延长开采期限的,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月内必须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始爆破施工;若还不具备爆破条件的,投标人必须采用替代方案开采石料,确保石料供应。1.4平整标准:项目区整平底界标高为+6.1m,项目区用地范围边界内放坡,松散盖层边坡角≤45°,岩层边坡角度≤60°。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品目号1-1: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带设备加工(一)技术要求1.1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项目区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石方爆破,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爆破方案开展爆破施工,本项目开采石料主要用于指定工程建设,部分用于加工碎石或机制砂,比例按实际需求确定。所开采石料需由中标人经过二次机械破碎解小后,用于回填石料达到10-100kg的标准,用于加工的达到最长边≤65cm的标准,加工后石方应邻近集中堆放。完成上述工作所需人员、机械设备(含能耗、保养、维修等)、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2.2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计划开采,应具备能满足最低开采6.16万m³/月(虚方)的生产能力。2.3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包括且不限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进行爆破施工。鉴于本工程环境的复杂性,涉及的爆破工程施工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控制爆破有害效应,以保护爆区周围建筑设施的安全,中标人不得违法违规不审批不办手续非法爆破施工等,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4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根据相关要求到南昌铁路局办理爆破备案手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若在要求时间内未办理完成备案手续,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备案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中标人需安排所有设备仪器、人员等进场实施作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标准项目内容最低要求标准1项目负责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建造师、职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矿山工程、符合所列专业之一即可)2其 他 人 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2其 他 人 员职位最低数量 要求(人)岗位资格要求备注2其 他 人 员爆破技术负责人1持有有效的***门核发的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对填报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其 他 人 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持有有效的***门核发的中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对填报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其 他 人 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2持有有效的***门核发的初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对填报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其 他 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11持有有效的***门核发的爆破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对填报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其 他 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21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证书(C类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所有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对填报的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三)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最低要求标准由投标人根据作业需求,自行安排。基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检测及测量设备,以及爆破施工需要的机械等。(四)报价要求1.1投标报价不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等其他费用。土石方加工场地生产、运输所需占用或改扩建道路占用的土地及地面物补偿和拆迁补偿以及土地复垦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土石方加工生产用水、用电及其它设施引入、污水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2若中标人在经营项目期间造成道路路面、桥梁、项目周边设施设备、土地(林地)损毁或项目范围内边坡未修复治理,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治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运输的车辆应限载限重,车辆运输过程或者因爆破开采造成道路和房屋损坏的,边坡未修复治理,未按审查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方案执行的,按照边坡治理(修复)方案修复,以及其他因该招标项目造成周边其它第三方人身及财物损坏、损失的)。若中标人在采购人书面通知期限内未进行修复的,可由采购人自行选定评估机构或设计单位、预算单位对修复费用进行评估、设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及时支付相关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采购人亦有权在修复保证金中扣除评估、设计、预算、修复、治理等相关费用。修复保证金不能覆盖前述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评估报告、预算报告出具后的30个日历日内据实向采购人支付。逾期支付的,中标人应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3中标人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场地平整费用、边坡修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费用及相关与修复、税费、搬运、运输、劳工费、保险费、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等所有费用也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中标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也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因此导致采购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全额追偿。1.4中标人设置的加工场地、堆料场地应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部门规划布点和环评等要求,在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且不对项目周边居民生活、交通、设备设施产生影响下,中标人必须做好碎石生产线及石料加工场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中标人日常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否则,产生的所有的风险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于服务期限到期前拆除、清理完毕项目范围内相关设备。因中标人违背上述事项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全额向中标人追偿。1.5开山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破坏需要恢复治理的,中标人在开山前需与土地使用权人沟通协商,并取得土地(林地)补偿证明及相关许可。1.6本次招标项目的砂石土属国有,砂石土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招标范畴,中标价不包括其他中标人依法应缴纳的费用。1.7项目涉高边坡监测(检测)、专项施工方案、水土保持、环评、安全评价、验收测量报告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另行支付,不包含中标价款中。1.8中标人在砂石土开采完成,场地平整终了后报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中标人须在20日内完成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中扣除。