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床铺更换招标预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重新发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CTZB - 202404043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05-09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外地可邮件送达)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俞婧姈
5、联系电话:0572-2275857
6、联系邮箱:160049417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5月9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件送达,邮箱:1600494179@qq.com,邮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2、本次招标为不见面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后方可进行投标、竞标,请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征求意见招标文件以此公告版本附件为准。
附件信息:
初稿-招标文件: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0506(修).docx245.3K
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9OZOB成套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编号:CTZB-2024040432项目名称: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采购人:吴兴高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101.适用范围102.定义10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4.询问、质疑、投诉12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35.招标文件的构成13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3三、投标137.招标文件的获取13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39.投标保证金1410.投标文件的语言1411.投标文件的组成1412.投标文件的编制14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5.备份投标文件15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17.投标有效期15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18.开标1619.资格审查1620.信用信息查询16五、评标1721.评标17六、定标1722.确定中标供应商17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724.合同条款1725.合同的签订1726.履约保证金18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828.补充说明1829.验收18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一、采购清单20二、投标样品30三、商务要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一、评标方法25二、评标标准25三、评标程序25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2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2一、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3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3三、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44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4五、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5六、投标函38七、符合性审查资料39八、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39九、商务技术偏离表40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41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52附件5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4040432项目名称: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预算金额(元):1610400元最高限价(元):1610400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小微企业☐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与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5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5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途径信息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吴兴高级中学地址:湖州市八里店前村姚山路项目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2-2641518质疑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2-26415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婧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75857质疑联系人:俞挺挺质疑联系方式:0572-227585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或要求形式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如涉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采购人确定。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折算后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5样品(演示视频)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以实物形式递交。具体见采购需求;(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具体见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演示视频)的时间:2024年04月 日17:00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小俞,联系电话:0572-2275857。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6)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或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第/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本项目非单一产品☐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本项目为货物项目,属于【制造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地点:2024年05月 日17:00前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9楼906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小俞(0572-2275857)。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1、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给采购代理机。纸质响应文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2、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4200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日月城支行银行账号:8000 2764 5000 16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或重要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以下2)条规定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五证合一”证书;11.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1.1.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11.1.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符合性审查资料;11.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4商务技术偏离表;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明细表;11.3.3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或签章)。13.4因系统或自身原因导致应签章(或签字)而未显示签章(或签字)的材料视为未提供,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方式(邮政EMS或顺丰)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补充说明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及参数需求名称参考图片样式规格参数单位数量三人连体公寓床1、规格:6000*900*2200mm2、材质:★立柱采用66*66*1.2mm(允许正负偏差2mm) L型带圆角钢管立柱3666★床厅采用60*70*1.2mm(允许正负偏差2mm) L型带圆角钢管床厅中立柱采用60*60*1.2mm方管、侧拉档采用50*25*1.2mm矩管;蚊帐杆主管为φ19*1.2mm圆管。★爬梯踏步板规格:400*130*35mm(允许正负偏差3mm),采用防滑中空吹塑制作(带5个夜光点,便于学生夜间安全使用);3、床架连接方式:卡扣紧固型卡式连接件,采用2.0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20*45*360mm。安装方式:“H”型卡式连接,整体全隐装,整体无须螺栓连接。3.1床板:采用15mm厚松木板(中间缝隙不超过10㎜),床板下三根铁档20*30*1.2 mm,四根木档35*40mm,经干燥处理。3.2★护栏板规格:1600*350*32mm(允许正负偏差3mm),采用新型材料中空吹塑(原材料为HDPE高密度聚乙烯,连接处采用3.0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整体全隐装;带安全警示线及储物盒。3.3床头板规格:745*325*25-60mm(允许正负偏差3mm),采用新型材料中空吹塑(原材料为HDPE 高密度聚乙烯);配优质五金配件。带安全警示线。4、书桌柜规格:1920*620*1780mm(允许正负偏差5mm)4.1材质:桌面采用25mm厚E0级多层板四周注塑封边,其他部分均采用18mm厚E0级多层板,背板采用5mm厚E0级多层板。所有板材截面都采用自动封边机PVC封边。4.2抽屉抽面:尺寸为140*400*20-30mm(允许正负偏差3mm);4.3抽屉下门板尺寸为500*400*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5、衣柜分上下两个门:衣柜上门板尺寸为1175*436*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衣柜下门板尺寸为546*436*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6、门板均采用新型材料中空吹塑(原材料为HDPE高密度聚乙烯)。门板侧边装有固定三聚氰氨多层板。衣柜和桌下柜配置底座,架子采用25*25*1.0mm方管,配置塑料脚垫;7、柜门配安装凹形暗拉手(带锁扣),铰链:采用带阻尼液压铰链。配优质DTC五金件。8、椅子规格:外形尺寸:座板宽420mm、深420mm,厚度25mm;椅背宽420mm、椅背高320mm,总厚度40mm。(允许正负偏差3mm)8.1材质:架子采用30*15*1.2mm椭圆管,座靠采用采用新型材料中空吹塑(原材料为HDPE 高密度聚乙烯),钢架与地面接触部分加装塑料脚套塑料马蹄脚。8.2工艺:钢管经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保证无稀焊、漏焊现象,铁件经过抛丸除锈,金属环氧聚脂固体粉末高压静电喷涂。组2442.