1.9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采购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五)修复保证金:因招标项目产生的项目周边道路路面设施设备修复、桥梁修复、项目范围内边坡修复治理及土地(林地)恢复治理等需要,修复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应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修复保证金。品目号1-2:销售服务1.销售服务要求1.1开采的砂石土等石料,由中标人负责所有销售事宜,并根据销售石料土石方量,与采购人进行结算。1.2土石方量:每月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前统计当月实际完成过磅称重的土石方量为当月款项支付的计量数量(经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砂石土量换算单位:小体重2.73g/cm³)】。1.3销售服务款项:销售服务费按月分批次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每月应付金额=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截至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的实际完成砂石土工程量×[销售服务总价/总砂石土方量(217.41+47.62)万立方米]。中标人应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应付金额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直至工期到期之日,中标人累计支付金额少于销售服务总价的,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最后一期月度款的付款期限内一并支付。1.4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收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查阅,中标人须无条件提供相关需求材料配合(如:财务报表、职工名单表、招生情况表等一系列与经营有关材料)。1.5中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为采购人业务提供服务。1.6经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区域内消防及监控由中标人负责。1.7基于经营行为所应添置的相关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四、其他商务要求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付地点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爆破作业期限及服务期限:(1)以山地平整开采许可期限为准。因工程确实需要延长开采期限的,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月内必须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始爆破施工。(3)服务期限2027年11月28日前全部平整完毕,如取得土地使用权人、采购人的书面共同同意可相应延期。3★交付条件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招标文件验收要求及合同约定交付。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招标文件验收要求及合同约定。6★合同支付方式1.场地平整爆破作业款项支付:按月分批次支付。自爆破作业及相关后续恢复事宜完成后,销售石料开始,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且收到销售服务费后,于次月10日前将每月应付金额支付至中标人指定账户。每月应支付金额(含税)=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截至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的实际完成砂石土工程量×[场地平整爆破作业中标报价/总砂石土方量(217.41+47.62)万立方米]。(2)销售服务费支付:按月分批次支付,由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支付。每月应付金额(含税)=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截至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的实际完成砂石土工程量×[销售服务总价/总砂石土方量(217.41+47.62)万立方米],中标人收到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后应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应付金额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直至工期到期之日,中标人累计支付金额少于销售服务总价的,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最后一期月度款的付款期限内一并支付。(3)中标人逾期支付销售服务费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中标人欠付款项的情况,中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中标人追索。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缴纳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相关事项,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予以30日内无息退还(转账方式提交的)。8★违约责任(1)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支付销售服务费,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任一期付款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及中标人已付的全部销售服务费。(2)中标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产生的所有安全、经济及法律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及中标人已付的运营总收益。(3)中标人应在2027年11月2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处置工作、搬离所有砂石土及相关设施设备并将项目现场平整完毕,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采购人。服务期限到期后,中标人不得再行任何施工处置行为,对于到期未处置的砂石土视同中标人放弃(不因此减少中标人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金额),由采购人自行处置。逾期完工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修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4)因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除上述违约责任外,中标人还需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工程延误损失、采购人因重新招投标支出的代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为处理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等)。(5)本项目所有工程及服务等,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其他商务要求(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应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4)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五、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知识产权2.1.1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2.1.2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2.1.3中标人提交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9.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采购合同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06室联系人:林巍腾联系电话:18050574567传真:电子邮箱: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服务要求金额(万元)备注1-1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带设备加工1项1-2销售服务1项1、标的一览表2、项目概况:项目区地处烟墩山,隶属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管辖,用地范围在平面上呈不规则多边形,北东方向长约400m,北西方向宽150-420m,用地面积为132539.95m,合约198.81亩。3、服务期限:2027年11月28日前全部平整完毕,如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甲方的书面共同同意可相应延期。