招标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订单提供货物,承诺做到假一罚十。提供的货物须为正版、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不得有掺假、被使用过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产品,不合格物品不得供货。若在验收时发现有污染、破损等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予以退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并在约定时间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所供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2、安装及验收要求(1)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设备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人提供货物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验收时如涉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采购人确定。(3)所有提供的货物出厂必须通过空气质量合格检测,供货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供货安装完成后须进行实际地点场所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验收付款。如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或未提供报告的,不予以验收。验收随机抽样:供货及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抽取10间寝室作为样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给予2天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采购人从上一轮抽取中未合格教寝室数及未被抽取寝室数中再进行10间的抽样检测。如第二次抽检仍有不合格的,采购人给予2天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有供货寝室进行检测。如第三次检测仍存在不合格的,采购人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向中标人追究全部责任。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施工完毕后,采购人须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检测机构应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直至检测(查)结果全部合格后。(4)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涂饰材料、五金配件等可溶性重金属(钡、铅、镉、锑、硒、铬、汞、砷)含量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供货前,中标人须负责将寝室原有床铺进行拆除、清运及折旧处理。拆除清运过程中不得对寝室、楼道建筑及其他设施设备造成破坏,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负责相关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3、售后服务要求(1)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安装调试人员的交、通、食、住宿费用。(2)中标人对采购人采购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培训,并且所有培训都必须是免费的(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等)。(3)培训地点应在设备安装现场或协商安排。4、质保期内做到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现场响应。在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后,书面答复修复工作所需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以便采购人安排。出现短期无法修复情况的,投标人须承诺及时提供相应备用设备并负责安装。以供采购人临时使用。5、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损坏件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的要求。6、质保期后中标人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维修费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先交货后付款。7、(1)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准,按实结算。(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规格型号、参数及数量。3.供货要求:1、本次采购由中标人按采购清单中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必须对应采购清单进行一一响应。3、配送要求:中标人交付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运输过程中如遇包装破损,影响产品质量的,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新产品,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4.投标货物样品要求:1、投标人应依据其企业的实力和货物的要求提供产品的样品。2.样品提交地址、联系人、电话具体见前附表;3.投标人采用自行寄送样品,投标人需预留足够时间确保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指定的联系人,因邮寄或快递等各种原因造成的逾期送达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样品不强制递交,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递交。4.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日17:00前。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递交前请先与代理公司联系。五、商务要求序号内容招标要求1▲报价1.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且不仅限货物费、于人工费,机械费,服务费,备品备件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投标费用、采购代理费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以上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列)。2.项目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2质保期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若有部分货物/部件或原厂商提供更长质保期,则按最长的质保期执行)3▲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4供货方式按照采购方需求数量、送货地点进行供货。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标准。6合同验收1、本合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留邀请第三方质检部门验收的权利。验收时如涉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采购人确定。3、中标人应提供产品的供货清单,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采购人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相关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4、项目实施完成,供应商应完成文档整理,竣工文档是验收的必要条件;5、供应商须及时和学校沟通,确认所有设备材质、款式、规格后方可供货,并确保产品质量。6、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和学校师生人生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注:1.因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清晰度、真实性等原因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或判定,可能被扣分或不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合同价的1%)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结退方案以合同签订为准。8付款方式和支付条件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规定: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同时达到财政付款要求)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2.剩余费用在中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分两次结清。至2024年年底共付至140万元,其他费用2025年结清。备注:未按采购人时间安排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中标(成交)供应商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9其他要求1)招标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的内容均是采购人需求的最基本组成,在满足此项目功能要求的前提条件,投标人不可擅自改动或增减。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需求中缺少了满足采购要求所必需的其他工作内容,应在投标时自行完成补齐,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增加内容及增加理由,同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单列一项。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供应商须对采购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3)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投标产品与项目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得分主/客观分属性投标页码1提供设备参数响应表的,得8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每优于一项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加0.5分,总加分不得超过8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每低于一项扣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16客观分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并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32021年1月以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购人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合同书原件,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处理】3客观分41、根据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理解,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方案0-2分;重点难点的阐述及解决方案描述0-2分。2、保证按时供货的方案和措施(0-3分)3、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0-3分)4、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0-3分)5、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0-3分)6、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0-2分)针对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深化服务方案,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8主观分5针对项目需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公寓床1组、三人位),每项1分。样品提供实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点。