4、项目涉及爆破工程四周环境简介:项目区红线范围北东侧24m为县道295、距项目最近距离点约126m为货运铁路;东侧4m为国道G228线、滨海大道一期;项目区南侧210m为东吴村庄、通信塔;项目区西侧外20m、北西侧内有少量农田,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场地平整费用、边坡修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费用及相关与修复、税费、搬运、运输、劳工费、保险费、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等所有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且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3.3.1销售服务费不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等其他费用。土石方加工场地生产、运输所需占用或改扩建道路占用的土地及地面物补偿和拆迁补偿以及土地复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土石方加工生产用水、用电及其它设施引入、污水处理等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3.2若乙方在运营项目期间造成道路路面、桥梁、项目周边设施设备、土地(林地)损毁或项目范围内边坡未修复治理,由乙方负责修复治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运输的车辆应限载限重,车辆运输过程或者因爆破开采造成道路和房屋损坏的,边坡未修复治理,未按审查通过的场地平整施工方案执行的,按照边坡治理(修复)方案修复,以及其他因该运营项目造成周边其它第三方人身及财物损坏、损失的)。若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期限内未进行修复的,可由甲方自行选定评估机构或设计单位、预算单位对修复费用进行评估、设计,所产生的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支付相关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甲方亦有权在修复保证金中扣除评估、设计、预算、修复、治理等相关费用。修复保证金不能覆盖前述费用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在评估报告、预算报告出具后的30个日历日内据实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3.3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场地平整费用、边坡修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评价、相关报告编制费用及相关与修复、税费、搬运、运输、劳工费、保险费、资源税、水土保持补偿等所有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且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3.3.4乙方设置的加工场地、堆料场地应符合法律规定及相关部门规划布点和环评等要求,在依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且不对项目周边居民生活、交通、设备设施产生影响下,乙方必须做好碎石生产线及石料加工场的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日常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否则,产生的所有的风险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于服务期限到期前拆除、清理完毕项目范围内相关设备。因乙方违背上述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3.3.5开山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破坏需要恢复治理的,乙方在开山前需与土地使用权人沟通协商,并取得土地(林地)补偿证明及相关许可。3.3.6本项目的砂石土属国有,砂石土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招标范畴,运营总收益不包括其他乙方依法应缴纳的费用。3.3.7项目涉及高边坡监测(检测)、专项施工方案、水土保持、环评、安全评价、验收测量报告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支付,不包含成交价款中。3.3.8乙方在砂石土开采完成,场地平整终了后报甲方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须在20日内完成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中扣除。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4.2服务范围:项目开采、销售、爆破、土地平整、边坡修复治理及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和相关人员配置。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严格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边坡监测等措施,经营手续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4.3服务地点:项目区地处烟墩山,隶属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管辖。4.4服务完成时间:2027年11月28日前全部平整完毕。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土石方量:每月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前统计当月实际完成过磅称重的土石方量为当月款项支付的计量数量(经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砂石土量换算单位:小体重2.73g/cm³)】。5.2服务内容:项目开采、销售、爆破、土地平整、边坡修复治理及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和相关人员配置。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严格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边坡监测等措施,经营手续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都由乙方承担。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2)服务人员组成: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5.5有关事项5.5.1乙方应承诺砂石土加工、生产等乙方出售或处置该项目砂石土应优先满足甲方需求,同时经营活动应符合环保、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要求,(也可聘请有资质、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矿产品加工等),也应服从自然资源、林业、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执行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环保评估、水土保持、安全评价等措施,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爆破开采、环评批复等前期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认真做好源头监管,按照“来源可追踪、去向可查询”要求,建立砂石土出场、经营、使用等可追溯的统计台账,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等监管措施,严禁车辆超限超载出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5.2乙方加工生产、运输时不影响甲方及周边相关单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并严格按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组织生产,防止引发山洪等次生地质灾害。本项目开采所涉多余砂石土方需临时堆放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得占用耕地;堆放场必须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同时,对土石方采取至少半个月一清运的工作措施,确保临时堆放场安全。否则,所有的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5.3乙方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批复的场地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修复)方案要求,开挖平整及边坡修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开挖、平整、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修复)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行为,超平面范围或高程开采砂石土的,甲方按相关文件进行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延期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同时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5.5.4项目区内耕植土剥离后应妥善保存,以便用于后期边坡复绿,同时完成整个项目范围内的开环山路、砍伐树木、挖树头、去山皮、垃圾清理等工作。5.5.5乙方在山体开山爆破过程中应确保周边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铁路装车线路、10KV线路以及周边道路行驶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在山体开山爆破前应分别征得公安局、铁路主管部门以及电力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单位的审批或书面同意,未经审批或书面同意之前不得爆破开采。开工前竞得人应取得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水土保持方案需取得农林部门审批意见;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5.5.6若石料采用水上出运,乙方应遵守海事、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许可;若石料采用陆上运输,应遵守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严禁车辆超限超载出场。5.5.7乙方须在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1月28日前将项目全部平整完毕(包括爆破开采),对项目未开采部分乙方不得整体转让、抵押等。5.5.8乙方应根据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包括且不限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审批流程,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进行爆破施工。鉴于本工程环境的复杂性,本项目涉及的爆破工程施工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控制爆破有害效应,以保护爆区周围建筑设施的安全,不得违法违规不审批不办手续非法爆破施工等,如因乙方导致的群众上访、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将对乙方追究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修复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同时产生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5.9未经甲方、监理人同意,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爆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擅自离开现场的,按每天每人每次人民币3000元收取违约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或爆破负责人不得更换,甲方同意更换的,更换人员资质也不得低于投标时的人员资质,且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人民币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更换工程项目经理人、爆破负责人,或更换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每人每次人民币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5.10项目迁移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协调周边房屋、坟墓、高压铁塔、电力通讯设施及各种管线的迁建、移除等相关事宜,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对上述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5.5.11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起,甲方每个月根据乙方实际支付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5.5.12合同签订后,项目的所有的风险、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项目及其相关项目成交材料的使用、项目开采、施工、生产、运输或者转运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甲方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的经营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违法违规违纪经营;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所有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5.13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开采并及时运出,若乙方逾期不开采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后果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5.5.14风险提示:①土石方估算报告中的土石方量仅供参考,项目的物品质、储量、种类、使用用途、瑕疵、周边环境、爆破风险、安全评估等,请乙方自行(包括聘请专业人士)前往查勘和测算。乙方一经签订合同,即视同对项目的品质、储量、种类、使用用途、瑕疵、周边环境、爆破风险、安全评估等无异议,若实际的储量少于公告储量,该项目投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因此调整运营总收益,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延长施工期限等一切要求。②边坡开挖时上部覆盖层潜在边坡失稳、岩石滑落、崩塌等危害及安全隐患,乙方应做好防护,避免发生次生地质灾害,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5.5.15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莆田市湄洲湾北岸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批复的场地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修复)方案要求,开挖平整及边坡修复。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开挖、平整、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平整施工方案、边坡治理(修复)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同时严格按照《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专项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施工。5.5.16乙方必须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专项施工费用专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实行专款专用。5.5.17乙方负责办理所有爆破相关手续;乙方必须配齐施工爆破作业项目负责人、爆破员、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设计方案》、爆破安全评估、爆破安全监理开展施工爆破安全作业;乙方必须落实施工爆破作业的技术、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施工爆破措施;乙方必须保障炸药、雷管、导火线运输及管理安全,服从并执行公安、安监的相关规定和监管工作;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爆破安全个人防护工作,确保周围群众和财产安全。若出现伤故或损坏群众财物,乙方应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乙方爆破作业需用火器材物品由乙方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办理供应手续;炸药、雷管、导火线必须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藏爆炸物品,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全面负责爆破施工安全,自行承担一切安全风险。不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民5.5.事及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5.5.18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及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程服务,同时包括施工过程中相关监测、检测监理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相关监测、检测监理,并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甲方要求监理人提供工程结算及保修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5.6项目交付事项5.6.1在乙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及其相关所有费用,且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石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双方以签署《项目现状确认单》的方式办理项目交割手续,《项目现状确认单》签署日即为交付之日,项目交付后,乙方要对项目沿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做好影像记录、摸排,并纳入报监理、业主备案。5.6.2项目由甲方在项目所在地现场直接移交乙方;甲方将项目交付乙方之时刻起,项目所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自行看护项目范围,独自承担消防、环保、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部责任等。),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项目接收手续的,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6.3乙方在搬迁项目过程中,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规范操作要求,并承担处置渣场地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包括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5.6.4项目是按照实物现状进行交付,乙方对项目的品质和土石方量(储量)、瑕疵等情况都有足够的了解。