1.1床立柱采用66*66*1.2mm(允许正负偏差2mm) L型带圆角钢管;1.2床厅采用60*70*1.2mm(允许正负偏差2mm) L型带圆角钢管;1.3护栏板规格:1600*350*32mm(允许正负偏差3mm);1.4床头板规格:745*325*60mm(允许正负偏差3mm);1.5爬梯踏步板规格::400*130*35㎜((允许正负偏差3mm,带5个夜光点);1.6抽屉抽面尺寸为140*400*20-30mm(允许正负偏差3mm);1.7抽屉下门板规格:500*400*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1.8衣柜上门板尺寸为1175*436*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1.9衣柜下门板尺寸为546*436*20-30mm(允许正负偏差5mm);1.10桌面采用25mm厚E0级多层板四周注塑封边;1.11其他部分均采用18mm厚多层板;10客观分6提供关于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1、提供有效期内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公寓床”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QB/T2741-2013《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全项目标准、LY/T1926-2020《人造板与木(竹)制品抗菌性能检测与分级》大肠杆菌与葡萄球菌、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燃烧性能等级达到B1级、GB/T35607-2017 《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标准,全部符合得2分。2、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多层板”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 18580-201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甲醛释放量(≤0.050)标准,全部符合得1分。3、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 “松木板”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含水率、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GB/T29894-2013《木材鉴定通则》材质鉴定,全部符合得1分。4、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公寓床塑料部件(护栏板)”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全项标准、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中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标准,全部符合得1分。5、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公寓床金属部件(立柱)”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盐雾420h标准,全部符合得1分。6、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通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 “热熔胶”抽样检测报告,检测依据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全项标准(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总量、总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符合得2分。8客观分7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到场响应。每减少30分钟加0.5分,最多加1分(承诺1小时响应)。质保期2年,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承诺5年质保)。4客观分8额外提供针对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0-4分)和质保期外服务方案承诺(0-4分)。8主观分9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如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客观分合计10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技术资信评审: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7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8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报价评审:4.2.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2.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1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6.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甲方:吴兴高级中学乙方:【】签署日期:2023年月日(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合同买方:吴兴高级中学卖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合同文件的组成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2.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及合同期限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生产和供货。(中标后将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签订的货物单价进行供货。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如在合同执行阶段,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售后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4.1履约保证金(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卖方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2付款方式:5.质量保证:质保期年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标、专业(部)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卖方要确保产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卖方提出,卖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和标记,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并明确辨识和使用。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6.承诺(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2)按经营范围接受买方的业务。(3)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和有效的报价计算费用。(4)确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和供货管理。(5)做好产品品质管理工作。(6)根据买方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7)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8)买方特殊规格的货物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卖方商定,卖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9)产品批量供货前,先将样品送采购人确认。(10)卖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7.产品质量责任及赔偿7.1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7.2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货物质量问题。7.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7.4伴随服务缺陷视作产品质量缺陷和逾期交货。7.5如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买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有权提出索赔。7.6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按已交货部分货物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8.违约与终止合同8.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8.2一旦买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材料。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材料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8.3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8.4卖方未能及时交货或其它非买方原因引起验收交付延迟的,由卖方支付每天500元的违约金。9.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10.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买、卖方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本协议一式四份,买、卖方双方各二份。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税号:税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采购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采购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员工社保缴纳及企业纳税行为正常。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时,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招标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法人营业执照;2.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1.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2.1.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符合性审查资料;2.2.3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4商务技术偏离表。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明细表;2.3.3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交货期3质保期……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备注1寝室学生床铺更换项目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见“报价明细表”;没有则无需提供。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名称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选择中型/小型/微型)123456……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若本项目或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标时不在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在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日期:说明:(1)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日期: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附件: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床铺更换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