若实际的土石方量(储量)少于石方量估算报告、评估报告、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等所记录的数量,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7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要求开展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9.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9.1场地平整爆破作业款项支付:按月分批次支付,自爆破作业及相关后续恢复事宜完成后,销售石料开始,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后,并收到销售服务费后,于次月10日前将每月应付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每月应支付金额(含税)=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截至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的实际完成砂石土工程量×[场地平整爆破作业中标报价/总砂石土方量(217.41+47.62)万立方米]。9.2销售服务费支付:按月分批次支付,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应付金额(含税)=第三方测量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截至28日(含当日,最后一期的截至)的实际完成砂石土工程量×[销售服务总价/总砂石土方量(217.41+47.62)万立方米],乙方收到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后应于次月5日前将每月应付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直至工期到期之日,乙方累计支付金额少于销售服务总价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最后一期月度款的付款期限内一并支付。9.3乙方逾期支付销售服务费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欠付款项的情况,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9.4修复保证金:因项目产生的项目周边道路路面设施设备修复、桥梁修复、项目范围内边坡修复治理及土地(林地)恢复治理等需要,修复保证金为运营总收益的5%,即为: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修复保证金。9.5乙方应于项目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均不予返还。9.6在乙方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违约金等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和修复保证金待土地平整和边坡修复(治理)完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移交给土地使用权人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9.8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收款公司名: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账号:1405010519600166864行号:102394014000十、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10.1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相关事项,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予以30日内无息退还(转账方式提交的)。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10.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1月28日项目结束。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支付销售服务费,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期付款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资格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及乙方已付的全部销售服务费。(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产生的所有安全、经济及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资格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修复保证金及乙方已付的运营总收益。(3)乙方应在2027年11月2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处置工作、搬离所有砂石土及相关设施设备并将项目现场平整完毕,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甲方。服务期限到期后,乙方不得再行任何施工处置行为,对于到期未处置的砂石土视同乙方放弃(不因此减少乙方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置。逾期完工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修复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4)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工程延误损失、甲方因重新招投标支出的代理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为处理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等)。(5)本项目所有工程及服务等,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6)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7)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其他违约情形:无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5.3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调查费、差旅费、咨询顾问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六、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16.1甲方保证其交付给乙方的项目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16.2若交付的项目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由甲方负责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16.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置上述项目,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17.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履行与本合同相同程序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6.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17.6.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土石方量估算报告》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1: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一、工程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二、爆破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包含不限于附近大桥、港区、铁路、通信设施、电力设施、民房等。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等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莆田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莆田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甲方(盖章)法人代表:乙方(盖章)法人代表:附件2: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鉴于福建省恒顺实业有限公司接受(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完成场地平整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PSBA-2011挂-02号地块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方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爆破作业及销售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